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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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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作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普通话考试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

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想不到吧,其实我在体育方面也是相当棒的。学生时代的我很勤劳,每天都会早起跑步,这样既锻炼身体,也会让人这一天都精力充沛,充满活力的投入学习生活。那时因为我一直坚持早起跑步,到了上初中时,在学校举行的春季越野赛中,我还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我的跳高跳远也是很不错的,读师范的时候,在每年学校举行的运动会中,这都是我的强项。

自从认识了我的另一半,受他的影响,对NBA也颇感兴趣,每当他在那里看球时,我都会和他一起看,所以我也认识了许多NBA的球队和球员,象马赤队的邓肯,太阳队的那时,胡人的科比等都是我很喜欢的球员。当然对于我来讲NBA的'最大看点还是火箭队的姚明,只要有时间,火箭队的比赛我们是必看的,每当姚明表现精彩时,我们会为他而喝采,而当他失误时,也会感到可惜,火箭赢了我们会很兴奋,输了也会很沮丧。这就是我和体育,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快乐。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我的童年几乎是学校与家的2点一线的生活。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

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童年的记忆就是学校门口的小店,每当下午放学后总是挤满了孩子,手里抓着钱,买着小吃,现在想想当时的小食品,真是怀念。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想到那时玩游戏,也是有流行的。如果那时走进我们小学,就会看到操场上都是跳皮筋的人或者都是踢毽子的人。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

然而,现在长大了,知道了许多虚伪的东西,知道了许多丑陋的事情,这些都是很无奈的。很多东西在流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了。但是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也都成为了记忆。那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是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岁月,像流水般顺着我的头发和指尖悄悄的流淌,我,就像一只小船,在水中轻轻的荡漾,船桨上,那绿色的苔藓里,有我童年美丽的印章。我觉得童年是诗意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3

著名教育家班杰明曾经接到一个青年人的求救电话,并与那个向往成功、渴望指点的青年人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待那个青年如约而至时,班杰明的房门敞开着,眼前的景象却令青年人颇感意外——班杰明的房间里乱七八糟、狼藉一片。

没等青年人开口,班杰明就招呼道:“你看这房间,太不整洁了,请你在门外等候一分钟,我收拾一下,你再进来吧。”一边说着,班杰明就轻轻地关上了房门。

不到一分钟的'时间,班杰明就又打开了房门并热情地把青年人让进客厅。这时,青年人的眼前展现出另一番景象——房间内的一节已变得井然有序,而且有两杯刚刚倒好的红酒,在淡淡的香水气息里还漾着微波。

可是,没有等青年人把满腹的有关人生和事业的疑难问题向班杰明讲出来,班杰明就非常客气地说道:“干杯。你可以走了”。

青年人手持酒杯一下了愣住了,既尴尬又非常遗憾地说:“可是,我……我还没向您请教呢……”

“这些……难道还不够吗?”班杰明一边微笑着,一边扫视着自己的房间,轻言细语地说,“你进来又有一分钟了。”

“一分钟……一分钟……”青年人若有所思地说:“我懂了,您让我明白了一分钟的时间可以做许//多事情,可以改变许多事情的深刻道理”。

班杰明舒心地笑了。青年人把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向班杰明连连道谢后,开心地走了。

其实,只要把握好生命的每一分钟,也就把握了理想的人生。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4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就是天天玩,小时候玩的东西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过家家等等,与小朋友们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研一的学生了,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假日生活。

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在假日里,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网络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放一些近期的照片,或是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写一些心得,偶尔看看心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现在学校里有个人专门为研究生组织的英语角,我经常去参加它的活动。这不仅让我锻炼了口语还增长了知识。

我非常喜欢现在的假日生活。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5

石太大修项目经理部的大板车司机刘胜堂师傅,是我尊敬的人,他个子不高,可是很有精神,不但技术高,更让人敬佩的是他的敬业精神。

大板车不好开,很少人能给他替班,别的司机休假他可以替别人,可是却很少人能替他,他往往是同时兼着两三辆车的任务。这一年中,他只休过一次假,给他布置任务,刘师傅从来没有过二话,从不提条件摆理由,不管什么车交到他手里他不但要开好还要保养好,往往是刚下这辆车就上了另一辆车,他从没有说过一句什么“身体不舒服了,累了,自己干活多了,别人不干活了”这样的一句话。他就是我们四分公司的罗文,只要有任务,无论有什么困难,不是去找理由拒绝,而是主动的、积极的、尽自己所能的把工作做得十全十美。

