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1
xx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针,以 “人性化、亲情化、规范化”服务为重点,大力推动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以“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优待政策,不断创新养老机制,初步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了新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全覆盖的奋斗目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本文就当前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等方面谈几点粗浅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XX县辖2镇4乡、2个管委会、1个街道办,79个行政村,6个城市社区;6所乡镇敬老院,342名农村五保供养人员;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入住老人23名;幸福家园9处,安置孤寡老人44户69人。目前,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11465人,其中:80-89岁538 名,90-99岁32名,100岁以上1名。全县现有离退休干部 1078人,其中60-70岁628人,71-79岁393人,80岁以上57人,平均年龄xx岁。“三无”、“空巢”、失能、残疾老年人正在逐年增加,人口已呈现老龄化发展趋势。
二、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六个坚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为老服务意识,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了“四个纳入”。一是纳入发展规划。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崇政发[2022]108号)。二是纳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组织、宣传、老干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委会员,办公室设在民政局,核定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2名,全县各乡镇、管委会和锦屏街道办也相应成立了养老服务工作办公室,设专兼职工作人员。三是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为老龄事业预算专项资金3万元,保证了养老服务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将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纳入财政预算,解决了长期以来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无法保障的问题。从2022年开始将80-89岁高龄老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并列入每年财政预算。四是纳入目标考核。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乡镇、街道的目标责任考核,作为年度评选民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在省市的大力支持下,全县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良好。一是农村敬老院建设。针对我县农村敬老院房屋破旧的现状,先后投资万元,建筑面积xx平方米,在全县6乡镇全部新建了集吃、住、娱乐为一体的标准化示范敬老院,均为砖混结构平房,防震系数均为7级以上,现已入住五保老人95人。二是城镇福利项目建设。在县城滨河路建成了“星光老年之家”1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内设老年按摩保健室、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卫生医疗室。现有各种健身器材22套,图书2000多册,每天活动人数达60多人次,为城区老年人提供了健身和活动场所。投资582万元,建成XX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1处,占地面积亩,新建楼房三栋共有房屋80间,建筑面积2774㎡,设床位 100张,为城镇“三无”、空巢老人、孤儿等群体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项目,是一所集供养、健身、娱乐、医疗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福利机构,现入住人员 23名,实现全县养老机构全覆盖的目标任务。
(三)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再提升。针对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际,建立了五保供养和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完善了养老服务制度。近年来,将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范围。2022年发放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金171人11 万元。在全市率先实施了80-89周岁老年人享受高龄补贴制度,为658名80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20万元。对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家庭适时给予临时生活救助,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8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万元。进一步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住条件,提高服务质量,提升集中供养率和集中供养水平。2022年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288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400 元/人、年,对五保老人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报销。每年投入3万多元为五保老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90岁以上高龄老人代缴参保参合基金。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参保率,真正实现老有所养。
(四)深入调研,探索创新,社会养老服务模式出亮点。如何妥善安置无经济能力自建住宅的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困群众,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和努力解决的问题。为了切实搞好特困群众的住房重建,分别在锦屏、黄寨、黄花3乡(镇)9个村新建农村“幸福家园”9处,建筑面积2480平方米,设床位62张,安置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44户69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0人、农村低保户16户39人、其他困难群众18户20人。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机制,将危房改造、扶贫开发、窑改房工程项目相结合,采取统一修建、集中安置的形式,从根本上解决了特困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初步探索出了一条解决五保供养边缘特困群众住宅建设和生活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
(五)抓好载体,营造氛围,老人精神文化领域再拓宽。积极开展各类老年文化活动,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近年来,成立了“夕阳红”老年健身队、秧歌队,在县城文化广场进行健身活动。每逢春节、元旦等大型节日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县上组织的各种节庆文艺活动,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县民政局、老龄办会同文体、老干等部门,组织开展老年人书法、绘画、象棋和文化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47名老年人参加“敬老号”旅游专列赴北京、天津观光活动,利用“重阳节” 和“三八节”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先进集体和“孝亲敬老之星”、“好婆婆”和“好儿媳”表彰活动。2022年全县表彰了10名“好婆婆”和10名“好儿媳”,在全县树立了敬老养老先进典型,弘扬了尊老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和道德风尚。老龄相关部门积极组织老年人参与关心教育下一代、治安联防等活动。各类活动的广泛开展,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宽了老年人的文化领域,广大老年人在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研,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广大老年人的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目前,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应有关注,群众普遍对人口老龄化问题认识不够,在敬老养老问题上缺乏主动性。加之受自我养老能力、子女经济状况和养老意识等因素的影响,农村老年人生活来源不稳定,基本医疗难以有效保障,养老日益成为我县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生活中凸显的社会问题。
