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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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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5篇(荐)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

根据卫办3号文件《区卫生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精神,为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充分调动本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性,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并经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建立符合本单位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二、分配原则

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在实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对象

1、分配对象:为在编在岗的正式职工(现为3人)。

2、不参加分配对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

3、当月取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当月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产、婚、丧、带薪假),不计入事假天数。

四、分配额度及构成

本单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额度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3360元进入基金册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补贴、工作量(任务)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及发放办法

(一)职务(岗位)补贴分配办法

职务(岗位)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5%,每月3人为336元,按月发放。

1、正股级岗位补贴140元;

2、副股级岗位补贴120元;

3、科员岗位补贴100元;

4、以上职务兼职的取高岗位的补贴+低岗位补贴的'一半。

以上合计:300元余额36元

(二)工作量(任务)补贴分配办法

工作量(任务)补贴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75%,每月3人为1680元,按出勤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加班情况等,按月发放。

1、出满勤每人按200元发放,对“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计缺勤。因病事假当月累计十五天以下,请假一天扣发30元,迟到三次扣发20元,旷工一天扣发当月满勤补贴。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发放,工作中出现差错或失误一次扣发50元,效能告诫一次扣发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发放。

(三)业绩奖励分配办法

1、业绩奖励的总额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3人224元12个月2688元,作为年终奖发放。

2、年终考核合格的约按700元发放,工作中被评为优秀的另奖500元。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每月或年终考核公示无意见后发放。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促进教师工作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教师队伍的活力,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时间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郭亚明

组员:彭忠全李宪辉温庆江张庆龙顾利

四、考核对象:

本校全体教职员工

五、考核时限:

以年度为单位,如有人员变动以学期为单位考核。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项目设置:津贴类、补助类、奖金类。

(一)津贴类

包括校干津贴、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

1.校干津贴:校干津贴及考核奖由大屯镇教委统一考核发放。

2.班主任津贴:班级人数不足40人的,按照1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班级人数超过40人的(含40人),按照15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另按照每个班平均100元的标准设置班级工作考核奖,每月评出各年级段文明班级上报教委,由大屯镇教委考核发放。

3.课时津贴:

按每课时1.5元计算(含早读及午自习)如上级统一则按上级统一意见执行。

(二)补助类

(1)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备课组长、学科组长、社团(兴趣小组)辅导教师、专用室管理员等岗位的补贴按每周2课时计算。

(2)加班补贴。加班指学校统一安排工作时间以外的工作,如粉刷校舍油漆门窗、迎验材料准备等。每天补助10元。

(3)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其他补助。

(4)如果上级统一则按上级统一意见执行。

(三)奖金类(扣除各项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的剩余总额)

包括师德奖、考勤奖、教学五认真奖、教科研奖、教学质量奖、个人奖辅导奖、学校安全奖、任务完成奖及其他奖励。

1.师德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20%)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50元。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每次扣50元。

(3)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每次扣50元。

(4)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50元。

(5)从事有偿家教的每次扣50元。

(6)有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每次扣50元。

(7)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弄虚作假每次扣50元。

(8)上班时间有聊天打游戏看电影、织毛衣等与教育教学无关行为的每次扣50元。

(9)上班时间醉酒的每次扣5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2、考勤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30%)

(1)迟到、早退一次扣0.5元(以上课铃声及学生放学为依据),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的按事假扣款。

(2)短期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在15天(120课时)以内的,每课时扣1元,每天按8课时计算。半天的扣5元,全天的扣10元。

(3)长期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5天在30天内(121--240课时)的折算到天每天扣20元,超过30天(241课时)的折算到天每天扣30元。

(4)病假:按事假减半执行,但销假时必须提供病假手续(医院缴费发票)。患绝症、重病人员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再减半执行。

(5)旷工:在工作日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学校的视为旷工,一课时扣10元,半天扣50元,全天扣100元。

(6)婚假、产假、丧假按审批天数计算,超时按事假计算。公派学习、出差等公假在安排好课务的前提下不扣款。

(7)不论迟到早退或病事假公假及旷工,出现空堂的每课时加扣20元,用于发放看课费及婚假产假丧假的看课补助等(按每课时5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扣款(扣款总数-看课费)的平均值看课费

3、教学五认真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在教委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业务检查通报及总评中受到表彰的教师,每表彰一次奖励30元。

(2)学期教学任务未完成的扣完此项。

(3)在各级检查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扣款扣款平均数

4、教科研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考核期内课题研究结题后予以一次性奖励30元。

(2)参加镇级及以上公开课、评优课、基本功大赛等教科研活动每次奖励30元。

(3)由学校推荐上报的优秀教案获奖的奖励3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5、教学质量奖,以教委学年总评为依据。(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10%)

