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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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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读后感1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

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福尔摩斯》读后感2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我用胆怯的心去看。越看越恐怖。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进入客房到晚上。去杀人。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3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大家可能早已耳熟能详了,我也一样。自从知道这个名字以后,便一直渴望能看一看这本书。暑假到了,我终于如愿以偿。遨游在《福尔摩斯》的海洋中,我完全陶醉了。

“福尔摩斯”是个乐于助人、博学多才、做事警惕、分析明确的人,他也是当时最棒的护法卫士。每一件案子他都用不同的手段、计谋,尽心尽力地去破,深得人民的喜爱。在小说中他曾破过135起案件,这是多大的数字呀!

比如说这个“斑点带子案”吧。福尔摩斯采用了女人的姐姐死时屋子的特征,还有“哨子声——是蛇发出的叫声”,以及斑点带子,总结出了夜晚继父放蛇到她的房间去毒死她这个结果,让这个狡猾的继父受到了惩罚,也让所有人心服口服。就是侦探也承认福尔摩斯比他们技高一筹。而福尔摩斯,并没有因此贪图享受,始终是个非官方侦探。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拼斗中,他与当代最危险的罪犯一同葬身于无底深渊中……

呀!多么感人!读着读着,我便不禁热泪盈眶。设想一下,其实,他完全可以不烦这些事的.,他完全可以多活几年的。可是,他没有。他的一生都忠于人民,忠于科学。他为人民而死,他是值得的!他的生命真是“重于泰山啊”!虽然,世上没有福尔摩斯这个人,但是,他那种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同学们,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世世代代传诵的人,就是因为他一丝不苟的精神、乐于助人的胸怀和善于思考的大脑,我们一定要学习他这种高尚的品质呀!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有一句名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是托尔斯泰写的。我小时候不太爱读书,后来上学时我才慢慢的要看书了。我现在的书柜都有很多书有、《怪物大师》、《查理九世》、《福尔摩斯》……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因为里面是讲破案的`事,你看完了第一页,你知道了案子的内容,你会想知道接下来是怎么样的。你就会迫不及待的翻开第二页来看。这本书讲了三个故事:一个是《血字的研究》,一个是《四签字》,还有一个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在《血字的研究》里我认识了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华生医生。福尔摩斯一见到华生就知道他来自阿富汗,是一名军医,这使我很惊讶。原来,福尔摩斯看华生像名医生,显然是军医。从华生的脸色黧黑,胳膊的受伤情况看出他在阿富汗呆过。

我看了《血字的研究》后更加佩服福尔摩斯了,在这个故事里,福尔摩斯在作案现场的泥地里发现了一串相同的脚印,他看到这些脚印就知道此人20岁左右,脸色发红,右手指甲偏长,是个车夫,抽印度雪茄。福尔摩斯利用这些信息找到了作案的凶手。

从《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字》里,我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位善于观察的侦探,他常常能抓住别人不注意的小细节,发现破案的关键线索,这使他能一次又一次的神奇破案。

这只是《福尔摩斯》的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后来的几章跟加精彩,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去读读看,读后你一定会被《福尔摩斯》迷上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5

有一个人,在19世纪与形形色色犯罪份子纠缠,他常常嘴里衔着烟斗,神态严肃。他到底是谁?他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作家亚瑟﹒柯南道尔笔下一位妇孺皆知的神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经典书籍让我领略了这位大侦探的智慧,同时也让我仿佛亲历了这些惊心动魄和离奇的过程。

福尔摩斯是个大侦探,当然与他较量的凶手作案手法也很高明,真是天衣天缝。比如《巴斯克维尔魔犬》这一篇吧!在巴斯克维尔家族流传这样一个传说,这个家族的族人只要在黑夜降临时,穿越沼地就会被魔犬所杀害。凶手借此传说,购买了一只巨大的狗,在它身上涂上磷,使它就像传说中的怪物——魔犬。随后,凶手引诱巴斯克维尔族人去沼地,然后用这只狗杀害他们,来谋取巨额遗产。凶手的`作案手法怪异离奇,天衣无缝。我们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当然不会逊色于他。他在常人忽略的蛛丝马迹中找出有用的线索,反复研究各个涉案人物的心理,精心布局,终于让罪犯现出原形,他破案手法巧妙得不得不让人为之赞叹。有一句话是他成功的秘诀,他说:“我的脑子会使我名扬四海,从来没有人像我一样,在侦破罪案上既具天赋,又进行大量研究。”是啊,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但是他更是一位求知若渴、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的人。正因为他对各种技术的精心研究以及平日苦心的自我训练,才获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是一部精彩又刺激的好书,如果你也想领略这位大侦探的风采,就赶快去看一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6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所崇拜的侦探形象,他虽然是一个虚拟人物却有着非比寻常的头脑:推断、观察力。他就是我的梦想。

