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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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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是指人口生育率降低和人均寿命延长导致的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五篇,仅供大家查阅。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1

一、为老年人服务,增加委老年人服务的覆盖面。

1、继续为60—69周岁的老年人与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浙江省绿卡、红卡优待证。使老年人更多地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

2、对卧床不起的危重病人与医院结对服务,落实措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上门服务。

3、为增加老年人养生保健知识,利用发挥本社区的人才资深优势,组织1—2次保健知识专题讲座,增加老年人的保健意识和预防疾病的功能。

4、继续做好日常一些工作,看望生病住院的老年人,配合社区慰问八十岁以上的老年人,派人参加为去世的老年人“送最后一程”为特困老年人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

5、下半年进行一次尊老爱幼方面的教育。

6、视情况今年将对老年活动中心进行一次修整。

7、继续做好为老服务的“3587工程”为内容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积极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多种形式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1、组织老年人进行中、短线2—3次旅游,以往组织旅游说明老年人对外出旅游非常感兴趣,既领略了祖国的大好山河,有亲自目睹了祖国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既能使老年人增加快乐,又能使社区的活动增加了频率,是活动的好项目。

2、积极组织、配合、选送项目和运动员参加五云镇老龄委组织的较大规模的运动会,争取有好的成绩。

3、准备在下半年在老年人中组织一次全家才艺大比拼,或“马大嫂”厨艺大比拼,增加老年人的乐趣。

4、配合社区进行一次小型运动会(或老年协会组织)。

5、“9•9”老年节前后组织一次老年人游园活动。

6、继续办好越剧班、婺剧班、京剧班,“三班”活动,以满足戏剧爱好者的兴趣。

7、要关心自行组织,自行活动的各个文艺体育团队和个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三、继续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1、利用暑假期间对本社区的青少年进行一次思想品德专题讲座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

2、经常和学校处得联系,组织在校青少年学生进社区,搞卫生、访贫问苦、帮助特困体弱老年人等活动。

3、有条件的话组织青少年进行一次参观访问活动。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2

一、巩固本社区原有的资源,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始终把老龄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老龄委的作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社区老龄事业的发展。社区要从广大老年人精神生活需要出发,组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推动“和谐社区”的建设。

二、进一步做好社区独居老人关爱工作,针对各种不同需求的独居老人提供各类相关的服务,巩固所有老人一对一的结对关爱活动。大力宣传“安康通”呼叫装置,为有这方面需求的老人做好服务工作。

三、认真做好老年人来访、来信工作,热情接待,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困难。

四、深入开展敬老活动,对小区困难老人及时送温暖,经常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发现困难及时解决。在春节、端午节、重阳节、夏季高温等重大节日前夕对无业老人、高龄老人、离休干部等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在“三八”妇女节,组织文体骨干排练节目,为社区中的老人们表演。

五、加强老年----益维护力度,利用小区科普画廊、小黑板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对社区老人在赡养、家庭、财产等纠纷问题及时处理和调解,并在社区开设法律维权讲座,增强老人们自我维权意识。

六、发挥社区内三个“睦邻点”的特色功能,继续作好“空中老年大学”的工作。

七、充分发挥离休老干部作用,使他们的余热能得到发挥。

八、定期开展志愿者送温暖活动,扩大为老服务志愿者读物,为特殊困难居民送医、免费测量血压、健康咨询、理发等。

九、继续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与贫困老人的结对帮困工作。

十、利用小区文体设施及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生活,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各项活动,增加适合老年人的文艺团队。

历年来,我们社区的老龄工作始终作为社区工作的重点之一。社区老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成部分,我们社区的老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努力创新为老服务机制,着力解决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新问题,共同为构建和谐的社区而努力奋斗。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3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以党的十-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健康的文化活动为载体,以普法宣传为切入点,以树立科学发展观为目标,贴近生活,注重实践,通过开展活泼多样的教育宣传活动,宣传科学观念,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思想,提倡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注重自身建设,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科普组织网络。完善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继续以社区主任牵头总负责、社区其他干部成员共同参与实施的科普工作机制;进一步充实壮大“科普志愿者服务队伍”,以科普志愿者带动周边社区群众树立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决心与信心。

以科普活动室为社区科普活动主阵地,以科普宣传栏、文化画廊、院落张贴栏、基层信息公开平台等作为社区宣传载体,广泛张贴科普知识宣传海报,架设宣传横幅,发布科普活动信息,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进院落开展科普宣传讲解活动等,在全社区营造科普宣传的浓郁氛围。

三、抓主题,突特色,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一)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好丰富远程教育课件资源,搜集整理后,有针对性的定期举办各类科普培训,宣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继续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方式,开展民生科普共建田园城市”为主题,开展各类科普活动,结合社区实际,创新活动方式,突出活动特色。

