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观后感2020精选5篇范文汇总
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的一个小山村,农民王庆来与村长发生冲突,被村长踢伤。王庆来的妻子秋菊忍不下这口气,找村长论理,村长不肯认错。为了讨个说法,秋菊带着六个月的身孕,踏上漫长的告状之路,她从乡里告到县里,又从县里告到市里,最终向法院提起了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村长组织村民连夜把秋菊送到医院,使秋菊顺利生产,保住了母子性命。秋菊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可正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法院判决,村长因伤害罪被捕入狱。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这里给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秋菊打官司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1
在老师的要求下,看完《秋菊打官司》,因为方言口音有点重,所以只能基本了解了剧情。这部电影讲的是,村妇秋菊的丈夫因与村长争执而被村长踢伤下体,为了让村长道歉,秋菊从乡政府开始,一直找到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最后到市法院。“秋菊打官司”,简单地说来,就是行政诉讼。
影片上映于1992年。那时候的法律普及程度与法律制度的完善都不如今天。秋菊是当时农村百姓的代表,对法律程序不了解,爱面子,内心一股不服输、不放弃的牛劲,所以一再不服乡政府、县公安局、市公安局的处理。而村长身为百姓官,一直不好意思放下面子去给秋菊和她的丈夫道歉,这也是那时候、直到现在,一些官僚真实的内心反映。
从秋菊的事情来分析,她对法律的程序并不了解,只是知道政府部门能够帮她“主持公道”。但是,她在上诉的过程中一再说到,“村长是你们公家人,肯定不会让他受很大委屈,我只是想„„”还有村长比较嚣张的言行举止,以及乡政府李公安一再跟秋菊谈话、希望秋菊别再纠结这件事、给村长留个面子。这些都说明在那时候、在农村里,当官的在人们的意识中还是比较崇高的存在,潜意识还有着官僚主义的影子。而这些,是法制里完全不允许存在的,所以村长被捕也是一再强调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不可扭转的。
而秋菊也是大大地忽视了法律的严肃性。深受村长不计前嫌的救命之恩的她以为,即使在自己上诉了以后,只要自己不再追究这件事情了,那别人——比如说,法院——就不会再追究这件事。然而,秋菊在自己儿子的满月喜日,却迎来了村长被逮捕的消息。法律就像一台大型的机器,一旦启动了,就不可能随个人的意愿戛然而止。在片尾,她一脸茫然地看着,恐怕是无法理解这种结局。
不过,我认为,整部电影也是充满正能量的,每个人都有着发自内心的善良。秋菊虽然因为村长不道歉而一再跟他抬杠,但是在村长不计前嫌而救其后,也是彻底地抹平了内心的疙瘩,对村长热诚起来。村长虽然在电影的前大部分时段里都是一个负面的形象,但是在末了救秋菊一事上也是大大地改变了他在我心中的形象,这时候的他就和市公安局的局长一样,是大众百姓官的典型模范。
最后的最后,村长被拘留15天,留下的就是秋菊那茫然的眼神。不知道被村长不计前嫌而救下生命的秋菊会因此在村民心中留下个怎么样的形象。而在我看来,或许15天的拘留算不得什么很严重的处罚,只是希望村长也能够在这件事情上原谅秋菊的任性与胡闹,与秋菊、也让秋菊与其他村民能够和好相处。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2
看完《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虽已很久,但至今仍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及很大的感触。这部影片讲述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为寻求心中的公道而不断上诉的故事。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向村长讨个说法,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这部电影并不复杂,但是其中却蕴含了深刻的法律问题,引人深思。
首先,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
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农村的土地全部归集体所有,如果依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是可以确定由不同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使用的。具体来讲,一个农民如果需要建房,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相关的手续,他就取得了这个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秋菊家并没有依法办理,他们认为是村长不批,其实村长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可同时,村长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一句就动手打人,这也是不正确的。
