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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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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是我国高等教育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高校教育功能实现的重要衡量指标,其对于培养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起着重要作用。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首先,我代表省教育厅,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祝贺!向多年来支持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财政部门的同志们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各级教育、财政部门通力协作,扎实工作,热情服务,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逐步建立完善政策体系,资助政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的全覆盖。自2007年省政府出台高等学校奖助学金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以来,几年间,我省陆续出台了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高校研究生奖学金政策等,多次调整和完善中职阶段助学政策,实施了义务教育“一免一补”政策,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助学金标准和高校助学金标准,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和基层就业的大学生实施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助学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政策内容涵盖“奖、贷、助、补、减、免”等多种形式,资助对象实现了由学前教育至普通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全覆盖”。不少市和县努力筹措资金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出台本地区的特困生资助政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贫困家庭和学生的需求。各学校积极引导社会开展捐资助学活动,全社会正在形成关注资助、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7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29亿元,助学贷款24亿元,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19亿元,资助和奖励学生4933万人次。

  二是强化管理,保障了各项资助政策的全落实。首先,加强了对资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配合资助政策的出台,针对各个教育阶段的特点,我省陆续出台了多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了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发放和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化、科学化。2010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在中职阶段全面推行学生资助卡,并积极实施市、县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2012年5月,我厅联合人行济南分行出台文件,在全省范围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和山东省学前教育资助卡,通过加强发放管理,切实维护了受助学生的切身利益。其次,加强了学生资助工作的规范管理。自2008年起,我省建立实施了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并根据政策调整和变化,不断调整考评重点和考评权重。通过实施单位自评和全省复评检查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推动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为提高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效率、增加透明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升级改良各类奖助学金评审系统,实现了评审工作程序的标准化建设和无纸化办公,规范了管理,提高了效率,确保了评审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第三,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目前我省已建立了较完备的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制度,分学段进行全省督导,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并不定期对市、县和学校进行随机抽查。全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均开通了24小时监督热线,对上级督查督办件和群众来信进行调查处理。五年来,共接待咨询万余次,处理投诉百余件,投诉率逐年递减。

  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省资助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切实解决了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实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促进了教育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党的对学生资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和我省教育规划纲要也制定了资助工作的具体目标。对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高度关心,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真抓实干,扎实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对学生资助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进一步推动市、县两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建设。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今后一段时期,资助政策体系还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两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都要归口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管理,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会越来越繁重。还没有健全资助中心的市和县(市、区),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机构和人员,而且要争取充足的编制,为完成不断增加的工作任务做好起码的准备。

  第二,进一步落实各类资助政策。一是抓好新出台的中等职业教育扩大免学费范围和完善助学金政策的落实工作。教育部门要配合当地财政部门制定好实施细则,保障中职教育实施免学费政策后不降低收入水平。二是继续抓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在稳步推进贷款业务的基础上,努力做好还款工作,降低违约率。三是进一步做好高校、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各类奖助学金政策的落实工作。四是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学前教育资助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助学金集中发放模式。五是认真落实好毕业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士兵资助政策和大学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进一步规范资助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评审办法,规范评审程序,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坚决查处违规发放奖助学金和挪用奖助学金的情况。要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资助经费的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高资助经费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资助经费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各级资助中心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网上办公平台的服务能力,通过提升信息化水平、扩展信息服务领域,提高资助管理水平。

  第四,进一步发挥资助和育人的双重功效。党的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费资助是基础保障,是手段,育人才是目的。各学校要在落实好各项经费资助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探讨适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培养措施和工作方法,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信心培养和诚信教育,培养他们具有自尊、自爱、自强的品质。要注意发现优秀学生典型,宣传典型事迹,引导激励广大学生发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

  同志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省教育系统要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张秘书长、张主任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信心,创新思路,扎实工作,全面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精神。

  谢谢大家。

  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之际,省政府召开这次会议,充分体现了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刚才,表彰了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部分先进单位代表作了经验交流,玉明同志和齐涛同志都作了很好的发言,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张光明主任也在百忙之中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成绩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加大政府投入,保障每个学生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省委、省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始终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紧密结合山东实际,完善资助政策体系,逐年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

