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优)故乡读后感15篇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乡读后感1
鲁迅在这部小说中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
我过去的家乡是一个美丽、和谐、幸福的世界,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回忆。有“一轮金灿灿的满月挂在深蓝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滩,种着一望无际的绿色西瓜。”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年轻人,长着一张“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围着一个“亮”“银白色”的衣领,海边的“彩色贝壳”“红绿相间”。还有鬼,观音手,各种颜色的鸟:米鸡,角鸡,鹧鸪然而,现在的家乡已经变得腐朽,荒凉,死气沉沉,而以前生机勃勃的飞跃之地已经麻木。他过着艰苦而麻木的生活,成了一个“有道德、有纪律的人”。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鲁迅记忆中的“故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它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实际上是一个少年美好灵魂的反映,是他与少年和谐精神关系的'产物。然而,成年后看到鲁迅,对鲁迅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主人”让他们不再像以前那样亲密,让他们变得陌生,让他们之前的亲密关系活生生的撕裂。
在当时,因为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关系,“真正的家乡”是一个精神分离、失去活力、人与人之间失去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着一种传统道德,这种道德压抑了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失去了生命力,使人精神麻木,使鲁迅和润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
看完这本书,我为他们失去的友谊感到难过。同时我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新的社会,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我们不用地位和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们有真诚的感情。
故乡读后感2
八月十五晚上,吃罢团圆饭,品尝过美味的月饼,闲聊过有趣的家事,老人、妻子、女儿都已经慢慢进入了甜甜的梦乡。而我却因陪父亲喝了点小酒,满心地兴奋,失眠了。
我轻轻地起身,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来到了田野上去欣赏那圣洁的月光。夜,遁去了尘世的喧嚣,田野里充满了宁静与和谐。寻了一块干净的石头我坐了下来,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取出一只慢慢点燃,心绪渐渐展开。
清楚地记得小的时候,家里很不富裕,逢年过节邻居家的叔叔总是西装革履地带着妻儿提着大包小包回家看望自己年迈的父母,这时我的母亲总是羡慕不已,并唠叨好几天:“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像你叔叔一样有出息我就知足了。”望着母亲羡慕的眼神,我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母亲,您等着,我一定会出人头地,我一定会让您安度晚年的。自此,为了上一所好的初中,我在小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高中,我在中学里拼;为了上一所好的大学,我在高中里拼;为了得到一份好的工作,我在大学里拼。天道酬勤,大学毕业后,我如愿分配到杨庄中学任教,接着我娶妻生子,生活渐渐稳定下来,心也渐渐趋于平静。月光下,回想这些年我一个人在外打拼的日子,酸甜苦辣涌上心头,不管怎样,一向喜欢向父母报喜不报忧的我总算是走过来了。这几年,我父母的身体大不如以前,周末我时常带妻子女儿回家看看,给老人带点生活必需品。吃饭的时候一家人围坐在母亲的小院内,我陪父亲就着自家地里种的菜喝点小酒,妻子与母亲聊聊天,女儿与小猫、小狗玩玩,真是平凡而又踏实。
没有了那么多的思想压力,我也慢慢的学着享受起生活来,我真的`害怕过那种“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惨日子。母亲经常对邻居的大娘、婶婶们说:“四儿最小,最贴心。”他们传给我听,心里特别的感动。
我又抬头望月,只见它徐徐穿过了一缕一缕轻纱般的云层,缓缓向上爬,不带有任何的纷纭,不带有任何的芜杂。“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道出了我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舍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
夜,渐渐地凉了。我循着来时的路慢慢地走了回去,心里一片月光的明亮。
故乡读后感3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只有学会走路,才会走出别人没有的路。我们将要走自己的路,而这条路的起点,就在我们的心头,它的尽头是漫长延伸的。我们只有坚毅地踏上去,无论人生碰到任何烦恼和“雾霾”,始终带着自信的云彩和星光,日夜赶路,才会走出自己的风采!
