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上的讲话
在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上的讲话
在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上的讲话在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上的讲话各位来宾,老师和同学们:今天是一个值得骄傲和感动的一天,是一个能够载入海南州民族教育史册的一天,也是一个让千万个贫困家庭倍感希望的一天,更是一个让党的民族教育政策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人心的一天。因为在今天,海南州第一个民族贫困学生助学会将宣告成立。她的成立标志着我州对民族贫困学生的爱心救助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群众团体,向民族学生因家庭贫穷而辍学历史的结束迈出了坚实而富有意义的一步。贫困生辍学是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就民族地区而言造成学生辍学最主要的原因是由于地区经济落后而家庭异常贫穷。在我校,每年就有数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境贫困而不得不离开充满辛勤和欢乐的校园,不得不告别心中那份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仅在我校在校学生中还有24的学生急需救助,我们正在救助的学生有名,利众、亚协、培植等基金会救助的学生有名。他们是带着遗憾和无奈离开的,留给老师、学校和社会的也同样是深沉的遗憾。“一切为了学生”和“为了一切的学生”是学校“三个代表”思想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有责任不能让这“遗憾”继续下去,我们应该有所思考,思考如何去帮扶贫困学生,让他们不再有“遗憾”。帮扶贫困学生应该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的责任。
早在2005年初,我校就在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就如何组建贫困生助学会便开始酝酿和积极筹划起来。在征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后,学校设立了助学会筹备组,在校园和社会上广为宣传,征求意见建议,制定出《海南州民族中学贫困生助学会章程》,根据《章程》组建起了助学会组织机构,并向州教育局、州民政局提交组建申请。2005年8月9日州民政局下达南民(2005)62号文予以核准、登记,使本会成为合法的社会团体。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及本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和完全透明的办事原则;坚持艰苦朴素、勤俭办理一切利他慈善事宜的原则;坚持自愿、主动、自觉参与原则;组织所有志愿为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给予救助的人士,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历届校友及本校师生的广泛参与,共献爱心,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本会以“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为原则实行会员制,入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参加本会业务的权利;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等。入会会员应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有按期交纳会费和对本会工作提供无偿服务的义务。本会基金来源主要依靠我校广大师生、历届校友、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心捐赠以及政府资助和基金利息。本会对基金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财务审查、审核和监管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对所资助学生的学习状况、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详尽登记并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同时,筹备组在校内外积极动员和吸收会员,并赴州属五县和西宁等地,到社会知名人士处募集基金。到目前,共发展会员名,募集基金人民币万元,并与---------------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达成长期资助意向。从这些数据中,我们倍感鼓舞,我们对助学会的成功发展充满信心。我们坚信,在学校和社会各界朋友的共同努力下助学会必将成为为贫困学生撑起一片晴朗天空的真正团体。各位老师、同学和朋友们:奉献爱心是不分先后,不分主次的,爱心是和谐社会的共同风尚,是一个人高贵情操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您的一点爱心或许能够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或许能拯救一个家庭,或许能创造一个奇迹。挽救一个流失生,就是挽救一个未来;保住一个在校生,就是保住一个希望。人生的旅途充满艰辛和坎坷,任何一个人都无法保证自己的一生能够一帆风顺,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与牵引,关爱他人也是在尊重自己、关心自己。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我校贫困生助学会成立大会,就是一项“用爱心点燃希望、用行动播种阳光”特别助学行动。就让我们人人都献出一点爱,让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世界!谢谢大家!二〇〇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