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
1、目的
安全生产档案是对企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真实记载,反映企业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具体体现,它的.完整性、规范性、准确性同时也反映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状况,并对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形象奠定了强有力的基础保障,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档案涉及的内容
2.1伤亡事故档案。保存单位:公司(安全部)长期保存。
(1)伤亡事故登记表。
(2)事故调查报告书及批复(调查记录、图纸、照片、物证、人证等材料)
(3)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4)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病历、检验报告等)。
(5)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况。
(6)事故审批结案文件。
(7)工伤事故月报、年报表、历年来事故登记台帐和事故统计分析图表等资料。
2.2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保存单位:安全管理部、事业处。
(1)进厂职工三级教育资料(长期保存)。
(2)特种作业人员专门培训和定期复审,持证上岗有关资料。
(3)换岗及复工教育资料。
(4)每年至少一次对全员进行安全教育资料。
(5)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有培训内容、学员名册、培训时间、考核成绩等。
2.3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1)应有日常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的检查记录。
(2)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违规现象应通过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予以纠正。
(3)公司奖惩制度、规定、公司及上级奖惩文件并建立安全奖惩台帐。
(4)安全奖惩台帐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4隐患及整改记录
(1)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帐,包括隐患类别、内容、整改措施、整改部门和负责人、整改进度、完成情况、验收和反馈等。
(2)隐患下达的形式不限,可以是整改通知单,也可以是整改计划或隐患整改报告等,但都必须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证。
(3)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5安措项目档案
(1)安措项目主要指劳动保护专项经费计划项目,其档案应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和预期效果、经费预算、经费来源、项目计划进度、项目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可行性分析、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项目验收及其效果、经费决算等。
(2)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以上。
2.6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档案
(1)本厂的特种设备包括、电梯、压力容器;
危险设备是根据设备的危险性而确定的设备设施。
(2)设备档案应包括特种设备及危险设备台帐、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记录、运行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特种设备档案应长期保存。
2.7职业健康档案
(1)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体检表。
(2)其他职工体检记录。
2.8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
(1)设备设施分布情况、设备设施现状。
(2)验收测试记录及启用日期。
(3)维修、监测和检验记录。
(4)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档案应长期保存。
2.9职业卫生档案和有害作业点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1)有害作业平面布置示意图及接触人员人数、名单。
(2)有害因素监测记录资料,有害物超标的整改措施及实施后的情况记录资料。
(3)职业病患者资料(诊断报告、治疗及处理资料)。
(4)有害作业人员健康卡片(接触有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时的体检报告)。
(5)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调查资料
2.10电器设备检测记录
(1)绝缘检测记录。
(2)接地电阻检测记录。
(3)漏电保护器运行、检测记录。
3档案管理部门:设在安全管理部。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2
一、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二、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三、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四、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3
1.总则
1.1为加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确保档案数字化过程中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规范》。
1.2各级各类档案馆、室等档案部门(以下简称“档案部门”)开展档案数字化外包工作,具有xxx法人身份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数字化服务机构”)承担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应遵循本《规范》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档案部门自行开展档案数字化时,可参照本《规范》实施安全管理。
1.3本《规范》所称数字化外包档案指非涉密档案,涉密档案数字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4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档案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档案数字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档案数字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2.档案部门的安全管理
2.1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同志参加的档案数字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2.2根据档案数字化总体规划,确定数字化外包档案的范围,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要求和技术指标。
2.3提出档案数字化外包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协助制定招标文件,审定合同。
2.4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业绩、人员、设备和加工软件等进行考察,并了解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与数字化加工相关涉密资质的数字化服务机构。
2.5建立档案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并对档案数字化加工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2.6制订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2.7建立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管理档案,记录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实施档案数字化外包项目的全过程。
2.8建立监管机制,对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保密、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档案实体受损、丢失,杜绝数字化服务机构擅自复制、留存、使用档案信息的行为。
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
3.1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必须包括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数据处理类项目。
3.2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3数字化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和xxx门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必要时提供xxx审材料。