其实,再次回想鲁迅先生对“路”的定义,其所蕴含的希望和奋斗之义,也是我探寻人生之“路”的本源,正如鲁迅的精神为后辈人树立了一盏明灯,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韩薇)
故乡读后感4
孔庆东老师解读鲁迅小说系列的第二部作品《人间呐喊》一经出版,第一时间买回来,书拿在手里感觉很沉重,一是这本书确实有分量,再则其内容自然更具沉重性。翻开目录:《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风波》《故乡》《阿Q正传》《社戏》这些都是我中学课本里的文章,都学过的,最后连续三篇是解读《社戏》的,目光停留在目录上,仿佛听到了锣鼓的声音,小时候我们村每年也都唱戏,二月十九庙会,从二月十八就开始热闹了,提前请亲戚朋友来上庙,戏台也基本上搭好了,学校放假,全村大街小巷最高兴的就是我们这些小孩,远道而来的货商和摊点也都在路边或戏台周围有了自己的位置,琳琅满目,什么都有。戏从十八日晚上就开唱了,大人们都兴高采烈地在戏台下看戏,庙会一般持续五六天,他们知道庙会一结束农忙就开始了,一年就忙碌下去了。现如今庙会已消失很多年了,父母那帮大人们也相继不在了,自己生活过的老屋也破旧得不成样子了,不觉内心一阵阵抽动,回不去了,我就写《回不去的故乡》的读后感吧!
《回不去的故乡》是孔老师解读鲁迅小说《呐喊》中《故乡》的,翻到书的248页,也就走进了老师的北大课堂。“各位同学好,我们开始上课”,老师富有磁性的声音已回响在耳旁。进入《故乡》的正题,经孔老师讲才知道“乡”本来的意思和吃饭有关,之前一说故乡就是美好的自己曾经住过的地方,可能大多数人都是有恋家情结的,不是有一首歌叫《故乡的云》吗,表达了海外游子对家乡的思念。母亲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穷家难舍,故土难离”,即使自己老了病了也不愿跟我住在城市楼房里。继续听讲:“乡”是和农业社会联系在一起的,农业社会的人在一起聚餐形成了乡,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只有乡里乡亲,一个村的人都认识,三里五乡都熟悉,生活在一种熟人的关系中互相扶持着,气氛是比较安定团结、欢乐祥和的。听到这里一下明白过来为什么老母亲耄耋之年都不愿离开她的老窝,“不习惯住”是有深意的,她本来就一副热心肠,经常街访四邻有好吃的互相送。我家院子里有一棵石榴树,记得很多次石榴熟了的时候母亲派我送给婶子大娘们,婶子大娘们有炖鱼炖肉改善生活时,也常会给母亲卷饼送来,真的是其乐融融,互帮互助。
鲁迅这篇《故乡》写的是自己在京城站稳脚跟后,回绍兴老家把全家搬出来。故乡在每个人心里都是充满诗情画意的,但当真的置身其中的时候,却又是悲凉的。鲁迅描绘的故乡:天气阴晦,苍黄的天底下冷风吹着萧索的荒村,没有活气。我老家也是乡村,虽没有鲁迅突出的“冷”,但发展到现在,从外部整体上看,人们的房子不再是过去简陋的房子,变成了砖瓦房,有的甚至盖上了二层小楼,高门大院的,吃穿住行也有了很大改观,家里有小汽车,县里有商品房的也不少,但人们的脸上并没有看到多少快乐和幸福,多的是生活节奏的加快,着急忙慌地去干这去干那,脸上显现点焦躁的神情。的确,虽然通过亲苦劳动挣了些钱,但说不定哪天有什么闪失、灾祸疾病的,可能一下子就倾家荡产了。自家的田地种庄稼已经不足以养家糊口,就要想法外出打工或去租别人家不种的地来种经济作物,辛苦先不说,关键是收获时如果行情不好真的是血本无归,这一年没有收入,拿什么过日子?大姐就是这样,那年种的西瓜没卖了钱,急火攻心突发脑溢血,刚五十多岁就去世了。大姐年轻时赶上有生产队,她非常能干,是巾帼不让须眉的好劳力,那时候挣工分按穷分配,没有她后期岀现的这些焦虑和无助。