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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产权理论运用在中国经济研究中的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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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西方产权理论运用在中国经济研究中的四大问题

在我国理论界,运用西方产权理论分析中国经济问题的文献和观点越来越多。这里面有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种是不考虑约束条件地把西方产权理论用于中国经济问题的分析研究;另一种则认为西方的产权理论并不适合分析中国经济问题。前者没有注意到西方产权理论存在的前提条件或暗含的假定,这就导致西方产权理论用于分析现实问题的解释力大大下降。如西方产权理论暗含这样的假定:有效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是产权发挥作用的前提;产权变化与组织形式是同步的,等等。后一种倾向则没有注意到西方产权理论的方法论意义。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产权是效率的基础,产权有效运作必须要有相应的宏观条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和微观条件(经济组织形式)及其科学的管理。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异同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更多强调的是公平与分配问题,产权是目的;西方产权理论更多强调的是效率与有效配置,产权是工具近些年来,西方产权理论在中国的“盛行”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在中国的“冷落”这个现象本身就有许多值得我们探讨的问题。产权(或财产权)这个范畴并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还是一个法学、政治学等都要涉及的概念。从产权的实质来看,西方产权理论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有相同的地方,如西方产权理论认为,产权不是指人与物之间的关系,而是指由物的存在及关系它们的使用所引起的人们之间相互认可的行为关系,这些与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又例如,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都强调所有制(或产权)在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中重要地位等等。但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亦存在许多不同之处:1、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强调的是所有制作为最基本的制度对社会的性质及其社会公平的影响,而产权经济学却强调产权的经济效率的功能,即产权的界定、转让以及不同产权结构的差异对资源配置的影响。西方产权理论的中心任务是要表明产权的内容如何以特定的和可以预期的方式来影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一般的财产关系制度的变迁必然会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并通过对行为的这一效应,产权安排会影响资源的配置、产出的构成和收入分配等等。阿尔钦认为,在本质上,经济学是对稀缺资源产权的研究,一个社会中的稀缺资源的配置就是对使用资源权利的安排。经济学的问题,或价格如何决定的问题,实质上是产权应如何界定与交换以及应采取怎样的形式的问题。2、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强调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水平决定所有制的结构和演变,而产权经济学则强调交易费用、相对价格水平和人口因素对产权结构及其演变的影响。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从宏观的、动态的、历史的角度探讨了生产力及其发展水平与所有制之间的关系,揭示了所有制演变的一般规律。这种分析框架受到了新经济史学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诺思的高度赞扬:“马克思的分析力量恰恰在于强调了结构变迁和社会生产潜力与产权结构间的矛盾”(诺思,1991)。而西方产权理论认为产权的形成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技术。一些技术的发明降低了实行所有权的费用。在人类社会,技术因素是制约产权制度演变的一个重要因素;2)人口压力。历史上存在着两个重要的人口与资源比例的转折点。诺思称之为第一次和第二次经济革命。在影响制度和产权的成本与收益的多种参数中,“那种最重要的参数的变化就是人口的增长,它可以导致制度的创新从而为西方世界的起源提供一种说明。”(诺思,1991)随着人口的增长,一些资源也逐步开始变得稀缺起来,人口与资源的矛盾必然促使人们建立排他性的产权;3)资源的稀缺程度。资源的稀缺程度是人口变化的函数,某一资源稀缺程度的增长也必然伴随其价值的上升,从而对其产权的界定是划算的(即产权界定的收益大于产权界定的成本);4)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动。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动,某种要素价格的上升,会使这种要素的所有者相比其他要素而言能获得相对更多的利益。某种产品价格的上升,也会导致用来生产这种产品的要素的独占性(包括建立更明确的排他性产权)使用更具有吸引力。3、什么是所有制形式的最优选择?