  (一)资助政策体系日益完善。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高校奖助学金政策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政策,我省及时出台了贯彻实施意见。以此为起点,每年都有新的资助政策出台,陆续建立和完善了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各个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成为广大寒门学子及其家长的“救生圈”和“保护伞”。一是高等教育阶段,有“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七项政策。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可以领取到每年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入学缴费有困难,可以申请每年6000元的政府助学贷款。学习成绩优秀的可以获得5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奖学金和日常的生活费。对特别优秀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每年给予3万元和2万元的奖励。二是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出台了农村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所有农村学生每年享受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对农村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三是普通高中阶段,出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有10%的学生每年能够领取到1500元的政府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校也有学费减免措施。四是义务教育阶段,在取消农村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的基础上,实施“一免一补”政策,也就是为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五是学前教育阶段,对全省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至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10%的在园幼儿能够享受到每年平均1200元的政府资助。

  (二)政府对助学工作投入不断加大。我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大幅度增加财政投入,发挥了政府在学生资助工作中的主导作用。2007年,我省各级财政落实高校、中职、义务教育、普通高中阶段资助经费14.8亿元,之后随着各教育阶段资助政策的完善和调整,逐年加大投入力度,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资助经费已经达到32亿元。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29亿元,资助和奖励学生4578万人次,每年平均有900多万人次享受政府资助。2012年,全省财政投入预计将达到42亿元,惠及学生932万人次。在财政性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累计为45万名学生提供贷款24亿元。

  (三)社会捐资助学力度逐步增强。在落实政府投入资金的同时,各阶段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努力自筹资金,通过校内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爱心超市、代买车票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各种实际困难。5年来,学校累计自筹资金和争取社会捐助19亿元,资助和奖励学生355万人次。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坚持公益方向,加强与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联系,积极拓展募资渠道,累计募集捐赠收入3.14亿元,实施“三育资助工程”、“关爱一对一”等多个品牌项目,资助大中小学生15万人。

  五年来,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和学校,以饱满的热情和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辛勤工作、甘于奉献,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保障了各项政策的落实。各类学校在落实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实施资助育人工作,通过教育引导,培养学生自信、自强、正直、善良的良好品德,引导他们树立学业有成、回馈社会、报效国家的崇高理想,较好地发挥了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正是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培养出了山东工会管理干部学院顾雷雷同学这样家境贫困而拾百万巨款不为所动的好学生,聊城大学郑忠伟同学这样自强不息,背着瘫痪母亲上学的励志典型。也正是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高等教育和义务教育资助工作受到教育部表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在全国名列前茅。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教育部、财政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部门、各单位协同推进的结果,凝聚着全省教育工作者尤其是学生资助工作者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感谢!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学生资助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仍然处于不断健全和完善的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的体制机制建设需要相应加强和完善。个别县的配套资金不能及时足额落实,致使辖区学校降低标准或缩小范围发放助学金。一些基础工作还欠扎实。部分县由于工作疏漏,造成学生信息漏报,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安排,工作中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甄别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学生资助工作是最直接的民生,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全面成长。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对于保证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对于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党的明确提出:“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要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有效解决群众利益问题。党的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为我们做好教育工作特别是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教育、财政系统的同志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益求精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满怀深情地做好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达给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辜负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

  三、扎实做好下一阶段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我们要进一步创新思路,完善机制,突出重点,把握难点,确保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的效益水平。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要根据各类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特点,坚持提高效率、保障效益、确保安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好各项政策、制度和办法。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各类教育资助工作,形成上下统一的管理系统,确保政策畅通、工作衔接,责任到人。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各高校的负责同志,是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选派精兵强将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一支熟悉政策、热情服务、工作细心,有社会责任感的工作队伍。

  (二)进一步落实好各项财政资助资金。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落实好各类政府资助资金和各项资助政策。要进一步明确市、县配套分担比例,县级配套确有困难的,市级财政要统筹协调,保证资助经费不拖不欠、及时足额到位。特别是对今年新出台的中职免费政策,要安排好资金预算,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水平不因免学费而下降。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完善资助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受资助学生人数真实、准确,逐步建立网络公示制度,以适当方式公开受助学生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避免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助资金。要明确教育、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学生资助资金的监管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检查到位,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针对学前教育、中职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薄弱环节,尤其要加强监督。要加大对虚报资助学生人数、套取国家资助资金行为的处罚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要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要严格落实《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山东省市、县(市、区)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评办法》,把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经费奖励和评定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推动全省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 大力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宣传,使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全社会形成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受助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作用,引导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发奋学习。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积极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充分发挥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作用,畅通捐资助学的渠道,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今天在座的有很多财政部门的负责同志,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一下教育投入问题。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要达到20%以上,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全省人民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政治任务。现在到年底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对各级各部门都是一个重大考验。对此,大家要有清醒的认识,严格按照省里的部署要求,坚定决心,积极作为,坚决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一要按照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预算执行中超收部分,要优先安排教育拨款,切实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要把支持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公共投资的重点,确保用于教育的预算内基建投资明显增加。二要全面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严格落实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分成的彩票公益金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其中,土地出让收益,必须确保10%的比例用于教育。落实上述政策增加的收入,要全部用于教育。同时,不得因此而减少其他应由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三要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确保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确保校舍安全工程、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等项目的投入。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将教育附加的30%、地方附加的20%全部用于职业教育,集中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和实习实训基地。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实施好名校建设、教学实验中心建设、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等工程,确保2012年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确保完成两年化债120亿元的目标任务。四要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负有主体责任的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经费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稳步推进预算公开。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将教育投入落实情况和使用效益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接受社会监督。要完善教育经费支出标准,健全学校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同志们,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事关民生疾苦,事关教育公平,事关民族发展。希望大家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学生资助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新学期刚刚开始,今天,我们召开全省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和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过去,分析形势,谋划未来,明确任务,进一步做好教育资助工作。

