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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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_国家规定多少天
今年春节就要来临,只有十几天就是春节了,不少人已经准备好了回家的车票或者机票,不过也有一些人无法归家,因为春节期间他们要加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一共加班了几天就有几天的加班费,正常情况下春节放假的时间是初一到初七,但是初一到初三才是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职工平时工资收入的三倍,若初四到初七也在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收入的两倍。
一、根据规定春节加班工资算几天?
春节加班几天就算几天的加班费,初一到初三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3倍,初四到初七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拖欠加班费的仲裁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拖欠加班费申请仲裁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法律并没有强行规定春节加班必须发几天的加班费,主要看用人单位安排了多长时间的加班,比如只有初一在加班,就只能算初一这一天的加班费。另外春节处于带薪休假,加班不应该是春节的常态。
三种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春节在岗7日可领17日加班费
咱们一起来算一算!2021年春节假期是2月11日至2月17日,这一点每年都是一样的,没有变化,总共7天的假期!其中的12、13、14三天是国家法定春节节假日,根据法律规定是要有3倍工资的,也就是这三天就可以拿到9天的加班费了!而其余四天是春节七天假的的调休或休息日,按照规定的话,休息日加班要优先进行补休,如果不能补休,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全部上班的话,这四天就可以拿到8天的加班费了!加上前面的9天,总共就是17天的加班费了!你心动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