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精选14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我读了鲁迅(原名周樟寿)写的《故乡》。
这本书分散文集和小说集。散文集选编了《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中的八篇文章(原有十篇),这些散文将往事的回忆与现实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充分显示出鲁迅关注人生、关注社会的热情。主要讲了鲁迅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自己人生中重要的人和事的深深怀念:儿时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居住异国,却给自己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最终结局令人惋惜的范爱农,还有曾经带给自己无限乐趣的“百草园”、故事屋……小说集选编了鲁迅的七篇重要中篇小说,主要将了鲁迅对封建思想毒害人们的精神、头脑的猛烈批判、同情弱小,痛恨以强大欺凌弱小……但在本文中我暂且不谈。
看完了整本书,我想:要是5年、xx年、xx年……后,我也同鲁迅一样离开了故乡,我也会像他那样无比思念故乡吗?
我想会的。我曾经在一本书上读到一句话:“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一样那么怀念故土的。”这句话说的一点没错。
要是哪一天,我也离开了我的故乡,我首先会怀念我以前的家。不论它是大是小,是好是坏,我都会思念着它。因为,他陪伴了我在那个地方一年又一年,那个家里充满着我的气息。家里的每一样东西,我的用惯了,就像我的小床。虽然它小的不能再小了,但我睡的舒服,睡的安稳,它一样比任何床好;就像家中的沙发,他虽然很旧,但很软,坐在上面一样舒适……
接着,我会怀念起我的学校(或工作单位),里面曾经住着我——这一“队员”,不论它带给我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它都给了我永久、美好的回忆!就像在学校中快乐的学习场景;就像课间疯狂游戏的样子;就像比赛时你追我赶的场面……
然后,我会想起我的老师,不论是幼儿园、小学、中学还是大学老师,只要是教过我,帮助我成长过的任何老师,我都要去铭记!幼儿园老师让我学会穿衣服、帮助同学;小学老师让我学会许多基础知识,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中学老师……;大学老师……
最后我会思念我的老同学,无论是男是女,关系是否亲密,他们曾给过我帮助。在我遇到困难时是他们帮我解决;在我不高兴时是他们帮我解气;在我感到无聊时是他们陪我玩耍……他们为我的生活添加了一道彩虹!
“没有哪个民族会像我们那样怀念故土的。”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闪现……
故乡读后感 篇2
一个深冬的早晨,冷风吹进船舱中,远处是一片荒凉的村庄。鲁迅又回到了久别的家乡,而这里的一切都变了,他一心一意冒着严寒只为了见一见他的故乡,看到这一幕,他的心也经不住悲凉起来。
第二天一早。鲁迅满怀激动地走进家门,亲人们都出来迎接,说说笑笑,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突然,有人在敲门,这是鲁迅儿时的伙伴闰土。岁月如梭,已经相隔二十余年啦,曾经一起谈笑,一起捕鸟,一起玩耍,天真无邪,儿时的记忆如闪电般划过脑海。
鲁迅一听说是闰土,连忙上前迎接,亲切地问声早,闰土站住了,脸上透着欢喜和凄凉的神情,恭敬地问了早。鲁迅刚想多说两句,但这一串迫切的话语像是被挡住了,不得不咽回去,因为他知道与闰土之间已经隔了一块坚硬深厚的玻璃,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了,鲁迅感到十分悲哀凄凉,也说不出话了。归程了,却离故乡远了,也并没有任何留恋,仿佛四周有几堵密不透分的高墙,环绕着他,将他孤立了……
鲁迅儿时的故乡是美好的,但历经岁月磨砺,再熟悉的人也变得如此陌生,就像从未说过话,曾经他与闰土是最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时间不饶人”,以前的事也逐渐淡化,友谊是彼此的`,但同样需要维护。其实重要的原因就是鲁迅长大了,成为了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前途无可限量,志向也是高远的,不再是一个顽皮的少年。而闰土是在他家打工的佣人,虽然小时候一同玩耍,但长大后毕竟不是一路人,志向也不同,这让他们各自分道扬镳,也无话可说了。
现在我们就生活在自己的家乡,每次出游过后,回到家也会感到十分亲切,并不会陌生,只是因为时间相隔不长。鲁迅一别就是二十年,也记不清故乡是否还是原来的样子了,看着别了二十多年的故乡,比以前陈旧了,儿时的伙伴也陌生了,不禁变得心酸。这就是光阴的威力吧!