3.4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符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要求的劳动合同。
3.5数字化服务机构的人员数量与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设施与设备状况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
3.6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制订并执行数字化安全保密制度,制订并执行档案实体交接、数字化加工过程管理、数字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档案实体保护等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
3.7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安全保密工作。
3.8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和必要的上岗培训,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工作人员不得阅读、摘抄、外泄档案内容和其他安全保密责任、义务。安全保密协议应报送档案部门备案。
3.9数字化服务机构必须积极支持、配合档案行xxx管理部门的安全保密检查。
4.数字化场所的安全管理
4.1数字化加工场所一般设在档案部门xxx、可封闭的建筑内。
4.2数字化加工场所应符合防盗、防火、防尘、防水、防潮、防高温、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管理要求。
4.3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满足安全管理需要的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档案暂存处、数字化加工工位、服务器、数据导出端及门窗等无监控死角;视频监控系统应由档案部门专人负责,数字化加工场所设于档案部门之外的,档案部门应定期检查视频监控系统,数字化服务机构应将视频监控数据移交档案部门保存;视频监控数据自产生之日起保存不少于6个月;档案部门应定期对视频监控数据进行回放检查,在删除视频监控数据之前,要留存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
4.4数字化加工场所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装具,用于分别存放待数字化处理和已数字化处理的档案。
4.5数字化加工场所须封断所有档案数字化加工设备的无线网络功能,并定期进行相关检测。
4.6数字化工作人员存放随身物品要有专用储物箱柜,并与档案装具分区放置;数字化加工场所不得有非工作需要的私人物品,包括照相机、摄像机、手机、录音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各类电子设备和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擅自将数字化加工场所内的物品带离现场。
4.7工作人员要挂牌上岗,接受身份核查登记和安全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8工作人员不得在数字化加工场所内从事与数字化无关的活动,严禁在数字化加工区内喝水、进食、吸烟等,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4.9档案部门和数字化服务机构应指定有关人员经常对数字化加工场所进行巡查,确保有关数字化加工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
5.数字化加工设备、网络环境与数据载体的安全管理
5.1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使用档案部门提供的相关设备,使用数字化服务机构设备的,档案部门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5.2档案数字化加工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必须采用技术手段或专业物理设备封闭所有不必要的信息输出装置或端口,如USB接口、红外线、蓝牙、SCSI接口、光驱接口等,封闭的装置或端口要定期进行检查。
5.3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推荐使用国产设备并使用正版软件。数字安全与网络临近软硬件必须使用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的国产品牌产品。除必要的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加工软件和第三方安全管理软件外,档案数字化加工计算机不允许安装任何与加工无关的软件。
5.4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要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禁止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设备。
5.5档案数字化加工网络环境中应配备具有权限管理、设备管理、端口管理、日志管理和安全审计等功能的数字化加工安全保护系统,准确记录授权用户的访问行为、设备接入和电子档案信息流向等信息。
5.6档案数字化加工系统应具备流程定义、任务分配、过程跟踪、质量检测、成品制作、数据验收、数据备份管理等功能,并分别设置管理员、保密员、审计员,实行“三员分离”。
5.7档案数字化加工过程中建议由档案部门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硬盘、移动存储介质以及无法确保数据可靠清除的设备,并逐一进行检查、登记。数字化工作完成后,这些设备必须交由档案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严禁擅自带走。
5.8用于档案数字化加工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与其他设备和存储介质交叉使用,非数字化专用的'设备和存储介质严禁带入数字化加工场所。
5.9档案数字化过程中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和刻录设备应由档案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档案数字化成果的拷贝和刻录应相对集中。档案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移动存储介质数量的清点,数字化服务机构完成拷贝或刻录的数据介质(包括损坏的数据介质)应及时交接给档案部门指定的人员,并办理交接手续。
5.10档案数字化设备和存储介质不得擅自送外维修,必须送外维修的应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由档案部门人员现场监督。
5.11处理尚未开放档案的信息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秘密载体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6.档案实体的安全管理
6.1档案部门要对拟数字化的档案进行涉密性、完整性、有序性及档案实体与目录的一致性检查。涉密档案要予以筛除,档案实体破损、残缺的要进行登记与处理,档案实体与文件目录不对应的要进行必要的记录或标示。
6.2档案部门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分批调档,并与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档案接收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双方确认准确无误后填写档案交接清单一式两份,注明交接档案的内容、数量、状况、交接时间和经办人等。
6.3档案数字化加工不得损毁档案,出现档案损毁的,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进行修复和登记。需要拆装档案时,应尽可能地保持档案原貌。
6.4档案数字化过程中要建立档案流程单,流程单包括档号、加工工序、设备编号、数量、经手人、加工时间等,数字化加工过程中档案流程单应与档案实体同步流转。
6.5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现有涉密标识且无解密标识的档案,数字化外包服务机构应停止该档案的数字化加工,在登记目录后立即将档案移交档案部门。
6.6正在进行数字化加工的档案必须每天入库(柜),不得在加工工位上留存过夜。
6.7数字化档案要专人专柜保管,数字化加工完毕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对于离库时间较长或有虫霉隐患的档案,应进行消毒杀虫处理。
7.档案数字化成果移交接收与设备处理的安全管理
7.1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对向档案部门移交的数字化加工介质(如存储介质、移动介质、备份介质等)、加工监控视频回放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实体出入库交接记录、加工人员变更记录等进行安全保密专项验收;凡未开展安全保密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对项目进行总体验收。
7.2档案数字化成果必须通过完整性、准确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检测,检测合格后双方办理数据交接手续。
7.3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数字化服务机构应会同档案部门拆除其自带加工设备中的硬盘等存储介质,并将其与数字化过程中使用过的其他移动存储介质一起移交给档案部门,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7.4档案数字化任务完成后,档案部门必须组织专业人员对数字化服务机构所用的设备进行检查,以确保其设备中无信息留存。凡存有信息的,必须作清除信息的安全处理。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4
一、各单位定期对安全监管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在48小时内通过局安办向区安监局报告。