我尊敬这样的人,他们主动、积极、敬业,他们服从,他们甘于吃苦,他们是我们四分公司的栋梁,还有我们石太项目经理部的修理班长时敏杰,摊铺机司机安庆河、聂春波,压路机司机闫秀山,铣刨机司机张庆彬,他们是新时代的罗文,我向他们致以最高的敬礼。

在我的心中,值得尊敬的人很多。但是,最让我尊敬的人是我的父亲。 父亲的一生很辛苦。他兄弟姐妹很多。他是老大。在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担起了照顾弟妹的担子。每当春天来临,衣衫褴褛的父亲便拖上弟弟妹妹去捋榆钱叶子、挖苦菜,只有这样,全家才能吃上一顿饱饭。家人的孩子早当家,为了养家糊口,十五岁那年,父亲便只身闯东北,走上一条艰难的路程。

每当说起这些,父亲的'声音如泣如诉,眼里总是噙着泪花。在我幼年的印象中,父亲就象是一座山,用他高而瘦的身体默默地为我们撑起一片蓝天。

父亲长得瘦,便却是庄稼地里的好手。地里无论什么活,样样拿得起。人见人夸。至今,我还记得他干活的那一幕幕:骄阳下,父亲正在扬场,汗水象断线的珠子摔在滚烫的地上:父亲的手中握着木锨,象机器人一样机械地重复着一个动作,亮亮的麦粒听话在地落到一边,月光下,父亲正在编筐,那佝偻的身影如座雕像刻在我的心上。

“没有花香,没有树高。”每当听到这首歌,我就想到我的父亲,父亲就如一颗无名的小草,默默地为我们的家奉献着他的一切。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6

我喜欢当教师有几个原因,外在原因觉得教师这个职业很神圣,我觉得做教师的最大价值在于把自己的知识传授给学生,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回顾或总结。此外父母都希望我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生活不用那样奔波。

我喜欢当教师的最大的原因是受父亲的影响。父亲大学毕业后,就分配在离家乡三百里外当一名中学教师,在我还没有出世的时候,父亲在一次整风运动中被错划成右派,被迫回到农村,一次次的上诉,都是无功而返,所以我从小就暗暗地对自己说,我长大后要当教师,实现父亲未遂的心愿。 初中毕业后,为了早点出来工作,我报考中等师范学校,我的分数425分,远远地超出录取线百多分,但因为各个缘故,我没有被录取,我的愿望落空了。心里很难过,感觉上天是那样不公平,但在父母的鼓励下,我又恢复了自信心。

之后,我就上了高中,但我仍然不放弃自己的愿望,为了实现我当教师的心愿,我在学习上更加努力,在高考中我再次报师范院校,终于我以优异成绩考上华南师范大学,并读了自己喜欢的汉语言系,这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事。因为我多年的努力没有白费,我当教师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记得第一次走上讲台的时候,我心里很激动,因为当面对学生尊敬的目光的时候,心里很有一种自豪感.做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所以我在教学的同时也不断自我增值,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能力。

出来工作多年了,当教师有苦也有乐,但我仍然很爱这一行。所以在工作上尽心竭力,受到上级的'好评,学生也非常喜欢我,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满足感,我多次被评为学校,市的优秀教师。

我的职业就是教师,我无悔我的选择!我从小就希望自已能成为一名老师,一名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7

我喜欢读书与写作。每天吃完午饭,家人都休息了,就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图书馆借来的,有自己花钱买的,可谓来源之广。这些书中,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武则天》,还有如何教学培养孩子的,世界名著固然精彩,包罗万象的杂志也令人爱不释手,我看属于我们的《中国青年》,看栊次颐堑摹督鹕 昊 罚 岣呓萄У摹逗颖苯逃 贰《河北教研》等?

