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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特征的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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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特征的综述

要实施素质教育,必须理解素质教育。所谓理解,就是认识其本质属性。其表现形式,有人概括为“特征”,有人概括为“特点”,也有人表述为“原则”。其具体观点,也众说纷纭,今择其要者综述于下:一、素质教育的全体性1、张志勇:“素质教育的全体性要求:一方面必须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能得到应有发展;另一方面必须使每个学生在社会所要求的基本方面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使每个学生都成为合格的毕业生。”2、陈白玉讲:“全体性,即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享有同等教育机会,不能因为成绩优劣而受到不同对待和不同的教育,立足全体学生的发展。”3、王文源讲:“全面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教育要致力于培养和提高所有教育对象的素质,即要面对全体学生;二是教育要使教育对象各方面素质都获得发展和提高,即教育要面向学生的每一方面的素质。也就是说,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他收全体性合于“全面性”之中阐述,显得辩证。4、劳文指出:“全员性素质教育的着眼点和着力点都是面向全体儿童少年,旨在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这本是党的教育方针一惯要求,但在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和旨在选拔的‘应试教育’影响下,长期以来并未真正落实。承认教育对象的全员性,就意味着不但要保证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而且还应给他们以均等的机会,使每个儿童都获得成功。”……我们应该“尊重人的发展权利,努力开发每个人的潜能,从而尽最大努力增加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减少社会发展的障碍,这不但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性质要求于我们的,也是保证社会主义利益的最好手段。所以,坚持教育对象全员性,是素质教育是根本特点之一。这种全员性意识,应该体现在教育政策的制订,内容方法选择以及整个教育实施过程之中。”每个儿童少年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教育的性质所决定的;但在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下,既使入学的儿童少年,也有大部分学生享受不到这种均等性,作陪衬,遭打击,这就从根本上扭曲了教育本质。二、素质教育的整体性张志勇:“素质教育要求受教育者的基本素质必须得到全面的和谐的发展。素质教育的这种全面性要求是有其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依据的。社会发展对人的素质要求是全面的。从心理学角度看,人的心理活动具有整体性,认知过程与情意过程的产生与发展自始至终是互相交织、相辅相成的。因而,人的素质发展也具有整体性。素质教育是‘为人生打基础的教育。”陈白玉:“全面性,即不仅要使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充分的、自由的、和谐的发展;也要开发智能,培养非智力因素。不仅要教学生会学习,还要学会生存,学会办事,学会健体,学会做人,培养学生自我发展能力。”3、劳文:“整体性,又称全面性。即要求受教育者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要受教育者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形成合理的包含思想品德、智识技能、身体心理诸方面要求的素质结构。”……“对人的发展的全面性,应更多地从人的发展整体性的角度去解释。首先,人的发展应该是全方位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身体、心理、技能、知识、品德、情操等都是人发展目标的组织部分。人不是工具,不是马戏团的动物,可不能也不应该进行畸形、片面的训练,不能只关注某一方面而使人的整体发展受损,因为每个人都全面享有生活的权利,每个儿童少年都是有丰富情感的与各种生活要求的生命整合体。”……“在理解和实施素质教育时,一要反对教育目标片面化,把人当成考试机器即是一种片面化的培养目标;二要反对把全面发展的要求绝对化。“求全责备”也会扼杀个性,妨碍儿童少年真正实施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的整体性又称全面性,总之,实施素质教育要让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全面发展,但又不能绝对化平均发展,这又必须处理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特长的关系。三、素质教育的主体性张志勇:素质教育的“教师要尊重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自觉性、自主性和创造性,要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尊重学生的人格价值和独特的品质。教师要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要善于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要让学生有自主学习的时间和空间。”王文源:“主体性,即教育要着眼于人的发展,要努力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而不是选拔教育的儿童。教育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教育者要有科学的学生观,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热爱学生,教育要着力促进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提高。学生是一个完整的人,更是一个发展成长中的人。学生的主体地位是一个逐渐实现的过程。主体性是素质教育的根本要求,是素质教育活的灵魂。”劳文:“主体性,又称主动性。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因此,学生的学习过程,必然是主动获娶主动发展的过程。但是……多年来,我们的教师习惯于“我说你听”,“我讲我背”,越俎代疱地把教育过程变为简单训练过程,甚至是“刺激----反映”过程。”“是否真正尊重学生的主体性的基本标志,是看我们是否承认学生犯错误的权利,是否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儿童少年是自己生命的主人,有权探求学习与发展的机会,这就意味着他们有权失败,有权在失败后重新开始,有权利在失败后做出别样的选择。然而,我们这里太多的是成人强迫儿童少年接受自己的意识,是不许他们犯错误,犯一点错误就严厉惩罚,这类作法只能迫使儿童少年亦步亦趋地模仿成人,做教育者的“应声虫”,“传声筒”,既无法构建他们的主体地位,也不能帮助他们主动地发展自己。”作为素质教育的基本特征:全员性、全面性、主动性,在理论上基本取得共识。此外,尚有许多人提出素质教育的基础性,差异性以及发展性、开放性、层次性、成功性等方面的特点,也都不无道理,尚待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