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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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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1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现结合我局xxxx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复议工作

(一)案件受理情况

本局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xx件,同比增长xx% 。其中公民申请xx件,占xx.x%;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x件,占xx.x%。

(二)复议申请事项分类

xxxx年度受理的xx件案件中,申请人不服县公安局作出的治安行政处罚案件共xx件,占xx%,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降趋势;不服乡镇政府拆除房屋行为案件共xx件,占xx%,去年同期相比幅度维稳;不服自然资源和规划处罚案件x件,占x%。其中,不服市场监管处罚的xx件,占xx%,同比增长xxx%。

(三)复议案件审理情况

xxxx年度行政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全部审结,结案率xxx%。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xx件,占xx%;终止xx件,占xx%;不予受理和驳回xx件,占xx%,较上一年有所提高;终止xx件,占xx%。

xxxx年和xxxx年案卷档案内容完善,卷面整洁规范,都已装订归档。

二、行政诉讼工作

xxxx年诉讼案件数据因机构改革未完全掌握,xxxx年度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xx件,房屋拆迁、行政赔偿、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仍是诉讼案件的重中之重。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沟通汇报,强力推进复议诉讼。因逢机构改革之年,很多工作都是摸索探究中进行。特别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时,重在加强与领导的沟通汇报,不定期主动向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领导汇报重大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取得重大案件的协调支持力度。同时,县政府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审理,认真负责签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律文书。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依法办理委托程序。

(二)加强制度建设,着重提高案件质量。自机构改革后政府法制办职能划转我局,我局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专职机构,同时配备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中文专业的专职人员队伍。今年我局一直把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作为工作的突破口,为切实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把好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关。一是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县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和社会职业律师组成,审理委员会通过听取案件承办人汇报,查阅案件资料,审查适用法律等方式对重大疑难案件、重大法制决定发挥重要把关作用。二是多种举措并行公正办理案件。今年案件在书面审理的同时,增加召开听证会、实地勘查、走访询问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审理案件,全年累计实地查看行政复议案件现场x次,深入直观了解复议案件的实情,有效提高了案件质量,维护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针对重大行政复议、诉讼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全力化解矛盾。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时,我局认真履行复议职责,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规定,对于申请人提交复议申请材料不完备的情况,积极告知申请人应准备的相关材料,补齐完备后再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五日审查期限进行审查,依法履行受理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复议申请坚决不予受理,书面告知当事人不能受理的原因,同时给予当事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当事人针对自己面临的问题找到正确的诉求渠道,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四、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司法行政系统进行职能重组后,我局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室,案件受理审理等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不少进步,但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认知能力不够。个别行政机关领导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认知欠缺,认识不到行政复议、诉讼工作的重要性,不能从宏观把握整个案件的运行,将单位案件简单交给律师办理,不能正确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收集证据方面能力尤其欠缺。

(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高。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立之年,个别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处理当今社会管理面临的主要矛盾能力不足,突出表现在:法治意识不能贯彻在工作中;行政管理方式欠缺,执法手段单一粗糙;行政执法忽视程序规范,只重视结果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如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建设、非法占地等基层社会行政管理行为、行政赔偿行为等不规范的先行行为成为复议诉讼的遗留问题。

(三)复议队伍、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新类型复议诉讼案件不断涌现,复议诉讼工作任务越来越艰巨,对行政行为能力要求都有所提高,复议诉讼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执法行为人员能力素养有待加强。行政机关法制审核人员承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能力需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机构改革后,大部分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均系新手,缺乏工作的熟知度,自身的法律素养也有待加强,急需强化实战业务学习。

针对存在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信访、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度,共同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纠错力度;同时将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纳入本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的业务培训;建议上级部门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诉讼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市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切实促进行政争议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初现成效。现对照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方案》和《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认真自查,报告如下:

一、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

(一)受理工作规范化。一是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化。市级各行政部门重点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格式文书进行了清理,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均主动在行政文书中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了行政复议权利、期限及复议机关。二是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行政复议应诉科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有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档案室;在行政复议科外墙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和办案流程图、在室内张贴办公接待制度;在行政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设置了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三是受理环节规范化。法制办指定了专人负责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严格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100%;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并设置了专门的行政复议申请平台,提供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按照《行政复议法》等26、27条,建有转送制度。四是行政复议与信访联系规范化。联合市信访局发布了《荆州市信访与行政复议工作联系规则》(试行),建立健全了市本级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配合机制,完善了信访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的互转机制;与信访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复议、信访案件情况。五是对不予受理行为监督规范化。凡是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向当事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予以先受理,依法受理率达100%。