  刚才,12个地市资助中心和省资助中心分别汇报了各自工作,大家讲得很好,听了很受教育和启发。下面,结合大家的发言,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责任感

  党的提出,“要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建立普惠和特惠政策相结合的资助体系,保证每一个残疾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指出,教育要肩负起“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使命,“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同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要求“做好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闭幕不久,在河北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专门讲了这么一段话:“治贫先治愚。要把下一代的教育工作做好,特别是要注重山区贫困地区下一代的成长。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在2015年教师节前夕给“国培计划(2014)”北师大贵州研修班参训教师的回信中也指出:“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在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上指出,“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国家教育经费要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扶贫资助工作。省委书记巴音朝鲁指出:“要认真落实好免费义务教育、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免费教育、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大学生助学等国家政策,积极探索增加资助内容,提高资助标准,解决好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省长蒋超良指出:“全部免除贫困家庭高中学生学杂费,增加贫困学生资助,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实现就业。”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不断加大投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实现了“应助尽助”,有效地保障了教育公平。一是逐步建立资助工作机构。截至2015年末,全省10个市(州)中有8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7个;60个县(市、区)中有49个建立起学生资助机构,其中独立法人的29个。总编制178人,平均每个独立机构编制6.1人。一些地方资助机构实现了归口管理。二是资助政策体系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施了“两免一补”政策,对农村学生全面实施了营养改善计划、免费教科书和免费新华字典;在高中教育阶段,实施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在普通本专科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特困补助等多项资助政策;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实施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随着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有效地保障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资助目标的实现。三是完善了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先后下发了覆盖各个教育阶段的资助管理工作细则,规定了学生资助工作从学生提出资助申请、班级评议、学校审核、公示到资助管理机构审核的工作程序和监管制度;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资助监管工作文件,建立了资助管理、检查、督察的工作程序,建立了资金监管制度,保障了资助工作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保障了国家资助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安全。四是资助能力进一步增强。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中职免学杂费补助住宿费、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基础上,2012年实施学前教育资助,2014年新增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5年提高了中职和高中的国家助学金标准。十二五期间,我省平均每年投入教育资助资金达14亿元。使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了及时资助,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教育事业正处于深化改革、制定实施“十三五”教育规划,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不小。一是任务越来越重。“推进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已经列入我省“十三五民生发展规划”,需要下大力气才能得以完成。资助项目进一步增加,资助资金进一步增大。如何更好掌握资助项目、如何公平分配资助资金、如何加强资助工作信息监管,需要深入研究探索。二是要求越来越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人民群众的教育公平意识不断增强,,特别是国家提出精准帮扶,对资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一些薄弱环节不容忽视。部分市、县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致使资助资金不能及时足额发放;有的学校未能按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有的单位工作机制不够完善、人员素质亟需提高,等等。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各项工作

  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确定今年我省教育资助工作的重点任务是:继续落实好学生资助政策。根据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高校奖助学金、高中助学金分级分类资助,资助比例向贫困地区学生倾斜,实现精准资助。加强学生资助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相应资助绩效考评项目和标准,在全省分学段实施绩效考评,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组织开展资助育人主题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与解决学生实际困难相结合,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我们要按照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坚持精细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做好教育资助工作。

