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文化中的天命思想
中国古文化中的天命思想
一、从“服天命”到“天命令”
先期的人类从自然中走来,原始的图腾崇拜和祖先神崇拜占据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在论证他们说理的合理性时,都打上了“天命”的烙印,把体现他们意志的说理说成是天命的体现。《易经》是其典型的例子。
人类社会是一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自然历史过程在今天看来是太深奥了,不过,在人类之初,其自然历史过程是最切帖的。因为他们刚刚从自然中走来,还抹不去身上的泥土,他们把他们自身与自然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们遵从四季的变化,遵从阳光、雷电、风、雨,遵从山川水泽的安排,他们努力使自身与动物界分离,他们要别男女、区分父母兄姝、着衣服、同姓不通婚,他们要有人伦,他们要敬祖宗,他们要建立礼文化。这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天命”的要求。因为只有服从这些“天命”人类才能发展自身。认识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圣人,要求人们服从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领导人——伏羲、神农、黄帝。伏羲、神农很难考,黄帝时代中国已有“天命”思想,不过这个“天命”是指自然规律之“天命”。
远古之时的“天命”并非我们现在理解的上天决定的命运,它的核心是自然之天。人从自然中走来,他们首先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也把自己当作自然的一部分,只是人是有高度思维的存在物,他们把自己当作主体,把自然界当作客体,认识自然,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以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但是,那高高在上的,包罗一切的,变化无穷的,给人类以阳光、风云、雷电、雨雪的“天”其力量太大了,似乎决定着人类万物的命运。人类自身太弱小了,他们必须顺应那高高在上的自然之天才能存在和发展,顺应那天者发展得最好,其生命存在得最好,他总是遇到好的运气。
人的思维总是双向的,是人要服从那自然之天的运动变化规律——天,反过来是天要命令人们服从那自然之天的运动变化规律——天的命令。这两种思维的方向是相反的,但一定条件下对人的结果是一致的,即:你必须服从自然规律才能生存,自然规律命令你服从它你才能生存,“生存”的结果是一致的。后一种思维把天赋予了思维,把天当成了主体,把人自身当成了客体。天被神话了。中国人的“命”这个词,既指“命运”,也指“命令”。
本来是拟人化的天,当人们赋予自然之天生命,把自身当作自然之天的客体时,自然之天就成了“上天”,成了有思维(灵魂)、喜、怒、哀、乐的能主宰人的生存发展的天。人类要服从自然之天,成了天要人民服从它的命令。这就是神权思想的思维萌芽。当自封为“神权者”的人制订规章制度成为法要人们服从时,这个法总是披着神的命令的外衣,这个法就是神权法。
中国人思维中,从原始的“天命”思想到集权社会管理的神权思想有一个过程,这个思维方式从强化到弱化,又到强化。从夏到商是强化,从商到周是弱化。在大一统趋势下,由秦开始被强化。自秦以后从理论上强化的有三次,第一次是董仲舒的今文经学,第二次是韩愈的道统学说,第三次是宋明理学。第一次的强化是大一统趋势下的结果,第二次的强化标志着中国走进中世纪,第三次强化标致中国进一步走进黑暗,人完全非人化。
二、天命观内涵的扩大——领导权神授思想
人类之初认识和顺应自然之天的强者是觉者和智者,他们自然地成为“领导人物”,他们也告诫人们要适应(服从)自然之天,“服天命”。人们把领导人物的社会权力与“天命”附会——领导“受命于天”。