大姐跟不上时代了,想起大姐,眼泪已模糊了双眼。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的思绪又回到课堂,老师说鲁迅是意象家,塑造了瓜田少年闰土的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金黄的圆月,海边的沙地上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太有活力了,构图绝妙。接着又描述一个雪地逮鸟的经历,都是他儿时和小伙伴的游戏,我小时候在村里不写作业时,也是玩得不亦乐乎。家里兄弟姐妹多,父母没时间管我们,记得那时大半个村子地找同学去玩,在一起踢毽子、扔沙包,毽子和沙包都是用零布头缝的,里面装上粮食,多是装玉米或小麦粒;还有抓(chua)字儿,就是玩一些小木块等,男孩子们多玩弹玻璃球和打洋片,洋片就是用纸叠成四方的一个片,有的地方叫元宝。有的时候我们也玩捉迷藏,藏在柴禾垛里,玉米秸秆堆里,最高兴的是藏的时候能偶遇柴禾垛里有不知谁家母鸡丢下在里面的鸡蛋了,很是惊喜;当然也有垂头丧气的时候,比如衣服被划破了,回家要挨父母骂的。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啊哈,老师讲到豆腐西施杨二嫂这个圆规了,这个印象特别深刻,在中学学这篇课文时就刻在脑子里了,比喻得很恰当。说话刻薄,有便宜就想占。在乡村,忠厚朴实的人多,但也是有这种人的,爱占个小便宜。现在时代发展了,农村大面积城镇化了,山乡巨变,毛时代的纯朴的老农民越来越少了,没有了集体经营,集体观念也淡薄了,邻里之间顾不上有温情了,大部分人为了生计单打独斗地去“创业”了。历史的车轮滚动着,人们被携带着,顺潮流努力生存着,所以故乡已经不是记忆中的家乡了。就像老师解读的:不是现实中身后的那个东西,买一张高铁票就能回去的地方。亡故的东西,才是永恒的。
最后还是以鲁迅在这篇的话结尾吧: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5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故乡读后感6
合上《故土》,我回忆起来,这真是一部令人肃然起敬的作品,字里行间都充溢着鲁迅先生对封建主义的痛恨,对穷苦但淳朴的人民的关爱,以及对朴实百姓善良人格的赞扬。
《故土》中有一处地方最令我的心颤抖。儿时,闰土是“我”从小一起玩的好友,虽然那时“我”是少爷,他是帮工,鲁迅与闰土之间纯真的友谊令我羡慕。少时的闰土活泼天真,善良可爱,与鲁迅志同道合:看瓜刺猹、雪地捕鸟……
长大后,物是人非……鲁迅和闰土间却有了一层厚厚的隔膜,是时间的刀无情地砍断了童真,闰土与鲁迅见面时,他开口第一句就是“老爷”,我顿时愣了。想必鲁迅先生也十分难过,少年时代那无比纯真的友谊已无影无踪……这个世界是灰色的,人们失去了活力,没有了生活原有的色彩。而与鲁迅先生和闰土童年的经历却充满活力与希望,现在与过去;少年的闰土与成年的闰土;以前的.我和现在的我,一切都已不再美好。
《故土》是鲁迅先生的一部不朽之作,浓郁的色调传达出悲哀和无限的伤感读着读着,我不禁潸然泪下。
每次读了《故土》的感受都不一样。在阅读中,我深深地感受到鲁迅先生振兴中华,反对封建的远大抱负和理想,他挥动手中的笔,与封建主义展开了一场战斗,他像英雄一样,把中华人民从悬崖边拉了回来,一股浩然正气改变了国民精神,改变了人们的思想!我们21世纪的青年也要像鲁迅先生一样,浩然正气心中存,以笔代伐,战斗一生!
鲁迅先生被中华人民称为“民族魂”,这是受之无愧的!鲁迅先生一身浩然正气,为了祖国,为了民族,顽强奋斗,我们虽然不能像他一样为中华民族做出那样大的奉献,但也要努力学习,争做一个祖国的好少年,我想,这就是鲁迅先生所希望的吧!
