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为了确保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财产与员工的安全健康,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一)
学校安全事关师生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单位一把手的安全责任,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全、抓严、抓细、抓实,确保学校安全的万无一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高新办事处教委主要负责人与各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签定《**年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要求各单位年内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认识。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
二、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务实的安全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奖惩制度,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从而保证学校时时、事事、处处有人抓安全,无死角。
四、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教育课,认真组织好安全教育月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根据季节,定期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电、防中毒、防传染病以及注意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受教育面达到100%。
五、加强幼儿宿舍管理。幼儿宿舍是幼儿日常生活的重要场所,切实加强幼儿宿舍安全管理,事关幼儿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有幼儿宿舍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幼儿宿舍安全。
六、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自查。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消防、道路交通、化学药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隐患整改率100%。
七、要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时刻保障安全信息畅通,对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或者拖延报告,力争使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八、杜绝学校发生火灾、中毒、校舍坍塌、交通等造成的师生非正常死亡和重大责任事故。
上述内容将作为评选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主要依据,也是教委对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做得好的单位,将给予表扬;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委 (章) 责任人:
单位(章) 责任人:
**年三月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二)
为了确保在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内容如下:
一、明确安全责任
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组织和管理。
二、责任要求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前考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达乘车地点,乘车时不得随意将头、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不准以任何理由在外吃饭,住宿,乘车;不得自行去考场和回住宿点。
4、考生必须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不准在宿舍内追、打、玩,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准外出,如果有特殊事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有带队教师陪同。
6、考试期间,考生个人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学习用品,以免被盗;
特别是准考证。
7、考生应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如有身体不适,必须及时向该班班主任及带队教师反映情况;
8、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9、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才算本校学业终了。
11、家长同志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教育考生注意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听从学校安排,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要毕业了就不服从管理的思想,有事报告老师,文明调解,尊重三年来教育自己,帮助自己的老师和同学。
12、学校原则上要求家长陪考,确因特殊原因不能陪考的,应向班主任联系并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13、不能统一住宿的学生,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告知班主任老师的自己的住处及联系方式,有事及时向班主任老师联系。
三、责任追究
各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班级带队教师的管理,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且学校将严肃处理,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
九(1)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2)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九(3)班班主任老师联系电话
水东中学(章)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三)
为创造有序、畅通、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争创文明交通安全学校,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遵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学校与学生及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学生应遵守:
1、不准乘坐麻木等简陋的交通工具,不准乘坐车况不合格的车辆,不准乘坐超载的车辆。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右边行走。
3、横过马路先看清是否有来车,并要按交通指示灯行走人行道;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硬闯。
4、不准在公路上追逐、嬉戏、猛跑,不能边走路边看书。
5、不准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
6、不准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公路上的护拦。
7、不准驾摩托车上学,未到年龄的不准骑自行车。学校禁止学生骑车上学。
8、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能打闹追逐,违章载人等。
9、不要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机动道路、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
家长应尽到下列义务:
1、经常教育子女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特别是上学前要再三叮嘱。
2、尽量抽出时间护送子女到搭车地点,监督子女按要求乘车。
3、对于违规载学生上学的麻木车主和车况不合格的车主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4、对上学、放学路上的安全负责。
学校应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2、要求学生自愿参加平安保险。
3、班级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
4、加强落实住校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责任措施。
5、完善各种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麻木等简陋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学生家长签名:学生签名:
班主任签名:**中学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四)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2、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3、学校在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5、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6、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7、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8、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鞭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9、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0、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1、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非上课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2、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3、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
以上诸条望学校、家庭、学生共同遵守,确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年级:家长签字:学生签字:
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五)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搞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班级安全管理责任状,由学校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班主任为本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上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利用黑板报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计划要有安全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转化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强化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控制群体事件的发生。
5、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由学校报总校审批。
6、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7、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8、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