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时期应采用更加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
危机时期应采用更加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
危机时期应采用更加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
唐 钧
因为世界金融、经济危机的影响,中国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企业遭遇寒冬。近几个月来,因企业关闭、裁员和减薪,被迫提前返乡的农民工越来越多。据人保部披露:截至11月底,四川、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甘肃等十大劳动力输出大省农民工返乡数总计有485万人。针对日趋严重的失业问题,中央政府很快就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为拉动内需打出了4万亿投资,激发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委的投资积极性。譬如,据媒体报道,2009年铁道部6000亿元的投资,就可以创造600万个岗位。2008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指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积极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就业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这些针对失业返乡农民工提出的应对措施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意义。关于上述政策措施,国内外都有专家将其与70多年前美国经济大萧条时的“罗斯福新政”相比。当年,罗斯福曾用“以工代赈”的方式,吸收大量的失业人员,尤其是青年,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等工作,为失业的非熟练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据统计,先后雇佣的失业人员达 2000多万,约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但是,随着世界进入后工业时期和全球化时期,应对失业问题的方式也在与时俱进。20世纪80年代,对于因产业结构调整而造成的大量失业,瑞典首先提出了“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对没有专项技术而发生就业困难的失业者进行培训,针对劳动力市场上结构性的劳动力短缺,要使接受培训者掌握某种技术技能以突破“就业瓶颈”,帮助他们转向符合市场需要的扩张中的企业,最终与产业结构转型的大环境相适应。近年来,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已经登上了“既鼓励受雇就业,也鼓励自主创业”的新阶段。在国外,“企业孵化器”是指一种在中小企业的创业阶段为他们提供各方面援助的非营利机构。这类机构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场地和设备,帮助他们建立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会计账目,帮助他们开拓市场,等等。这种帮助是有期限的,期满之后,小企业就应该搬出去独立经营。中国的经济发展一直以来总是说缺乏技术工人,创业者的成功率也较低。然而,与市场相适应的职业培训却始终处于不冷不热的境地。如果不是着意去培养,这种状况就永远不会改善。因此建议:能否在经济不景气的这段时期,由政府专门斥资来培养青年技术工人,也包括一部分青年创业者。经过二、三年的培训,在经济环境转暖时,中国工人的底蕴就能与前大不相同。譬如,政府斥资100—200个亿,培训50—100万青年技术工人和创业者(其中大部分是农民工)。资金可以从2007年年末累计结存将近1000个亿的失业保险基金中“借出”。参加培训者所需的资金一律都用借贷的办法,每人可贷款2万元,用于交学费和作生活费用(2—3年)。贷款在其参加工作且工资达到一定水准后,譬如达到1500元时,开始偿还。采用10年或20年分期偿还的办法,加上利息(譬如总计4000元),每月还贷大约100—200元。如果就不了业或工资达不了标,就可以不还贷款。另外,这还可以给一些企业中技术高超但体力渐弱的老工人找到新的工作岗位——当实习指导员或曰“师傅”,甚至可以趁现在经济不景气用较低的工资聘用发达国家的技术工人当外教。这样做,可以使中国的职业培训市场真正得到发展。如果说,罗斯福新政“以工代赈”的办法可以解决失业人员当期的就业问题,而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则是重视提高和放眼未来。如果两种措施并用,相信对渡过当前的世界金融、经济危机以及在经济景气后中国走向人力资源强国的美好愿景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