故乡读后感7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故乡读后感8
一本好书就是一位良师,也是一个能伴你终生的挚友。今年寒假,在老师的推荐下,我第一次接触了鲁迅先生的作品——《故乡》。
《故乡》是鲁迅先生于1919年12月回故乡绍兴接母亲到北京时,目睹农村的破败和农民的凄苦,而写下的著作。
鲁迅先生在这篇小说中描写了“我”的三个感受。一是愉快。回到家乡,回忆闰土曾带给“我”的那段少年时期的美好的记忆时“我”是愉快的。那段记忆中有活泼、健康、阳光的闰土,有闰土带来的那些令人感到新鲜的经历,有闰土和“我”之间那份没有贵贱,不分主仆的纯洁友谊。这段回忆让我半生回味。可当见到闰土时,“我”却失望了,闰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衰老、胆怯、可悲的“老头”。当看到闰土为了生存,为了家人,向身份比自己“高贵”的人低头,甚至下跪,就连对儿时的.玩伴也不例外时,“我”感到深深痛心和失望。
水生的到来,多少使“我”又产生了希望,看到水生和宏儿无瑕的友谊,“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和闰土,也看到了希望。
读完这本书后,我深深为生活地那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悲哀。那时的社会使一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会溜须拍马、可悲的人。但同时我也看到了社会的希望,正如鲁迅先生在文中所说,“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我”还是希望后辈们“有他们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生活。”
读《故乡》有感7
最近,我读了一篇由被毛泽东主席誉为“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乡》。
在这篇《故乡》中,描绘了社会对普通的最底层的劳动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与“离故乡”。“回故乡”讲述了作者在回故乡的船上,怀念自己的故乡与故乡的亲人;“在故乡”则写作者回到故乡,见到了母亲。还有一个卖豆腐的杨大姐来拍马屁,想在他们搬家之时,捞点好处,却没能如愿,便气呼呼地走了。之后,又来了一个闰土。闰土的外貌与儿时相比,苍老了许多。见到闰土,作者顿时回想起了儿时的事,他觉得,现在的他们与小时候相比,他们俩之间多了一层无形的屏障。“离故乡”主要写了作者在离开故乡的时候,希望社会变成一个美好欢乐的地方。
读了这篇《故乡》,我深深地感到了当时社会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为这种不公平,当时,很多善良、朴实、诚信的人渐渐地失去了这种美好的品质,变得以愚昧无知,变得阿谀奉承,变得尔虞我诈,谁也不再信任谁。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堕落,任人欺压。这些种种结果,都是由那个不公平引起的。我们一定要让那个不公平在人间消失。
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创造一个人人不再尔虞我诈、斤斤计较的美好社会。
故乡读后感9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10
自古以来,美丽清冷的月亮往往寄托着中国人的思乡之情。
今天,我们学到了季羡林爷爷的《月是故乡明》。这位笃实敦厚的长者用这篇饱含思乡之情的文章向我们述说了他的'思乡之情。“从应该说都美妙绝伦的”、“真不能不说是赏月胜地”中这些表示不得不承认的词语,表达了作者多少思乡的辛酸和无奈啊!即使这些广阔世界的大月亮再怎么好看、美丽,也比不上这位长者在大苇坑中看到的月亮美丽。
我们无法体会到季羡爷爷那浓厚的思乡之情,在故乡只待到六岁的他,是多么想回到那个熟悉的地方啊!在生活中,我们有许多的迫不得已,就像季羡林爷爷一样,迫不得已离开故乡,但是我们总得勇敢地去面对。季林先生用一个个饱含真情实感的文字,把自己对故乡的思念,寄托在那个平凡的小月亮身上。
“月是故乡明,我什么时候才能够再看到故乡的月亮啊!”这是课文的结尾,我对这句话感受颇深。季羡林爷爷采用这直抒胸臆的方法,把自己的思乡之情带到了我眼前,我不禁也为季羡林爷爷伤心起来,从小就背井离乡,他甚至六岁就离开了母亲!
露从今夜日,月是故乡明。这是唐代诗人杜甫所做。季羡林爷爷正是因为思乡,才用它作为标题啊!
故乡读后感11
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携向华堂戏斗,亭台小、笼灯汝金。——张鎡《满庭芳·促织儿》
“满身花影,犹自追寻”是我在电脑中看《每个故乡都在消逝》的简介时看到别人留下的,我以此为我的题目。
因为,它是这个时代的缩影,是这个时代的剪彩。
《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从名字上就可以知道这本书讲述的是中国当代问题:中国农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楼大厦。农村是人类生命的根,而我们的故乡却毁在了我们自己的手里。