西方产权理论认为私有产权是最有效的,如西方产权理论认为,私有产权之外的其他产权形式,减弱了资源使用与市场上体现的价值之间的一致性。西方产权理论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证私有产权的有效性的:(1)公共地的悲剧,即人们在公共产权的条件下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结果是公共财产的低效使用甚至是无效使用。(2)共有产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共有财产导致了很大的外在性;共有财产排除了“使用财产就要付费”的体制,较高的谈判和监察成本使得“使用财产不得向他人付费”的体制无效。(3)外在性的内在化可以使资源有效使用并导致财产价值的上升。此外,西方产权理论还通过很多所谓的实证分析来证明私有产权的有效性。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则认为,公有制最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而这种分析主要是建立在逻辑及宏观分析基础之上的。4、西方产权理论的方法是新古典主义的。产权方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试图通过效用函数与单个决策者联系起来,以系统地阐述有经验意义的最优化问题,然后将特定的内容引入到函数中去。西方产权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就是把产权引入到经济分析之中,从而使经济学能更效地分析经济中的利益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新古典经济学忽视对“生产关系”研究的不足;西方产权理论还阐明了另一个关键思想,即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西方产权理论把产权主要作为一种“工具”来分析的趋势是西方新古典经济学价值观和方法论的一种延伸,而马克思所有制理论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5、产权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等。在这些权利中什么权利最重要呢?一般认为所有权最重要。其实,在一个社会中,产权最重要的不是归谁所有,而是由谁在使用。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在发表演讲时指出,这些权利(即产权)应该配置给那些最能有效利用该权利、并有激励去这样做的人。为了发现(并维护)这样的权力分配,权利转移的费用要低;这又需要法律的清晰和转移法律要求的简化。现代产权经济学的一个基本观点用通俗的话讲就是,同样一笔财产的价值因人而异,一种物品或财产在A的手中可能一文不值,但在B的手中可能价值连城;一个企业在一个企业家的手中其企业价值会不断增长,但在一个不懂管理的人的手中可能会亏损甚至破产。为什么有的企业换一个老板就起死回生呢?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为什么企业高级经理人员的工资越来越高?高级经理人员的行为直接关系着企业的价值,他们不好好干,企业的价值就会大大下降,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影响。在西方产权理论看来,产权归谁所有不是什么重要问题,关键的问题是谁来使用。谁有能力,谁能使资源有效使用,谁能使生产要素得到最佳配置,谁就应该是产权的使用者;效率应该是产权转让的实质。初始产权的界定可能是低效的,但是通过转让和交易,产权可能会变成高效的。如果我们能建立起一种有效的产权制度,使产权从低效人的手中转移到高效人的手中,那么整个社会的效率就会大大地提高。马克思所有制理论强调的是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问题,因为在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看来,生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决定着社会的分配方式以及资源的配置方

式。总的来看,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在对社会财产关系的分析层次上并不一样,它们之间具有较大的差异是必然的。西方产权理论作为一种分析工具,是可以用来分析我国经济中的问题的,但是我们不能用西方产权理论代替马克思的所有制理论,因为在一些深层次问题的探讨上,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仍然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如马克思关于所有制与社会性质关系的分析,所有制与分配关系的研究,所有制与公平关系的研究等都是西方产权理论无法企及的。二、从宏观的角度看,我国产权有效运作缺乏制度环境的支撑和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前提;行政权“挤占”产权的现象还存在在中国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中,产权制度都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按照西方产权理论的分析,产权制度是一个经济运行的根本基础,有什么样的产权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组织,什么样的技术、什么样的效率。但是,有效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又是产权改革发生效率和作用的前提。1、从宏观的角度来看,我国产权有效运作缺乏制度环境的支撑。西方产权理论的有效产权是建立在制度环境支撑基础之上的。制度环境是指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有利的制度环境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预期并降低交易成本。