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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最爱作文初二6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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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因为他如同仙人指路一样带我走向世外桃源;我爱读书,因为他让我品味到书中的大千世界;我爱读书,因为他就是与我形影不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下面给大家带来一些关于我的最爱作文650字,欢迎阅读与借鉴,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我的最爱作文1

毛茸茸的,黄色的,胖胖的,两只耳朵竖起来的……这是什么?你们猜猜,嘻嘻,猜不出来了吧?还是我来告诉你们答案,是我们家的狗狗——“小小”啦!

我家的“小小”是个地道的贪吃鬼,也是个地道的贪玩鬼。一天到晚不是吃就是玩,整天蹦蹦跳跳的,真讨人喜爱!

这不,妈妈喊吃饭了!“小小”就会一支箭似的窜到餐桌前,扮出一幅乖巧的模样,又开始舔我脚底,都不知道它是怎知我最怕痒的。我真受不了它对我的“攻击”,无奈之下只好给了一块排骨给它吃。吃完了这块排骨,它还觉得不够,就对着我“汪汪”地叫两声,似乎在说:“主人,求求你吧,再给我块排骨吧!只要你给我吃的,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见它这个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又笑着又夹了块排骨。可这次我有意作弄它,把排骨在它面前晃了一晃,“小小”两眼发光,伸出舌头,眨了眨眼睛,似乎又在说:“主人啊,你别玩我啦,快给我吃吧,不然我就舔你的脚底。”随即,它张开嘴巴一咬,却发现什么都没有,只听见牙齿的碰撞声。我三番五次地逗它,它终于忍不住了,俯身一跃,“嗖”的一声就抢到了骨头,当时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它向我摇了摇尾巴,它那得意洋洋的眼神好像在说:“主人,跟我斗你还嫩了点呢!”

每逢吃完饭后,它总得运动运动一下。告诉你吧,它把捕蚊子当作是一种运动。凡是有蚊子飞过它的头顶时,那必将会不得好死,它会一掌拍下去,蚊子全死了。看着它那得威风凛凛的眼神好像在说:“谁叫你吸俺老子的血,没门!”我真是佩服了“小小”的那“降龙十八掌”。这样的烂掌式都能拍死蚊子,我也只能给“小小”两个字——高明!

这就是我的最爱,一只贪玩而又贪吃的狗狗——“小小”。

我的最爱作文2

要说我的最爱,它可是扁扁的,黄黄的,有一种扑鼻的香味,吃起来咸咸的,你猜它是谁,它就是一种美味的食物——土豆饼。它就像一个黄金圆盘,每次只要一看见它,我就直流口水,它在我的菜谱里是冠军。呵呵!不用多说了,下面请看看我爱土豆饼爱到了什么样子吧!

第一:自己做土豆饼。

妈妈很少给我做土豆饼吃,我每天都盼着土豆饼的到来。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就在妈妈出去的时间里,我悄悄地走进厨房,去做那美味的土豆饼。首先,我照着妈妈的样子来刮土豆,“啊!”我一不小心把手指划了一刀,我马上用纸按着把血止住,心想:这是怎么回事?差一点儿就挂去了一块肉。接着,我慢慢的刮完了土豆,并洗干净了,过了一会儿,一盘美味的土豆饼就做好了。其实,妈妈早已回来了,只是我没发觉,妈妈看到我做完了,就带着微笑进来了,说道:“你真棒!”

这只是第一个,后面还有呢!

第二:梦游吃土豆饼。

一天晚上,我正在睡觉,不知不觉得就开始了梦游:疑?这是什么,我嗅了嗅,原来是土豆饼,接着,我流着口水向土豆饼扑去,只听到“啪”得一声,我摔了一跤,抬头一看,土豆饼正跑向远方,我抓呀抓,总是抓不着,嘿,终于抓到了,我正要张开嘴巴吃一口,牙齿疼得让我尖叫了一声,顿时,我从睡梦中清醒过来。原来,我把一个圆盘当成了土豆饼。迷念土豆饼让我做出了这样一件傻事,弄得一家人捧腹大笑。

土豆饼让我感觉到世界上有苦也有甜,他还用它那香味吸引了我,让我沉睡在它的世界里。土豆饼永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3

白色,纯洁,象征着圣洁优雅。生活中,我喜欢白色。

白鞋

星期天,新的一天,一个星期的开端。当然要美美地穿新鞋啦!

下午返校前,我穿上新新的、白白的运动鞋。走上那灰扑扑的大道,来到了学校。

晚修前,碰到班长陈文涵,他狗嘴吐不出象牙:“付勐,敢买小白鞋啊!明天早上升完旗你鞋绝对黑。”

第二天早上升完旗,白白亮亮无污渍的小白鞋穿在我的脚上,那是相当的光彩照人。想起班长昨晚那句话,我示威般走到他面前:“班长,你看我的小白鞋怎么样?一点儿都没脏。”

课间,我把脚故意伸在过道上,露出我那洁白无瑕的运动鞋,算是广告吧。余珊急急忙忙:“海哥快交数学作业!”然后往后门方向走来……最最最最气人的是!我以为她看到了我的小白鞋,但遗憾的是,她居然目中无鞋,一脚踩在了我的小白鞋上。唉,我的小白鞋就这样受伤了、流泪了、拉黑了。

我也无奈,怎好意思骂一个女孩子呢!想不到这丫头还理直气壮:“付勐,搞什么名堂?差点摔我一跤。”我只好安慰自己,不要跟女孩子一般见识,鞋总会脏的。

田师也注意到我小白鞋上的污点!他讲话还挺逗,“这样的小白鞋全班独你一双,还留什么黑记号。”

白衣

我们的校服主题颜色是红色的,班上总有几个变着法子穿自己衣服的,我在说自己吗?今天,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理由——校服未干,穿了一件白色T恤。

白色,那是我的最爱呀!

