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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责任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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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责任书范文

  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对于学生和员工来说安全是最重要的,企业或者学校在提供场所给这些人的同时,也要保证他们的安全。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酒店安全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酒店安全责任书(一)

  为规范酒店安全管理工作,明确酒店员工的责任与义务,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严格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到酒店入住的人员,服务员需严格遵守来访登记制度。因服务员不登记而放来访人员进入房间而造成凶杀、盗窃、放火等其他事件,一切责任及后果由当值服务员负责。

  二、严格遵守退房检查制度。凡客人退房,当值服务员必须检查该房间。否则,若因没及时查房,而使客人退房离开酒店,事后发现房间设备、物品有损坏、遗失,客房外卖物品没能登记,没能发现烟火隐患及其他异常情况所引起的后果,由当值服务员负责并赔偿。

  三、严格遵守巡楼检查制度。楼层服务员至少每隔1小时巡查责任区域一次。检查五项内容分别为:1、楼层是否有闲杂人员;2、是否有烟火隐患、消防器材是否正常;3、门、窗是否已上锁或关闭;4、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及其他情况;5、设备、设施是否损坏。特别留意客房内是否有异常声响,劝导闲杂人员离开楼层,设备损坏立即报修。如有烟火隐患及时处理。若因服务员不能遵守巡楼检查制度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当遇到行凶、抢劫事件,团体斗殴事件,发现可疑物品或事件等,立刻通知酒店相关负责人员。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事态扩大,则负主要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五、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酒店相关人员,并向上级汇报,控制现场,保证向外准确联络。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六、严格遵守情况汇报制度。在客房所属范围内涉及与治安消防有关的一切事件的苗头、倾向,必须及时了解,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好所发生的时间、事件经过,及时向酒店管理公司汇报。若因汇报不及时,造成事态发展、扩大,则由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七、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好各项内容,签上自己的姓名,交接时,以书面内容为准。若因交班不清,造成事故由交班的员工负责。带班领班负20%责任。

  八、pa部员工应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按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保证公共区域的卫生,所负责的区域无油迹、污迹,玻璃门完好,垃圾筒内无过量垃圾、无危险品及明火存在,若因工作不细致而出现事故,pa部员工承担50%责任,领班承担40%责任,若属交接不清原因,则双方均负。

  九、严格遵守酒店各项操作流程,若违章操作而造成伤亡,一切责任自负,若造成酒店财产损失,则造价赔偿。

  十、餐厅及厨房员工下班必须关闭所有水电,开水器,煤气开关,如果因此造成各种事故,或者酒店财产损失,一切后果由部门当班人员负责(管理人员负50%责任,员工40%。)餐厅厨师长对酒店所有食品卫生付全部责任,采购员对所有食品采购出现事故付全部责任。

  十一、确保所辖责任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严防被盗,若因监护不力造成物品流失,则照价赔偿;部门第一负责人负40%责任。

  十二、各部门应按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若因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发生有关责任事故,部门第一负责人负50%责任。

  十三、部门负责人、领班应在班前会上强调本班的工作任务、安全注意事项。若因工作安排不当,工作失误,出现责任事故,则部门负责人负50%责任,领班负40%责任。

  十四、员工若因维护酒店利益、名誉而身体受到伤害,则按国家及酒店有关规定处理。

  十五、若因非公伤致伤、残、死亡,一切责任自负,与酒店无关。

  十六、工程部对不能正常运转或运转异常的设备应立即停机,及时维修。否则,出现安全事故 责任自负。

  十七、保安部遵守外围巡查及停车指挥规定,保持停车场时刻有人巡视,做好车辆登记及指挥工作,若发生因巡查力度不够导致刮车或重大事件,部门负责人负40%责任,当班人负40%责任。

  十八、总经理为酒店的防火及安全责任人,酒店出现消防及安全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

  十九、当班值班经理须在当值期间对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进行巡视,检查,记录,如无检查,巡视造成安全事故,对当次事故负40%责任。

  二十 、若一年内本部门无责任事故发生,年终考评给与部门奖励。

  二十一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二十二 、本责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为确保酒店经营管理安全,提高各级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签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1. 总经理是酒店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分工不同分别是各自分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经理承担因工作失误导致事故的领导责任(对当次事故负10%责任。)。

  2. 在消防工作中要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本部门的火灾预防工作。

  3. 定期组织本部门范围的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 组织本部门员工加强学习安全防火业务理论知识,了解并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5. 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规定。

  6. 一旦发生火灾、安全事故,要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确保消防万无一失。

  7. 部门负责人必须与下属员工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制度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到人,确保酒店的消防、治安和财产安全;若因部门负责人未于下属签订责任书而发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

  8. 各级之间签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书必须明确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人,并统一将消防器材放置在固定的地点,做到定期检查、学会使用。

  9. 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而引起火灾或其它事故,由肇事人或肇事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全部刑事责任及经济损失。