二、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三、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落实治理目标任务、治理机构人员、治理完成时限、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和整治资金(即“五落实”)。
四、各单位对安全监督责任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承担监管责任,应设立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或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其实施监督管理。
五、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资金由隐患单位筹集,必要时报请主管部门支持。
六、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隐患单位及监管单位要书面报请区安监局审查验收。
局安办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将各级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分类建档保存,包括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重要文件、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安全培训资料、图片及音像资料。
局机关各行政事业单位建立相应安全生产监管台账,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隐患治理台账、重大隐患消号台账,并将相关资料抄送局安办存档备案。
年终将全年所有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表册、总结、台帐分类,按档案整理的要求装订成册。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5
一、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当时学校安全工作情况,为今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对于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台帐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全面地反映本单位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各部门组织开展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学年末统一交档案室整理保管。
四、安全工作档案要有统一的分类标准,将文件材料分门别类归档。
五、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一般应保存三年,重要的作长期保存。
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内容主要包括:
(一)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及人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三)学期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学校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书留底以及教职工安全工作考核情况; (五)有关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
(六)研究安全工作的会议记录;
(七)学校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实施过程记录等相关材料; (八)安全工作检查、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排查情况记录、治理结果记录等。
(九)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演练情况记录; (十)学校教职工安全培训材料;
(十一)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以及调查处理结果记录
(十二)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
(十三)心理问题学生、行为问题学生、特殊体质学生档案(十四)学生接送车相关材料;
(十五)上级布置的各类安全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的材料留底。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6
安全生产档案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活动的有效记载,也是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有效监管的有力手段,是当前安全生产活动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市安全监管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创新发展的意识,把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纳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之中,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有效监管新途径。
市安全监管局要求各县(区)、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建立组织、落实专人加强对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管,督促指导在重点生产企业、乡(镇)和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委办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制度。通过安全生产挡案管理,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
为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档案制度管理,明确规范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使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过程及状况,能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指导调控,能直接客观反映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市安全监管局还明确提出了七大类的安全生产档案内容。
1、各级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机构设置名称及分布配备人数,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花名册,各级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等。
2、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的有关凭据。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报建与审批资料,其他安全评价(估)、安全认证、安全资格的凭证等。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重点生产经营项目或重要防范部位的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其它劳动保护、安全运行、安全值班、安全竞赛等管理制度。
4、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记录。每月或每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记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月检或季检、周检、日检记录以及根据上级要求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记录,其它有关安全生产活动记载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与实施。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送培计划和培训情况,已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等。
6、危险设施和场所的登记与管理。危险源和危险点的名称、数量、部位和种类登记表,特种设备的名称、数量和检测备案资料,危险设施、场所的监控与管理活动记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
7、事故查处与事故隐患整改。发生事故的`登记及现场处理记录,处理事故“四不放过”活动记录及对责任人实施的组织处理决定的凭证,发现事故隐患的登记及应急排险记录,隐患整改的组织、跟踪与验收活动资料等。
市安全监管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努力打开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工作新局面。依照循序渐进、逐步推行、总结完善、深化提高的原则,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协调指导、有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档案制度建设。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中,强化对这一工作的考核。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7