生活中我也有一起长大的九年的好朋友,一起玩耍,一起学习,挥洒汗水,同甘共苦,回想起来真是历历在目,她们使我的童年生活更富有乐趣,希望我们能够不像鲁迅与闰土那样,可以友谊长存,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国民党反动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习,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故乡读后感 篇4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故乡读后感 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读了《故乡》,我有感而发。《故乡》的开头就使我感到十分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这句话好像牵连着我的大脑,让我迫不及待的想继续往下看。
看到讲述闰土的地方时,心里得意洋洋,可能是由于自己在语文书上学过的缘故。
在这篇文章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作者鲁迅了。他不因为在外地闯荡好了,得到了金钱和地位就弃家离去,()嘲笑农民。也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不起社会底层人物;更不像别的大阔佬一样看别人叫自己老爷就得意洋洋。他心怀宽广,待人谦虚、热情。因此,我喜欢鲁迅,赞赏鲁迅。
我有点看不起杨二嫂。她属于喜欢嘲笑别人,而且赚了点小便宜就得意洋洋的人。,说话、为人一点也不谦虚、诚恳,贪图小利。因此,我看不起她,还十分讨厌她。
从文中我觉得作者是一位重感情的人。从宏儿和水生身上他看到了二十年前的自己和闰土,他们那种少年时的友情让我感动。让我想不到的是,闰土见到鲁迅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这令我惊呆了。在想象中,闰土和鲁迅好像一对亲兄弟,现在怎么会这样?这让我体会到当时的黑暗社会,和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让我心中的怒火顿时燃烧起来……
看到鲁迅写的《故乡》,我真想回故乡看看呢!
故乡读后感 篇6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 篇7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故乡读后感 篇8
鲁迅笔下故乡的世事满水东流,细细算来皆是浮生一梦。在这漫长无味的梦里,鲁迅记得,我也记得,有一个温柔却悲凉的角落,自始至终只有一人的身影浮动,从年少到须臾,从春花到冬雪。那便是,掩藏在他记忆深处的闰土。
阔别二十余年,重回故土的鲁迅心里是悲凉的。故乡不再似记忆里的那般熟识,他觉得自己于故乡,只是一个陌生的来客。然而,当鲁迅听母亲谈及起闰土,他的记忆如惊雷炸现,炫目的电光照亮沉睡在昏暗之中的故乡,他的故乡仿佛又回来了。我不禁疑惑,闰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能是点亮鲁迅灰暗记忆的星火?
年少的闰土是鲁迅的白月光。鲁迅只看得见院里高墙围出的四角天空,他的童年过得拘谨,孩子的天性迟迟得不到释放。新旧交替之时,他能相识那个月下刺猹的少年,怎会不欢喜?》“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他们似是久别重逢的故人,不到半日便熟识。闰土教他如何在雪地捕鸟,教他如何在瓜地刺猹,少年心里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皆让鲁迅心驰神往。以至于他舍不得闰土离开,竟也急得大哭。鲁迅在闰土身上找到了另一个自己,恰如黑夜里的皎皎白月,温柔的清辉洒在鲁迅身上,一生所求,再难遗忘。
中年的闰土依旧是鲁迅的白月光。总归岁月苦长,一别二十余春秋,再次见到闰土的鲁迅是十分欣喜的,尽管闰土不再是他记忆里的模样,但他一直相信,他仍像晕染天涯两岸的迷蒙月色。然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不知故人心已变。闰土迫于社会和生活的压力,早已走出了鲁迅预想的轨道。他变得低三下四又麻木不仁,竟会困于他与鲁迅的`身份差距。一声“老爷”,连同他自己,成了鲁迅心里无法言说的伤,他们之间已是有了横沟万里。闰土的观念甚至迫害了他的孩子,他觉得水生不懂规矩,却没能从水生和宏儿身上看到当年他与鲁迅的影子。月光越来越凉,让鲁迅措手不及,徒生悲哀。
天地有无数个春秋朝暮,而洒入人心的白月光只有一缕。也许此去经年,年华不再,项上银圈已是锈迹斑驳,青丝不堪华发生。鲁迅依旧会恍然记起有一个人,从始自终,昨日今日,给他带来光亮,亦使他在冰凉的辉光里独自悲哀。他是不愿一从梦里醒来的,他一直在等,在等那个言笑晏晏的人,再唤他一声——
“迅哥儿。”
故乡读后感 篇9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拔出来,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故乡读后感 篇10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故乡读后感 篇11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故乡读后感 篇12
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拥有两条红骨浣熊犬,经过两年的努力,两年的奋斗,两年的艰辛,两年的省吃省喝,成功的做到了!这让我很震惊,如果是我,我可能看到困难就直接放弃了,两年换两条狗,这是怎样的决心才能做到啊!要对动物有绝对的热爱,不然,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你能用两吨金子去换两条狗吗?更何况“寸金难买寸光阴”呐!而且是两条狗,主人公怕一条狗孤单,多用了无价的一年光阴!而比利,这个普通的男孩不仅做到了,还和两条猎犬并肩作战,捕获许多浣熊,参加捕浣熊大赛,一举赢得了两个奖杯!