我还记得小时候在爷爷家后面挖野菜的画面,那时还是泥土路,我会和爷爷在屋后挖野菜,野菜长在杂草中,很难分辨,于是爷爷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还记得小时候在外公家放风筝,我们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们牵着风筝奔跑在稻田中,有时候被石头绊倒了,爬起来拍拍裤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风筝。我也还记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笋,我和弟弟总会提一大篮筐的笋回来,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妈妈数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篮筐回来,太奶奶家的笋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后来,爷爷家变成了新式小区,连杂草都看不见,全是人为养的景观花草,更别说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学药剂毒死了。外公家后面变成了高尔夫球场,没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黄色的沙,现在土地沙化严重,真不知道为什么还要把好好的农田填满沙子。太奶奶家变成了荒地,拆迁完后便再也没有人去弄过了,就那么荒废在那,连一根笋也找不到了。
这些种种美好都只是过去,现在只是残忍的高科技,楼房代替了平房,公园代替了农田,景观河代替了小溪流,这些都是我的故乡,而我的故乡却在消逝。
试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后,我们再也看不见农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变成回忆,当自己的`孩子问起:“妈妈,稻田是什么样的?”你准备怎么和他说?只是打开电脑寻找照片吗?还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诉他是黄色的,像海浪一样。当自己的孩子还在区别什么是蝈蝈,什么是蛐蛐的时候,我想或许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了,还怎么告诉孩子这些。正如柴静的《穹顶之下》所说:“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为后代留下什么?”是山水田园还是摩天大楼,是人文古迹还是人造景区、即使我们无法为后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杰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类的杰作。我们尚可随着记忆追溯美好,我们的后代呢?他们或许连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么花影呢?这些种种的美好回忆都是老一辈的记忆了,又如何传给下一代?我们曾置身于花海中,却在现在寻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经置身过的花,这就是现实,但不代表未来。
若我们从现在开始停止拆迁,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坏大自然杰作的事情。让故乡不再消逝,无论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人,那种回忆至少还会停留在那,我们心的归属还在,人心不再冷漠,社会还有爱。
多少年后,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诉我的孩子:“蝈蝈的叫声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声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来与我的孩子奔走于农田小埂上,牵着风筝,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灿灿的稻田里摔倒,也可以坚强地站起来满身花影,犹自追寻。这是成为我们的未来吗?
故乡读后感12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13
每一本好书,都是一朵美丽的花。早晨睁开眼,最幸福的就是遇见一本好书;而每个晚上,就是守着这本书,静静地读。就如此刻,我遇见熊培云《追故乡的人》,忍不住轻轻拾起。——题记
这个题目挺有趣:《追故乡的人》。
看似是一个人在怀念故乡,但是一打开,却不是那样了——现在的故乡,还是原来的一样吗?一个城里人,还能回归乡村的那种寂静吗?石板青苔,小磨驴拉,簸箕筛米,莫不有一种淡淡的乡情。有趣的是那盏灯,电灯,引起作者的深思。夜晚还会有萤火虫,那一盏盏灯中包含的却不是童心,而是父母对儿女上大学的希望……
看着这些淡朴的文字,想到的都是乡间农事,心中有的更是共鸣,不能言传,却感受到了作者对原本乡间的怀念。零碎的文题,有的只有一个字,有的有两个字,不是很长,却是我这个孩子感到了一种幽幽的回音,这老物件们的.思想呵,那么诗情,那么优美,以最质朴的诉说使我们从尘世的喧哗回到了淡淡的过往,这过往是灰色的,很细腻,却更加的苍老,就如同那书中的一张张黑白的插图,那么的古朴,充满着一股旷野之力,深沉而忧伤,忧伤得不是它们离开自己,而是所有的乡村,将不像原来一样存在。他追的,恐怕就是乡情了吧。
这本书,语言是质朴的。记得作者写到杀的鸡时,联系了人的生活。人能把鸡吃了,鸡若是可以,也能吃人。作者用这个例子证明了人性的贪婪,也暗示着,乡村快不复存在。原来的世界,在作者那懵懂的世界,是“追”——追星星,追月亮,追磨坊,追风,全是少年的青春,到今日,只能追那已逝去的故乡了。
如今的一切,已经不是原来了——人们追着功名,追着明星,追着手机,却没有一个人在追故乡。人是自然的。但是,本原的世界到底离我们有多远?敢问你,晚上追的是什么?追星?追剧?追灯?有人追故乡吗?敢问你,晚上听到什么了吗?听歌?听音乐?有人愿意去听花开花落吗?敢问你,晚上看到什么了吗?看电影?看电视?有人看好书了吗?
人性是贪婪的,唯有不让故乡成殇,才能保持人性吧!现在的世界,难道还有“五月螽斯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的场景吗?这本书仿佛是干土中落入的一线泉水,把心中所有的思念全部激活。我不禁叹息起来:人必得要在城市争得一席之地,才肯回归乡野吗?
这本书更是唤醒了我心中沉睡的美景,试想,乡村之晨,花草树木,莫不生长,蓬勃生机,更是惹人喜爱。读好书如同与一个高尚之人谈话,让我无时无刻提醒自己,改变自己心中的污点吧,追追你那朴实自然的故乡吧!