  10.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

  11. 酒店保安部门负责人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酒店长、短期消防、安全检查制度,若因没制订以上制度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12.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酒店  负责人签: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酒店安全责任书(二)

  为了加强酒店内部人员、设施和场所的管理,确实做好“六防一确保”安全工作,(防火、防盗、防毒、防疫、防交通意外、防人身伤害、确保设施设备运作正常),防止发生违法犯罪活动和灾害性事故,保证酒店内部正常经营、工作和服务秩序,保证酒店宾客和员工安全,保证酒店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地方政府、机关的要求,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办公室与xx店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领导责任与主要工作目标:

  1、实行门店店总责任制。门店店总是门店安全保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坚持“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两手抓”的方针,把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目标。

  2、建立门店安全工作台账。做好门店平时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记录的同时,督导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检查力度,完善各部门检查、考核和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3、建立门店各部门事故应急处理程序。配合集团办公室全面落实门店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充实和完善门店各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程序,建立相应的火灾、安全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程序并落实培训。

  4、推行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充分发挥班组负责人的作用,强化内部管理,与班组、岗位签订安全保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保证各项工作措施层层落实。

  5、充分发挥门店办公室及集团办公室的组织作用,正确处理和认真疏导各种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引发案件。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6、加强门店的安全检查与管理,明确安全工作重点,保证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消防设施完好可用,服务设施运作正常,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争取全年门店内无刑事案件,无员工违法犯罪,无火灾事故,无责任事故。

  7、加强门店全体员工的管理,人员进出必须上报集团办公室,同时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确保他们无违法犯罪情况发生。

  8、加强门店全体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使全体员工都掌握必备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消防安全知识,熟悉各类应急程序,确保发生问题时能正确处置。

  9、配合集团积极开展的各项安全防范活动,认真完成集团布置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门店平安祥和。

  10、根据门店特点,注意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警惕性,在工作中密切注意来店人员情况,防止盗窃案件的发生,同时加强停车场的管理,杜绝车辆被盗事件的发生。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及门店各项安全制度,确保门店财产及员工生命的安全。

  1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把好食品验货、制作和存储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1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防止交通和人生伤害。

  二、奖惩措施及其他

  1、门店的安全保卫工作作为集团年终总结评比(优秀班组、优秀员工)条件之一。

  2、集团将门店负责人抓安全保卫工作的能力、实绩作为考核依据之一。

  3、集团组织经常性检查,监督本责任书的执行落实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

  4、发生案件、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门店责任人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工资的10%-100%,如全年发生案件、火灾或安全责任事故超过3起,则扣除年终奖励;并视情节严重,给必要的党纪、店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发生因设施设备问题影响正常经营事故的,追究门店责任人管理责任,扣除当月工资的10%-100%,如全年发生设施设备问题影响正常经营事故超过2起(含2起),扣除当年年终奖励。

  ××集团  安全责任人

  董事长(签)  (签)

  日期:  日期:

  酒店安全责任书(三)

  为认真贯彻执行酒店总办对安全工作“预防为主、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指导方针,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管理条例》《市旅店业治安管理责任书》,增强酒店各部门的安全意识,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保证酒店各部门顺利完成对客人的服务,酒店特与各岗位负责人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一章 总则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紧紧围绕酒店总办的总体安全工作目标、规划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酒店总办在业务上实施领导,各岗位负责人就具体的工作实施领导、组织、管理。

  二、事件(故)等级区分:

  1、一般事件(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且影响酒店正常运作的;因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客人对酒店重大投诉的(旅游局投诉);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0元以上1000元以内的;

  2、较大事件(故):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且影响较坏的;因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轻伤,给酒店造成较大影响的;出现个体政治性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

  3、重大事件(故):发生较大治安、刑事案件,给酒店造成较坏影响的;因主管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发生客人或员工重伤给酒店较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出现一般政治性事件,造成很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的损失在3000--8000元之间的;

  4、特大事件(故):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主要责任在部门并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客人或员工群体性事件,负责人报告处理不及时或措施不得力给酒店声誉造成极坏影响和损失的;因部门负责人监督管理不力,出现客人或员工死亡给酒店造成极坏影响的;发生火灾造成的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出现严重政治性事件,造成极大影响的;酒店物品损坏、丢失泄漏酒店机密造成损失在8000元以上的;

  第二章 权力和义务

  一、 酒店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对各部门的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和安全的工作指导、检查、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或意见。

  2、对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实施业务上的指导。

  3、有权安排酒店各部门人员,组建义务消防队,应付各种险情。

  (二)义务

  1、制定、完善酒店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划、管理制度等。

  2、要加大对各部门安全员的培养力度,在全年安全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四次以上的培训或轮训。

  4、积极保持同各级部门、消防部门的互动,按照三级防火责任制对各部门进行安全突击检查。

  二、部门的权力和义务:

  (一)权力

  1、有权根据部门安全情况和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工作特点、需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或细化安全工作的管理制度和要求。

  2、有权对酒店提出增加安全培训的次数(要在保安部能够有时间安排的情况下)。

  (二)义务

  1、严格遵守《酒店安全责任书》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安全巡视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重点目标有人管、重要岗位重点管的管理责任机制。

  3、每月至少定期召开二次安全工作会议,讲评安全工作情况,并专题分析研究部门安全工作形势,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要定期、不定期,集中和分批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常识,熟悉酒店有关规定和要求(营业部门落实好收市前的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5、积极发动部门员工参加酒店的义务消防。

  6、妥善处理部门区域内所遇到的各种纠纷,对突发的恶性事件,要快速上报或报警,沉着冷静,积极处置,保证良好的营业秩序。

  7、坚决落实酒店总办根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及时处理并回复酒店总办。如因酒店安全设施设备固有因素,要通报到总办备案。

  8、加大对酒店员工的岗位培训力度,将酒店的所倡导的“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观念深深映入酒店员工脑海中。

  9、严格八小时以外的人员管理,组织好员工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要坚决杜绝员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其它非法活动。

  第三章 奖惩办法

  一、奖励

  1、在安全保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为酒店挽回重大损失的安全保卫人员或其它员工,由酒店总经办酌情奖励。

  2、对突发性事件挺身而出、处理得当、而致使事态得到控制和圆满解决的,由酒店总经办对有关人员酌情奖励。

  3、对在酒店年终组织的安全评比活动中,全年无安全事故的部门,将由酒店总经办酌情奖励

  二、处罚

  1、部门发生事件、事故、案件的,按事故等级,责任区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等级。

  (1)凡部门负责人因对安全工作不重视、责任心差、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和措施不力而发生一般事件(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酒店处分种类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

  (2)发生较大事件(故)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酒店处分种类书面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

  (3)发生重大事件(故)的,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免职的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酒店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4)发生特大事件(故)的给予部门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开除的处罚并赔偿酒店相关损失,酒店保留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2、部门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检查督促不到位而出现有损酒店形象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直接领导及负责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的责任。

  3、对部门区域内的不安全隐患发现不及时或发现了而不及时采取措施,导致发生事故或不良事件,对直接责任人将视责任等级给予最后警告处罚。造成财产损失的,依据财产损失的实际情况照价赔偿。

  4、对突发性事件处理不当、有意回避、临阵脱逃而致使事态扩大,对责任人员将视责任等级最后警告处罚,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给予通报批评、下浮工资、直到开除。

  5、安全保卫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脱岗、误岗、睡岗、私自换岗或衣着不整、形象不好、抽烟插包、态度生硬,对八小时之外参与赌博和其它非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责任人员将视情况给予口头、书面、最后警告,影响特别严重的直至开除。

  第四章 附则

  1、本责任书经酒店总经办与部门负责人签起生效,时间从 XX年 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酒店总经办与部门负责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更改本责任书内容,必须经酒店总经办研究讨论。严禁单方面修改条款。

  总经办签(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部门负责人签:

  日期: 年 月 日

  酒店安全责任书(四)

  为保护酒店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证酒店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

  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聘 -------- 为 聚仙楼大酒店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与张家口聚仙楼工贸集团公司总经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一、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坚持生产经营服从安全需要的原则,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三、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教育工作,贯彻落实宾馆安全生产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同时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包括消防安全、生产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以及食品卫生安全等工作。

  四、坚决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定岗定人做到事事有人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留空白。

  五、部门必须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做好记录,每月将安全检查记录上报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积极配合宾馆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务必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七、提高本部门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八、教育引导本部门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九、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十、安全生产工作按《聚仙楼大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聚仙楼大酒店员工手册》予以奖惩。

  十一、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坚决杜绝本部门火警、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尤其要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人身事故和治安事故的发生。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总经理与本部门各执一份,公司综合办存档一份。

  酒店安全责任书(五)

  为了使您的孩子在本培训机构健康快乐的学习,本机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要求学生及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为此,本培训机构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安全责任书”具体协议如下:

  一.学生上,下课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家长将学生送到机构后必须交其代课教师,课程结束后经教师同意方可离校。如没有家长接送,学生途中遇到任何不安全事故,本机构概不负责。

  二.学生上课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本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如不听从教师的安排擅自行动,若造成任何不安全后果,责任自负,本机构概不负责。

  三.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擅自外出购买各种用品,如若需要学习用品,一律由教师统一采购,禁止擅自行动。如没经教师许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机构概不负责任。

  四.学生上课期间,需自觉爱护公物,如故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以及因损坏公物而造成的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课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回家,必须向代课教师请假并出示请假条,经教师签允许后方可离校。如未经教师签允许,途中如遇任何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如学生就读期满,本协议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