一本好书在手,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每当读过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我分享。第二天到单位没课时,我们评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学价值,论柯林斯的成名之作《白衣女人》,析《红与黑》在文学上的地位,各抒已见,侃侃而谈,神采飞扬。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但我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求的是知识,用它来开拓我的视野,武装我的头脑,充实我的精神世界。在书中我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 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的,偶尔也会吟上几句诗。

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最近又在网上建立了跟自己教学相关的个人主页,这样就能跟全国各地的朋友相互交流教学经验与心得,提高了我的教学水平。我觉得,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8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无闻为人类做贡献的动物――猫头鹰。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们称为是捕鼠能手,不是吗?可是它们两者相比之下你有没有觉得猫头鹰的精神更可贵,更值得人们去赞叹呢!因为它不向人类索取任何报酬和好处。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爱茉莉花,它开的花是白色的,像一朵雪花,像婴儿的皮肤,十分好看。 它只在夏天开花,而且是在夜晚,放出香气。它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一朵朵花飘浮在茶杯的表面,像一个个争食的生物。你夏天跑累了,喝一口用茉莉沏得茶,你浑身立刻觉得轻松了很多。它可以使茶叶清香无比,使人身心凉爽,恐怕只有你在平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得品尝到其中的美味。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校比赛1200米的长跑,我一开始,去得时候,我喝了一杯用茉莉沏得茶,身体又轻松又平静,感到没有一点疲惫。到了比赛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开始了,我跑了起来,我一看他们这么慢啊,松了一口气,渐渐得他们赶了上来。我一看还有二三百米的路程,我用力冲刺了起来。没想到那杯茶给了我这么大的力量,在我落后的情况下,居然拿了第一名。真要感谢它。

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我和朋友在院子里喝茶,朋友茶杯中茉莉的清香,伴着湿热得夏风吹来。那时我正好感冒了,茉莉花的香味吹进我的鼻孔,我突然觉得被强烈得刺激了一下。到了明天,我的感冒一下着好了,我发现被自己喜爱的事物刺激一下,会对自己的身体好很多。朋友认真得说,要在房间里摆放一盆茉莉花会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很不幸,养了一个月左右,花却都死了,我很伤心。 后来在书上了解到了茉莉花习性,用心栽培,家里的茉莉花长得非常地好,因此一年四季家里的茉莉花常盛开。

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灵魂像那洁白的花儿一样,永远纯洁!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9

每年的国庆节,劳动节,我们一家人都出去旅游,每年还有暑假和寒假两个假期,出去旅行的机会还是比较多。但最让我难忘的旅行就是有一次和一些朋友去探险。记不清那座山的名字,只知道那天天气很冷,又下着雨,不知是哪位同事心血来潮,建议大家去登山。大家也就同意了。

到了那里,我们在一个同事的带领下,直奔我们要去登的山,却发现这是一座没有人走的山,或者路不在我们所走的地方,总之,我是糊里糊涂之中跟着同事去登一座没有路的山,说穿了,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探险活动,因为我天生是个胆小鬼,如果一开始知道要做这样的冒险活动,打死我也不会去的,但到了那里我就没有退路了,只好硬着头皮往上走。起初,还有一点点路的痕迹,但是当我们爬到一定的高度时,就没有什么可以让人放心的地方了。冷雨落在身上,都没有感觉,因为所有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如何往上爬,我偶然一回头,发现自己已经处身于一座半山腰,下面已是悬崖峭壁,我感到头晕,再也不敢往下看了。走到一处,发现一个一点点大的山洞,我们几个人就挤在山洞里,让一个同事先上去,上去之后,他们找来一些藤条,放下去拉我们,我们就这样一个一个的被拉上去,正在这时,有个同事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接起来一听,发现是保险公司打来,要他参加保险的,这让我更加为自己的处境而担忧。后来,我们听到了几声鸡叫声,知道山顶上有人家,心里稍微的放松了一些。于是就一个先上去问路,后来他们带来了一个山里人和一根非常粗大的绳子,我们就这样一个个被拉了上去。这样的经历真是难忘。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0

健康在我们的生命中是最重要的。健康是每天生活愉快的必要条件而卫生是健康的保证,要健康就离不开卫生。所以如果你想拥有健康,就要注意卫生,下面我就说说饮食卫生与健康关系。

民以食为天,食是生活不可缺少的因素。在吃东西时一定要注意卫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发现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

细菌性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在气候炎热的季节。这是由于气温高,适合于微生物生长繁殖;另一方面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易感性增强。