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但是要让产权改革的效率发挥出来,我国的制度环境还存在许多不足,这主要表现为渐进式的改革使我国的制度环境的改变呈现出双重性、差异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与产权相关的制度环境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国有经济中大量“公共领域”的存在使相关的制度环境建立在对公有制经济支撑基础之上。第二,双重性的制度环境使产权改革的转换成本上升。产权改革的转换成本是指从一种产权形式向另一种产权形式转变所引起的成本。如在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力市场等不发达的情况下,新的产权选择包括转让都会受到制约。第三,所有权实施和保护的成本还比较高,这主要反映在我国对私有产权保护的问题上。目前在我国宪法中还没有明确的私有财产保护条款。2002年,中国经济景气监测中心对国内700余位市民作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3%的受访者赞同为此修宪。这反映出居民对增加财富仍心有余悸,希望私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对于私有财产可能被侵害的原因,30.3%的居民认为在于无法律保障,没有像对待公有财产那样在宪法中表明“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西方产权理论是建立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基础之上的。用西方产权理论来分析中国经济问题必须考虑到我国当前市场化改革进程的特殊性。目前,我国关于市场化程度的衡量的文献或多或少地带有新古典经济学的色彩,然而在用新古典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我国市场化进展时,必须要搞清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差异。我国的市场化进展与西方国家的市场化进展有三大不同点,一是从体制层面来看,西方国家是从自然经济直接演变到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而我国当前的市场化进展除了传统的自然经济以外,当中还经历了一个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这种情况决定了我国市场化进展的体制转换成本要比西方国家高。二是从制度层面看,我国市场化进展还涉及到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结合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实际操作的问题。西方国家的市场化进展实际上就是一个市场经济与私有制结合的问题。西方的经济学大量文献(从亚当·斯密开始)一直是在探讨这个问题。无论是从理论还是从实践来看,我们都不能简单地照搬西方,这也决定了我国市场化进展的复杂性与艰巨性,而目前我国市场化进展中的扭曲、变形实际上就是这种复杂性和艰巨性的一种表现。三是从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的关系来看,诺思认为,有效的市场经济模型是不仅可以在短期内提高经济运行的效率,而且从长期来看,可以随着市场经济模式的演化,不断促进技术的创新和新的生产方式的应用,从而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动态模型。这个模型的建立,首先需要一个交易成本较低的有效的经济市场;其次需要一个有效的政治市场来界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的产权安排;第三需要经济市场与政治市场之间的协调(诺思,1998)。当前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我国政治市场与经济市场之间还缺乏一种有效的互动关系。2、从政治体制改革来看,我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不断理顺,地方权力的增加与地方之间竞争压力的上升等都有利于我国产权制度的改革,但行政权过大并“挤占”产权作用的现象还存在。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上,一直有两种交替发挥作用的权利,即产权与行政权。产权一般根源于社会财富的生产与分配过程,也就是讲,它是产生于经济市场;行政权本是由政府职能的存在而产生的一种权力,也就是讲,它是产生于政治市场。当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由产权决定的时候,那么就会形成一种寻利的社会;当一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是由行政权决定的时候,那么就会形成一种寻租的社会。但也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即使在一个产权规则决定资源配置的社会里,如果政府在经济中的活动范围过大,行政权往往大于产权,那么也容易形成寻租的社会。当一个社会产权失灵的时候,人们就会去追求租金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产权失灵所留下来的权利真空就会被行政权填补。政府转变职之所以难,原因在于当社会还有大量租金存在的时候,权力就会进来分割租金以便设租与寻租。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产权规则不能成为社会的基本规则,而行政权能够决定资源的配置,那么这种社会就很容易变成寻租社会。所谓寻租社会就是人们不是把精力用在生产财富、面对市场的活动之中,而是用在非生产性活动、面对政府官员的活动之中。公共选择学派的代表人物布坎南说,寻租活动直接同政府在经济中的活动范围有关,同公营部分的相对规模有关。产权约束的软化是导致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腐败产生的根源之一。