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
当我们有一些感想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状态。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1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对我们来说可谓是备受关注,为了响应司考,也为我们商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更好地歇息法学专业,我们法学社特邀黄韦博教授给我们主讲行政法,能够请到黄韦博教授我们倍感荣幸,荣幸之余我们更多的事一种压力和动力,因为我们必须要把这次活动办好,何谓好,当然与讲座的效果离不开,在场听讲座的同学能学到知识,掌握思考方法就是我们举办此活动的目的。
一切的准备工作都在就绪,经过我们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出一条欢迎黄韦博教授来我院开展法律讲座的'横幅,一来欢迎黄韦博教授等一席人的到来,同时也向全院同学发出邀请,邀请各位同学光临我们的讲座。
与黄韦博教授的联系工作一直在进行着,最终我们的时间定在了11越19日晚上7:动场地秩序维持较好,所以进出的较少,整体保持着一个良好的状态。
但是,美中不足的一点是,我们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与黄教授在现场的提高,沟通,交流少了,在互动方面不够,可以想象,一个再知名的教授他也不可能是光在讲座中讲到你所想要的东西,我想,当时大家心中肯定会有疑虑,但为什么大家没有主动提出来,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一个问题,或许,这需要我们在活动之前做更多有效的动员,让大家想讲,敢讲。
总体来说,这次活动较为成功,活动的参与人数达到了80人,同学反映效果也很好,此次活动的经验教训如下:
1、做好推广,宣传工作
2、不断提高会员参与轰动的积极性
3、增强对活动效果的预见性,做到及早及时的动员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2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进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绚丽缤纷;有的却是昏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这张纸就不在了!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第一这个人必须知法遵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由于这方面的原因,学校为我们组织了一节法制教育讲座,这对于我们来说真可谓意义重大。
当天下午,在学校的绿茵场上,席地而坐听人民警察为我们讲授什么是法律。讲座上讲述了关于青少年犯法和犯法的动机以及青少年犯法的进程。既拿了身边同学的事例分析,又为我们讲述了产生在近期触犯法律的事。有为钱不惜铤而走险去偷窃的、有为了一点小事大打出手的、更有甚者为了“情”而去杀人。正值风华年少的他们,却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囚犯。只由于这一时的冲动,却断送了自他们美好的青春。我认真地听完了这次报告会的内容,给我的感触很深.。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宝贵的我们要从小建立法律意识、遵纪遵法,要学法、懂法、遵法,做一个社会上的好公民。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法阔别我们,第一应当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养。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动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溺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警告,相互鼓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听完这次讲座,我想这对于我以后的人生道路起着庞大的作用。它给了我许多真谛和启示,告知我要想成才必先学会做人,我会一直受用!法律知识讲座心得体会4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从效率上说,教育更通过生活才能发出气力而成为真正的教育。”教育承当了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社会化的重任,对中学生的法制教育在其中的意义更是毋庸臵疑。
人生在世,难免遇到难以选择的时候,但,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该何去何从时,你将做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而选错了道路使自己后悔一生,特别是我们青少年。在大力推动素养教育的今天,应试教育的阴影仍旧存在,很多学生成了应试教育条件下的失败者。他们年龄还小,心理压力大,心理发展很不稳固。
在他们身上,容易养成不良习惯,产生违法行动,加上一些学校应试当先,忽视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极易导致上述学生造成或轻或重的.法律后果,使得青少年犯法率越来越高。因此当前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充实和完善学校订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总是犯毛病,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纵火就行了,犯点小毛病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不过俗语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知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动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便做破坏公物,打人,骂人,乃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收集你失去辨别善恶的能力。渐渐地,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毛病。
如果你不能够改过自新,连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极可能走上犯法的道路,终究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人之初,性本善。但由于后天所处的环境不同,性情也会变得迥然不同。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正是学习知识,建立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时候。我们更应当学法,用法。学习法律是为了避免自己由于无知而触犯了法律,用法则是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让自己遭到伤害。多数中学生都期望获得相干法律知识,对法律问题感爱好,但却对法制教育感到困惑。我对本班级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发觉所有学生都期望学法、懂法、用法,但普遍对法制教育存在不同程度的困惑。所以我们应当主动地,自觉地去学习法律。其实学习法律的方式很多:可以看法制节目,可以听法律讲座,也能够浏览相干书籍。
总之,只要我们肯去学,就不会不懂法。同学们,作为新时期的接班人,作为祖国的期望,作为青少年的我们,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学法遵法,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3
一年一度的国家司法考试对我们来说可谓是备受关注,为了响应司考,也为我们商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够更好地休息法学专业,我们法学社特邀黄韦博教授给我们主讲行政法,能够请到黄韦博教授我们倍感荣幸,荣幸之余我们更多的事一种压力和动力,由于我们必须要把这次活动办好,何谓好,当然与讲座的成效离不开,在场听讲座的同学能学到知识,掌控摸索方法就是我们举行此活动的目的。
一切的准备工作都在就绪,经过我们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出一条欢迎黄韦博教授来我院展开法律讲座的横幅,一来欢迎黄韦博教授等一席人的到来,同时也向全院同学发出邀请,邀请各位同学光临我们的讲座。