我们要消除“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错误观念,最好不要吃隔夜的食物,对路边小吃店要敬而远之。春日里防病毒,还要从以下生活细节入手。洗澡、洗衣、晒被子,这些婆婆妈妈的事,你可不能小看它。 洗澡、勤换内外衣,阳光充足时把被子晒一晒,这些讲究干净的卫生习惯能使人更低程度地接触病毒,并有效抵御病毒侵害。因为在阳光和空气流动的'作用下,病毒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会被杀灭。

我们知道,病毒多是通过直接接触感染的,其次是因接触打喷嚏或咳嗽产生的带菌空气而受感染。感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所以,脏手不要随便碰口鼻。

为让我们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为了健康快乐地生活,请大家讲究卫生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1

我们都有心目中尊敬的人,每个人心目中尊敬的人都不一样,我崇尚科学,所以我尊敬科学人物-------科学家爱迪生。

爱迪生这个名字对我而言曾经很陌生,但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他在艰苦的条件下,从不放弃对科学的探索,终于发明了电灯、留声机、照相机等一百多项改变我们生活的`发明,我对他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爱迪生科从小家境贫寒,只上过几年学,曾以卖报纸为生,但他对科学有着浓厚的兴趣。偶然一次从报纸上发现了一种实验,爱迪生对这个实验很感兴趣,可是没有实验室,那试验就进行不了。爱迪生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法子。第二天,爱迪生来到火车上卖报纸,报纸卖完,就在火车车厢的一个角落做实验,有一次做实验时,一种爆炸元素放多了,在车厢内爆炸了,列车长来了,怒气冲冲地质问他:“你在做什么?”爱迪生说:“我在做实验。”列车长生气地给了他一耳光,从此爱迪生的右耳失聪,也失去了这份工作。但他并未放弃对科学的热爱,积极努力探索,不断创造出改变人们生活的发明。有人问爱迪生:“你的这么多发明,是因为你是天才吗?”爱迪生回答说:“不,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爱迪生逝世后,全美国停电一分钟,以表示对这位伟大的科学家的哀悼。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2

天刚蒙蒙亮亮的时候,一个高而瘦的人已在庄稼地里忙活很久了,他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因为家里没钱,爸爸小学还没毕业就回家干农活了。可能是老天注定爸爸这辈子都要辛苦的,小时候他就很辛苦,成家立业直到现在也还是很辛苦。每天早上我们还在梦乡时,爸爸就拖着疲倦的身子起床了,牵着牛扛着犁耙下地去了,有时候爸爸犁好了一块地天还没有亮。有一次,爸爸的老毛病胃疼又复发了,他为了不耽误播种,还是坚持下地干活,干一会儿又在田埂上歇一下,疼得紧捂着肚子,我感到很难过,恨自己为什么是一个女的,不能替爸爸干一点活,爸爸总是忍着疼,也不去看医生,因为他知道去看病肯定要花很多钱。晚上,爸爸疼得睡不着又起来坐在门口上,我们劝他去看医生的时候,他就说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不用看,我知道爸爸是为了省下那么一点钱。我考上师范那年,爸爸拿到通知书时很高兴,但一看到要交8500块钱时,他的眉毛紧锁了起来,我知道这一笔钱对于我家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我不敢跟爸爸说不读书了,因为爸爸最讨厌我们说不读书了,他经常说:“如果你们有能力读,我宁可不吃或借也要供你们。”爸爸为了凑钱给我读书,不知给亲戚朋友说了多少好话,陪了多少笑脸。

爸爸有吸烟的习惯,每天起码一包,但抽的全是1元钱一包的,在我们家实在很困难,几乎没钱给我们做伙食费时,我看见爸爸抽的是5毛钱一包的旱烟,而且抽的次数也减少了。爸爸这样做是为了省下那么几毛钱,我知道这滋味不是好受的`。

爸爸为了让我们兄妹能穿得好一些好,自己舍不得买一件新衣服,穿的是破旧的衣服,以前我在同学面前都不敢承认自己的爸爸,因为爸爸穿得太破旧了,显得很苍老。我现在想起这件事还觉得很后悔,我应该为有这样的爸爸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我的业余爱好是看书。