  (一)全面落实资助政策。一是做好制度保障。要及时制定落实国家新增资助项目的工作办法,完善已有的资助制度,保障各项资助政策有规可循。省资助中心和各地要加强协调和沟通,抓紧研究落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等新政策相关的操作办法。二是做好资金保障。各地资助机构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省中心汇报资助资金落实情况,通过协调、督察等各种办法,促进资助资金的落实。三是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范围审批受资助学生,要严格履行我省资助管理办法规定的管理程序,要严格管好资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确保资助政策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目前全省仍有一些县(市、区)未按要求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中心。尚未成立专门机构的,要抓紧向局领导汇报,尽早成立专门机构。已成立机构的地方,要按进一步归口管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职教育和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懂得业务的人员充实到资助工作队伍中来。要加强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资助信息化建设。国家从2014年开始全面建立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逐渐成为资助管理的基本工具、资金预算、核算和审计的基本数据来源。资助管理信息化对资助管理标准化,确保公正、提增效能、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廉洁从政、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我省先后组织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子系统操作使用培训。其中,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的中职资助子系统最早在2014年上线运行,并且,教育部即将在今年春季全面启用中职新系统,停用旧系统,其他子系统也即将逐步投入使用。资助系统投入使用后,就开始承担资金核算的功能。两年来,省教育厅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保障系统的运行。资助部门作为最终用户,一定要用好系统,保障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要做好预案,做好系统使用和管理方法的传、帮、带,防止工作人员变动、遗忘产生的漏报、错报的情况。对于非系统原因数据漏报产生的资金损失,由相关单位自行承担。

  (四)加强宣传引导。学生资助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得到学生、广大群众的拥护,就必须加强宣传引导,要让更多的人、特别是困难家庭学生和家长知晓政策,从而主动地寻求政策支持。省学生资助中心制订下发了《2016年教育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各地、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要善于把握宣传时机,在招生、开学、毕业及“两会”等重要宣传节点,进行集中密集宣传。要丰富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移动通讯等宣传平台,全方位开展资助宣传。通过广泛的舆论宣传,深入的政策解读,营造浓厚积极的社会氛围,使广大群众对资助工作家喻户晓,使广大学生对资助政策及操作流程应知尽知,避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家长因不了解政策而放弃学业,避免社会上别有用心的人利用经济困难学生炒作。

  (五)强化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报告提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可以看出当前资助工作的重心从给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资助,过度到资助育人成才。资助和育人相结合即资助管理与服务育人相结合、济困助学与励志成才相结合;“经济上资助、政治上关心、学习上引导、生活上支持”。2015年,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表彰了第二届“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10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其中,我省高校2人,高中1人,这些学生都获得了国家资助,同时又在学业和社会工作上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我们要继续发掘这样的资助育人典型,使典型人物成为经济困难学生们前进的目标和动力,培养他们自尊、自立、自强的精神,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让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应对生活、学习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加强监管,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和资金安全

  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宽、环节多,资金管理已成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点和关键环节。经过几年的专项检查治理,学生资助工作逐渐步入正轨,资金管理逐步规范。国内一些地方发现了个别学校(部门)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资金的问题,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开展。我们要居安思危,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防患于未然,提前做好监管工作。

  (一)落实责任,加强领导。加强学生资助监管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所在,也是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各类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学校报送的有关资助数据,必须经校长签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学生资助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学生资助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做到部门联动、县际联动。要认真查处检查中发现的、学生及家长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实施学生资助监管工作主管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严重套取、骗取、挪用学生资助资金案件的县(区),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学生资助监管长效机制,重点监管学生资助制度、机制的建设与落实,确保从源头上堵塞学生资助工作的漏洞。一是定期对学生资助业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开展全面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不留死角;二是对现有的学生资助业务制度、操作规程和管理流程等进行全面梳理,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该补充的补充,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把学生资助业务和操作都严格置于规章制度的约束监督之下,并确保各项制度在各部门、各层次得到贯彻执行;三是监管所辖学生资助机构、相关学校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现象发生。

  (三)狠抓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对学生资助资金申请、发放、回收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管。各市要定期组织资助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同时配合审计、纪检、金融等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检查和审计审查。同时完善信访投诉处理制度,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骗取、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挪用贷款学生提前还款资金等,对于违法违纪证据确凿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四)切实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我省从今年起,建立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重点对市、县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队伍建设、资助政策落实和资助资金监督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工作考核;对资助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并将其作为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同志们,2015年我省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从制度上、实践上都实现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且顺利完成学业,兑现了“绝不能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以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资助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切实抓好机构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政策宣传、资助育人等工作,确保各教育阶段的资助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进一步提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为“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学生资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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