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失了一笔钱。从这些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农民们脑海中虽然有了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所以我们当代的农村法制建设需要加强,例如可以通过放映电影在农村进行法治的宣传,可以在定期的在农村开展一些关于法治的宣讲会,向广大农民群众宣扬法律知识,他们可以说是一群弱势群体,让广大农民知法、懂法,也守法,同时,懂得正确地利用法律武器来解决问题,为国家保护这弱势群体应尽的义务。
其次,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失败,因为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
在剧中村长算得上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他不批准秋菊家建辣子楼,是因为国家有规章制度在上面,他没有办法,可是秋菊丈夫恶语中伤他,使得他气不过踢了秋菊丈夫一脚,在中国的农村中,这是很常见的,可是他没有踢好地方,又遇上了倔强认死理的秋菊,他让秋菊捡钱代认错固然有些蛮横,但是从他的角度来看也确实是村长受了委屈,毕竟自己是为国家办事,受了阻力还要道歉,这对于好面子的农村人而且可以说还是有一定地位的村长来说,他的心情肯定不好受。后来秋菊不退反进,层层上告,让村长在县里市里都丢了面子,可是后来除夕之夜,秋菊难产。在秋菊性命攸关之际他挺身而出,在寒冷的夜里为秋菊找人送她就医,可以说,村长在这紧要关头充分的体现他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大公无私、竭诚为民的优秀品质。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却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了。这一切看来是多么的讽刺,此时的秋菊已经完全没有要讨说法的想法,在她已经差不多要忘记这场纠纷时法律给的结果却来了。
秋菊此时的心愿已了,她想要的说法虽然村长没有给,但是村长却给了一份更大的人情,村长救了她和她孩子,她已经满足了,对村长她心中只有感激;而法律,法律自然没有错,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律是利用强制手段来解决人与人之间的纠纷的,而此时法律不但不能解决纠纷,反而还会带来一些其他的问题,比如像秋菊家与村长家的将来肯定很难交好,而且,这次秋菊可以说是彻底得罪村长了,他们家在村里的日子肯定也不能像以前那么好过。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更严重的问题;而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这样法律就成了一纸空文,就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片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中国的农村,有着自己的一套秩序规则,这是经过五千年锤炼出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它更贴近人性,能更灵活的解决问题。而法律的现代化则过分强调了与国际接轨,在运作中压制了民间法以及除了一些约定俗成的道德观念。在这个事件中,法律的介入除了指引、强制、评价、保护外并没有给这个村子带来和谐与温暖,秋菊一家势必在将来一段时间内遭到村民们的冷眼。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但是可能没有人再敢利用法律来解决问题,因为法律带来的副作用不是每一个人都承受的住的。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3
从影片中可以看出秋菊是很希望通过诉讼来获得正义的,并且在我们看来她也确实获得了正义。但实际上最后她能获得什么呢,也许这对于秋菊来说更是一场“人道主义灾难”,她获得的大概也只能是一个极其尴尬的境地。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基本上都是和睦相处、互助互爱的,这也是中国绝大部分农村成百上千年来形成的良好道德传统。比如秋菊丈夫与村长发生矛盾后,在秋菊生孩子时还得到了村长村民们的帮助。而秋菊希望通过诉讼讨“说法”的做法,却把曾经帮助过她的村长送进了监狱,在村民们甚至她的家人看来秋菊实在是太没有人性了。而且笔者坚信在农村,像秋菊这号人物是永远也的不到人们的认同的,她肯定会遭到遭到村民们的唾弃,而像秋菊这样子带来的新的法律观念将使得农村里面邻里互敬互助的传统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甚至是瓦解。相信经历了这次惨痛的教训之后,秋菊今后也许再也不敢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而面对这样的法治,还有几个人敢上诉呢?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秋菊的丈夫万庆来与村长王善堂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村长不肯认错。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此片围绕农妇秋菊想要讨一个说法而展开,着重刻画了她不断的奔波的过程,对农村生活状态和人物关系以及伦理进行了真实的.表现,简单直接的表达了人对自我权益的觉醒.