1、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档案室的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学习、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3、负责制订档案工作的`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档案工作规范。
4、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的安全。
5、根据所保管的档案资料情况和工作需要,编写适用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主动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
6、负责做好档案的口常查、阅、借工作,对全校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7、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统计、保管、移交、销毁等工作。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收集制度
1、接收档案时要坚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保证安全档案的质量,使安全档案符合档案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2、要定期接收现行机关的档案和有关资料。
3、要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4、案卷要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移交的检索工具、全宗介绍和材料要齐全。
二、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保管必须设置适应需要的档案库房、专用橱具,并有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措施。对发生褪变和破损的档案要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橱具排列要自左至右,并便于管理和通风,是五节橱的要自上而下地编制橱具顺序号。
3、案卷排列要自左至右、从上而下地顺序进行,排列要整齐、美观。
4、库房内经常保持清洁,禁止乱放杂物,库房内外要设温湿度计,每天上、下午定时测试、记录。
5、每半年对档案保管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严格档案的出入手续,做好日常登记,统计工作,按规定搞好年报。
7、为确保档案的安全,库房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并配合有关保卫人员做好夜间值班工作;平时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一律禁止入内。
8、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将所保存的档案数量、状况详细交待清楚,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三、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切实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档案资料要严加管理,经常清点,不丢失,不泄密。
3、不准随便摘录档案资料,私人通信,谈话不得涉及机密档案内容;不准把机密档案资料外借或带出。
4、私人不准在办公室或存档案、资料的地方会客。
5、工作中形成的带有字迹的.废纸要集中存放,统一销毁,以免泄密。
四、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资料的收进和移出随时进行登记。
2、全宗和案卷数量要每年年底汇总、核对一次。
3、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记录档案资料的情况。
五、档案利用制度
1、凡查阅档案资料者,特别是查阅机密档案资料,要说明查阅目的,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借阅的要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薄》,并且只限批准的内容,不得随意扩大阅读范围。摘抄、复制档案资料,要注意保密,做好登记,用完后退交销毁。
2、利用者在查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或撕页。
3、利用者必须在阅览内查阅档案资料,非经批准不得带出室外。
4、查阅完毕,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进行清点、核对、办理退还手续。
8、档案资料利用后,查阅者要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9
学校档案资料时学校各项工作的记录和反映,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学校档案要严格管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学校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排查结果及整改结果等做好记录及时存档。
2、对学校有关安全档案资料要分类存放,规范管理。
3、对学校有关安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存档,并作好记录,以备日后查阅。
4、档案资料的借用需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予他人。
5、对档案的使用、借用要做好记录,并作到及时收回存档,以防丢失。
6、经常检查档案资料,注意通风、防潮、防蛀、防火。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本电站保存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生产负责人存档),主要供本站使用。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二、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三、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当地政府、安监、水利等部门安全检查时,有权查阅本站安全生产有关档案。
四、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意。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站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五、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1
本公司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供本公司使用。
如其它部门或个人查阅时,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档案形成部门领导同意,并仅限于室内阅览。
凡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同意借出的档案,外借时间一般为三周左右,到期仍需继续利用,须办理续借手续。
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他人,不得随意涂改、圈划、眉批,不得拆卷,不得增删档案内容或污损档案。
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须持单位正式介绍信,写明查档目的'。安全、公安部门查阅有关档案,须经公司领导批转。
凡复制、摘录档案,须经档案室负责同志。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档案室同意,不得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并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电话查询档案,只限于一般问题的咨询。档案的储存必须规范、分门别类,标识明确,便于查询。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2
为规范和加强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准确和完善,通过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整理和归档,不断增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可追溯性、闭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
3.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是指各部门、项目部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图像、声像、电子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3.2 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和储存的信息。
5.1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综合管理工作,对各项目部、各部门安全生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拟定公司安全记录归档和保管、使用、统计等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公司各类安全生产记录的分类、编号和备案工作。
5.2各部门分别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进行安全生产记录。
5.3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记录管理,填写、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项目部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类记录。
