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公司的档案管理人员为保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应自觉对公司的档案材料进行保密。
二、在正常的工作业务中,需要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必须经集团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提供。
三、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四、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五、绝密级文件、资料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集团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六、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七、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八、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
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九、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集团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十、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十一、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十二、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十三、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十四、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集团主要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十五、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
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十六、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十七、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 各级保密人员要相互协调配合,应主动为公司和公司各业务部门服务,公司各业务部门应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二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属于公司机密事项时,将由公司保密委员会立会研究决定后,方可提供。保密委员会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该提供的提供,不该提供的坚决不提供。
第三条 对公司下发的保密文件及重要会议材料各单位进行妥善保管,并进行登记管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四条 保密文件的复制必须履行审批、登记手续。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不得擅自多印留存。密码电报一律不得复印。复制文件应按原文密级进行管理,复制中形成的废页应作为密件销毁。
第五条 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全文抄录,确因工作必须摘抄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复印、翻印和摘抄。
第六条 保密文件在发送装封时应按批准份数认真清点、装封,切忌将不同密级的文件混放于同一信封中。密级的信封上要以戳记标明文件的密级。封口时,不应用钉书钉封口的方式,应采用密封的方式。
第七条 涉及国-家-机-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原则上不用传真方式发送,确因紧急情况需要时,要用密码传真传送,不允许用普通传真机和电子邮件传送;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不得以明码电报拍发秘密文件,也不得明电密电混用。
第八条保密文件接收时应由公司保密人员拆封,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拆封。保密文件的登记、编号,要与一般文件分开进行。
第九条 传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由指定的人员统一掌握。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扩大秘密文件的阅读范围。公司工作人员应在办公室阅读秘密文件,公司领导确需在家中阅读秘密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保密工作。传阅或借阅文件,要严格坚持登记制度。
第十条 保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办公室及设备中保管,并经常检查。常用的秘密文件随手入柜加锁。
第十一条 建立公司保密文件清退制度,每逢重大节假日前两天各部室需将所传阅的保密文件清退给办公室。如发现遗失,要及时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 如保密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而长期离开岗位前,必须把自己经营的秘
密文件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且要履行签收手续。
第十三条 保密人员每年对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收集齐全,对有查考价值的要整理立卷,其他文件可按有关规定处理。调阅公司的保密档案,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 保密文件销毁前,必须逐一登记,并在报领导批准后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销尽。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公司内销毁。
第十五条 以上保密文件拟制、处理、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在工作过程中保密文件管理人员要注意不要谈论文中的机密事项,不让无关人员随意浏览,不得在无保密措施的无线电话中谈论机密事项等等。
第十六条 公司印制各类简报、刊物及向宣传、新闻出版单位提供公开发表的稿件、信息,承办人应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不得涉及和泄露国家及公司秘密。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在外出访问、涉及业务技术谈判、学习交流展览演示等公务活动中,不准随身携带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在预案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泄露事件发生。
公司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篇3]
一、为加强本公司保密管理,确保公司机密不被外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员工
三、保密监管机构:公司设立保密委员会,作为公司保密信息管理监督机构。
1. 保密委员会由公司企管部主任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任保密员,负责对所有涉及公司秘密信息进行保密管理及监督职责。
2. 办公室主管为办公室保密员,主要对本部门保密信息进行监督管理,并对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
四、办公室保密信息范围:
1. 档案室涉及的资料信息。包括各部门归档档案、公司文件、公司合同、技术图纸、基建档案、人事档案等。
2. 文印室所涉信息。包括打印件、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等。
3. 司机班所涉信息。包括总经理或客户的谈话内容、行踪等进行保密。
4. 办公室人员所涉信息。总经理未经公开的言语、行踪等进行保密。
5. 其它办公室负责且直接影响公司利益的信息。
五、办公室保密措施
1. 预防管理措施(从人、机(物)、法各环节进行预防)
1) 办公室所有人员入职时需签订《保密协议》办公室员工入职后需进行公司保密制度及部门保密规定培训,明确项目部保密信息范围并严格遵守部门保密规定。
2) 办公室员工在带领客户参观车间时,需事先告知客户注意事项。如不得拍照,不得与现场工作人员交谈,哪些车间部门不得随意入内参观等。
3) 办公室人员离职时,部门主管应监督离职人员做好公司业务信息及文档资料的交接;同时向离职人员重申公司的《保密协议》法律有效期。
4) 文印室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统一装订、统一保管;不得随意放置、丢弃、带离公司等。
5) 办公室个人电脑及公用电脑必须设置开机密码,防止外部人员私自开启、使用电脑致使公司重要信息泄露。
6) 公司服务器建成后,办公室所有电脑应禁止U盘、可移动硬盘等可移动存储设备的使用。
7) 办公室所有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保密信息进行加密处理。
8) 公司内部信息沟通及图纸传递需使用公司内部邮箱,不得使用私人邮箱。
9) 办公室所有涉密纸质文件需由专人负责进行定点存放、保管;禁止无关人员复印、摘抄、扫描或者借阅。因工作原因确实需要借阅的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在指定地点进行阅读使用并按时归还。
10)办公室无人时应注意及时关闭电脑及锁门;禁止外部人员随意出入办公室。
11)如遇长假或特殊时期(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为保护公司机密信息不发生外泄,必要时可将文档资料转移至安
全处妥善保管。
2.监督管理措施
1) 办公室主管根据上述预防措施,定期对部门员工保密预防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重点检查范围:
档案资料及其他相关涉密信息是否按规定进行保密管理;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使用;
3) 如有发现违反保密预防措施的情况,应及时给予批评指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不按规定存放、保管部门电子或纸质资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元罚款。
无意识泄露项目涉密信息,如基建、图纸、项目、财务、技术、市场类信息且未产生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应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200元罚款。
故意泄露公司信息,如基建、图纸、项目、财务、技术、市场类信息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经发现应立即开除并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必要时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应急处理措施
1) 办公室员工一旦发现公司保密信息泄露,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部门主管应同时通知公司保密委员会。
2) 公司保密委员会应立即成立专门调查小组,第一时间查出
并切断泄密途径。然后展开详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泄密信息级别、泄密责任人、泄密时间、泄密原因,同时针对泄密事件可能给公司造成的不良后果进行评估。
3) 保密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对泄密人员进行处理并进行相应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包含如下内容:
对泄密责任人给予罚款、调离岗位、开除等处理;必要时可追求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
1.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企管部批准后执行。
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及《郑钻保密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