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监控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栗子由 分享更新时间:
投诉
煤矿监控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一、 监控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
二、 严格执行请消假制度,有事须请假。经科长同意并写请假条后
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旷工,每旷工1天除扣除当天工日外并加罚50元/工日。
三、 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20次,每次下井时间不得少于4个小时。
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下班后准时汇报当班工作情况。
四、监控维修人员必须保证本区域内所有监控设备运行正常。监控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做好检修记录。
五、各区域内监控设备及线路必须保证干净、整洁。监控分站及各类传感器必须严格按标准悬挂,监控线路应保证直度,所有监控线路不能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明线头,监控接线盒不能有缺挡板、密封圈等现象。
六、各种台帐应记录规范,准确齐全。
七、各种传感器必须严格按标准调校。甲烷传感器每隔7天用标准气样调校一次,风电、瓦斯电闭锁每隔7天进行一次断电测试,并有记录可查。
安全科
2017年10月12日
煤矿监控维修人员管理制度 [篇2]
一、监控员必须佩证上岗,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与监控无关的材料;
三、不能使用监控主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VCD、听音乐等监控无关的事情;
四、正确使用电脑,避免非法操作;
五、正确处理电脑操作中的错误,不得强行启动和非法关机。
六、爱惜电脑。尽量让监控主机避开热源和强磁场。
七、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或吸附灰尘,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
八、绝不允许关闭监控主机。
九、严禁使用监控室电话办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