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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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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对于城市建设与发展的科学规划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

  2017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一

  为保护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建设环保绿色工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北京市政集团公司ISO14001环境保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环境保护管理目标

  本着“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做好环保工作,坚持“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防止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控制施工噪声;采取高新技术措施以消除或减少噪声污染,采取各种工程防护措施减少污染及可能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 二、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1、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集团公司、业主、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研究、决策、部署项目部 环境保护的重大事项。

  (2)分析、部署、监督、检查各作业队、班组的工作或活动,听取安全日常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汇报,对破坏环境的作业队及其相关个

  人实施处罚;对生产过程中保护环境工作典型和突出贡献的作业队及其个人实行精神、物质表彰和奖励。每月15日定时组织工程部、安保部、技质部、实验室、物资部进行全面的环保专项检查。 (3)任命环保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并配备项目相应的使其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技术保障。被任命的全体管理人员须具备与本项目施工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资质,且保持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兼职)的相对稳定。

  (4)加大必要的经济投入,保障生产环境保护条件;积极开展集团公司和业主组织的“安全质量标准(样板)工地”创建活动,完成合同标书的安全管理目标的承诺。

  (5)就本项目部安全环保生产情况与业主、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环保监督单位等部门进行联系。

  (6)对本项目部相应等级的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建议或意见。 3、办事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保部,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保部部长兼任。

  职责:负责环境保护小组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监督检查环保小组会议执行落实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和实施材料向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提交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奖励、处罚、审核事项及事故处理的初步建议和意见;负责起草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会议,按程序及时办理事故

  报告的上报工作;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召开责任单位环境事故交谈会。

  环境保护小组负责督促作业队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有关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的施工,尤其对施工因素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或水土破坏,开工前均应制定可行、有效的保护防护方案,经审查后允许方可工程动工。影响环境及水土保持的特殊工程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监控、观测方案,落实措施及人员。 四、本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影响情况一览表

  神话四路桥梁工程在施工期间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预计的影响,针对项目工程施工可能出现的有关环境影响因素,项目分部制定相应的重要环境因素影响一览表,以指导本标段现场施工管理。

  重大环境因素及其影响一览表

  五、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标准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GB1252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的要求制定降噪措施,并对施

  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检测和记录,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的高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噪声措施。

  (1) 为减轻噪声对施工场地外的影响,可以对施工现场采取遮挡、封闭、绿化等吸声、隔声措施,从噪声源减少噪声。

  (2) 鼓励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设备日常维保工作。

  (3)施工现场场界噪声应符合下表规定: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3、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少鸣笛。装卸材料应首选机械装卸,人工装卸时严禁抛扔。 六、光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方向,在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有足够光照的条件下,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和过往社会车辆的影响。

  2、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光外泄。 七、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 行驶重载车辆道路

  可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承重砖(构件)进行处理;一般走道,可铺设可重复利用的渗水砖。

  2、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施工现场应尽量减少土方开挖量和土方转运频次,有场地堆放条件的应提前进行挖填平衡计算,减少施工现场的土方存放量。 4、根据DBJ01-83-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6、施工现场易飞扬、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密闭存放。

  7、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8、应对施工现场、施工周边环境(办公区和生活区)进行适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改善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

  9、施工现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及大模板存放场地应平整坚实。 10、施工现场进行机械剔凿作业时,作业面局部应遮挡、掩盖或采取水淋等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八、有害气体排放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排放标准。

  (1) 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车辆尾气中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选用清洁燃油、代用燃料或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和高效燃料添加剂等。 3、施工材料应有合格证明。对含有害物质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中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测定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8-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的规定。 九、水土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3、食堂应设隔油池,并应及时清理。

  4、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厕所化粪池应做抗渗处理。

  5、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并应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施工现场污水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6、施工作业现场宜采用环保移动厕所。

  7、有毒有害废弃物定期委托清运单位及时清理。清运单位须持有相关部门批准的废弃物消纳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十、施工固体废弃物控制措施

  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施工固体废弃物。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全部清除。

  2、塔吊基础是遗留在土地中的施工固体废弃物之一,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可拆卸式塔吊基础,以减少地下固体废弃物的产生。 3、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1) 建筑垃圾是主要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土、渣土、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竹木材、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各种包装材料和其他废弃物等。 (2) 鼓励将施工、拆除和场地清理中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将其中可直接再利用或可再生的材料进行分类回收、再利用。 十一、环境影响控制措施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场地所在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2、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3、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4、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通报文

  物管理部门。

  6、施工现场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7、对于因施工破坏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2017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二

  地球环境是我们人类及所有生物赖以生存的基础,爱护地球,维护生态,保护环境既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又是我们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学校作为育人场所,开展环境教育是教育过程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在小学教育中渗透环保教育,增强小学生的国民环境保护意识,为实施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奠定基础。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任务