在中师三年,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常常在课后、饭后看书,连睡觉也要把书放在枕边,好像这样才能睡得踏实。书上那印在白纸上的方块字,向我展示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着红的艳丽、紫的深沉、绿的盎然、白的纯洁;在这个世界里,有生活得豪爽的`鲁智深,机智的孙悟空,多愁善感的林妹妹,奸诈的曹操;在这个世界里,有人间的伊甸园,也有天上的街市,还有静静的小河。在这个世界里,我了解现代科学发展的一些知识,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每当我翻开书,读到有趣的章节时,我会禁不住咯咯而笑,惹来同学的好奇。读书虽有乐,但也有悲的时候,每当读到琼瑶的庭院深深深几许,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罗米欧殉情朱丽叶时,我就会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

书是中师三年的忠实伙伴,它伴随我走过许多无聊的时间,书可以医治我心灵的创伤——青春的忧郁,同学间的磕碰,考试后的担心。当这些东西占据我的头脑时,我会拿起书到另一个境界去,书是最好的避风港湾,它使我把一切的烦恼都抛掉。

我喜欢看书,书里的知识真的多得让你心明眼亮,它能充实你的头脑,书也能带给你欢乐和悲伤,还有许多许多。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4

抛开书山题海重压的学习生活,我在读书之余喜欢做的事情很多很多,譬如给朋友写写信,与他们谈谈生活的苦与乐,特别是当我有什么烦恼闷闷不乐时,写信便是我最乐于去做的事情了,把一切不快乐的事情都罗列在信上,这样等到写完一封信,一切的烦恼,也烟消云散了。当然,像这样的信,大多数都不会寄出,这样做只不过是为了发泄罢了。如果条件允许呢,也喜欢与同学朋友去游山玩水,但由于受条件限制,去玩也只能去近的地方。假日里,一顶太阳帽,一辆自行车,三五个人,可以快乐地玩上一整天,几个要好的`朋友都不是读师范的,她们见到我,便左一个“张老师”右一个“张老师”,的叫个不停,惹得旁人还真以为我是她们的老师呢。

平时除了喜欢写信,游山玩水外,我还喜欢种花,一把烂泥,一个烂盆子,我也会种上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远离家乡,上了师范,我也常想念我的花,常常在家信中附上一句:记得帮我给花浇水。花呢,也给家人照料得很好的。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对,因为我最喜欢的太阳花就不必精心浇灌,却照样能开出美丽的花来。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还有那菊花,水仙花……它们也同样的美。写信、游山玩水、养花都是我平时爱干的事情,它们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乐趣,使我每天过得很充实,当然,除了这些,我也经常地看一些书,学一些在学校里所学不到的东西。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5

在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不是柔软的被窝,而是母亲的怀抱,我的妈妈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她中等身材齐肩的头发,衣服干净整洁,笑起来很慈祥。

自我呱呱坠地以来,母亲就用心地呵护着我,母亲尝尽辛酸苦辣挑起养育我的担子,从没有半句怨言。母亲是伟大的。当我生病的时候,着急的不是我本人,而是亲爱的母亲,她会终日守在病床旁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做我爱吃的饭菜;讲我喜爱听的故事,鼓励我与病魔作战。当我痊愈时,母亲也消瘦了,啊!母亲是我生病时最亲,最关怀我的“护士”!

当我做错事的'时候,母亲便会用她那明亮的双眼盯着我,使我不敢正视她,因为我明白,母亲这样看着我,是在告诉我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啊!妈妈的眼睛是对我忠实的警告。

当我失败的时候,是母亲以一双温暖的手将我从失败的魔掌中扶起来,鼓励我继续努力,不可灰心。所以,我做事不曾半途而废,也从不因失败而气馁过,因为母亲曾教我失败是成功之母。

当我成功的时候,母亲便会教导我不可骄傲,要我再接再厉,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才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所以我不曾为一点小成就而骄傲,因为母亲曾教我自满是成功的敌人。

当临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叮嘱我过马路要小心,上课不可心不在焉,学习要认真,母亲的教导是我一生的座右铭。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就是在她的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6

不同的人对服饰的要求也不一样,有的人喜欢穿名牌,有的人却不穿名牌。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初中教师,我对服饰的穿着要求不高,我不会用几千元去买一套衣服,因为我觉得这是一种浪费。我与其用一个月的工资来买一套衣服,我不如用这点钱买几百元的衣服几套。这样,我可以经常换着款式穿。如果花高价买一套,那么平时穿的款式很少,很单调,而且现在的衣服质量都很好,一般是穿不烂的,高价买来,等过时了,丢了觉得很可惜,也很浪费。