课间操,操场上人山人海,绿色的草坪做底色,红色的校服做装饰,那是相当的壮观。只有我穿着一件白上衣,那是不一般地醒目。

田师走过来:“哎哟!小伙子,万红丛中一点白,你是相当有个性哟!”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田师继续调侃:“你看,你脚蹬一双小白鞋,身穿一件白T恤,是不是还要来条白裤子啊!”

我回答:“嗯,回去买一条。”

“这还不够,再把头发染白了,就变成古时候武功盖世的白魔头了!”田师笑笑说道。我脸上有点火辣辣,虽然自己看不到,也应该是个红脸了。

我的最爱作文4

我的世界仿佛夜下垂挂的天空,那么写作便是喜欢眨眼的繁星。即便太阳升起,星星的光亮变得黯淡,它们的身影依旧会化为蓬松的云朵,用纯色的手臂把我托向思想的天堂。

初二是一扇推不开的窗,鼻梁上的凹透镜把外面的世界切割成一块一块的几何图形,杂乱无章的黑白填充着所有的视线。

但写作文这个调皮的孩子蹦蹦跳跳的喜欢把彩虹的颜色偷来,描绘在一张张白纸上。那是难以言喻的色彩,有妈妈的慈爱,爸爸的严厉,老师的笑容,朋友的鼓励……就算是稚嫩的模糊不清的字体,就算是句段间杂乱的排序,就算是用不到华丽的词藻,可是写作还是一道永不褪色的风景线。

因为写作是我的最爱。

写作是一道巨大的工程,它是语言的完美结合,它能把普普通通的字、词、句组合成七彩绚丽的文章。喜爱的一处风景,一叶植物,一种深刻的记忆,它的工程可以让这些变成永久的光彩。有时,我在想,它会不会是天神的记录者,穿着一袭白袍,清秀可人的面庞,却有着男子一般的庄严,不可逾越的清高却永远不会给你盛气凌人的感觉。她的手修长而白净,时时刻刻拿着一本厚长的空书,她有魔法,无须用笔记录,她的思维便是她永远不理身的魔法笔,她热爱学习,热爱写作,热爱世间的一景一物,她贪恋人间的一切,被愚昧的天神罚下凡间,她来到了每个人的体内,善良,有创造力,积极向上的人才能看见她,用她的神笔把所热爱的一切,描绘在空缺的魔法书上。

对吗?写作是个有智慧,美丽大度的女神。我崇敬她,她为古往金来的多少文人雅士创造了才华。

正因为如此,我爱上了她,她是我的最爱,写作是我的最爱。

我的最爱作文5

小学时,我最喜欢的是数学,不是语文。可自从上初中以来,我的想法被彻底改变了。现在,语文课成了我的最爱。因为现在的语文课非常生动有趣,每节课都充满了无限的欢乐。

小学时,我感觉语文课沉闷极了。老师只是给课文分段,总结中心思想,填鸭式的教法,让人昏昏欲睡,远不如数学容易有趣。现在完全不一样了。老师上课时,总是鼓励我们大胆地质疑课文,他强调“学贵有疑”,援引了孟子的“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和爱因斯坦的“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来说明提问的重要性。他还列举了著名语文特级教师李镇西的例子,教我们读课文时要“读出问题”“读出自己”。老师的这种教学方式让我们对课文的理解更清晰、有效。

重质疑精神、重思考方法,此之谓“沉静语文”。此外,他还提倡“书声语文”。每个星期,他都会教我们一篇诗文,古今中外的全有。余光中的《碧潭》《满月下》,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日记》,于坚的《尚义街六号》《远方的朋友》,罗素的《我为何而生》,爱因斯坦的《我的世界观》……都在选择之内。他常跟我们说,仅凭课本是学不好语文的,要扩大阅读面;课本只是语文海洋里的一滴水,你怎么能为这一滴水而放弃了整个语文海洋呢?再说了,课本编得好,它只是晶莹剔透的一滴;编得不好,那就是污浊的一滴。所以,要精选古今中外诗文来增加我们的知识营养。他总是身先士卒,在我们背诵之前,先背诵给我们听。当此之际,我们受了感染,于是都大声读起来了。对古诗文、现当代诗歌、抒情散文,他都强调朗读背诵。在他的课上,经常书声琅琅。

上课时,老师总是把课文编成一个故事讲给我们听,如此幽默、生动的课,总是让人兴趣盎然。不到两年,他教的内容、教的方法,让语文变得生动、有趣起来,从而彻底改变了我对语文的看法。

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余凤云。

是他,让语文变成了我的最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