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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教师应具备五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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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素质教育教师应具备五种意识

  实施素质教育教师应具备五种意识 一、 合作意识 有人认为,教师的教学过程是个体的,其结果是集体的。这显然是错误的,教师教学的整个过程都具有合作性,表现为:(1)教师与学校领导的合作。教师所担负的教学活动,是依据教学大纲,在学校领导管理之下进行的。校长调控教师的任课情况,监督教师完成教学任务,给教师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假如校长对教师的教学活动不予支持,教学任务的完成就失去了可靠的保障。教师对校长安排的教学任务不予接受,教学工作也无从谈起,只有二者密切合作,建立起一种“管理”与“服从”的合作关系,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2)教师之间的合作。教师与教师之间的合作,贯穿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小学教师与小学教师之间,小学与中学教师之间乃至与大学教师之间,都存在着有形与无形的合作关系,比如,小学备课教师之间只有合作,才能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发展,成为一个较“完整”的人,也只有教师之间的密切合作,才能在班集体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3)师生之间的合作。师生之间的合作是形成良好班集体的重要因素。学生可以通过教师之间的合作学会合作的理念。1997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曾发文化《学习——财富用藏其中》提出现代教育必须建立在四个基础之上而形成大厦,即: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新。为此,只有把合作的观念贯穿在整个教育过程中,才能使学校产生活力,具有凝聚力。遗憾的是,报刊上不断的登载学生杀老师,老师打学生,师生相见于公堂,老师不是学生心目中的老师,学生也不是老师心目中的学生,师生关系十分尴尬,这就影响了师生之间的合作关系。究其原因:我们的教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一种不民主的观念,不能与学生平等交流。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教师高高,学生矮小,应蹲下来与他们交流。教师与学生交流的内容很多,需要教师必须具有一种谦虚合作态度。 二、权威意识 教师完成教学活动必须具有权威,没有权威教学活动无法展开。为此,有些教师认为:要让学生听自己的就一定要让其先怕自己,要有一种威慑力。其实这种传统的权威,教师在学生心目中已失去了地位。实施素质教育中,教师必须建立自己“独特”的“人格权威”。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则从;起身不正,虽令不行。首先,教师必须是一个热忱、诚实、公平、宽厚、遵纪的社会中的一员,一切不道德的行为都应该远离教师。其次,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该有自己的个性,自己的特点,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既是知识的化身,又是铸造灵魂的能手。再次,教师在学校能够处理好各种关系,化解各种矛盾,尤其是在现代社会中,能够把握各方面的信息,引导学生获取新的知识,在学生的心目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三、终身教育的意识 上世纪以来全世界知识总量每七至十年翻一番。同时,“知识废旧率”也在加快。因此,一个大学毕业生在校获得知识,仅占一生所需知识的10%,90%的知识需在工作中获得。作为教师也面临同样的问题,必须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特别是现在随着计算机、多媒体、网络技术的出现,教师工作受到严重的冲击,稍不注意就落在学生的后面,何谈为人师表。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要有一桶水,这源头活水从何而来?为此,现代教师必须走出一次性教育的误区,不失时机的进行二次教育以及终身教育,发展自我,完善自我,实现全面发展。 四、责任意识 教师的责任不仅是指教师的教育责任,还包括教师的社会责任。教育责任,集中体现在学校中的学生身上,对于天真无邪的学生,教师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铸造新的灵魂,使之成为有益于社会的群体。教师对学生的负责,就是对社会、对民族、对未来的负责。现实生活中,有的教师缺乏责任感,即使是学生在教师眼前出现的一些不健康的现象,也视而不见,导致学生走向犯罪的道路,这不能不归结为教师的责任。有这样一个例子,二学生中午在教室打架,一教师看见,视若无睹。一旁的朋友问道:你咋不去管管?那教师却说,又不是我的学生,管他呢!这种推卸责任,而导致学生恶型的继续的作法,能不说是教师的责任吗?教师的社会责任,是指教师治理周边环境所担负的责任。处在变革的社会中,学校时常受到“大众文化”的侵袭,一些不健康的活动不时给学校管理带来麻烦,影响学校的正常的教学。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担当起保护学生的责任。自觉抵制一切侵害学生的行为。  五、生命意识 教师工作是一种用生命去影响生命的过程。学生是社会中活生生的人,有他自己的情感,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用情感去教育学生。教师首先要了解学生,了解愈深,爱之愈烈。其次对学生的关怀要落到实处,每个学生都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怀、体贴与信任,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甚至见面与学生打一个招呼,幽默几句话,都可以促使师生关系的转化,以此形成一种学生尊重老师、老师关爱学生的新型师生关系,这种关系的确立,促使教师用自己的生命去扶助一个正在成长的生命,任何辱骂和体罚学生的行为便没有存在的理由,与学生交往中的任何困惑都可以克服。有的教师埋怨,我工作的一切都为了学生,可有的学生就与我对着干。这恰恰是教师自身所表现的行为所决定,教师“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不是教育学生,而是想方对付他们,这就形成一种不愉快的师生关系,确是教育工作者的一种失败。所以,只有用生命的意识去影响学生,看待教育对象,才能促使教师迸发出对学生爱的火花,构筑一种新的和谐的师生关系。  素质教育,这样的口号不仅是要求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且也是对教师的要求。教师只有真正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现代的教育意识,才能更好的投入到素质教育的热潮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