(1)县级统考、抽测:公布到班级和名次的第一名奖励100元,依次每名递减5元。未公布班级或名次的按镇统考标准奖励。

(2)镇统考:总评第一名奖励80元,依次每名递减5元,倒数后三名的不发。与县统考抽测奖励发生冲突的只按标准奖金发放。

(3)教学成绩进位奖:在上学年的基础上,依照可比性原则,教师学年度总评每上升一个名次奖励10元,此项奖励与县镇统考兼得。

(4)一师多科的各项奖金兼得,一师同科多班的奖金按标准发放,其余按获奖标准的五分之一发放。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6、个人辅导奖,以教委学年总评为依据。(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1)学科竞赛辅导奖:经典诵读、数学报、英语竞赛等学科竞赛县级一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无等第的按二等奖发放。镇级减半(一师多生的只按奖金奖励一次)。

(2)其他竞赛辅导奖:演讲比赛、绘画、器乐、小制作、踢毽跳绳、篮球等获奖的县级奖金20元,镇级减半(一师多生只奖励一次)。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额平均值

7、学校安全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因教师未进行安全教育在作息时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责任人50元。(课堂:任课教师。课间及两操集会:班主任)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8、任务完成奖。(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1)学校规定的公开课、集体备课、研训组活动、学习培训、监考阅卷、会议、社团活动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每次扣责任人20元。

(2)因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全员培训考核第一次不合格的扣50元,最后考核仍不合格的扣100元。(超过规定年龄的除外)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扣款扣款总数的'平均值

9、其他奖励。(占扣除津贴补助及教委扣款后剩余总额的5%)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评选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管理、教科研管理、安全管理、学校创建、特色创建等先进个人每次奖励30元。

个人计算办法:人均数个人奖金-奖金总数的平均值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

个人总额=各项津贴各项补助学校奖励教委奖励-教委扣个人款

八、相关政策规定

1、凡符合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享受产假待遇的女性工作人员,产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产假前同类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执行;产假期满,经批准继续请哺乳假者,按病假人员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请假月数扣除。

2、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抽调临时性工作的教师三个月以内应视为正常出勤。

3、担任班主任的校干只能享受班主任津贴和校干津贴中的一项。

4、因退休、调动、死亡等原因离开学校的教职工,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岗时间未满一个月的,不计算在内)。

5、经组织批准的二线(离岗退养)人员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扣除各项津贴后享受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水平。

6、因教师自身原因造成年度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度考核的全额扣发本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被公安机关刑拘的全额扣发。

8、与镇县以上文件有冲突的依据镇县以上文件执行,出现特殊情况由考核小组协商解决。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xx】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xz】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xx】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竞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xx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大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陆忠华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区人事局局长

崔凯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xx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严保卫

成员:吕发青李明斌蒋家杰顾长银卢丙香吕杰

郑克庭毕美功曹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按照《z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苏省政办发(20xx)84号)、《z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丹教(20xx)113号),并结合我校《教师月工作考核方案》、《班主任工作考核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 的原则。引导教师把师德放在首位,积极维护校园的和谐与稳定,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

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4、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大体平衡,适当拉开差距。

5、坚持“导向性”原则。在考核过程中以精神鼓励为主,以物质奖励为辅,积极引导教师立足岗位比奉献、比贡献、比实绩。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内容及考核办法

(一)各类管理人员津贴:

1、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由市教育局考核,享受全市教师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倍。

2、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校长室考核:360元/月。

3、校长室将与下列各类管理人员分级签订目标责任状,考核发放,发放标准为:

学校中层管理人员:320元/月;

教研组长、年级办公室主任:20元/月;

说明: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的,另享受兼职中最高项津贴的50%。

4、中层协理员(退居二线的中层)全年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年工作不全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全校教师数。

5、副校级协理员享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退居二线中层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得1.1倍。

(二) 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费人均每月300元,每月考核一次,并进行等第评定,等第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并分别按权重1.1、1、0.9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1。如班主任请假,代理班主任必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并享受10元/天的班主任津贴。

各班配备副班主任:60元/月。副班主任要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如出操,尤其是中午就餐后负责把学生带回教室,等候班主任到教室。

另外根据学校实际,将人才派遣教师每人统筹1200元参与正副班主任考核,其他方面另行考核。

(三)骨干教师津贴:

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镇级拔尖人才不发津贴,市级及其以上拔尖人才按以下标准每年只发10个月津贴(经丹阳市教师培训中心考核合格后发放):