三、从微观角度看,产权与经济组织形式改革的不均衡使一些改革绩效体现不出来;总体上来看,我国在公有制企业组织形式上作了很大的变换,但是在产权制度改革上相对滞后;我国私营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上受到了一定的制约经济组织形式的变化与产权的同步是西方产权理论的基本假定之一;在实践中,产权制度的变迁与经济组织形式的创新是相互促进的。如果没有现代公司制度的创新,私有产权的局限性会暴露无遗。马克思实际上已经看到了这一点,马克思曾经讲过,股份制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种消极否定。但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和产权形式的选择都是有制约因素的。首先,我国经济组织形式的创新许多是在产权没有大的调整下进行的,导致了改革的变形。我国国有企业这些年在组织形式上作出了很多改革(或调整),但是收效并不明显,其中的重要原因是我们在产权及产权结构上没有作出大的改革,使经济组织形式变化的作用难以体现出来。例如,我国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实际上接近西方国家的家庭农场,但是由于产权方面的原因,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并没有使我国建立起现代农场制度。从深层次看,改革既是一个制度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制度创新有两个层面,一是形式或技术层面,二是制度层面。股份制是世界通用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在股份制的改造方面,在技术或操作程序上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别国的经验;但是股份制改造又是一个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由于各国在产权制度、法律制度及文化传统等方面的

差异,企业股份制的建立又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因此,股份制的利益或制度层面是无法借鉴别国经验的,由此就必然导致制度创新中技术层面与制度层面的摩擦和矛盾,改革变形也就难以避免了。我国的破产法和股份制之类的改革都是在产权制度改革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仓促”上阵的,技术层面的超前和制度层面(主要是产权制度)的滞后,使这些改革的利益博弈缺乏规则和制约机制,于是一些人就可以通过改革形式的变化获得好处,形成一种既得利益集团。国内外的理论和实践证明,没有产权约束的股市是风险最大的股市。股市的风险主要分为两种,一是微观的个人风险,二是宏观的系统风险。股市风险与产权是什么关系呢?从理论上讲,股权应该是产权中界定最明晰的产权,同时股市上投资也是风险最大的投资。但是在我国股市上的产权是双轨的,一方面是产权界定明晰的个人投资者(主要是大量的散户),他们要对自己的投资负完全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产权界定不明晰的国有股、庄家及银行资金等,这部分投资者(即代理人)在股市是没有产权约束的,他们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不受风险、规则及规范的约束,亏了是公家的,赚了是个人的。任何股市最主要的约束是产权约束。由于有一大块的产权约束失灵,中国股市的运行往往与理论分析和技术分析“背道而驰”。这不是理论与技术分析错了,而是我国股市的“机体”与别国的股市有很大的差异。要规范中国股市,建立产权约束是第一位的,而规则、规范、制度、监管是第二位的。从国外借鉴先进的股市监管规则和措施并不难,问题是再好的制度也要有相应的微观基础相配合。如果我们的微观基础有缺陷,那么再好的制度也会失灵。其次,我们在经济组织形式选择受到制约的情况下,即使明晰的产权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或者效率很低。个人拥有产权(或私有产权)如果没有有效的经济组织形式配套,那么私有产权也不一定是有效的。以我国私有企业的发展来看,私营企业具有明晰的产权,但是在经济组织形式的选择上还受到诸多限制。现在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要么选择“挂靠”的形式(即假集体、假合资等),要么就是采用家族式的经营模式。据统计,我国75%的私营企业采用了家族式组织。从融资形式来看,我国私营企业的发展至少在两大融资形式上受到限制,一是银行贷款。近些年来我国四大国有银行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三资企业等,而私营企业所占的比例相当低(大概只占5%)。二是上市公司主要是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上市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有人估算,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民营企业的寿命是2.9岁;以5年为核算基数,民营企业成活率仅为2%,即100家成活2家,以10年为核算基数,企业成活率不足1%。(《楚天金报》,2002年4月5日)在美国,每个行业三分之二的企业不会超过6年的寿命,与美国相比,我国的民营企业的寿命要短得多。经过20余年的改革开放,我国个人财产已经有了相当大的积累(如银行存款达到7万多亿),但是这部分民间资本(产权是明晰的)一是缺乏适当的经济组织形式,二是对于民间投资还有诸多限制。法国历史年鉴学派的布劳代尔有两个发现,其一,资本—产量比在任何时代都是差不多的,基本是3:1;其二,钱在历史上并不总是得到有效利用的。目前我国就是存大于贷,有钱而不知作何用处。四、产权与管理的关系:任何有效的管理必须建立在有效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更重要的是,产权可以解决管理中的责任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理论界围绕所有制改革和价格改革谁更重要展开过讨论,20世纪90年代又围绕产权、管理、竞争谁重要的问题展开过讨论,这两次讨论都没有离开产权问题。