(二)审理工作规范化。一是答复书规范化。本级政府所有案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制作了行政复议答复书,当事人均按照法律期限和要求提交了答复和证据材料,答复内容具有针对性。二是审理方式规范化。我办明确了4名工作人员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三是调查取证规范化。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加强了实地调查取证和集体讨论,调查取证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单位负责人配合。四是办案时限规范化。严格执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所办案件均有合议或审议记录,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100%。五是调解、和解规范化。加大了和解、调解力度,积极有效解决行政矛盾纠纷。自去年下半年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我办共审结复议案件38 件,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5件,占去年下半年以来受理案件总数量约40%。

(三)裁决工作规范化。一是复议文书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确保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规范。二是行政复议决定规范化。在复议决定书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分析说明,对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增强复议法律文书的说理性,案件影响大、法律关系复杂征求多方意见。三是送达文书规范化。一般采取直接送达方式,由2名以上送达人员签字,对于需要采取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送达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送达,确保了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有效送达。

(四)指导监督规范化。一是决定履行规范化。建立了行政复议监督履行、履行问责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每件复议案件结案3个月内组织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行政复议监督和纠错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二是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适用规范化。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及时纠正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今年下发行政复议意见书1份,被申请人及时反馈整改意见1份。三是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落实规范化。定期对下级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我市已多年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及部门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四是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规范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制度,对具体行政行为是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的,或具体行政行为对申请人生产经营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或具体行政行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调整的,或具体行政行为在本区域社会影响重大的重大行政复议案件,一律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10日内报上级行政复议机构备案并对上报备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审查通报。

(五)基础工作规范化。一是机构设置设置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下设行政复议应诉科,具体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有专职复议办案人员3人,行政复议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年19万元。二是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结合本地实际,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接待登记制度、立案受理制度、案件审理制度,、听证制度、调解和解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并狠抓落实。与人民法院和信访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三是统计报表报送规范化。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要求以及上级法制机构要求,主动、及时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并每年及时报送行政复议情况分析报告。四是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规范化。配置了专门的'档案室,购置了档案柜,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档案,所有行政复议档案全部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装订、归档。五是行政复议办案器材保障规范化。配备了1辆专门的办案用车和摄像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等办案所需器材,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提供了有力的器材保障。六是宣传培训规范化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宣传行政复议工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置行政复议专栏,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今年我办已启动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工作,同时通过以评代训的方式加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学习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方面仍显不足。由于办公场所条件限制及统一管理需要,尚缺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案件审理室和档案室,听证室条件还比较简陋。

(二)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目前,我办政务系统已建立,但行政复议办理尚未与该系统对接,行政复议办理依然是传统的纸质化办公,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切实加强行政复议场地建设。努力协调,在新行政中心建成后,争取配齐专门的行政复议接待室、听证室、案件审理室和会议室,改善办公环境,规范档案室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荆州政务网建设成熟的优势,科学设计行政复议办案流程,并与之对接,力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面信息化。

行政复议工作自查报告3

一、政府重视、领导支持,强力推进行政复议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县法制办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主动向分管县领导汇报行政复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县政府分管县领导也积极支持和督促县法制办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负责地签署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对于以县政府名义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县长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出庭应诉。

为落实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我县将依法按程序行政,违法导致行政复议作为县政府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扣分内容。县政府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要求纳入县政府对各执法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同时,县政府还规定,行政执法部门如发生不按程序办事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经举报核实的或是执法人员严重违法的,均作为扣分依据,确保了政府政令畅通和法制层级监督到位。

二、畅通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在县政府分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近两年来,县法制办对受理的重大行政复议疑难案件,积极组织、协调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依法解决案件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

(一)积极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自我县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复议案件总体数量少于行政诉讼、信访案件。(均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其中受理1件(但以申请人书面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因申请人不能补正材料不予受理1件,另外1件转州政府受理。县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4件,经复议后申请人对复议结果不服提起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案件量有所上升,截至5月上旬,县法制办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其中2件因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复议,1件尚在办理中。同期,县人民法院受理州中院发回重审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