5.4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各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及相关制度履行相应职责。
6.1.1.1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变动记录。
6.1.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等。
6.1.1.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11项制度必须建档)等文件。
6.1.1.4与工种岗位和设备工具相对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规程。
6.1.1.5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和下发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报等。
6.1.1.6安全管理人员花名册、相关人员证书(含三类人员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相关资格证书)。
6.1.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计划、阶段性专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6.1.1.8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执行、考核记录。
6.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台账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2.1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含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学习、活动资料;
6.1.2.5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6.1.3.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临时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传达贯彻上级文件,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
6.1.4.1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报告或记录;
6.1.4.2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培训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6.1.4.3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名称、负责人、地点(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6.1.5.1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和责任制,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复印件);
6.1.5.2职业健康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6.1.5.3年度职业健康计划和实施方案,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记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培训计划、培训考核记录、宣传图片、纸质和摄像资料)等;
6.1.5.4用人单位职业监护档案,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登记表及体检记录(上岗前、在岗、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病人登记表,职业病人诊断证明等;(如果有)
6.1.6.1相关方单位资质及签订的安全协议(合同)、安全告知等;
6.1.6.2相关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
6.1.6.3外用工、外包工等外来务工人员的教育记录;
6.1.7.1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重大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2专项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3日常、综合性安全检查及考核记录(或安全检查表);
6.1.7.4隐患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登记表;
6.1.7.6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安全事故隐患的类别、所属工艺、地点、影响范围及程度、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责任人和部门(或单位)、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6.1.7.7其它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有关的记录。
6.1.9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档案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6.1.9.5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相关记录。
6.1.10.2安全工作费用投入过程中相关票据复印件等。
6.1.11《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规定的其它台账。
6.1.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记录、建立台账的内容。能够证明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其他记录资料等。
6.2.1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纸质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字迹清晰,日期明确,签认手续完备;
6.2.2各项目部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
6.2.3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应分类存档,按时间顺序(以年度为界),每年年终将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装订成册;
6.2.4档案(台账)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关要求。
6.3.1各部门、各项目部记录管理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记录(记录管理人由单位、各部门根据岗位职责进行确定),填写“在档记录清单”;
6.3.2记录的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双斜杠划去;
6.3.3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如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记录,应采用双斜杠划去原记录,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记录,加盖或签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6.3.4记录填写应与运行活动同步进行,不得后补或编造。
6.5.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运行记录的发放;记录发放范围仅限公司范围内;记录发放部门应填“发文记录”,记录的接收部门应填“收文记录”。
6.5.2记录表格需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复制,并由各部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负责登记发放。
6.5.3各部门的记录需借阅或复制者要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推,由各部门相关记录管理人登记备案。
6.6.1记录如超过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销毁时,由各相关部门记录管理人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安全管理部确认,由记录使用部门标记过期或执行销毁。同时在“在档记录清单”上注明销毁的项目、方式、数量等信息。
6.6.2对于保存期限内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运行记录,除应在“记录清单”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记录项目、数量等信息外,还应填写“文件移交清单”接收移置运行记录的部门应在“运行记录移置清单”上签字确认。
6.7.1各部门、各项目部需指定记录管理员,记录管理员必须把单位所有记录分类,依据记录的类型整理、标识,便于查阅并可追溯相关活动。
6.7.2记录应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地方,所有记录保持清洁,字迹清晰。不得丢失或破坏、防止泄密。
