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语言哲学理论探源
洛克语言哲学理论探源
摘要:洛克是17世纪认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其语言哲学思想对现代语言哲学思想影响深远,但人们对其理论渊源缺乏清晰的了解。本文从古希腊、中世纪和近代不同哲学阶段八手,全面分析洛克语言哲学产生的理论渊源,旨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洛克的语言哲学思想。
关键词:洛克语言哲学理论,古希腊,中世纪,近代
作者:陈剑
洛克语言哲学思想在古典哲学向现代语言哲学发展的过程中占有突出的历史性地位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洛克语言哲学并非自己的独创,而是在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笔者从古希腊、中世纪和近代早期不同哲学阶段人手,厘清了洛克语言哲学产生的理论渊源,旨在使读者对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一、古希腊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渊源之一
古希腊哲学孕育了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柏拉图是第一位比较系统地考察名称及其意义的希腊哲学家。他除了试图回答先贤们未解决的问题以外,还独立地提出了有关名称的本质、名称与事物、名称及其意义等问题的理论。具体说来,柏拉图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柏拉图以对话的形式提出并讨论了名称的本质、名称的真实性和正确性问题。针对名称完全取决于使用者的约定和习惯的观点,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层层批驳,步步追寻,最后得出结论说:一切事物都有它们自己的固有的和不变的本质,它们与我们没有联系,也不受我们的影响,或按我们的幻想而不规则地变动。相反,它们是独立的,与它们自己的本质保持着自然所规定的联系。也就是说,事物有其不依我们的主观感觉为转移的客观本质。在肯定事物有其固定不变的本质的基础上,柏拉图进而指出:“我们应该按照自然的进程来命名事物。并使用恰当的工具,而不能随心所欲。”
其次,柏拉图的贡献还表现在他关于名称与物的关系的讨论中。他在对一系列语词或名称(如上帝、英雄、灵魂)的意义进行语言学的分析之后,又对名称的构成。名称与物的关系,以及名称的意义进行了考察。柏拉图明确提出,命名是模仿的艺术。“我们讨论的一切名称。都是用于说明事物的本性”。名称怎样说明事物的本性呢?柏拉图认为是通过模仿。他指出,命名是一门用文字、符号来模仿事物的艺术。模仿说认为名称是模仿事物、表现事物本性的。这一观点虽然很不严密。但却是人类理解名称――事物关系时必经的一个环节。
最后,柏拉图还提出了语词与事物的相似性问题。在回答正确名称的标准问题时,柏拉图认为二者的相似性就在于名称反映事物的普遍特征,达到这一标准的名称就是真实的、正确的;反之,就是不好的、不恰当的。在这里,柏拉图把名称所要说明的事物的“形式”(本质)进一步具体化为事物的普遍特征,这在逻辑上与他对名称本质的理解是一致的。但是,如果语词的意义来自语词与事物的相似性,就必然涉及对事物的认知问题:是先认识事物,再赋予该事物以名称,还是先有名称,再认识该事物?针对这一问题,柏拉图区分了两种思路:一是通过名称认识事物,另一种是考察和发现事物的方法。他认为,研究、考察事物是命名的前提,认识事物也是理解名称的前提。可以说,柏拉图坚持名称的获得必须有客观依据。
继柏拉图之后,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述中也多次涉及语词与其意义的理论,表现出丰富的语言哲学思想:其一是关于语词意义的理论,其二是对意谓与意义的分析。
二、中世纪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另一渊源
中世纪的哲学家也十分重视语词的意义。与前者所不同的是,其更注意把语词放在命题中去考察其具体意义。从总体上看,中世纪的语言哲学思想仍是一种以语词为核心的意义观。中世纪的哲学家划分了自足词项和非自足词项。名词的意义问题更成为各派争论的焦点。唯实论者认为名称(特别是通名)的意义是先于个别事物,且是个别事物原型的理念、形式或实在,其意义观的理论基础是唯心主义。唯名论者则把通名的意义理解为共性概念。他们承认个别事物先于一般观念而独立存在,其意义观的理论基础更接近于唯物主义。
中世纪的哲学家还探讨了非自足词项的意谓问题。法国哲学家布利丹坚持间接指谓说,认为非自足词项指谓所设想事物的各个方面,但不能说间接指谓就不需要针对直接的对象。此外,唯名论者阿伯拉尔坚持不定指谓说,即非自足词项有不确定的或不固定的意谓,这种意谓在自足词项确定地指谓某物的同时才有;奥康姆则坚持无指谓说,即非自足词项根本不指谓任何东西,而仅仅是确定真理的条件。最后,中世纪有些哲学家如奥康姆、格里哥利还对心理命题、口头命题和文字命题进行了区分,这为之后的哲学家考察语词的意义与命题的关系、命题的分类及其与知识的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近代语言哲学思想是洛克语言哲学理论的又一渊源
培根和霍布斯是近代语言哲学思想的代表人物。培根是近代第一个意识到语词负面影响的哲学家,这主要表现在他在“四假相说”中对“市场假相”的分析和批判上。具体说来,培根的贡献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培根第一个发现了语词的惰性。关于语词,培根始终认为其意义是否清楚、确定,直接关系到命题、推理是否正确,甚至关系到我们对于世界的认识是否正确、客观。而且,语词与人的理性也相互影响。他指出,人们在生活中通常误用和流行的一些习语,正是“通过语词与名称的联姻而潜入理智的。因为人们相信他们的理性支配语词,而其实语词也反作用于理智。正是这种反作用致使哲学和科学成为诡辩甚至变得僵化”。理性支配语词,运用语词来表达思想,为自己服务,这是使用语词的人具有的主动性。
其次,培根还对名称的指谓进行了分析。语词用以指谓某物的时候,便转变为名称。他把名称分为两类:一类有名无实,如幸运、原始推动者等。对于这类名称,他主张全部放弃。另一类指实际存在着的事物。这类名称在他看来虽然有名有实,但若仔细考察,却往往意义含混,定义不当。他认为只有采用归纳法,才能避免这种现象,他指出:“我们不仅必须把这种归纳法用于发现公理,而且要用于形成概念。”
霍布斯遵循培根的唯物主义路线,把经验论进一步系统化。霍布斯首先对名称进行了分类。他把名称分为四类:物质名称、偶性名称、想象名称和名称的名称。他根据名称的普遍性的程度差别,提出了专名与通名的划分并分析了通名指谓的普遍程度问题。此外,霍布斯还分析了名称与推理的关系。
四、结语
洛克之前的哲学家们对语言进行考察的具体方式差异虽然很大,但是有很多共同点,具体包括三点:首先,语词、名称是意义的基本单位,语词、名称的意义是意义观的核心内容;其次,语词中的名称,特别是通名,是表示事物本质的符号:最后,语词的指谓功能是语词有意义的基本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