开始秋菊无论如何也要向村长讨个说法,最后不惜告到市里的法院,在结尾时村长和秋菊一家的和好时,村长却被抓走了。秋菊的坚持仅仅是要求村长给赔个礼道个歉。而事情的结局是村长被警车带走。事情到这似乎就是个“说法”了。但秋菊的最初的简单的要求成了这个样子。这与她的初衷完全不同,脸上写满了无奈与失落,眼神充满迷茫与不解。
作为一个学法的人,我们要了解到中国社会分为两套秩序,一是乡土社会的民间秩序,一是官方的秩序,这在中国农村尤其体现得明显。
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面子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政府,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关系或者利益,利益是人们的追求。而在这里秋菊,她就是要通过现代秩序,法律程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但是这往往得到的结果与你所想的不同。乡土秩序的解决方法是赔钱,那两百块就是最好的赔偿。但是,秋菊要的是一个说法,不是钱。而从这里是找不到的,要赔礼道歉是面子问题,是他们最看重的。然后影片以秋菊的尴尬结束了,是因为这两套体系的冲突到了极其尴尬的地步。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4
“秋菊打官司”打官司这一部电影主要讲述的是陕西某农村的一农妇秋菊,在其丈夫被村长打伤后,为了“讨个说法”而层层向上级行政机关要求行政复议,并在最终行政复议讨不到令自己满意的说法后,通过行政诉讼,通过打官司,得到了和原行政决议不同的“法说”。当我们看到秋菊带着迷茫和不解的眼神远远地眺望着带走村长的警车时,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思考。
“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的背景是行政诉讼法开始实施不久,具有明显的民告官色彩。但与其说是其对行政诉讼法宣传有重要意义,还不如说是其在某全角度上反映出了中国行政法制建设所面临的情境。
情境指的是政治所发生的环境。它由一个国家的文化、社会结构、人口因素以及历史经历所构成。(《比较政治学--变化世界中的国家和理论》[美]劳伦斯.迈耶、约翰.伯内特、苏珊.奥格登 著,罗飞、胡永浩等译 华夏出版社)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其中封建社会占了绝大部分时期,因此长期历史经历给中国文化和人文精神积淀了一种官本位、权本位及等级思想。中国缺少西方海洋文明那种平等、独立的契约精神,加入中国的近代文明进程远远比西方短,而且充满欺辱和斗争,所以虽然中国告别封建制度已经有了百来年,但封建的某些思想仍根深蒂固,在广大国民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影响。特别是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文化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人民整体素质不高,法律意识薄弱,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面临着一个极为不利的情境。这一点,我们从“秋菊打官司”中也可以充分的体现出来。秋菊在讨“个说法”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他是村长,他打两下,咱也没话说,可以他该往哪个地方踢呀,那可是个要命的地方……。可见,在秋菊的眼中,村长(官)仍是要比民高一等,而不是平等的关系,之所以要讨个“说法”是因为村长打得太重了,而且事后没有道歉。此外,电影的其他方面,也能够充分说明秋菊等人的法律等素质不高的国情,如秋菊丈夫说的话,对公务员的称谓等等。
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要想取得重大的进展就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努力改善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的情境,为中国行政法制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从对情境的定义中,我们就可以知道情境是多种因素综合形成的,有些是长期形成的,非一时所能解决,但多数还是能够通过政府和社会一起努力而能得到改善的。以下笔者想结合“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所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简单的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一) 加强中国的政治民主化建设,为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行政法制建设是中国政治民主化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没有行政法制,也实际上谈政治民主也是不可能的。从另一个方面讲,单进行行政法制建设也是不行的,它需要融入到整个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中,需要政治民主化的其他方面相应的.配套改革来支持。比如,加大民选官的范围和力度,加强政策的透明度和宣传力,加强对公务员的多方面、多渠道监督等。村长王善喜为什么会打人?仅仅是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吗?我相,其中实际包括着工作态度和理念的问题,如他所说,他是公家人,辛辛苦苦为公家干了几十年,公家不偏他还偏谁?可见,在村长的头脑里,他是在为公家服务而非为村民服务。这种态度和理念固然有其个人素质的因素,但与中国选官制度无不关系。试想,如果他是由村民自由选举出来的,又怎么能不考虑到村民的态度和意见呢?又怎会只知道上头文件,而漠视村民的利益和意见。当然,这不仅仅是选官制的问题,这与我们没有一个良好有效的监督机制也是有关的,试想,如果不是秋菊要坚持“讨个说法”,又有谁会指责王善喜呢?可见加强政治民主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制度,是我们进行行政法制建设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 提高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素质
