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一、培训目的
动过培训,增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责任感,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参加人员
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所有从业人员
三、培训时间
时间为每学期二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卫生知识培训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四、培训内容
1、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学校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预案研究。
3、《学校食堂管理操作规范》教学光盘。
五、培训的组织实施与培训形式
1、培训的组织实施:由义乌市规矩培训内容具体食堂人员的`工作时间组织实施。
2、培训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训与业余自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培训。
3、几级参加教育局及卫生局的研究
为了有效的做好食品卫生工作,避免人为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定期组织从业人员研究食品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研究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惯及操作标准,使从业人员了解熟悉有关应知应会内容。
2、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研究培训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3、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2
一、为规范食堂餐饮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项目上从事食堂餐饮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管理人员等)均应遵守本制度,认真参加卫生知识培训。
三、所有食堂餐饮从业职员在入手下手工作前(包括姑且工)必须进行基本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堂餐饮工作。
四、食品安全办理员要及时对在本项目从事食堂餐饮的工作职员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培训计划安排,组织从业职员分批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教育,并进行考核。
五、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与从事工作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知识以及卫生操作要求。
六、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八、应建立从业职员健康档案。
八、应建立从业职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
为规范食堂服务职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平安,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办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姑且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职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职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成效记录归档,以备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