二是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上处于初始探索阶段,还缺乏政策的有效支持,制约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发展。当前,由于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不完善,养老体系建设发展相对滞后,使生活在农村的老人特别是一些高龄、失能、失智老人的养老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由于多种原因,农村中还存在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部分外出务工子女依赖国家,依靠社会,淡化自己的养老责任,因此,养老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赶不上老龄化的需求。面对当前养老问题的凸显,我县除了乡镇敬老院,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以及个别乡镇修建幸福家园外,再无其它养老服务基础设施,还远远不能满足全县孤寡、失能、空巢老人的需求,还需要继续加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各级财政对养老服务投入尚欠力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自然增长幅度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养老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业人员培训、基层老年协会开展工作等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幸福家园缺乏专门项目支撑,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无法形成一定规模,配套设施滞后,不能从根本上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权益。
四、今后工作建议
通过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研,我们深刻认识到,领导重视、探索创新、科学管理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必由之路。今后,我们要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和老年群体的现实需要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趋势出发,对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养老保障制度,加强道德和法制教育,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不断丰富和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等方面,着力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养老保障新机制,新举措,努力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各种矛盾和实际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强化责任,尊老敬老养老意识不断增强。孝道思想普通而深刻,现实而深远。要着力从加强农村空巢老人养老服务工作入手,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强化赡养义务,解决老年群体最直接,最现实的照料问题。加强孝道文化的宣传,将敬老爱亲纳入“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内容,开展评选 “敬老好儿女”、“尊老孝亲模范”等活动,培育孝顺儿女,弘扬孝道文化,促进家庭和谐。广泛宣传 “敬老模范先进单位”、“孝亲敬老之星”先进事迹和老年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鼓励外出人员回农村创业,就近转移农村劳动力,让老年人不再空巢,也让子女为老年人尽赡养义务。通过大力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局面。
二是转变观念,探索模式,养老体系建设模式日趋完善。针对农村老人恋乡恋家的习惯,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探索建立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新模式,建设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采取有力措施,加快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科学规划,统筹修建一批有规模、有档次,适宜老年人居住、生活、学习、娱乐、健身的专业养老服务机构,有计划地扩建乡镇敬老院,尝试虚拟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力争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基本覆盖、市场化运行机制更加完善、不同层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的养老服务#络,实现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数逐年增长,享受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3%以上,城市所有社区、农村30%以上行政村能够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陪护、医疗康复等居家养老服务。
三是创新机制,健全制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更加规范。应从制度层面入手,创新机制,不断推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和完善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住房、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养老保障体系,制订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系列配套政策,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供政策扶持,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促进养老服务管理科学化、专业化。鼓励并支持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等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以老年人为对象的老年生活照顾、家政服务、心理咨询、日托服务、康复服务、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加快开展老年保健、护理、营养、心理咨询等急需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能力,实现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金融部门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积极关注和支持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优化信贷流程,积极为养老服务提供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结合实际的地方配套实施办法,对履行赡养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对长年外出务工的子女可以探索建立每月按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2倍为老年人提供生活费用,为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是加大投入,形成合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发展。积极争取财政预算按照全县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标准列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为更好地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现有幸福家园的基础上,积极争取、整合各级各类项目资金,统筹修建具有一定规模、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的幸福家园,实现全县乡镇幸福家园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五保边缘困难群体的养老和生活保障问题。同时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将幸福家园培育成为养老服务业中的典型,采取有效形式加以推广和普及,使点上经验在面上开花结果,围绕满足社会养老需求形成“百花齐放”的推进局面。进一步探索实行由政府主导的居家养老、就近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更好地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五是创造条件,优化环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不断拓展养老机构服务惠及范围,积极创造条件,开办老年大学,努力实现老有所乐的目标。坚持以“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提高素质、增进健康、服务社会”为办学宗旨,以“教、学、乐”为目标,开设合唱班、器乐班、书画班、健身舞蹈班,健康保健班等,将全县离退休干部纳入老年大学,充分利用老年大学活动中心这块阵地,将文化资源、娱乐设施、运动场地等向社会老年人开放服务,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领域,陶冶情操,开发老年人才资源,实现“资源集约、功能配套、优势互补”,使老年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养老服务现状调研报告2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日渐突出。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解决养老保障问题,国家、省、市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老龄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目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处于起步阶段。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情况