镇江市级 学科带头人 镇江市级教学骨干 丹阳市级 学科带头人 丹阳市级 教学骨干

250元/月 85元/月 48元/月 30元/月

(四)教师考勤津贴

每月出勤奖200元/人。有下列情况需扣除相应的金额:

上班迟到、早退5元/次

值日教师在规定时间不到岗的5元/次

升旗仪式、教师会议等重大活动缺席10元/次

教研活动缺席10元/次

病假30元/天

事假60元/天

旷课90元/节

旷职扣除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五)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及争创活动津贴:

为了把折柳中心小学办成一所讲规范、高质量,有自己特色的知名农村省级实验小学,特设立此项津贴。每人1000元,若在学校争创活动中不能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任务的,视情况酌情扣除部分津贴。

(六)教育教学成果奖:

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发放依据《折柳中心小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考核细则》,按学期考核,年终发放。

(成果奖考核细则见附件2)

(七)教师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 津贴 教龄 助理级 小高 中高

9年以下 80 130 190

10-19年 85 140 200

20-29年 90 150 210

30-39年 95 160 220

40年以上 100 170 230

(八)教师月考核津贴:

教师考核基础分共计100分,其中师德2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学过程60分。

1、师德(20分)

(1)遵纪守法,遵守师德规范、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教师应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

(3)教师应维护学校利益,团结同事,关系融洽,有合作精神。

(4)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应认真负责,工作态度端正,坚守教学岗位。

(5)教师应重视德育工作,注重与学生家长沟通;不搞有偿家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关注安全教育工作。

2、工作量(20分)

(1)教导处要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科学合理地安排各人的课务量,总务处要合理量化后勤人员的工作量,学校原则上将学年段初的分工及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量。年老的教师由于身体原因(须提供县以上人民医院证明),只要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视为满负荷工作。

(2)学校安排的即时性工作,要及时认真完成,否则视情况酌情扣分。

(3)能完成学校布置工作的得满分(20分)。同时任教两班数学或三班英语的加8分,课时量达平均课时数12.5节的加5分,上主课但课时量未达平均课时数的加3分,课时量不重复加分。

3、教育教学过程(6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专任教师重在考核备、教、批、辅、考、研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及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要引导教师把教学工作落实在平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实施素质教育。

教师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全年累计,年终发放。

教师月考核津贴=(全校绩效补贴总额-管理人员津贴-班主任津贴-骨干教师津贴-教师考勤津贴-争创活动津贴-成果奖-教龄津贴)÷全体教师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个人月考核得分

(教师月考核细则见附件3)

另外还有几项津贴:

(1)代课津贴:

不论因公外出和因私请病事假,原则上必须办理调课手续。在无法办理调课情况下,经学校教导处安排的每代一课时补贴3元课时津贴。

(2)辅导学生津贴:

关于中午进班辅导学生、柳芽文学社辅导写作、奥数辅导、文艺队及运动队训练等,学校将根据工作量及所取得的成绩享受一定数量的津贴。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规定:

1.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考核总得分30%以上: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2)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3)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5)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2、一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绩效奖。同时确因身体原因须请病假2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暂不扣,若由于主观原因(怕吃苦、闹情绪等)请假2个月以上的扣除岗位工资(关于病事假及其他假期按丹教〔20xx〕173号文件规定执行)。

3、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学校成立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管理、考核分配等具体实施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学校要根据以上考核指导意见完善具体考评方案(细则),考评方案(细则)必须在经职代会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考评方案(细则)一旦经职代会代表大会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方案(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的各项奖励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

3、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办法由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6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__〕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__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__年9月-11月。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7

一、在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工资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职工工资分配应与本单位社会经济效益相挂钩,在保证正常性业务开支,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缴费、提取修购基金等费用后,再决定发放职工工资报酬。乡镇卫生院应保证集体积累。

二、进一步推行职工浮动工资制。根据我区实际,在职职工的职务岗位工资、工资性比例津贴、10%教护龄津贴三项作为“基本保障工资”,可按国家规定的标准逐月发给,其余津补贴部分作为浮动工资。

三、列入浮动工资的部分,用于重新分配。各单位应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建立和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分配方式,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务定酬,职工收入分配要与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劳动贡献等挂钩,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将技术要素、责任要素一并纳入分配因素,确定分配基数,拉开分配档次,重业绩、重贡献。同时要与职工的服务态度、岗位纪律、医疗质量、劳动出勤等相结合,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四、浮动工资分配改革中,应重视集体积累,增强发展后劲。当年全院职工得到的'“基本保障工资”与浮动工资总额等于档案工资总额时,单位仍有结余的,可按《医院财务制度》补充规定相关内容执行。

