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
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供大家参考。
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1
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关键是要认识到"五个有":
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都需要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二是党和国家有号召。
党中央、国务院在批转中宣部、司-法-部"四五"普法规划时,都把领导干部列为重点。
三是改革开放有需要。
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作为领导干部要掌握保护市场主体权利,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管理以及与国际经济交往涉及的惯例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前年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更需要通过学法来更新观念,尊重市场经济运行规则。
四是自身建设有要求。
领导干部分别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是各项事业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带头人,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主管的一大-片部门能不能依法办事的问题,领导带了头,学在前,用在前,还能调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五是人民群众有愿望。
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公民既积极要求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又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据统计,在上访案件中有百分之七十左右涉法,同时"民告官"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进一步说明领导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在学校图书馆前我们学校政教处组织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听过法官的报告和校长的谆谆教诲,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不去触犯法律,必须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国家都制定了不同的法律制度,我们都要严格遵守。
在我们学校内也有许多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例如,同学之间因为口角而发生争执,造成打架斗殴的事件。个别同学有迟到、早退和旷课的现象等。学校的领导根据这些现象都制定了相应的校规,对于那些违反校规的同学都给予了相应的处分。我们要遵循校规不违反,校内的学生不与社会上的人员有联系,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以前,我也听说过有关青少年犯罪的事。例如,在校的学生因受不了来自家庭和学校的压力,去网吧上网打游戏,长期下去,没有资金来源,从而走向了犯罪的道路。也有的青少年,因染上了毒品,没有资金也同样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都说明了他们法律知识的缺乏,也告诉我们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我们都是花季少年,前途一片光明,而一旦触犯了法律,我们不仅仅断送了自己的前途,更加伤害了疼爱自己的父母、亲人和老师,对社会也会造成难以弥补的危害。青少年朋友,我们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保护自己,也为了保护他人。
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
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宪法》的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就明确了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要履行应尽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权的明确规范。
对于国家行政管理部门而言,要想更好地维护公民权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权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认真履行职责,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在具体执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时,要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让违法份子有漏网之鱼。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权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也是宪法在保护公民权利这一精神内涵的重要体现。
总之,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作为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我们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我们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3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共同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的运行。也许有些人对此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来决定的。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在一个有规则、有规矩的社会中生活,你能不顾一切地去追求这样的自由吗?当然不能!做为一个社会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不能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因为在这个社会里,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法律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离不开它的束缚。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应该要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我们中国有句古话叫“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就是告诉我们凡事要讲道理,如果我们人人不讲理,那我们的国家将是怎样一副场面,这个国家怎能称其为一个国家呢?所以我们一定要培养法律意识,提高我们的法律素质,这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就需要我们不但要好好学习它,还要合理的运用,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的利益。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国家一直朝着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在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对于执法机关,普法的意义则在于能促使执法者更公平、更公正、更合法的行使自己的工作职能,惩治违法犯罪份子,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应该会有很多人同意我这个看法吧?有句古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点滴小事,积累成山。别看这“学法用法,从我做起”,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还是得有很强的法律意识和觉悟的。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违反了规章制度。举个再简单不过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你有没有严格按照交通规则呢?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你有没有铭记在心呢?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也能充分体现我们的素质和修养。
我想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首先自己能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要求他人,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这不正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吗?
同学们,为了我们的国家,为了我们的社会,为了我们自己,请学法用法,从我做起”!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4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__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现行宪法,再到今年3月11日第十三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期间经历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应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全面普法力度,通过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校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校。
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在学校科学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服务地方,致力于办好人民满意的高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
为此我们向全校广大师生员工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致。
教师遵守教育法规,提高师德修养;学生遵规守纪,举止文明,提高个人修养。全体师生争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从实践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园开始,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梦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学习宪法领导讲话稿5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这部被称为“五四宪法”的法案为年轻的共和国奠定了法制基础。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之后,1988年、1993年、1999年、20__年,对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改,使我国宪法在保持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不断与时俱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利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宪法不仅仅是为了印在纸上、挂在墙上给人看的,生活在社会中的人们似乎又感受不到宪法的存在,感觉不到宪法与自己的生活之间的关系,至少是对宪法的感受和感觉没有对法律那么强烈。其实,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宪法的身影无处不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正是因为宪法的这项规定,才能使更多的人有享受到公平教育的机会,也正是国家把接受教育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才引起了全社会的重视。在工作中我有时候接触到上了年纪的老人,他们中的有些人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字都不会写,可是在义务教育普及多年以来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都能通过接受教育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实现更高的人生追求。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
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我十八岁刚上大一那一年,学校里开始组织学生选举,选举权,是个我们自小在课本上才会接触到的词语,当我在选举投票箱前投进代表我的权利的一票的时候,才充分感受到作为一个公民能够切身为自己当家做主,选出自己认为合格的能代表自己声音的区人大代表,那是的心情不仅仅是光荣,更是身为一个中国人的自信和骄傲。
宪法第35条规定: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这项权利,小时候看话剧 《茶馆》,故事里分别讲述了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三个时期之后的情景,裕泰大茶馆经历了一次次改朝换代,不变的还是那“莫谈国事”四个大字,看的时候觉得好笑,那是因为我们从未留意到,今天的我们见面闲聊时话题从你吃了没可以聊到昨天晚上的新闻是什么内容,这样的畅所欲言,正是因为宪法赋予了我们的言论自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其他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当中,党和国家也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根本原则。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得到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社会长期稳定,祖国的统一大业不断向前推进。冠县作为一个汉族和少数民族杂居的城市,各民族之间共同参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正是由于宪法和各项法律政策队少数民族群众权益的保障,才能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局面。
当然,宪法在赋予我们基本权利的同时,也规定了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公民有劳动的义务,有接受基本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年老父母的义务等等这些。宪法对于我们义务的规定从根本上也是对我们基本权利的保障。
20__年11月1日十二届人大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治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宪法日的确立让我更深的体会到宪法的生命力和权威性,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我们应该做到:认真工作,积极进取,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日常工作和学习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