现在的小孩都赶时髦,一个比着一个穿,都要穿名牌,我有一个侄子,现在读初一。上次他妈妈买来一双80元的鞋子给他,他不穿,嫌不是名牌,他要求买李宁,安踏之类的。我当时看了觉得很生气,现在的孩子怎么了。80元得鞋子不穿,还要穿名牌。在过去,没钱买鞋子,穿的都是自己缝的鞋子,照样能读好书。现在的部分孩子,不想着读书,只想着比穿的时尚,穿的是名牌。

虽然,社会进步了,生活条件好了,但是我们不要忘记艰苦朴素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保持中华民族的这种美德。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7

我喜欢的节日有很多,有端午节、有儿童节、有中秋节,但我最喜欢的就是春节了。

除夕夜,街上“劈劈啪啪”的鞭炮声接连不断,空中闪烁着耀眼的火花,家家户户灯火通明,金黄色、黄绿色的窗户,在忽明忽暗、忽燃忽灭,好象同时打开的电视机,在播放精彩的节目。

我站在六楼的阳台上,放眼望去,除夕夜晚的天空格外亮,许多色彩缤纷的烟花在天空中闪亮着,有的时候好像还要把天笼照住似的`,常常是这里炸开了,还没等落下就又升起了几个,然后再炸开、再升起?有的烟花以闪电般的速度,十个十个的往上蹿,在空中炸开,倾泻而下,好像在下一场美丽的流星雨,又好似一条大瀑布,还真有点“飞流直下三千尺”的感觉呢! 我的心情格外爽朗,这真是“爆竹声声辞旧岁,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8

我喜欢的植物,不是高贵的玫瑰,不是可爱的米兰,不是讨人喜欢的翠竹,我喜欢的是那翡翠般的小仙人掌。

仙人掌就像一只张开的大手,披着绿色的.盔甲,浑身长着细细的刺,像只绿色的小刺猬。 仙人掌拥有外刚内柔之心。传说,在造物之初,仙人掌是世界上最柔弱的东西,它娇嫩如水,轻轻一触便可能失去生命。上帝不忍心,于是,替她加上了一层盔甲,坚硬如铁,上面还带有伤人的钢刺。从此,再也没有人看过仙人掌之心了。很久之后,有一位勇者要铲除这“恶物”,剑出刀落,仙人掌便变成了两半,从中流出的却是绿色的液体。原来,那就是被封存了很久很久的仙人掌之心,由于无人了解其中的寂寞,变化成了滴滴泪珠。仙人掌的花语就是坚强。

仙人掌还可以吃呢!用盐腌制当凉菜食用,清脆可口哦!不但风味独特,还很营养呢!我爱吃的火龙果都是一种叫“霸王花”的仙人掌结出来的果呢!

我觉得仙人掌虽然其貌不扬,没有玫瑰那样高贵,但它是坚强的!敢于与寒风搏击,与酷暑较量! 我最喜欢的植物就是那默默无闻的仙人掌。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19

我的家乡是一个小镇,那里风景优美,绿树成荫。

春天,树枝抽出了嫩绿的枝条,小草懒洋洋地睁开眼,花儿们也纷纷盛开了,红的、蓝的、黄的、紫的,千奇百怪,五光十色。花儿们发出阵阵醉人的芳香,引来一大群蝴蝶,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那景象可真美!

夏天到了,树叶更绿了,还去河里摸鱼,那一棵棵树像一些战士一般。荷花也开了,荷叶是绿的,荷花是淡粉红的,真美啊!小孩子最喜欢到荷塘采莲藕吃,一条条鱼在水中成群结队地游来游去,一被捉上来,就“活蹦乱跳”,看它乞求的样子,真可怜!

秋天,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人字形,一会儿又排成一字形。天空湛蓝湛蓝的,天空下是一片金黄的景象,水稻是黄的,树叶也是黄的,一片一片的树叶离开大树妈妈的怀抱,独自一人“旅行”。农民伯伯在这个季节可乐了,也很忙,因为他们辛勤的汗水培育的`水稻成熟了,他们都忙着割水稻呢!