朝花,是得拾的;旧事,是得提的。别让质朴,成殇。
故乡读后感14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15
「水是故乡甜」是琦君女士最新的散文集,收在此书的绝大多数篇章,在第一次见诸报端时我即已读过。然而虽书结集后我又反覆读了数遍,想为文一抒读后感却又费思量。原因无他,要谈琦君的作品,我几乎不能避开别人早发表过的论点。
在印象中,名家如夏志清、杨牧、彭歌、思果、隐地、欧阳子、郑明㊣等均曾公开肯定琦君在散文上的成就,一般读者以行动支持,使琦君的书成为书籍市场上的「金字招牌」,更不在话下。即连我自己,在请朋友雅媛帮我剪贴之际,重新检视发表过的评论文字,就发现我谈过她三本书--「留予他年说梦痕」、 「母心似天空」和「灯景旧情怀」。因为,析论「水是故乡甜」这本琦君出国后出版的散文集,我想用纵观列论的方式,而不是逐篇零碎提出意见。
首先谈形式方面,形式包括对篇幅长短的控制和文字的舖陈。
「水是故乡甜」全日约十万字,收文三十二篇,平均每篇三千余字。琦君曾向我说,对一篇散文而言,三千字上下是最合理的长度;她本身是这个理论的实行者。当然,许多人会说,文章重要的是内容的好坏,而不在于字数的多寡。可是一篇散文要合乎艺术水準,先决条件为材料的取捨,一味强调精练,有时反给人「意犹未尽」之感,悬河倒泻式的洋洋挥洒难免流于散漫。琦君严格掌握作品的长度,行止自然如流水行云,既不故意浓缩而现晦涩,亦不胡乱「掺水」使内容淡而无味,完整和恰到好处,是她每篇作品的共同特点。
在当今作家中,国学根柢像琦君这么厚实的并不多。难得的是琦君的文字是圆熟纯净的白话,她没有卖弄学问大掉书袋的毛病,她适当的引用诗词,作用是使情思有所转折,而非故示典雅;她避免某些女作家容易犯的`,极力词藻的堆砌,字里行间浓烈散发「闺阁体」的气息,简洁、朴实、準确,琦君文字的境界是「豪华落尽见真淳」。
平心说,琦君的素材对读者而言并不陌生,甚至是琦君作品最受喜爱的理由。但琦君之所以为琦君,是同样的人、景物,每次出现都有不同的角度,给读者新的启示和感悟。
就如同由大陆来台的其他前辈作家一样,琦君带出来的记忆,转变成挥之不去的乡愁。然她的排遣方法,是复活一个典型农业社会,那业已消失的世界,儘管这个世界和我们有着时空上的距离,但无损于我们的嚮往与感动。
回忆充满温馨,也难掩惆怅。可是琦君对旧时风物故时情的感怀,从没有达于哀伤的程度,她会适时再把大家带回现实来,肯定目前所拥有的。由新怀旧,再自旧返新,以致自由出入于现在与过去之间,令琦君的作品永远有旧命维新的意义。
多少和琦君同年岁的作家,他们多回顾少前瞻,为排遣乡愁而把自己情感逼进死胡同,连带也使自己的创作生命早按上休止符;有几多以新说自许的年轻写作者,也成天乡愁挂在嘴边,但那个乡愁所代表的年代,他们没生活过,不落实的描写,作品里刻意强调的乡愁是「象牙塔内的乡愁」,当然不能普遍引起读者的感应和共鸣。
典型琦君的散文,常叙事兼以描人再加抒情,绵密中有变化,其怀旧的文章可为代表。但琦君作品的迷人处不仅于此,如「水是故乡甜」书内,「儿时不再」的不失赤子之心,「一望无『牙』」、「药不离身」自我调侃的幽默,以诚恳温厚的态度推介其他作家的作品(詹悟「母亲的梦」、林武宪「我爱ㄅㄆㄇ」、简宛「叶归何处」),在在都显示琦君胸襟的宽博与豁达。
此外,也因为作家多情、敏锐、善感的个性,琦君毫无矫饰在笔下透露,她对过世父母亲人的怀念,对儿子丈夫的挂心,甚至念念不忘和自己相处过的各种大大小小动物,及任何一草一木,可说珍惜宝爱一切人间的有缘。
写了那么多书,琦君没有塑造过十恶不赦的坏人,更从未剑拔弩张攻击过任何人,对人世她有着睿智的了解,对芸芸众生,她充满爱和同情。
时局如此艰难,世路这样坎坷,我们庆幸有琦君这样的写作者,作品秉持佛家大慈大悲的襟怀,叫我们能忍受一切灰暗和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