6.7.3文书档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或《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要求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执行。
7.1公司安委办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的建立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年度至少一次。
7.2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及消防工作责任书》涉及安全生产档案、台账、记录管理工作的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3
第一条、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加强痕迹资料的管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万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
(一)收集整理企业法定证照,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照,从业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
(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机构设置文件,逐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
(三)收集整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相关应急救援预案。
(四)收集整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资料、记录等:
1、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要求收集整理教育培训记录及资料,包括送出去和企业自身进行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持证情况等;
2、按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各类各次会议的记录档案;
3、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包括企业负责人、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4、按照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建立设备设施档案,包括生产厂家资质、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安装资质证明、检测检验合格证明以及操作使用、点检、维护、修理等资料和记录;
5、按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危险源管理档案,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分析、管理、监控的记录和资料;
6、按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包括排查、
治理、验收等记录和资料;
7、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建立劳动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仓储、发放、使用、管理的记录和资料;
8、建立安全、环保投入资金的提取、管理、使用档案;
9、按照伤亡事故管理制度建立事故调查处理档案,包括事故调查的记录、笔录、处理过程、事故报告、结案批复等;
1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档案资料。
第三条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
(一)本机构的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环保科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车间、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等资料,统一整理交由安全环保科保存。
(二)存入安全生产档案的资料,要分类整理,按照时间先后编写页码,制作目录,成套成盒保存,不得杂乱无章。
(三)安全生产档案系保密资料,除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在依法检查时可以查阅外,其他无关人员,外界人员均不得借阅。若因工作需要查阅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查阅结束后,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档案室保存。
(四)档案室应随时保持通风干燥,严防虫蛀、鼠咬、严防潮湿、水浸,严防火灾,应设防火警示标志,建立用火制度。发生火灾时,应首先将档案资料安全转移。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的责任
(一)未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辞退或开除的处分。
1、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
2、安全管理活动无记录的;
3、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
4、设备档案不完整又不收集的。
(二)未按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管理安全生产档案,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责任扣款,仍不改正的,按管理权限给予警告、记过、留用察看,直到开除的处分。
1、档案管理混乱,未归类保存的;
2、未按保密规定,丢失档案资料的;
3、档案室未建立用火制度,未设防火标志的;
4、因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鼠咬、残缺不齐的;
5、因管理不善造成水浸、受潮的;
6、不重视档案资料管理的。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4
1、学校安全工作建立安全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由李媛媛老师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学校安全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安全管理计划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自查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
5、对于突发安全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和各部门及每一个教职员工层层签订的责任书,学校和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书都要装订归档管理。
7、学校每周的`安全值班记录要装订好后归档管理。
8、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9、管理人员随时搞好安全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蛀、防潮湿、防遗火。
10、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安全管理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11、管理人员有权向安全事故处理小组提供有关方面的材料依据和被认可的证明材料。
安全档案管理制度15
(一)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的家你,是企业管理中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按法定的程序编制安全生产档案。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意义重大,具有法律效力。
(二)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在安全生产管理全过程中产生的原始资料,均在安全生产档案内容之列。
(三)安全生产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以及上级颁布的各种文件。证照与批文,企业内部各种证照、文件、设计方案,措施计划,上级的各种安全总结,报告等。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记录及决议等;安全检查与整改,安全教育与培训,危险源与应急管理、职业卫生、事故处理、安全生产奖惩、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五同时”、“三同时”,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等等方面的原始资料。
(四)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必须做到规范化。
(五)安全生产档案的.管理,应按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六)安全生产档案的调阅与借阅必须执行档案管理的规定,不同级别的档案按规定和手续及办法借阅或调阅。原则上原始资料不得离开档案室(执法部门除外,但应办理严格的借阅手续)。
(七)安全生产档案坚持谁保管谁负责的原,谁丢失或毁坏谁负责,直至负法律责任。
(八)安全生产档案必须要为保管,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
(九)安全生产档案的形式有文字档案,音像档案等。文字档案最具法律效力、影像档案则为重要的参放证据,而磁性材料因易改而使其不足为证,故文件档案更应严加保管。
(十)安全生产档案,由安全技术部设立档案室,实行专人保管。档案保管年限为重要档案七年以上,一般档案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