五、职工现行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今后遇有国家或地方规定增加职工工资的,由区卫生局办理职工个人档案工资增资手续。职工如有调动、退休、解聘的,按本人档案工资数额管理。

六、在推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中,应深入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在制订浮动工资具体方案时,应认真征求职工意见,得到广大职工的支持。同时要切实加强健全财务制度,改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做好增收节支,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广大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

七、加强对浮动工资分配改革的监督管理。对巧立名目滥发报酬,造成单位亏损的,则浮动工资抵充弥补亏损。同时将按照该单位年度亏损数额扣发差额补助,亏损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八、浮动工资分配机制改革后,离退休、离岗退养、病退人员的工资、补贴,职工遗属补贴、怃恤费、丧葬费等仍按国家规定发给。

九、各单位用于退休职工等的费用,由局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有关规定给予补助。

十、本意见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实施。希各乡镇卫生院认真制订深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3篇(扩展4)

——医院工资分配方案3篇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8

为充分调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版)基础上修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医务人员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岗位倾斜、向重要岗位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本单位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防止差距过大,努力推进我县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大、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即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未参加考核或未实行考核制度,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五)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的原则。

三、绩效工资实施对象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含“定编定岗不定人”的人员)。

四、绩效工资构成及水平核定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三大类。基本工资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两部分;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护士提高10%津贴、护龄津贴等)继续保留。

实施绩效考核后,绩效工资分为财政绩效工资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一)编内人员的财政绩效工资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各岗位标准发放;

(二)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包括:一是实行月绩效奖,根据本单位当月工作任务完成和财务运行情况,次月考核后发放。二是单位年底绩效奖,于次年1月经卫健局等部门考核后按规定发放(考核方案另定)。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和考核分配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组成和分配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其组成是:一是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单位考核组对各组工作人员于次月考核结果,发放上月的绩效工资;二是年底绩效工资,根据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结果,在确保本单位有足够资金结余情况下发放(即年底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计算方法

1.绩效工资收入来源

(1)自治区财政对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15%的补助;

(2)医务人员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所获得的补偿部分;

(3)临床医疗合理收入部分;

(4)政策性财政拨款;

(5)其他合理性收入。

2.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和分配方法

(1)月绩效工资

①临床科室月绩效工资总额=(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月业务收入=月收入总额减该月药品费及医用耗材费。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临床组)﹦(月业务收入+药品15%差率)×40%÷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数(含聘用人员)×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

②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当月临床组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平均值为基数×公卫科人员数(以院办通知文为准,含聘用人员),根据考核结果从公共卫生资金中支出。

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卫组)=公共卫生科的月绩效工资总额÷本组实际岗位系数总额×个人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本人应出勤总日数×本人实际出勤天数×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1至6月的绩效以年初考核结果为依据;7至12月以当年年中考核结果为依据)。

③办公室、财务、工勤人员的月绩效工资按其自身系数参照临床组人员考核后发放,资金来源于卫生院非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其他收入。

(2)年底绩效工资。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巴马县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方案》于次年1月份考核结果,按本单位年底结余的50%比例提取职工年底绩效奖励基金。

个人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单位年底结余50%的比例÷本院实际岗位系数总数×个人岗位绩效系数÷本院应出勤总日数×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目标比例-缺陷扣款。

缺陷扣款是指考核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受到名誉或经济损失的,可按损失情况以缺陷扣款论(具体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①违反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被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

②收受红包、回扣等经调查属实的;

③私自非正常途径转诊病人或擅自在院外从事各种医疗经营活动等经查实的;

④因服务态度引发医疗纠纷给单位造成损害的;

⑤遇有重大事件不及时逐级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

⑥私自收取现金不及时入账的;

⑦以医谋私擅自漏收、免收、少收各种辅助检查费经查实的;

⑧对损坏卫生院荣誉,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各种党内、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⑨不服从院领导工作安排的;

⑩考核周期内实行一级医疗责任事故、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挂床骗保、胎儿性别鉴定等一票否决制。

(3)单位委派外出进修学习按所在科室同类人员100%发放。非工作需要本人主动申请并经单位同意脱产进修的,其进修期间不享受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法

(一)岗位分类。医院依据工作性质分为临床医疗、公共卫生、护理、医技(包括心电图、B超、检验、放射等科室)、药剂、行政(办公室、病案室)、财务(会计、出纳)、工勤(包括收费、司机、清洁、门卫、水电)等七个考核单元。

