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居民怎么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市区居民怎么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市区居民怎么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市区居民怎么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1、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2、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3、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户口迁移需审核证明材料:
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
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
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机关(高校由校公安派出所)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因此公民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