市场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激励,二是约束;产权的两大功能,一是解决激励问题,二是当存在外部性时,产权可使外部性内在化。管理也必须要解决激励与约束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产权与管理都重要,但是产权是更基础层次的一个范畴,西方的经济学和管理学都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基础之上的。为什么这些年西方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很难解释我们经济生活中的一些问题,不能不说缺乏产权层次的共性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有人对沪、深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与企业效益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结论是:国有股比重越高的上市公司,效益越差;法人股比重越大的公司,效益就越好;个人股比重与企业效益基本无关。管理解决激励与约束的问题必须建立在有效的产权制度的基础上。产权制度有效了,不同的管理方式都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产权制度无效,再先进的管理方式也很难达到预期目标。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这些年最重要的一个教训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尝试了不少国外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我们自己还创造了有中国特色的乡镇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但是我们在产权制度改革上总是不到位,最终大多数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要么变形,要么流于形式。一些人总是说,为什么西方的企业管理得那么好,我们为什么不学一下别人,加强管理呢?殊不知,问题的关键在于产权是否是明晰的。我国西部一些草原地区的牛羊承载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为什么?是牧民积极性高吗?非也,是我国草原的产权模糊不清。当大家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在草原上任意放牧的时候,“公共地的悲剧”就会产生。由此我们还可找到西部一些地方滥开滥采屡禁不止的原因。极强的利益驱动是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原动力,但是,这种利益驱动如果没有一定的制约机制就会造成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在制约机制中最重要的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管理,而是产权。因为即使法律制度很健全,行政管理也不错,但是产权制度是不健全的,那么法律制度和行政管理也会变形。为什么过去一些商店在集体经济的情况下难以搞活,而一旦承包给某位个体户,就会赚钱?这位个体户不一定懂得什么现代管理,他能搞得好就是因为产权是明晰的,亏了他得赔钱。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为什么我们一些行业、一些企业到现在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在一些不太成功的社会里,几乎无人对任何错误承担个人责任,一些集体组织总是犯错误,但却很少加以纠正;而在成功的社会里,责任似乎不成为问题,谁不负责谁就会被淘汰。我国农村改革为什么成功?主要的原因是推行了家庭承包责任制。过去在集体耕作的时候,责任问题总是很难解决,但当我们改变一些产权制度安排,使农民意识到他是走向自己田地的时候,不需要谁去督促,经营管理上的问题都解决了。道理在于,任何拥有资产——包括技能或土地——的人们,将对自己采取行动后生产率的升降和资产价值的增减带来的后果负责。没有个人所有者,就没有个人对所发生的事负责,甚至没有为双方共同利益而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激励。产权可以解决责任问题,谁也不会拿自己的财产打“水漂”。为什么我们的国有企业会产生一些“败家子”,并且任意拿公家的钱打“水漂”?原因也很简单,这财产不是他个人的,他不会为此负责任。信用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个责任感的问题,讲责任的人一般也就是讲信用的人。当一个社会使个人负责的收益大于负责的成本的时候,这个社会肯定是一个负责任、重信用的社会。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人人都想得好处而又不愿意承担成本或代价,那么这个社会是不可能发展的。所以社会还应有一个负激励,即如果不好好干,将会承担什么后果,负什么责任;仅仅通过培养或监督来提高个人的责任心是不够的。而当我们离开了产权、离开了成本-收益来谈责任的时候,最终会形成这样一种结局:

谁负责任谁吃亏。责任并不仅仅是一个道德良心问题,而且还是一个经济选择问题。收稿日期:2002-12-26【参考文献】[1] 卢现祥.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2] 道格拉斯·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三联书店,1991.[3] 詹姆斯·A·道等.发展经济学的革命[M].上海三联书店,2000.[4] 科斯,诺思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经济学派译文集[M].上海三联书店,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