(二)岗位考核内容。医德医风、劳动纪律、工作质量、工作数量、群众满意度、收支结余等指标核定任务。

1.服务数量:主要考核门诊诊疗人次、住院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病人次、实际占用床位、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次、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健康档案建档数;健康教育数;免疫规划接种人(剂)次;传染病报告处理数;孕产妇、儿童保健数;老年人体检数;慢性病管理数;重症精神病人管理数、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等。通过对门诊人次、住院人次等工作量的统计制定相应的系数奖励临床工作人员,即当月临床医师每就诊一个门诊病人计系数0.0005;每完成办理一例住院病人的住院手续计系数0.005;每完成1例门诊心电图或3例尿液分析或1例血常规计系数0.0005;每完成1例门诊彩超或DR检查或一套血生化计系数0.0020。

2.服务质量:主要考核医疗文书(包括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基础护理、级别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档率、覆盖率、管理率、报告率、符合率等以及各项制度制定实施情况。各单位通过对门诊病历、门诊登记、传染病报告、住院病历合格率等工作量的统计,奖罚相关工作人员相应的`系数(如每完成1份甲级病计系数0.0025,如被评为丙级病例则倒扣系数0.0020)。

3.工作纪律:主要考核对卫生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院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政策的执行等。

4.医德医风:主要考核遵纪守法、因病施治、廉洁行医、医患和谐、团结协作、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服务满意率等。

5.收支结余:进行科室成本核算,合理核定各考核单元收支指标,根据收支增减率评价计分。

(三)各类人员岗位系数

乡镇卫生院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等确定每个岗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系数,依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定各岗位系数如下:临床(门诊)1.05、公共卫生1.05、护理1.05、医技(药剂)1.0、财务1.0、工勤0.8。其中大学本科、专科、中专人员系数上各加0.3、0.2、0.1;副高、中级、初级师(仅限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3、0.2、0.1;有助理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会计人员上岗证)岗位系数加0.2;执业(从业)资格人员(会计初级证)岗位系数加0.3。中层干部正职、副职分别加岗位系数0.3、0.2(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同意并办理相关借调手续的人员,可享受中层干部正职职位的系数);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1(兼职人员岗位系数原则上只累加1次)。院长、副院长岗位系数分别加0.6、0.5;工龄系数根据不同工龄段累计数(工龄以工资卡上为准),即1年至5年每年系数为0.01;6年至10年每年系数为0.02;11年至20年每年系数为0.03;21年至25年每年系数为0.02;26年以上每年系数为0.01。

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适当调整完善。经班子和职代会讨论后对有技术特长或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05-0.2,对业务技术差或工作能力不强的工作人员,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可适当下调0.05-0.2。

(四)单位、科室和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标准(另文)。

(五)单位、科室和个人考核结果应用

1.临床科室按个人岗位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2.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以科室实行100分制,年中、年底两次考核结果均达85分以上,可根据个人系数享受100%的季度性奖励性绩效工资;两次平均达90分以上者,年底每个人奖励5%奖励性绩效工资;低于85分每降低1分扣出个人2%奖励性绩效工资。

3.财务、工勤人员的考核按个人岗位工作质量考核实行100分考核,考核结果每降低1分扣出1%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广西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卫农卫〔20xx〕5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岗位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普通职工一样,按个人系数及考核结果发放;年底绩效工资根据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等部门按《巴马镇乡镇卫生院年度绩效综合考核工作方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可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分别加0.5、0.4、0.3、0.2;分值在70-84分为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仅享受本单位本年度月平均绩效工资;69分以下定为不合格,院长、副院长、科长、副科长不能享受本年度年底绩效工资。

(七)考核时间

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对各乡镇卫生院和院领导绩效考核每年进行1次,于次年1月中旬集中组织进行。

各单位临床、护理、财务、工勤等工作人员每个月进行绩效考核,分别在下个月的上旬(10天内)进行。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考核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定的时间进行(当年7月、次年1月)。绩效考核结果是工作人员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未开展绩效考核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七、单位或科室成本的核算办法

(一)收入部分

医疗业务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药品和耗材收入、政策性的财政拨款、其他合理性收入等。

(二)支出部分

1.药品费和一次性耗材费;

2.业务经费(出差费、进修学习经费、短期培训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费);

3.办公经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宣传资料费、水电费、洗涤费、病人床上用物);

4.设备、车辆维修费,车辆油费;

5.支付绩效工资、夜班费(每班30元)、社会保险费、聘用人员的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6.申购式的医疗器械、房屋修缮费及院内基建等固定资产的投资。

八、其他相关政策

(一)政策规定

1.法定假(产、婚、探亲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但不能享受绩效工资。

2.调动或借调(上级部门因工作需要的除外)、离退人员从当日起不参与奖励性工资考核分配;