(三)抓好科普志愿者活动,开展科普志愿者进院落、进家庭活动。通过入户分发生活常识、科普知识,使科技之风吹进万家。

(四)以各种节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每月有活动、有小结、有记录,进一步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五)积极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举办科普知识竞赛、科普文艺汇演、科普旅游、青少年寒署期电脑培训等活动做好科教进社区工作。

(六)反对邪教,崇高科学,加大对伪科学,邪教组织反对力度,组织居民观看碟片、宣传画等,使居民民自觉加入到反对邪教,反对伪科学的队伍中来。同时,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活跃社区居民的业余生活。

在新的一年里,社区本着弘扬科学、传播文明、服务社区群众为宗旨,不断开拓创新,发挥社区工作者队伍作用,倡导全民参与,将我们的科普工作越办越好,为共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4

一、紧紧围绕“老有颐养”目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

认真贯彻第三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围绕“老有颐养”目标,努力做好老龄工作,积极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着力保障和改善老年群体的民生,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六个老有”,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努力提高老龄工作水平

(一)履行综合协调职能。进一步完善党政主导、老龄委组织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健全市老龄委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沟通协调,整合各种涉老工作资源,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整体提升老龄工作水平,促进老龄事业发展。

(二)履行参谋助手职能。一是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广大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二是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创造性,推动各部门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政策,追踪决策、完善措施。三是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既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又为成员单位推进工作服务。

(三)履行督促检查职能。不断完善督促检查机制,以新修订的《老年法》、《市“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和《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督查评估结果,推动老龄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完善六项机制,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一)创新完善调查研究机制。有机整合老龄工作系统、老龄委成员单位、社会各界特别是专业研究机构的力量,针对全市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失能、半失能老年群体养老等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发展老龄事业、决策老龄工作提供依据。

(二)创新完善老龄宣传机制。以培育队伍、健全制度、做优平台、扩大影响为重点,全面提高老龄宣传工作水平。

一是培育队伍。健全以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基层老龄工作人员、老年社团工作人员和新闻媒体记者为主体的老龄工作通讯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的业务素质。

二是健全制度。出台《--市老龄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评选表彰老龄宣传工作先进典型和优秀成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以及广大老龄宣传工作者做好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做优平台。继续办好《--老龄》双月刊、《--老龄工作》简报和青岛老龄网站,加大对老龄重大政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编辑制作《--市老龄宣传手册》,全面反映我市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

四是扩大影响。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颁布实施,广泛开展老年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在各类媒体刊发新《老年法》全文和政策解读,印制新《老年法》宣传册、宣传图画,开展新《老年法》知识答题活动和新《老年法》知识电视抢答赛。组织开展“媒体看老龄”系列宣传活动,聚焦老年民生,深入基层一线,报道先进典型,引领敬老风尚,营造浓厚的敬老养老助老氛围。加强孝道文化宣传,创作完成新二十四孝图,制作成宣传品向社会发放。春节、老人节联合通讯公司,发送节日敬老短信。

(三)创新完善老年-机制。以创新-平台、落实优待规定为重点,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以市老年-中心和老年-岗为依托,在全省率先打造“老年法律-俱乐部”和“老年-调解中心”两个老年-新平台,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同时,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来信来访工作。

二是以落实新修订《老年法》、《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为重点,以开展老年-月活动为载体,联合司法、公安、工商、法院等部门,突出抓好对公共窗口服务单位执行新修订《老年法》、优待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老年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落实。

(四)创新完善助老惠老机制。

一是进一步深化“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进一步巩固首批“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深入挖掘创建典型,召开现场会,宣传推广创建“敬老文明号”经验,推动全市创建活动在横向上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拓展、在纵向上不断向基层延伸,力争整个创建活动走在全国前列。

二是开展“孝满岛城”系列主题活动,充分调动机关、企业、学校和群团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专题讲座、征文、演讲、摄影、绘画、志愿者活动,大力推进“孝亲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不断增进全社会的孝亲意识。弘扬传统美德,倡导孝亲敬老风气,营造尊老敬老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老有所为机制。开展老年人才交流活动和老年人才网络推介会,加强老年人才与用工企业联络,为老有所为搭建平台,保障老年人平等获得个人发展和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招募老年志愿者,成立服务世园会银龄志愿者组织,为世园会提供优质志愿服务。组织老年志愿者参与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志愿服务。

四是做好市201-年度老龄工作先进集体、老龄工作先进个人、十大孝星、十大寿星评选表彰工作,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良好风尚。

五是开展好老人节、春节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做好“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协调工作,为广大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献爱心。

(五)创新完善精神关爱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建设的意见,以改善活动设施、健全活动队伍、丰富活动内容为重点,不断提升老年人精神关爱工作水平。

一是完善活动设施。稳步推进市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基层老年活动场所评定活动。

二是健全活动队伍。规范基层老年活动队伍建设,完善全市老年活动中心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基层老年文体骨干培训,建立老年文体队伍指导体系。