与黄韦博教授的联系工作一直在进行着,终究我们的时间定在了11越19日晚上7:00,地点为e-212,从此次活动的性质动身,我们认识到活动场地的装潢应简单化,讲座最需要的应是一种学习氛围,而不是喜悦的气氛,因此,我们也仅是粗略的装潢了教室,以气球为主。
我们此次活动的最大特点在于参与主体的特别性,相信大家都知道,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多数为法学专业的为主,因此,来听这次讲座以法学专业同学为主也不足为奇,从大一到大三,三个年级的法学专业的大部分同学凝听了这次讲座,当然,我们很多其他非法学专业的会员也参加了这次活动,向其询问时,也表示颇有收获。
另外,我们的理事会成员基本到场,在理事会成员的和谐下,活动场地秩序坚持较好,所以进出的较少,整体保持着一个良好的状态。
但是,美中不足的一点是,我们参与此次活动的同学与黄教授在现场的提高,沟通,交换少了,在互动方面不够,可以想象,一个再知名的.教授他也不多是光在讲座中讲到你所想要的东西,我想,当时大家心中肯定会有疑虑,但为何大家没有主动提出来,这是值得我们去摸索的一个问题,或许,这需要我们在活动之前做更多有效的动员,让大家想讲,敢讲。
整体来说,这次活动较为成功,活动的参与人数到达了80人,同学反应成效也很好,此次活动的体会教训以下:
1.做好推广,宣传工作
2.不断提高会员参与轰动的积极性
3.增强对活动成效的预见性,做到尽早及时的动员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4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遵法的自觉性。通过学习,使我深入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照规章制度,并成为一位合格的员工。因此,掌控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控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知道和用运上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存,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研究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位遵纪遵法遵章守纪的合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时间尽快熟悉浩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干,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知道和记忆,以便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干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掌控、去知道。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相结合,学法与遵法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5
星期一下午第三节,孙律师到我们学校开法律讲座,他用自己多年的见闻,举了许多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活生生的例子,使我们受到很大的教育。
听了讲座后,我认识到,凡事都是由小变大,积少成多。一些人从小犯了小错误不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犯罪,身上的坏毛病不改,日久天长坏毛病就越来越多,想改也改不了了。由于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再加上一些不法之徒的引诱。教唆,现在青少年违法络对中学生的帮助有很多:它可以开阔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巨大的便利;加强对外交流,给我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拓展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但是,上网的弊端也是不容忽视的:网络信息的丰富易对中学生造成〝信息污染〞,这些不良信息对于是非辨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弱的中学生来说,难以抵挡不良信息的.负面影响。
总之,网络社会已经悄然而至,我们既不能因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对中学生发展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忽视它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也不能因为它的负面作用而敬而远之。我们应该加强对中学生上互联网的研究,探索新情况,创造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增强中学生上网的成效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6
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很有幸在上周四下午聆听到恒久律师事务所周律师的一次法制报告会,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小时,但是他所讲述的内容令我和在座的所有同学都受益匪浅。我们的生命是脆弱的我们难以去预料到灾难什么时候来临,什么时候发生在自己身上。在我们生活中法律意识逐渐淡薄,取而代之的是违法犯罪事件逐年增加。十五。六岁正是人生最娇嫩的花季年龄,或许就是因为淡薄了法律意识,藐视了法律的威严,从而容易走上违法之路。在我们同学中有时会发生一些小摩擦,动起受来,如果不能克制,可能就会造成升级,严重时会至伤至残。到那时才后悔已经晚了… …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美好的时间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且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青少年犯罪,不仅虚度了自己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己的所有家人,因为他们把一切都交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所以,加强思想道德的意识必须从我们青少年开始。
发生在某城市的绑架案——违法分子绑架了三个孩子,其中死了两个。当专案组人员解救出那名获生的小孩时,问他为什么能这么镇定的等到公安叔叔来救他时,令人惊喜的是那位小男孩的.话:〞我相信公安局和爸爸妈妈能把我救出去的,我不怕!〞是呀,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的无畏和相信法律才挽救了他的生命。一个七岁的小孩尚且如此,更何况我们是接受了这么多年教育的人呢!法律是保护我们人生安全的最好武器。相信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是保护生命的重要方法。
一切违背人的自然感情的法律的命运,就同一座直接横断河流的堤坝一样,或者被立即冲垮和淹没,或者被自己造成的漩涡所侵蚀,并逐渐地溃灭。一个有前科的人,就算是在微小的偷窃行为也令人感到羞耻。在漫漫人生中,为何不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呢。在我们有限的时间内做一个公正的人。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7
学校法制教育活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这次的“法治进校园”报告会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具体的课,活生生的例子给了我们最好的警示,让我了解到法律制度的重要性,让我们懂得了如何与人相处,如何与社会相融,如何去把握自己的生命。
不知不觉,我们已经迈过了十五六岁的花季。在这青春的驿站里,我们的生活也悄然进行着格式化的创新。但这青春年华里,却述说着一起起斑斑点点的青春案例,令人痛心疾首。
初中生正处于血气方刚,自制力差的时期,从而容易漫骂,甚至大打出手、斗殴,造成身体和心理的严重伤害。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恶语伤人,过分的开玩笑都是不可取的。要试着保持冷静,人不知而不愠,相互宽容,相互谅解。
人生是个万花筒,开怎样的花,取决于花的'结构,成就人什么样的人生。
亲爱的朋友们,生命只有一次,千万不要等生命之花刚刚吐露芬芳里,就将它扼杀。在这个法治社会里,唯有懂得如何选择自己的人生之路,与法同行,脚踏实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
与法同行,我们在奋斗的路上!
法律知识讲座学习心得体会8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