3.受纪检监察部门处分(受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的或事业单位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的仅能享受同类人员80%的绩效工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公安机关处理等按国家规定执行工资待遇。

(二)内部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假、病假期间不发放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只发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即财政部门按月拨付其个人的工资部分。

2.月旷工7个工作日(不参与开会、处理突发事件、业务学习的与旷工同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损害服务对象利益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不参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4.工作人员受立案审查尚未有结论的,绩效工资其岗位津贴或生活补贴暂不发放。待有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

5.因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检查负责人工作贻误,各种质量考核不及时报告汇总,造成全院绩效工资不能如期发放,上述人员将不能领取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6.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补助为100元,但需要附排班表。

7.补充条款未提及的,以单位管理制度院务会讨论决定执行。

九、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一名领导、一名中层领导、两名工作人员组成,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本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二)建章立制,严格考核。成立考核组和监督组,职工代表均应不少于4人,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依据本方案意见,将本单位目标、工作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制定本单位分配考核办法,由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考核,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要及时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监督。

十、其他说明

(一)各乡镇卫生院自聘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全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可参照该方案在编人员实行。

(二)实行东山乡卫生院职工(含聘用人员)特殊补助待遇,即“东山补助”。自20xx年6月起在东山乡卫生院工作的职工每人每月补助伍佰元(500元),所需资金从当年全县乡镇卫生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基金中支出。

(三)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在《巴马瑶族自治县乡镇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xx年修订》基础上修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新的问题和不足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本方案自20xx年6月起试行。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9

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正确评价学校教职工的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考核对象

我校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的在编在岗小学教师。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牵头的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负责根据考核方案进行考核,最后由领导小组汇总统计,进行发放。

辛东中心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考核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不治老、不治残”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科学合理”原则。

(四)长期病假事假不上班的不得绩效工资。病假1个月以内的,按每课时20元扣除绩效工资,其余自己得回,课务由自己安排。长期病假的必须出具三级医院及以上的证明。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案

(一)师德修养

所有教师应严格遵守《z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和市“六严”文件精神,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经行政会研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直至扣除全年绩效工资。

1、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

3、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4、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并造成影响的;

5、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有损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6、从事有偿家教或者乱收费,并经核实的;

7、其它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或违纪的。

(二)教学

1.能完成学校布置的教学工作,200元/月。

2.在学区组织考核考评的考试中,综合评估得分第一名奖200元,第二奖100元。

3.在区教研室组织的考试中,学科综合评估得分在区排:只有3个班的从最后第四名起,只有4个班的,从最后第五名起,每高一个名次奖50元,1000元封顶。(以教育局简报为准,与中心校评比,每压过其他学校一班的奖50元,1000元封顶。)。

(三)考勤

1.签到一次得2元,不签不得;有事书面请假,课务由自己安排。

2.事假半天扣10元(须自己安排课务),旷工半天扣50元。一天之内由教务处批准,三天之内由分管校长批准,十天之内由校长批准。

3.校内学习培训、教研活动和各类会议及临时加班活动等迟到、早退扣3元,请假扣10元,未参加扣20元。区级乘2,市级乘3类推..4.旷课每节扣50元;上课迟到每次扣10元。(不受100元限制)

5.外出培训或业务类会议,必须按上级和学校要求出勤,凡无故不服从学校会议安排的每次扣款50元。

6.产、嫁、娶、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班主任津贴小学平均每月300元,由德育处每月考核出一、二、三等奖。二等奖津贴每月300元,其他奖项按10%增减。

2.行政津贴:由校长室另定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

3.教研组长及公用室负责人津贴:每月40元。

4.特殊津贴: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以及首席教师等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发放津贴。

5.值班津贴:节假日行政值班人员每天30元。

6.扣款事项: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必须按时完成教务处布置的各项任务,凡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款20元,未完成的每次扣款30元。

(五)业务检查100元/人·月

1、备课

(1)教案最后备课时间应为检查时间或之后,每往前提前一天扣2元,小学科减半核算。

(2)语、数、英备课节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其它科目和小学部按周实有课时数计算,检查时每少备一节扣2元。

(3)新授课必须环节齐全,复习教案可根据教学实际省略部分环节,新授课每少一个环节扣1元,练习算教案必须有讲评教案。

2、上课

(1)按课表提前候课,按时下课,迟到或提前下课各扣5元/次。

(2)教务处每天检查数次,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经核实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3、作业:

(1)作业应与教学进度相一致,最后批改日期应该为检查时前1-3天(作文除外),否则每提前一天扣2元。

(2)作业次数:语、数按周课时数计算;小学科每课一次;英语每周至少2次;大作文一单元一作,检查时每少一次(篇)扣5元。

(3)教务处每月检查二到三次,每月一总结,经公布无误后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4、听课