我县老年人口基数大,空巢、独居、失能老人逐年增多,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特征日益显现,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十分紧迫。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是:
一是政策框架基本形成。2022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实现我省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决定》,2022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022年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政策体系和组织领导。
二是基本模式初步确立。即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着眼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兼顾全体老年人改善和提高养老服务条件的要求。2022年开始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三是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逐步推进。我县为了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问题,进行了不断努力和尝试,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在龙腾路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在历市镇杨梅村长乐三南大道西侧选址兴建老年公寓,并取得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是老年福利养老机构建设明显加强。我县自2022年8月实行敬老院、光荣院、福利院“三院”集中合一以来,对全县五保人员、孤老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实行集中供养,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使敬老院成为集休闲、养老、保健、娱乐为一体,设施较齐全的花园式示范养老机构。针对部分不愿意离开本乡镇故土的`五保人员,2022年初,全县启动了镇敬老院建设,目前,大部分镇敬老院已建好,有的镇正在装修。各镇敬老院建成后,将使全县五保人员符合入院供养条件的做到“愿住尽住”。
二、我县社会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全县还没有一所社会自费收养老年人的服务机构
至今为止,我县还没有一所社会自费收养老年人的服务机构,兴建老年公寓曾被列为县政府民生工程之一,但由于受到多种因素制约,至今还没有人愿意到我县投资兴建老年公寓。民办养老机构的最大门槛在于政策扶持,由于受土地使用、建设规划、税收减免、水电使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二)社区服务和社区照顾发展缓慢
目前,我县实行的“居家养老”试点,能够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所覆盖的老年人比例很小,服务也仅限于生活照料层面,鲜能给予老人精神慰藉,而且从业人员严重缺乏,更少有专业培训,服务质量不高。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覆盖面小。目前,我县为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以及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还不完善,缺乏相关对居家养老、日间照料、紧急援助、社区服务和机构服务等养老服务的制度和标准。
(三)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缺失
当前农村青壮年人口大量外出务工,导致赡养脱离,养儿难以防老,农村空巢老人现象更加严重,生活照料缺失问题普遍存在。受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落后、各种入住门槛限制和“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等因素影响,而我县社会敬老院主要面向全县“五保”老人,导致农村病残、失能、空巢老人缺少有效照顾。随着农村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和空巢化,农村老年人口对社会化和专业化照料与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
三、对做好我县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统筹发展的要求,将养老服务事业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的组织领导和宏观管理,健全和完善县、镇(街)、村(居)三级养老服务#络和工作体系,把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努力形成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整体合力,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全面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
通过新建、改(扩)建,不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着力培植一批由政府主办的福利型、保障型、示范型养老机构,为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发挥引领作用。重点保障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以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残疾等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稳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三)不断加快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把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作为加快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税费优惠、政府购买服务、规范服务标准等措施,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兴办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人和残疾人康复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四)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的建设内容,构建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使居家老年人获得就近、便捷、周到的服务。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加快建设和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建立和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稳步推进老年公寓建设。要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大张旗鼓宣传,以吸引外商投资兴建老年公寓。同时,要把老年公寓建成集养老、托老、医疗护理、康复保健、临终关怀为一体,收费档次不一样的新型养老服务机构,以适应不同群体的人员选择居住。四是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模式。把促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民间资金以多种方式进入养老服务业,积极探索和推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服务模式。在没有企业和个人投资兴建老年公寓的情况下,建议将县综合福利中心(县水亨水库)的一栋房屋以承包、合作、租赁等方式出让使用权和经营权,用于接收全县自费收养老年人,以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对五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孤老重点优抚对象自愿要求入住公建民营或民办养老机构的,应和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同等对待,由政府埋单或补贴,惠泽老人。
(五)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动员、组织和扶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鼓励和扶持那些有一定规模、服务信誉优良、从业人员素质较高的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资助、民间运作的办法,政府在启动时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在相关政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在社区(村)的老年服务中心(站)除安排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外,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的作用,组织义工和志愿者为需要服务的高龄困难老人提供养护服务。要组建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和进行专业人员培训,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由政府购买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