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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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领导讲话
这次全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是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手抓“非典”防治、一手抓经济建设的要求召开的。刚才,市林业局负责同志汇报了今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意见,我都赞同。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紧紧把握林业发展的历史机遇今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全市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任务。全市共完成植树造林28.5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25.26万亩,创池州历史人工造林之最。这个面积是全市广大基层林业站技术人员对10340个造林小班逐块进行检查测量出来的,分布在全市84个乡镇、908个村、86800个农户的山场山。范围之广、农户之多是前所未有的。同时,兑现2002年退耕还林造林补助费和苗款614.9万元,兑现率100%,发放原粮596.3万公斤。为此,我代表市政府向大家致以问候,并通过你们向广大基层林业工作者表示感谢。回顾近两年来我市退耕还林工作,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广大群众对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退耕还林不仅增加森林面积,增加森林资源,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改善,更重要的是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激发了广大群众自觉地投入到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变“要我造林”为“我要造林”。二是林业已成为投资的热点。林业投资风险小,效益高,抗市场风险能力大。因此许多有识之士热心投资开发林业。今年全市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达885个,造林7.8万亩,占全市造林面积的27.3%,共吸收社会资金达2000万元,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迈出了新的一步。三是发展林业的经营模式在不断更新和发展。各地在今年的造林中已探索出很多值得推广应用的林业经营模式。在原有“林—农作物”的经营模式的基础上,发展了“林—鱼”、“林—药”、“林—菜”和“林—草—牧”等一体化经营模式,实行长短结合,以短养长,提高土地利用率,打破了传统的耕作模式,为发展农村长效经济奠定了基础。目前我市退耕还林实行主体综合开发已达9万多亩,主要是种植和生态养殖。四是退耕还林带动了田地、山场价值的提高。实施退耕还林以前,我市坡耕地等农田租金只要几十元,现在一亩农田的租金达到150—250元以上。总结两年来我市实施退耕还林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的经验,我们深刻认识到,退耕还林是我市林业发展最大的历史机遇、最好的项目。一是有利于建设林业生态工程,对于加快建设我市生态经济示范区和构筑森林网络体系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二是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和林业结构,发展块状经济。结合实施退耕还林,各地可以按照区域规划,用足退耕还林的政策,集中成片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经果林、竹林、中药材等,大力开展林地种草养殖畜禽。三是有利于农业招商引资。在确保农户享受国家政策补助前提下,将纳入退耕还林的土地统一流转给大户或投资商进行林业开发,这是最具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四是对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有重要作用。五是有利于顺价销售消化历史库存粮食。因此,各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退耕还林项目建设,抓住机遇,用好机遇,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二、拓宽思路,创新机制,积极探索退耕还林工作新思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进一步开阔视野,勇于探索,切实做到“五个结合”:一是与打造绿色池州、建设生态家园紧密结合。林业是我市生态经济示范区的主体,我们要把实施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作为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区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总体规划布局上,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要充分利用所实施的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项目实现一个流域或一个区域的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绿色池州。二是与县域经济的发展紧密结合。要把发展林业纳入县域经济发展规划,结合本地优势和特点,发展特色林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三是与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要大力发展林地的主体开发,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主推林—草—牧—渔模式,各县区要分别抓1—2个千亩示范点,市农、林、水务部门要各抓1个示范点。四是与非公有制林业和龙头大户的发展紧密结合。五是与提高林业科技水平紧密结合。要通过建立林业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园、科技示范林等多种形式,抓点示范,促进林业科技水平的提高,使科技兴林落到实处。三、加强领导,落实政策,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退耕还林任务退耕还林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以迎接国家2002年退耕还林检查验收为契机,以狠抓退耕还林各项政策的落实为重点,全面抓好我市退耕还林各项工作。第一,要迅速开展幼林抚育管理工作,落实管护制度。第二,抓好退耕还林确权发证工作,确保10月底全部发放到位。第三,抓好钱粮兑现。各级各部门要把退耕还林钱粮兑现工作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在《安徽省实施〈退耕还林条件〉办法》未下达之前,要严格执行省政府[2002]73号纪要精神和省财政厅、粮食局[2003]60号文件精神,粮食供应要明确由国有粮食企业供应,粮食价格按综合成本价加销售费用的标准,由县、区政府牵头,粮食、财政、农发行、物价等部门共同核定,节余资金统一存放财政局在农发行的专户上,滚动使用。粮食供应原则以原粮为主,质量标准要分批检测,必须符合标准。要加强监督,对群众来访来信,要做到有报必查。第四,要切实抓好退耕还林造林农业税减免工作,不能因为转移支付资金少,就怕麻烦、图省事,不搞核报。第五,要认真抓好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工作。第六,关于退耕还林工作经费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中适当安排,以确保检查验收、兑现、档案建设及林权证发放工作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