根据局相关要求,校长、中层领导、教师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40、30、20节,环节齐全,书写详细,有听后评价,少一节扣5元。

5、教研组:

对应扣款条款: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凡被上级部门批评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30-50元扣款。

2。按课程设置及课时要求,带满的'为满工作量,不足的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各项任务视为满工作量。

(六)竞赛辅导

(一)读写大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省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30元,区二等奖20元。

(二)金钥匙比赛:

辅导的学生获省一等奖,奖励教师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市一等奖80元,市二等奖60元,市三等奖40元;区一等奖40元,区二等奖30元。

(三)书法比赛:

辅导学生创作的书法作品获得市一等奖,奖辅导老师100元,市二等奖80元,市三等奖50元;区一等奖80元,区二等奖50元。

(四)体育类竞赛:(运动会算团体)

1、在区级运动会中,获得团体总分一等奖,奖励教练400元,团体总分二等奖350元,团体总分三等奖300元。

2、在区级教职工运动会中,个人名次:第一名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60元,第四名奖50元,同类比赛单项取最高成绩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3.各辅导老师完成各次竞赛报名、辅导、参赛等一系列事项。

4.如果有其他比赛的,参照金钥匙比赛执行。(如:区级优秀课评比等)

(七)市区教学过程与质量监控

在区监控过程中,被评为优秀课的奖50元/次,良好的30元/次;被表扬的30元/次,被点名批评的扣30元/次,市级翻倍。

(八)教科研(教科研奖金1200元封顶)

1.在z省教海探航、师陶杯征文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教师(第一作者)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获得市五四杯论文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100、50元。

2.在《z教育研究》、《z教育》、《连云港教育》发表3000字以上教育论文奖400元,3000字以下论文奖200元。在主流期刊(以市教科所承认为准)发表20xx字以上论文奖500元;发表随笔、杂文等减半。

3.课题:省级、市级、区级课题立项奖300元、100元、60元,按时结题再奖300元、100元、60元。

4.教师现场比赛:获区一、二等奖,奖金:120元、10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奖金:240元、200元、12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金:480元、400元、240元。非教育类减半执行。

(九)公开课

1.教研组安排公开课,能正常上的,并有相关教案,奖20元/次;不能按时上的,扣20元/次;

2.代表学校上区级公开课奖100元/次,市200元/次。

3.学校教务处组织统一测试,出卷20元/次,保证质量。

(十)额外任务与临时加班

加班补助按工作的性质及工作量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十一)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包括班主任津贴,行政津贴,各种奖励等等)除以绩效工资总额,得出百分比,在从每位老师的绩效工资中提取出。举例:绩效工资总额为20万,奖励部分7万,则每位教师提取出自己绩效工资的35%作为奖励,其余的自己得回。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0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具体办法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14-16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及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共增加2课时计算。(其他岗位以学校核定岗位为满工作量,学校将另行公布教职工工作量清单)

2、按县有关文件规定,副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档案员、校医、学籍管理员、图书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个工作量。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在执行此标准时,不取上限和下限,拟取中限。已达下限、未达中限者按中限计算。

4、设满工作量为每月100分。非个人原因,课时较少且未担任其他兼职,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周岁以上的教师按90分计算,55周岁以上的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按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级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自习、午自习由教务处按实际计算,每次增加0.5分。

9、网络管理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暑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考核,交办公室汇总。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老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教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务处负责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考虑到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因素,学校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抽出10%,根据毕业班奖励办法,另行奖励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并于当月25日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个人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一次发放给教职工。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1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2

为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符合学校实际的内部分配机制,更有效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XX]45号)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12

职业技术学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

六、方案解释

本方案由校绩效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镇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我镇或各学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科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组长:梁有洪

副组长:甘恒志韦燕云

成员:郭祖毅、覃伟他、孙富治、覃昆和、付祥佳、林启照、陈瑞辉、何裕禄、黄源祥、黄少菊、覃宝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甘恒志、覃伟他、郭祖毅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考核方法

(一)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以下学校校长的考核,由区教育和科技局授权和指导所在乡镇中心小学组织实施。教师及其他人员的考核由本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绩效考核工作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教师的考核要采取教师自评与学科组长评议、年级组长评议相结合,校长的考核要采取校长自评与教职工代表评议、考核组评议结合等办法。教师和校长的考核应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可以根据考核内容分类设立单项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三)实行对边远薄弱学校教师一定生活补贴。从全镇教师总奖励绩效工资中的'2%由中心小学对外地到边远学校任教工作的教师进行奖励。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每天工作办公考勤制度