(二)依法积极应诉行政复议。县政府作为刘安淑申请州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被申请人,在收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后,县法制办受县政府县长委托,在县国土资源局的支持配合下依法积极进行了复议答辩,提交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及其它有关资料,最终取得了州政府维持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县政府批复所作出通知的行政复议结果。随后,因申请人对州政府复议结果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法制办再次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应诉,在诉讼过程中因原告方在另一起民事诉讼中经法院主持与被告方调解成功而主动撤回行政起诉,该行政诉讼案终止。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

(一)健全机构,配齐人员。

我县由于机构改革的需要,主要由县政府办公室1名副主任兼职具体抓政府法制工作。近年来,为了加强县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县政府办公室还指定了1名秘书兼职负责。同时,县政府还聘请了一名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法律指导性工作。

县编办发文正式设立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并作为正科级行政机构挂牌在县政府办公室,设法制办公室主任1名(由1名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在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中调剂2名。在正式设立后的县法制办职能职责中,承担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是一项重要职能。

随着国务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颁布,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县政府重新选配了新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办公室主任。根据县法制办工作的开展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县编办发文为县法制办增加1名行政编制,增设专职副主任1名。为法制办配备了1名具有律师资格的年轻干部作为专职副主任。目前,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配备基本能保证一般案件的承办,保证行政复议工作正常进行。为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县法制办正积极向县编委报告,争取新增1名行政编制,确保重大复杂案件由3人承办。

(二)切实保证经费和用车需要。

我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式设立以来,作为县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工作经费每年都由县财政统一拨至县政府办公室账户。近年来,不论是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参训、购买行政复议信息报备软件,还是行政复议办案、行政出庭应诉,县政府办公室对法制办公室经费的支出都非常支持,采取据实列支的做法。并先后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了2台微机、1台打印机、2部电话,两套办公桌、柜、沙发和饮水机等。在车辆使用上县政府办公室统一调度,确保了法制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克服人少事多困难,扎扎实实开展基础工作

(一)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并投入使用。

县政府法制办购置了国务院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系统。同年8月,县法制办主任认真参加了在温江举办的全省行政复议信息报备管理系统培训,学习了系统的`操作和管理,适应了国务院法制办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工作的新要求,确保了底我县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息全部实现微机管理报备,案件的相关数据做到了真实、及时、准确无误。

(二)积极支持行政复议人员参加上级培训。

在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支持下,我县政府法制办主任参加了全省《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班,为尽快进入角色、提高复议工作能力打下了基础。12月初,县法制办主任和政府办1名兼职秘书参加了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的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我县法制办的人员在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能力上有了较大提高。

(三)严格复议文书格式,规范化管理档案。

县法制办所有行政复议案件的法律文书均使用国务院法制办拟定的示范格式文书。每年年初,县法制办都对上一年的文书材料严格按档案建档要求,进行规范化归档管理。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

县法制办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录入微机建立电子表格实行动态管理。自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年检工作;针对近年来我县执法部门部分人员岗位变动大,新上岗执法人员亟待培训提高执法素质的情况,牵头组织对县级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的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方向州法制办报请办理行政执法证。培训73人,其中新申领、换发证件人员61人,培训后全部通过资格考试,县法制办及时按要求和程序向州法制办申请新办、换发了行政执法证。

县法制办拟对执法证到期、新办证的26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五、我县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行政复议人员不足。目前我县法制办主任、副主任均兼有政府办的工作,人力、精力与行政复议案件不断增多的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县政府正努力争取解决1名行政复议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并将及时为县法制办配备1名政治觉悟高、工作责任心强、懂法律业务的工作人员。力争达到行政复议一般案件2人承办,重大案件3人承办的要求。

二是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相对简单。由于人力所限的原因,我县目前的行政复议审理多为书面审理,尚未建立行政复议庭。今后,为确保审理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针对个案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证据的工作应当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尽量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三是行政复议案件少导致行政复议强化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法及相关法规还不十分了解,不知道行政复议不收费等便民原则,一些行政管理相对人对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或变更下级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持怀疑态度,存在信访不信议心理,以致众多群众放弃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方式。下一步,我们将加大行政复议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法院、信访、监察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制度。对属于或者可以行政复议的案件但当事人到法院、信访、监察等部门起诉、申诉的,请上诉部门进行案件代收或申请转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