第一篇文章《血字的研究》就让我刮目相看。这就让我见识了福尔摩斯的高超手段。这是在华生看来一个空室杀人案。里面处处充满着疑团让人摸不着头脑,但在福尔摩斯眼里这件案子十分的简单。他马上就找到了凶手的名字并靠他那非凡的头脑推断出了他的作案手法,终于在他的家里抓住了凶手。当我读到《最后一案》时我又痛心不已,华生在山上收到了一封信,让他下山福尔摩斯明知这是一个圈套还让华生下山了。当华生明白了之后福尔摩斯只留下一封信而自己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了这让华生接受不了,同样让我也接受不了啊。

这时故事并没有结束,这只是第一本。福尔摩斯“死而复生”了!原来福尔摩斯没死他为防范莫里亚蒂教授的手下而躲起来了。这一次他买了一个他的`塑料像,摆在了房子里了一个小时转一次终于一条“鱼”上钩了他向假福尔摩斯开了枪,真正的福尔摩斯猛得扑向他,将他抓住了。有一个案件是福尔摩斯毕生难忘的那就是《马斯格雷先礼典》这居然牵扯到了查理一世的皇冠这宝藏是管家发现的不过他被自己的同犯关在了地下室,同犯将财宝扔进了河中便永久失踪了。

这位被授予爵士爵位的虚拟侦探是我想要成为的人他就是我的梦想,我的目标。

《福尔摩斯》读后感7

《福尔摩斯探案是一部侦探小说,其中的主人公夏洛克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严谨的推理能力,破获了一起震惊世界的案件。

在看这些书之前,我认为这是非常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推理就更不在话下,但读完这本书后,我渐渐明白是怎么推理的细节。下面我就以两种基本情况方面的推理。

1、杀人案进行推理分析方法。杀人的一般企业都会,留下打斗的痕迹,可以看这些数据痕迹管理中有一个没有通过指纹信息或者脚印,如果我们没有问题就要看死者的伤口,看看凶器是什么,查出凶器是什么后,就去有卖凶器的店里查,有没有自己最近买了凶器的人,假若有,便查看用户地址后去逮捕,听了他们解释后,是不是一种感觉破案越发简单了呢?

2,盗窃的检测方法。通常偷偷贵重物品,如钻石,而钻石,通常有一个保护柜,就必须先来看看保护柜是由无手印或脚印包围,指纹去检查,如果有,则逮捕凶手,如果没有指纹看脚印,找出它是鞋后,能卖这么忙什么店,最近有没有人买这种类型的鞋,和犯罪分子的落网后去找出地址,但当然也有可能没有脚印,但我并不做这样的假设一个。

看看我这两种方法简单的解释之后,是不是不是我们认为破案并不哪么难了呢?这本书让我知道,生活环境中有很多企业需要进行观察的地方,只要学生认真学习观察,仔细分析思考,就能知道这些事情的真相,这本书非常好看,有时间可以通过去看一看哦!

《福尔摩斯》读后感8

说到侦探小说,大家最先想到的多半是由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100多年来,福尔摩斯成为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家之一,那位总是叼着烟斗,手执拐杖,有着鹰钩鼻子和锐利的双眸,同时又机智勇敢的英国绅士形象更是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传奇故事由他的黄金搭档华生医生娓娓道来。在《回忆录》中的最后一案里,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进行了一次交锋。他对莫里亚蒂说:“如果能保证毁灭你,那么,为了社会的利益,即使和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后来,他在莱辛巴赫瀑布上与教授进行一场搏斗,莫里亚蒂最终坠入深渊。多么无畏的精神呀!为了公众的利益,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帮助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破案后,报纸上大肆宣传说所有的功劳归根结底是葛莱森和雷斯垂德的。可他并没有生气。真是“荣辱自荣辱,自在自自在,家有十万贯,独藏我独藏”。

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神秘离奇、惊心动魄,而他对事件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推理,还有他惊人的智慧、丰富的学识、嫉恶如仇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是令人钦佩!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暑假,我读了一本精彩的书,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它是由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写的。里面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凭借出色的推理能力侦破一桩桩没头没脑,离奇的怪案,故事惊险刺激,起起伏伏,我读了就从来没停过。

我最爱的有《血字研究》,《五颗橘核》,《红发会》。当然,我还有许多没有读过,这些只是我读过的故事里我认为最精彩的。特别是《红发会》。

《红发会》,是一个短小精悍的故事。篇幅不多,却非常精彩,非常离奇。一天,一位叫威尔逊的先生来请福尔摩斯报告请况:“报纸上登出了一条奇怪的.广告,说只要是红头发的男性都可以得到一份美差:‘上午十点,到下午两点,抄抄书,每周就有四英镑报酬’。他开了一家当铺,有一个精明又只要一半工钱的伙计,名字叫斯波尔丁。他在斯波尔丁的帮助下,他得到了这份工作。可当干了两月后,他红发会解散了。”在福尔摩斯的帮助下,终于得知真相:斯波尔丁其实是一个大盗,在威尔逊先生离开当铺时,他就在铺子的地下室里挖地道,以便于盗取物品。