(1)每天上班前集中点名签到记录由值周领导及值周教师负责执行。

(2)认真执行学校工作时间作息制度按时到校工作。

(3)每天上班或周例会前集中签到,时间为早操时间,点名迟到一次扣1分;旷点一次扣3分。

(4)实行每天学生早操到班制,每缺少一次扣1分。

(5)实行教师每天上班时间集体办公制度,全体教师除上课或到班听课教师以外,其他教师必须到学校办公室或电脑室办公、备课、业务学习。

(6)办公室是办公专用场所,不得擅自挪作他用,要保持干净整洁和安静,每位教师要及时整理;否则每发现一次扣除2分。

(7)教师上课、办公制度,由教导处和值周教师负责对教师检查督促,教师上课迟到10分钟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课、旷课一节扣5分,集体办公每旷缺一节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请婚、丧假在规定假期内和病假每天扣2分,事假半天扣3分,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旷工半天扣10分,旷工全天扣30分。

(8)办公期间外出办事要向教导处或学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9)在办公时间内要认真备课、批改作业、学习业务知识,做有助教育教学的工作,不得串室、聊天、看报或阻碍教育教学工作外的不当行为,违者扣2分。

(10)学校安排教师代课,所代课教师每节加奖2分。请假原则1天以下由村小校长或副校长审批,7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长审批,7天以上按有关规定由区教科局审批。

2、业务学习及会议制度

(1)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业务学习,准时签到。会议期间,严格遵守会议和学习纪律。

(2)开会和业务学习、培训要认真做好笔记,专心听讲,积极讨论和发表意见。

(3)每天下午4:30-5:00为教师集中业务学习、批改学生作业和校本培训时间。

(4)开会、业务学习和各种培训旷签、迟到(5分钟)每次扣2分,请假每次扣3分,无故不参加每次扣10分,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3、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4

为繁荣文学艺术创作,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奖的通知》(酉阳县委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为目的,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奖励优秀作品,交流和总结艺术创作经验,促进创作思想和艺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 评选原则

(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评的作品应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反映时代变化,深入挖掘时代精神,展示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塑造真实、感人的艺术形象,具有艺术独创性。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的原则。

(四)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章 参评作者、作品的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作者范围。

凡户籍在酉阳县,或在酉阳县工作五年以上,拥有法定的著作权或著作拥有权者,均可申报参评。如我县作者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县作者必须是主要创作者,并应征得县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范围。

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小说、诗歌、散文、影视剧本、文艺评论、文艺理论(含群众文化理论文章)等。

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电视剧(片)、广播剧等。

书画摄影类:美术、书法、摄影等。

传统工艺类:雕刻、镶嵌、剪纸等民间传统工艺。

(三)时间范围。

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参评范围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展出、演播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工艺美术作品。

第四章 奖项设置

根据我县文艺创作发展的现状,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拟设4个奖项、18个奖额,名次不分先后,奖项和奖额可以空缺。具体如下: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设奖10个;演出作品类设奖4个;书画摄影类设奖3个;传统工艺类设奖1个。以上4个奖项均为作品奖,对每个作品(特别是综合性艺术门类)包含的小门类不再作更细的划分。

第五章 评奖标准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为主要依据,注重社会影响力。

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群星”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的作品,自动进入县政府文学艺术奖终评程序。

(一)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

1、县级以上(含县级)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与文艺理论作品。

2、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水平,并且在制作、装帧、印刷质量上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作品。

(二)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

1、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系统演播、比赛并获得等级奖,同时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作品。

2、县属广电单位录制或参与录制(参与策划、确定选题、组织创作、承担资金)并且拥有版权或评奖申报权的电视剧(片)、广播剧,在市级(含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视、收听率,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作品。

(三)书画摄影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四)传统工艺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表演、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第六章 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

由县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联系文艺工作的副部长、县文联主席任副主任委员,县文广新局、酉阳报社、电视台、人事局、财政局、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由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与分评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评奖委员会聘请。

第七章 申报程序

(一)作品申报。

1、填写申报表。

2、参评作品的样片(电视、广播、音乐、舞蹈及戏剧作品完整、清晰的1/2录像带、CD、VCD、DVD光盘、录音带;戏剧、广播剧作品提供文字脚本;音乐作品需提供词、曲谱)。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美术类作品的复印件。

4、创作、出版、发表、表演者的书面介绍,字数在500字之内。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第八章 评奖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

(二)评审小组初评。

(三)评委会定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五)县政府表彰。

第九章 颁奖

对获奖作品授予“酉阳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第十章 评奖纪律

凡参与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15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请假条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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