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党的十五届三中、五中全会都明确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和重要的途径。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和相互促进,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的综合竞争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传统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农业转变的一个历史选择和现实途径。开局良好
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农村分工分业的发展,农户的小生产与大市场、分散经营与集约经营等矛盾逐步暴露出来,成为影响农业和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农业产业化经营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早、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发展起来,并迅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可以说,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继家庭承包经营后的又一重大创新,是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
90年代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重视农业产业化工作,把它作为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典型示范引导和多部门协调配合等形式,不断丰富和实践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论与模式。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农业结构调整困难、农民收入增加缓慢和农产品卖难等农业新阶段出现的问题。不仅农业部门抓,而且工业部门、外经贸部门和财税金融部门对这项工作都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并采取多种措施加以推进,为全面开展农业产业化工作奠定较为坚实的基础。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关键在于培植一大批带动能力强、科技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经营机制灵活的龙头企业,并通过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领更多的农民进入市场。去年10月,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了“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公布了151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名单,会议期间,温家宝副总理主持召开了部分代表出席的座谈会,指出“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这次会议的召开,较为系统的总结了我国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基本经验、主要做法和下一步工作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要环节和扶持的主要内容。会议的召开和扶持政策的出台,标志着合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局面初步形成。
势头强劲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民又是弱势群体。许多国家发展农业成功的范例都揭示一个基本的事实,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来发展农业是全面提高农业素质的基本途径,政府的支持和引导又是其根本保障。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从诞生之日起,就得到各级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否则,就难以形成今天良好的发展局面。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去年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结束之后,农业部会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组建“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通过联席会议这种形式来共同研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各地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大大强化了产业化工作的管理职能,20多个省组建由省领导牵头的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或跨部门的产业化联席会议,安
微、湖北、四川等11个省区市成立了专门的产业化工作机构,其他省份也都明确了主管部门和处室。省、市、县各级基本上做到了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和经费落实。
(二)制定政策,加大扶持。截止到目前,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或政府出台了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性文件,近15个省转发了八部委《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10多个省制定了“十五”期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划定了一批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安微、江苏等20个省区市安排了用于产业化经营财政贴息资金;20余个省市召开了以产业化为主题的农村工作议或产业化工作会议。前不久,广东省委召开省委八届七次会议,专门研究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并作出《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
(三)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在抓农业产业化工作中,各地、各部门都结合资源特点、发挥比较优势,按照扶优扶强的原则,以点带面,以点促面,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培植、壮大龙头企业的方面上来。目前,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有15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1000多家。通过这些优势企业的整合和带动,一大批大型跨地区产业化企业集团应运而生,催生出了向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山东金锣企业集团总公司、内蒙古草原兴发股份有限公司等跨所有制、跨地区、跨行业、带动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这些龙头企业的兴起,又成为整个区域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的骨干力量,大大促进了各种资源有效配置,提高了综合利用效益。
2000年,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总数已达66600多个,带动5900多万户农户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5%左右,户均增收近900元。更值得注意的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不仅在数量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而且在质的方面也实现了新的突破。产业化经营组织在地区分布上趋于合理,优势产业的优势更加明显,利益联结关系更加稳定和紧密,农业的开放程度也正在加快,已经成为国内外工商企业投资的热点领域。可以预见,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必然会展现更加美好的未来。
任重道远
我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在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长期的艰苦努力。所以,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绝非权宜之计、应急之策,而是当前乃至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和战略决策。
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恩格尔系数不断下降,广大居民的消费支出结构、食物结构和消费层次都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这种变化要求农业和农村经济要进行战略性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水平,就是实现战略性结构调整的最有效的手段。目前,国外发达国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是农业产值的3倍,我国只是80%;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加工率达到90%,我国是20—30%。要解决我国农产品加工比重低、层次低的问题,真正把产业化工作落实到实处,还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入手:一方面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形成共识,形成有利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另一方面就是要提高对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律的认识,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农业产业化工作不是要不要抓的问题,而是如何抓的问题。由于农业产业化经营涉及到许多部门和环节,单纯靠一个地区或某个部门来抓,很难抓好,而必须多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将面临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和更趋剧烈的市场竞争。面对国际上跨国集团的竞争,我们首先要解决提高竞争力的问题。这不仅包含产品的竞争,还有一个经营主体
的竞争问题。这种经营主体实际上就是龙头企业。现在我国还比较缺乏富有实力和竞争力的经营主体。通过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一方面是要在一个比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一批企业的实力和竞争力,增强我国农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另一方面是抓住重点,带动全局,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进入市场,开拓市场,增收致富。只有思想认识统一了,才能在工作中形成合力,真正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继续做好扶持龙头企业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扶持重点龙头企业,不是扶持一般意义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这一点在政策上是明确的。龙头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必须和农民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带领农民共同致富,有的还将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农民。应该说,“龙头企业+农户”这种组织形式是合作制在当今中国农村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面对经济全球化,党中央、国务院提倡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农业产业
化经营,是希望有更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按照产业化经营的思想,带领农民走致富之路。按照这种思想来规范自己行为的企业,显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很显然,当前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大,现有政策的落实也还没有真正到位。解决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按照国家“十五”计划和国家农业“十五”计划的总体部署,把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政策制定好,并落到实处。
(三)加强和完善龙头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产品不仅要面对国内市场,还要面对国际市场。有些龙头企业的产品主要是面对国际市场。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建立健全企业的质量标准体系,严格按市场准入的要求提高产品质量,就成为关系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关键。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但长期以来,我们的一些政府机构,包括龙头企业,对提高农产品质量,尤其是安全卫生标准,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于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指标不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遭遇国外市场“封杀”的情况屡有发生。一些企业在国内的声誉也因质量问题受到影响,不但失去了一部分市场份额,有些企业甚至完全停产。出现这种情况,不仅是企业的损失,而且对于所带动的农户也是巨大的损失。抓质量,不但要抓企业内部生产加工过程的监督检测,还要对原料的生产环境、投入品和生产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监督。为了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还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包装和标识,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的制度。只有这样,才符合现代市场准入的条件。要做好这一切,龙头企业不但要加强自身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还必须对生产基地提出要求,帮助其建立起必要的检验检测手段和制度。当然,做好这些工作单靠企业自身也有困难。建立一个健全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
系是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共同职责,但应各有侧重。
总之,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任重道远,既有机遇,也有挑战。只要我们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就可以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推向前进,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农业部副部长 范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