《福尔摩斯探案集》真的很精彩!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今年寒假我又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读了一遍,虽然这本书我已经看过很多遍了,但仍百读不厌,每次阅读都能有更加深刻的感悟和新发现。

福尔摩斯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他生活的时代是19世纪的英国,距离现在已经200多年。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瘦削、肩披风衣、口衔烟斗已经成为了他的固定形象,他是正义、智慧和勇敢的化身,是帮助人们战胜邪恶、弘扬正义的偶像,永远留在了全世界亿万读者的'心中。即使在今天,人们形容一个人聪明睿智时还会说他有着“福尔摩斯”的脑子。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的笔下,主要描写了福尔摩斯与他的助手华生一起探案并抓获真凶的一系列故事。虽然在《最后一案》中作者让福尔摩斯与敌人同归于尽,但他敢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仍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在书中他说过一句话,那正是他伸张正义的见证:“如果可以将你确实的毁灭,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为了大家的利益宁愿铤而走险,为朋友挺身而出,坦然面对死亡,这种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四签名》一案中,一开始我还以为有4个凶手,直到最后一刻答案揭晓时才恍然大悟。福尔摩斯和华生就是这样抓住每一个细节,不放过每一个疑点,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让平时不仔细、不爱观察的我深深敬佩。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禁赞叹它又让我度过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寒假。我想,下一次我又会看见不一样的他了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源泉”;“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滋养品”……书,历来被无数文人雅士所钟爱。

在这个丰富多采的暑假中,我看了《福尔摩斯》这本书。它是由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英国著名侦探家福尔摩斯先生通过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解决了4个神秘又搞脑的杀人事件的故事。使我不由地佩服得五体投地。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寻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能力和他善于思考,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为此,我受益匪浅。当读到《血字的研究》时,我为杀人犯捷克逊而感到憎恨,觉得死者罪有应得;当读到《四个签名》时我为斯茂而感到怜悯;当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恐怖谷时,我被它的神秘和残酷所吸引……百感交集。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侦探直著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陌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陌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会有雅兴去欣赏音乐会,从中获取信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联系生活实际:做数学作业时,我却板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眼睛一瞟就拿起笔做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跑去问家长,依赖父母。想起这些,我后悔不已。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敲响了警钟,它是我的良师益友!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英国的柯南道尔写的。这本书讲述了许多惊险的故事,有《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有《身份案》,有《蓝宝石案》,有《斑点带子案》……其中我最喜欢《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案子》这篇故事,它向读者们诉说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故事。

故事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接到一宗案子并在这一宗普通的案子里看出许多疑点,然后设下圈套,抓捕凶手,不料等来的竟是一位老婆婆,经过福尔摩斯的仔细推敲,断定这位老婆婆是一名年轻的小伙子假扮的。最后,在福尔摩斯的努力下,终于将凶手抓住,而凶手却告诉了福尔摩斯等人一个感人的故事……

许多年来,福尔摩斯这个神话般的'人物一直被广大的读者(包括我)深深地崇拜着。从这个案子里,我们可以看出他观察各种事物都很仔细,所以才会在案子里发现这么多的线索;他博学多才,才能推断出各种各样的案情、才会想到这么多点子来抓捕凶手;他有一往无前的胆识,才能机智地与狡猾的罪犯作斗争……

我觉得自己也应该向他学习,要仔细观察,要勇往直前,要好好学习,将来为社会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整个世界作贡献!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最近,我迷上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今天,看完了《濒死的大侦探》后,我再次深深地陷入了“福尔摩斯”的世界中。这书太让我着迷了!

我从书里知道了很多关于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一氧化碳的化学式是CO,是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但毒性很强。被人吸入后,就会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变成碳氧血红蛋白,使血红蛋白失去携带氧气的能力,从而使人体组织缺氧。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和摄入的浓度有关。当浓度为10%时,会头痛;达到20%时会情绪不稳与误认;占50%时就会昏倒;占70%时死神就来了!由于碳氧血红蛋白是粉红色的,所以,一氧化碳中毒的`死者皮肤会呈现鲜红色。

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也有很多的疑问。

为什么福尔摩斯要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呢?书中的他不是很富有吗?

为什么福尔摩斯总是被爱丽丝催房租?他是记性不好吗?但是他明明很聪明,办案能力超强,能够记得案件中很多的细节。

为什么催房租的是爱丽丝?她只是房东太太亲戚的女儿啊!她有委托书吗?

这些问题,我这看过的《福尔摩斯》系列的书中都没找到答案。在未知的故事中会有答案吗?还是会令我有更多的疑问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