从中国文化的起源和中国文化的演变看,中国文化的“天命观” 是很浓烈的,它几乎充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主要原因在于,随着天上升为哲学范畴,随着集权政治的产生,“天命观”的范畴太广泛了,它包含了自然规律之天、社会规律之天、上帝之天。而自然规律之天是中国“天命观”之源;社会规律之天是自然规律之天用于社会管理或社会生活的引伸;上帝之天在中国就是“上天”,是由服从自然之天逆向思维而引伸出的“是天命令我们”被领导人用于论证其领导权神(天)授的神权思想之天。领导权神授的社会管理思想,即:“代天管民”思想。
集权政治制度下,同为人,同为炎黄族子孙的人,为什么你要管我,我要被你管?夏启至清的领导的解释是“神授”。不象我们现在的领导是自封为“代表人民”,不需要人民选举就自称为“人民赋予我的权力”。的确比古人进步。
领导权神授思想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秦以后至清又被强化。我们从夏、商、周的“天命观”是可以看出这一点的。
中国人早期信鬼,神是后来的事。因为中国人是苍碧礼天、黄宗礼地的民族,他们很务实,他们遵从自然规律,并要求服从自然规律,他们把自然规律当作天,并要求人们“服天命”。鬼的观念不是我们现在认为的“迷信”观念,而是同“礼文化”联系在一起的。礼文化中核心的问题是“孝”,孝是人类“野人”和“文明人”的分界点。“孝”使老幼有别、长慈有终,是人口繁衍的基石,孝使人口繁衍超越了动物界的本能繁衍。“孝”使人类认祖宗、祭祖宗。“祖宗死了,他们到哪儿去了?”“啊!他们的肉体死了,他们的灵魂还在。他们成了‘鬼’。”中国人由敬祖先而信鬼,迷信鬼是后来的事。“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fu:通“?”。古代祭服的蔽膝,用熟皮做成 )冕。”(《论语·泰伯》)(译文:饮食简单而却尽量敬孝鬼神,衣服简朴而祭祀时却尽量穿得华美。)孔子是后来的人,那时已鬼神连用了。鬼是与自己生活有关的人死了变的,神是离自己很远的又是能够决定自己命运的东西。后来的领导为了证明他们权力神授,把他们的祖先神化,他们的祖先是“祖先神”。(中国文化的“教”是从“孝”从“文”,可见“孝”在古文化中的核心地位。)
禹是“敬孝乎鬼神”,殷人更是迷信鬼神,“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这个神已经主宰了一切,所有社会(国家)事务,丰收减产、战争胜负、城邑兴建、官吏陟黜(zhi chu)、民心向背等等,都要通过占卜向上天和祖先进行祈祷或请示。注意,殷人“上天”之神与他们的祖先神是合而为一的,是一元论的神,他们的祖先由鬼而神。三、宗教与神权:中国文化中讲“天命”思想,而不讲神权思想,神权思想是借助于西方中世纪理论描述中国的天命思想。这种描述只符合天命思想的一些内涵:论证领导权神授的一面。的确,自秦以来,神权思想在“天命”思想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是专制统治的必然结果。中国的宗教严格地说主要是外来的。佛教来到中国,一开始就受到打击,直到领导人发现它可以用来统治人民,释放领导权重压下的反抗情绪,论证领导权的神授性时才允许其流传,很快“汉化”,并主要存在于民间文化中。范缜作《神灭论》光照千古,正说明汉文化自身抵御“神学”的能力。中国的道教是借助老子思想而产生的宗教。它继承的是老子学说的消极面,在民间主要是避世求生。避世即远离领导权,求生是理想化的“成仙”。道教一开始就被官方打击,大概是被认为与领导争夺人民群众,当作邪教。在中国,由于它自身的特性,不可能出现象西方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的教会和教权。上古之时的祭祀主要是礼文化的需要,把它当作宗教化是不对的。它们有联系,但更主要的是区别。中国文化保留了人类脱离动物界最原始的特征——“孝”,其后一直把“孝”作为社会管理的核心原则。由孝而敬重祖先,由敬重祖先而怀念祖先,祖先由人而鬼。领导人为论证其权力神授而神化祖先,把他们的祖先当作“神”,民间一般是不会把他们的祖先当着神的。这与宗教有本质的区别,因为祖先神首先是人,而宗教中的神虽然人格化,但首先是神,是脱离人的神,又是管理人的神。中国的祖先神不是管理人,而是福佑人。有的学者在三代找“政教合一”的证据,是不科学的,或许是徒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