在“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中,非常鲜明的体现出了行政相对人素质不高和法律意识薄弱的实情。即使是秋菊,她所谓的“讨个说法”也并不是因为他意识到了村长行政行为的失当,更不是追求西方那种“契约”式的平等和人权,而仅仅是基于一种意识种的“不该”和“尊重”思想,即你不能往人要命的地方踢,只要你承认错误,表示对我们的尊重就行了。正是为了这种尊重,秋菊才坚持要个“说法”,而且她所要的“说法”也并非法律上的正义,而仅仅是争取中国传统的“一口气”而已。因此,我们有高兴中国农民有勇气告官时,也不能忽视中国农民素质不高这一点。
因此,中国的行政法制建设,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行政相对人的素质。结合中国的国情,笔者对于提高行政相对人的素质提几点自己的见解。
1、加大中国城镇化进程,减少中国农民的比重;
2、强化中国基础教育中的法律教育;
3、加大政策的透明度,加强国家政策和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4、鼓励公民积极参与政治;
5、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对行政的监督,和对行政不当行为的报道和评论等。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5
《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拍给外国人看的片子,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由于他对风俗的重视,他对中国社会的描述倒是很真实。这部电影给了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此间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令人深思。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分明是在刁难秋菊家。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
秋菊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总说“他是村长,踢了也就踢了,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去踢”。可见秋菊对于现有的乡村秩序是认可的,她并不追求第一等的公正。
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我认为村长说得很有道理。
对于一般人而言,村长既然已经赔了钱了,那事也就了解了。秋菊的丈夫就是这样的。但秋菊死死不放的是“给个说法”。为什么秋菊要“给个说法”呢?她宁愿不要钱也要个说法,这是因为秋菊对正义有着坚定的信仰,她认为这个世界有个天理存在。对正义的信仰正是其生命的希望所在,所以她才会不惜代价去追求一个“说法”。其实普通小民也是有信仰的。
在向李公安告村长时我们看到,李公安一个人要负责整个乡镇的治安司法工作。因此,秋菊来时他总是在忙碌中。我曾想公安与检察院应该分工,检察院负责调查,公安负责治安抓捕等具体工作。看到这里,我不包此希望了。中央政府能够为地方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极为有限的。何以见得?由中央直接向民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是昂贵的,更好的公共服务需要征更多的税来维持。而过高的税收水平可能会导致官逼民反的结果。并且,更多的公共服务需要更为庞大的官僚机构,官僚不仅提供公共服务,他还会鱼肉百姓。在市里时,一些听了她故事的市民说像她这样的事一个市里起码上万起,大家都到市里来要求解决,市里哪能管得过来。也就是说市公安是不会理她的。这句话很有意义,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越往上一级,其成本就上一个台阶。
秋菊从镇上一直上诉至法院,其成本已远远超过了秋菊所能得到的赔偿。这些成本包括乘车去镇上、县里、市里的交通成本、住宿成本,获取打官司的可靠信息的成本。其中获取信息的成本最为高昂。她需要了解国家的政策、告状的程序、相关部门的地址、领导的意图等信息。而这些信息大部分都垄断在官僚阶层手中,这就更加大了难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公民不能享受到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因为成本太高了。进而由此导致地方治理的恶化。《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里秋菊所遇到的官还都是好官,尤其是那个市公安局长。可现实中清官总是少数,贪暴之吏居大多数,这是更令人畏惧的。
这里的困境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本片中的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的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地方事物靠民主来解决,在熟人社会里解决问题只需较小的社会成本,而且由于大众的参与其结果的合法性、公平性高于中央任命的官僚,哪怕决策错误民众也不会有怨言。总之地方自治使得地方治理的成本低,且结果更为公正。这使的地方的善治成为可能。
西方中世纪的社会,国家远离百姓,对百姓而言只有庄园才是实际的。每个庄园都是一个独立的单位,庄园由庄园主与农奴(黄仁宇反对将其译为农奴,他称之为穑夫)共同管理而不受任何第三方的干预。庄园作为一个小的地方自治单位,公共服务的成本低,行政与司法可以分开运作。庄园的行政管理由庄园主从农奴中选出来的庄官管理,而庄园司法由农奴担任陪审团的庄园法庭来管理。于此相对的是,中国古代行政与司法一直是合一的(宋代的提刑制度对此有一定的纠正,可以说宋代的司法比较具有独立性)。中国任命的官僚式地方治理结构治理成本高昂,为了节约成本(也可以说是不扰民),司法与行政合一,县官的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审案。我们知道中国中央还是有专门的司法机构的,如大理寺、刑部、刑审院等,因此司法与行政的合一并非源于古人的观念。中西两方的这种社会结构的差异导致了后来双方命运的极大不同。大部分人都以为凡封建则必落后,黄仁宇认为在封建制度下较能注重地方实情,尤其西方的封建制度使得私有产权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使得“社会底层的资源能够自由而公平的交换”,由此催生了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中国则陷入官僚主义的泥潭始终发展不出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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