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购车补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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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购车补贴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雇于甲方,系甲方在职员工,鉴于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很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并得到公司与部门的认可,甲方为提高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条件,以乙方购置私车补贴作为一种福利体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置私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车辆时应符合并遵守《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规定的流程办理车辆使用手续。
二、乙方承诺,购车时本人已取得驾驶证。
三、甲方一次性补贴乙方购车款 万元(大写 )作为该车辆首付款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当价位的车辆,车价超出购车款补贴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补贴乙方购车款万元(大写 )外,按每个工作日100元支付车辆费用报销,超出部分个人承担。用车人需要提供等额正规发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该车辆保险、车船税、养路费、保养费、维修费、汽油费、罚款、年审/检费等。(费用报销细则详见 《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
五、基于甲方给予乙方的车辆购置补贴,乙方承诺为甲方工作的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所购车辆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将该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七、 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玻璃险及自燃险。车辆应是各种手续齐备,没有任何未处理的违章、年审等项的合法车辆。
八、甲方免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做到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在使用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除保险理赔外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因为乙方违章违规导致车辆损坏、灭失、被查封、被扣押、被留置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使用该机动车辆期间如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要求垫支相关费用或造成甲方被人民法院裁判赔偿时。上述裁判赔偿的数额以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甲方以公司名义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购销合同。乙方在五年内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十、 如乙方较好履行合同和职责,合同期限过后,其车辆可以转为其私人财产。甲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甲方相关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7日内返还甲方购车全款,如乙方不能按时还钱,甲方有权没收车辆,并对车辆任意处置。
十二、乙方自愿与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如提前解约,解决方式如下:
1、如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年限或发生重大失职被解约的,乙方必须全额退还车辆补贴款;
2、乙方因无法满足甲方任职要求及违规等个人原因被解约的,余款必须按实际服务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应返还的车补费用=乙方享受车补金额/相应合同年限月数*乙方未满合同年限的月数(离职当月上班不足15天不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按一个月计算);
十三、 车辆在五年服务期届满前灭失或毁损无法修复的,乙方可自费购置新车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购置新车代替,则需在车辆灭失或毁损后 30 日内按照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项偿还,具体计算办法为:总补贴款/两年服务期限*不足期限。
十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 附件有效《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用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 本协议在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未办理车辆归还手续之前长期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参考购车补贴协议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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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北京瑞来森会展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受雇于甲方,系甲方在职员工,鉴于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工作积极认真,能很好的胜任本职工作并得到公司与部门的认可,甲方为提高乙方的工作积极性,为乙方提供更便利的工作条件,以乙方购置私车补贴作为一种福利体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购置私车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车辆时应符合并遵守《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规定的流程办理车辆使用手续。
二、乙方承诺,购车时本人已取得驾驶证。
三、甲方一次性补贴乙方购车款 万元(大写 )作为该车辆首付款项。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选择适当价位的车辆,车价超出购车款补贴款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甲方补贴乙方购车款万元(大写 )外,按每个工作日100元支付车辆费用报销,超出部分个人承担。用车人需要提供等额正规发票。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该车辆保险、车船税、养路费、保养费、维修费、汽油费、罚款、年审/检费等。(费用报销细则详见 《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
五、基于甲方给予乙方的车辆购置补贴,乙方承诺为甲方工作的服务期不低于五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 乙方承诺为甲方服务期间,乙方所购车辆为乙方工作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不得将该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七、 乙方必须为车辆购买交强险、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玻璃险及自燃险。车辆应是各种手续齐备,没有任何未处理的违章、年审等项的合法车辆。
八、甲方免责:
1、乙方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应做到谨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在使用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乙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除保险理赔外的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因为乙方违章违规导致车辆损坏、灭失、被查封、被扣押、被留置的,乙方应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使用该机动车辆期间如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要求垫支相关费用或造成甲方被人民法院裁判赔偿时。上述裁判赔偿的数额以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甲方以公司名义与汽车销售商签订汽车购销合同。乙方在五年内拥有车辆的使用权。
十、 如乙方较好履行合同和职责,合同期限过后,其车辆可以转为其私人财产。甲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间违反甲方相关规定,侵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7日内返还甲方购车全款,如乙方不能按时还钱,甲方有权没收车辆,并对车辆任意处置。
十二、乙方自愿与公司签订五年劳动合同,如提前解约,解决方式如下:
1、如乙方未履行完合同年限或发生重大失职被解约的,乙方必须全额退还车辆补贴款;
2、乙方因无法满足甲方任职要求及违规等个人原因被解约的,余款必须按实际服务年限比例退还公司。应返还的车补费用=乙方享受车补金额/相应合同年限月数*乙方未满合同年限的月数(离职当月上班不足15天不计,15天以上30天以下按一个月计算);
十三、 车辆在五年服务期届满前灭失或毁损无法修复的,乙方可自费购置新车代替,如乙方不能自行购置新车代替,则需在车辆灭失或毁损后 30 日内按照不足期限的分摊补贴款项偿还,具体计算办法为:总补贴款/两年服务期限*不足期限。
十四、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 附件有效《员工自购车的奖励制度及原则》、用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七、 本协议在乙方在职期间及离职未办理车辆归还手续之前长期有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