  三、方法措施

  1.认真组织开展环保教育宣传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传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拓展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将环保教育工作融入各项工作之中。

  2.开设环境教育课程,将环境教育列入教学计划,要有固定的课时对学生进行环保知识教育,严格规范学校环保教育评价制度,并能够科学运用环保教育评价数据,改进学校环保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3.做好环境教育与“绿色学校”创建工作相结合,与学校的学科教学相结合,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少队活动相结合。

  5.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规整工作。

  四、组织领导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7月)。

  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学校环境保护教育教学任务,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

  第三阶段:自查提高阶段(2013年2月至2013年7月)。 组织相关人员,自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学校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总负责,明确责任,专人负责。要结合自身特点,把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责任人,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3.精心组织,强化督查。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工作的自查力度。

  西河中心小学

  20**年5月8日

  2017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三

  加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坚持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体制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环保投融资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的新体制。

  二、工作重点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严格控制新增污染

  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

  区域内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项目,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保证金制度,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致力推进节能减排

  到2010年,环境污染和生态趋势得到基本控制,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城乡及矿山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形成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主要污染物cod年排放总量控制在7142.4吨以下,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2384吨以下,比2005年削减10%;镉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7吨以下;砷年排放总量控制在1吨以下。在全市经济整体推进发展的同时,力求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减少到最低。

  建立节能减排评价监督体系,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新、改、扩建使用高污染高能耗项目,积极推广清洁能源。新建项目的技术条件要保证其完成节能指标,确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全面实现。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制定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抓好循环型社会、循环型区域、循环型产业体系、循环型企业、循环型经济支撑体系等“五个建设”,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尾矿渣、余热余压和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营运

  扎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确保项目完成后正常运转。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步伐。此项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2009年底前完成。

  (二)加大环境整治力度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

  进一步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一律禁止新建对水体有污染的排污口,主要饮用水源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达到规定的水质目标,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大于95%。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垃圾的管理,确保水体不受污染。

  坚决依法保护饮用水源,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水库、河道禁止投肥养殖,

  加强大气环境治理

  调整城市能源结构,逐步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逐步增加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比例,从源头控制大气污染。鼓励和支持城市生活锅炉使用管道焦炉煤气。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执法力度,强化车辆的年检制度,对尾气超标排放的车辆实施强制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车辆实行强制报废。到2010年,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减轻城市交通污染。

  加强工业燃烧废气污染控制,鼓励企业使用低硫燃料和采取先进的脱硫、除尘和低氮燃

  烧技术,防治大气污染。

  加强对饮食服务业燃油污染的整治,防治油烟对居民居住环境的污染。逐步在餐饮服务业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到2010年,全市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倡导文明施工。

  加强环境噪声治理

  加强对建筑施工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管理,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居民住宅附近超标扰民的固定噪声源,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对建筑施工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依法征用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

  加强对交通噪声的管理工作,新建道路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交通噪声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逐步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加快工业污染治理步伐

  继续巩固工业污染治理成果,强化工业污染源的专项整治和监控。按照企业自筹与环保专项资金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依法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查无证排污、超标排污、超量排污行为。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核辐射的监管和防治。大力推进工业园区、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专业化运营,实行重点污染企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临控,严防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防“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反弹。

  深入推进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编制和实施城镇环境保护规划,营造城市宜居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科学配置城市绿地系统,改善城市生态质量。

  要进一步落实辖区管理责任制,坚决清拆影响市容市貌的违章建筑和窝棚。要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分片包干、重点把守、全面巡查等措施,对乱摆卖、乱张贴现象进行彻底清理。推进物业管理,消除卫生死角。

  加快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在2010年12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

  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列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农业资源,依法保护基本农田。加大农村垃圾处理等环保设施建设力度,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畜禽废弃物,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农村沼气。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化肥,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加快我市生态公益林的建设。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和景观功能。重点加强铁路、公路、城市主干道沿线的造林绿化和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的建设。

  大力开展村镇生态示范区的建设,探索解决农村城市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问题,以点带面,创建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示范乡镇,促进村镇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特区内外生态环境的平衡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科学决策机制

  实行宏观决策的环境影响论证制度,工业、农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各类规划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与发展决策和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部门应共同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充分发挥统一监督管理职能。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格执行保护环境的价格、税收、信贷、贸易、土地等政策。

  (三)确保经费投入

  财政部门加强排污费的专项资金管理。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环保投入的主体作用。

  (四)大力宣传发动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强环保基本国策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提高全社会环境意识。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市民环境保护的自我组织和参与能力。

  加强青少年的环境教育,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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