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基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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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资产基础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即成本法,它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状况下重置各项生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
货币资金 对于货币资金的评估,我们根据企业提供的各科目的明细表,对现金于清查日进行了盘点,根据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进出数倒推评估基准日现金数,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评估值。
应收款项 对于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预付账款 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能够收回的相应资产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
存货 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原材料,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
其它流动资产
根据其尚存受益的.权利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 对长期投资评估,绝对控股的投资项目,通过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资产评估,再根据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对持股比例极小的参股长期投资,由于投资日期十分接近评估基准日,按账面值评估。
固定资产 对生产性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
率确定评估值;对经营性商铺或独栋办公楼采用房地合一评估,用收益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结合企业经营模式合理确定评估价值。
对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根据评估目的,结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根据不同设备类型的特点,重置全价确定方法如下:
①对于通用类设备、电子设备,主要通过网上查询及市场询价等方式取得设备购置价,在此基础上考虑各项合理费用,如运杂费、安装费等。其中对于部分询不到价格的设备,采用替代性原则,以同类设备价格并考虑合理费用后确定重置全价。
②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车辆市场购置价,再加上车辆购置税和相关手续牌照费作为其重置全价。
即:车辆重置全价=购置价+[购置价/(1+增值税税率)]×车辆购置税税率+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70 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9)113 号《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对于符合条件的设备,本次评估重置全价未考虑其增值税。
(2)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①对于机器设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通过对其使用状况、技术状况的现场勘查了解,确定其尚可使用年限,然后按以下公式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综合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②对于电子设备,主要通过对设备使用状况的现场勘察,并根据各类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综合确定其成新率。
③对于车辆,依据国家颁布的车辆强制报废标准,对于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以车辆行驶里程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结合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其公式为:
行驶里程理论成新率=(规定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调整系数
(3)评估值的确定
将重置全价和综合成新率相乘,得出评估值。
对拟报废的设备按可回收净值评估。
土地使用权 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和市场比较法评估。
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照替代原则,就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较,并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地在估价期日价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指在一定市场条件下,选择条件类似或使用价值相同若干土地交易实例,就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条件与委估地块进行对照比较,并对交易实例加以修正,从而确定土地价格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