三是丰富活动内容。发挥“银龄欢歌大舞台”的辐射带动作用,广泛开展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组织开展特色基层老年文体队伍展演展播、“老年文化走基层”、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览、春秋单身中老年人相亲会等系列老年精神关爱活动。等系列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开展敬老作品征集活动,增进代际沟通,促进代际和谐。

(六)创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村居)老年协会建设。把村居老年协会作为基层老龄工作的主抓手,下大力气抓好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工作。开展基层村居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荐100个规范化基层村居老年协会,进行命名挂牌。

二是规范老龄统计工作机制。规范老龄统计工作人员队伍,加强老龄统计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老龄信息统计体系,继续做好全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统计工作。依托市电子政务信息平台,探索青岛市老年人口信息统计分析系统,年内在市南区、李沧区先行试点。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5

一、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85分)

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监察信访件处理流程图》查办信访案件,其中镇纪委完成3件、乡纪委2件。严肃查处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每个镇完成立案案件2件,每个乡完成立案案件1件。同时,各乡镇纪委每年至少要查办1起自办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强农惠民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公共资源交易中违法违纪案件,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案件。未完成自办案件任务的,倒扣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提供数据为准。(共计25分)

6、认真做好预防-工作。协助党委认真落实《县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相关意见,督促党委、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以上计3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城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成果。(以上计3分)。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对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通过早打招呼、早拉袖子、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以上计3分)。认真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以上计3分)。监督党委抓好党务、政务、村(居)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强化对乡镇党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诫勉谈话记录、示范点软硬件建设情况等为准。(共计15分)

积极配合参与县纪委组织的纪检干部轮训和纪检业务专题培训,有计划地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和参与办案,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以上计5分)。突出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防止“灯下黑”。(以上计5分)。加强村(居)委会纪检组织建设,强化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纪检委员的作用。(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教育培训材料等为准。(共计13分)

乡镇纪委要做到“四有”,即有机构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办案设备、有基本的交通保障。(以上计3分)。配齐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每个乡镇纪委都要配备1名副书记和1名专职纪检干事。(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要确保4万元以上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要列入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单独列支,予以保障。(以上计3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专职纪检干事享受规定的办案人员补贴,按220元/人/月发放到位。(以上计3分)。以相关文件、实地检查结果为准。(共计12分)

二、宣教、信息、调研工作任务(15分)

1.按要求征订、配备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监察》等宣教资料,并认真学习讨论的,以会议记录、征订记录等为准。(共计2分)。

2.按要求认真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的,以文件、材料、会议记录为准。(共计2分)。

3.在县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纪检监察业务刊物、网站发表反腐倡廉内容稿件2篇以上,需见复印件。(共计2分)。

4.全年向县纪委报送反腐倡廉信息12条。以县纪委办公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5.每年组织一次反腐倡廉课题专题调研,并完成一篇以上反腐倡廉调研文章,以县纪委调研室统计为准。(共计3分)。

6、乡镇纪委要在半年、年终对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纪委及对口纪工委。(共计3分)

三、加分项目

1、反腐倡廉单项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表彰,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10分、5分、3分。以相关表彰文件、奖牌、证书等为准。

2、完成立案案件查办任务外,每超办1件立案案件,加5分;若超办案件为自办立案案件,则加10分;若相关案件移送司法,则加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统计数据为准。

3、反腐倡廉相关稿件文章被上级官方纸质报刊杂志采用,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加5分、3分、2分;如被纪检监察系统网络采用,相应减半加分。以县纪委宣教室统计为准。

4、按要求参加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陪护工作,每10天每件(项)次加记3分。以县纪委办公室、干部室统计数据为准。

四、减分项目

1、反腐倡廉相关工作或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上级通报批评,按照中央、省、市级别分别扣10、5、3分。以文件为准。

2、本单位发现属大要案类的-案件未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并被县纪委查处的,或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扣15分。以县纪委纪检监察室统计数据为准。

3、对辖区内属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的信访举报调查处理不力,造成重信重访、越级访的每件次扣10分,若属越级集体上访的则每件次扣15分。以县纪委信访室数据为准。

4、不服从县纪委统一调配的每项(次)扣10分。集体活动不按时到位的每次扣2分。以办公室统计数据为准。

5、不按时向县纪委和对口纪工委报送相关报表、案卷材料的,每次扣2分。以县纪委各科室、各纪工委统计数据为准。

五、其它事项

1.评先评优实行“乡镇纪委没有完成查办立案案件任务”一票否决制度。

2.对优秀的乡镇纪委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提拔或重用,特别优秀的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场)党政主要正职或部门负责人。对特别优秀的乡镇纪委副书记,由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直接提拔或重用为乡镇纪委书记或副科级干部。

3.考评工作由各乡镇纪委将考核的事项形成材料,进行自查自评后,交县纪委核实或县纪委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核。

老龄具体实施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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