冬天来到了,一颗颗雪花从天上飘落到地上,整个世界一片洁白,雪花是花状的,白白的,一捏在手中就融化成晶莹的小水珠了。

我的家乡真美丽,我爱我的家乡!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0

我是个超级体育迷。每天锁定几个体育频道,各种比赛看的津津有味,有时热血沸腾有时手舞足蹈,很多时候徜徉在赛事的氛围里久久不能释怀。

但凡是体育项目我都比较了解,看的多了规则也懂了,各种比赛的看点也就比较清楚,世界潮流和代表人物以及中国的水平也就全在脑中。现在有了网络,各种赛事的信息就更是不断更新,每天我打开网络的时候,心中那种期待的喜悦油然而生,这也体育带给我的巨大精神慰籍。

我从小学的时候就是班里的体育优秀生,后来由于我的耐力好,老师让我专门练长跑。每年都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区里的比赛。后来上了高中,学业实在太紧张,我就停止了训练,不过偶尔还会打篮球和兵乓球。大学的时候我每天下午一般抽时间打篮球和乒乓球,那时人很瘦,体重还不到120斤,但也属于比较壮的。记得我代表我们班参加乒乓球比赛的`时候,我们的女生都来给我助威加油,让我兴奋了很长一段时间。

工作后的前几年里我还经常去跑步和组织单身汉们打篮球,组织去外面下围棋比赛。后来工作也忙了,担子也重了,基本上很少参加锻炼了。不过体育比赛我还是要看,这是我每天最重要的生活内容。

最近有点时间突然想把自己对体育的认识写出来与朋友们分享。久疏笔墨的我有时候真的感觉无法淋漓尽致的表达出自己的最深切感受。不过还好,有些观点也得到很多朋友的认可,让我深感安慰。与大家一起探讨体育的精髓与快乐,让我觉得很幸福。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1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在我们中国几乎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美食,西安的羊肉泡馍,内蒙古的小肥羊,云南的过桥米线而我却对北京烤鸭情有独钟。

它那脆脆的皮,嫩嫩的肉,看着都叫人垂涎三尺,吃就更不用说了。我在北京住的那段时间还有过一次吃烤鸭的`经历呢!

刚进烤鸭店,一股浓郁的香气便扑面而来。等了不一会儿,一个推着烤鸭的精致小推车就来到桌前,上面放着刚出炉的烤鸭。油亮的色泽加上五颜六色的花朵作陪衬,显得更加诱人。厨师们需要把烤鸭的皮一片一片地切下来,没过多久就完成了。香脆多汁的脆皮和蒜包在一张面皮里,可真是绝配。烤鸭色泽红艳,肉质鲜嫩,味道醇厚,肥而不腻,刚吃完,嘴里那诱人的香气依然索然在我的唇齿间。

据说早在明朝,北京烤鸭就已成为官府人家的席上珍品。朱元璋建都南京后,明宫御厨便取用南京肥厚多肉的湖鸭制作菜肴。为了增加鸭菜的风味,厨师采用碳水烘烤,成菜后,鸭子肥而不腻,受到人们的称赞。即被宫廷取名为烤鸭。后来明朝迁都北京,烤鸭技术也传到北京,并被进一步发展。

北京烤鸭真是名不虚传啊!你吃了也一定会赞不绝口。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2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儿,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很动人。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儿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地朗读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

捧着作文本,他笑了,蹦跚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

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刚睁眼醒来,他就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3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

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4

卫生与健康是紧密相关的,讲卫生是拥有健康身体的前提。人们常说病从口入,而一旦生病就必然影响人的身体健康,所以我们一定要保证进入我们口中的食物的卫生清洁,蔬菜水果要清洗干净,餐具要做好消毒处理。如果我们忽视了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也会因不卫生而导致身体的不适。

目前一些蔬菜水果为了防止生虫而喷洒了化学药品,所以我们在食用前一定要用清水先浸泡一会再清洗,使用菜板时要先切蔬菜类,再切禽肉类,做好食物的卫生清洁是保证我们拥有健康身体的大前提。其次是我们生活环境的卫生,小到家庭,首先做好个人的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饭后口,勤洗澡,勤换衣,做好个人家庭的卫生清洁,保持居住空间的空气流通清新。大到整个社会环境,做好绿化,做环境保护,从每个人健康的角度来讲,这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所以保护环境卫生其实也是在保护着我们个人的身体健康。

普通话考试作文 篇25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范围;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

也由于我经常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光滑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笑语。可是不幸的是,一年以后,我家的猫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档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