多么让人潸然泪下的事!但对于我和大多数人来说,“捕浣熊”是一个很陌生的词,连浣熊长什么样子我都不知道!但从作者极具感染力的文字中,我强烈地感受到捕浣熊有多么激烈,多么困难:比利需要费劲地跟着老丹和小安跑,去追逐浣熊;在第一次捕捉时砍倒好几人抱的大树;跟着老奸巨猾的浣熊绕圈圈;在小安掉进冰窟窿时设法救出……这对于我来说都是十分艰巨的挑战,不仅需要体力,还需要脑力,估计我跑个几圈下来,就一定瘫在地上了!再说了,这儿不仅仅是有浣熊,还有热带雨林独有的蛇虫,被咬上一口不仅疼痛难耐,而且是致命的!
是比利的恋狗情结牵引着他,从而经历了一段疯狂的、让人着迷的体验。老丹、小安,这两条个子小巧行动灵敏的猎犬是比利最好的伙伴。这个奇妙的组合非常坚强、有默契,老丹的勇猛、坚持不懈与小安的敏睿、灵巧互补,给比利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使他的童年充满了彩色的泡泡。同时,比利也在其中尝到了随时可能到达另一个世界的恐惧,和其他事物的`亲身事例:鲁宾的肚子被斧头插进,见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容貌、老丹和小安在同山狮的激烈战斗中负重伤,老丹无奈离去了,小安也伤心的绝食而死。但在这悲伤的时刻,奇迹发生了:天使将红色羊齿草的种子播撒在两只猎犬的坟墓间,美丽的红叶为老丹和小安的灵魂之间架起一座鲜艳的桥梁。
一段多么美妙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滋味飘忽在我脑海中,使我很激动,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high翻了的、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好不枉我十几年的童年即将离去。希望在剩下几年间,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享受、懂得、成熟。
故乡读后感 篇13
这是一本能引起他人深思的书,当您跟着每一个字的脉络进行下去,您会被这里面的故感动到落泪!这是一本值得我们认真的去阅读的书。
男孩比利一直有一个愿望,他想要两只浣熊犬,这是一个不实际的愿望,因为他家太穷了,浣熊犬却非常的昂贵。
比利没有放弃,他决定自己攒钱买下两只浣熊犬。他攒了很久,也没有攒到需要的钱数。但是,幸运最终降临在了他的身上,他发现了一张纸,内容让他兴奋:纯种红骨浣熊小猎犬,每只二十五美元。通过整整两年的努力,比利最终买下了两只浣熊犬。
比利很喜欢它们,给公的浣熊小猎犬取名为:丹,为母的`浣熊猎小犬取名为:安。比利要将老丹和小安训练成很棒的猎犬,并且每天带它们去捕捉浣熊。不久,他们就成为了猎犬中的佼佼者。最令比利自豪的事情就莫过于老丹和小安去参加捉浣熊比赛,获得了金奖杯。其中,小安还获得了选美冠军。
回到了家,比利又带他们去打猎,却不幸的遭遇了公狮的袭击,比利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小安接受不了老丹的离去,整天不吃不喝。骨瘦如柴,不久,它也从比利的身边离开了。
比利伤心得将小安埋在了老丹的旁边。
在比利要进城的那一天,他去向丹和安道别,他惊讶的发现,在它们的坟墓上竟然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像彩虹一样夹在两座坟墓之间,那是神圣之地,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当天在为它们播撒羊齿草的种子时,老丹和小安就已经得到了永生!
羊齿草就是生命的代表,只有拥有真正的生命的人才可以得到羊齿草。小安和老丹就拥有真正的生命,他们的一生都在履行着自己的责任,为主人付出它们的一切。拥有的,交给主人,没有的,打拼到手,交给主人。忠心耿耿的跟随着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就算生命危在旦夕,但是为了主人,值!真正的生命,不仅仅是只有狗,我们也一样。我们要为自己一生的任务去打拼,去努力,去认认真真的完成。当我们完成任务后,会不会有一种享受的感觉呢?当然,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
故乡读后感 篇14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 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