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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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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

今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觉得很好看。

这本书讲的是军医华生在战场上受了伤,回到国内后和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经常和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今天给我最深印象的是《四签名》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位小姐到福尔摩斯这里来,告诉福尔摩斯父亲十年前失踪,失踪的第二天到处贴寻人启事也不管用。六年前,她在某报纸上看见一小行字:如果这位女士回答我的征询,将对她大有好处。当她在报纸上刊登了自己的地址后,有人立刻寄给她一颗大珍珠,之后的一年里,每天他都会收到一颗这样的珍珠。

她还拿了一封信给福尔摩斯,信上写的内容是这样的:请您在今天晚上七点半到歌剧院左侧的第三根柱子下等我,不放心的.话,可以带两位朋友过来,但不要带警察来。福尔摩斯说:“那就我和华生陪你去吧。”

当他们走到第三根柱子前,不一会就有一个强壮的男子走了过来:“你们就是被我邀请的人?”“是的”华生说道。那位强壮男子吹了声口哨,一辆马车立刻停在他们面前。他们上了车,很快就走了。到了一所房子之后,他们走到一个房间,强壮男人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红酒。“事情是这样的,我的爸爸其实就是你失踪的爸爸的朋友,只有他知道你的爸爸在哪。另外,据我们观察,他很害怕一个装木腿的人,还用枪打伤过一个装木腿的白人,结果赔了好大一笔费用才算完事。”那位强壮的男人说,“好了,我们该去另一个地点了。”他们又搭上了马车。到了那间屋子,从管家那里得知主人一天都没有从房间出来,不知道会不会

出了什么事。当他们破门而入的时候,看见了一具可怕的尸体。福尔摩斯从死者的身上拔出一根针,上面占有血迹,还有一股怪味。“这是毒针”福尔摩斯说,“新手不可能从门进来,也不可能从窗户进来,那么会是哪呢?”“福尔摩斯,快看!"华生指着屋顶上的一个洞说。“原来凶手就是从这里近来的呀!”福尔摩斯说,“这里有一个木桶,凶手一定是踩着这个木桶上去的,还是个装有木腿的人和一个灵活的人。你看,这个脚印是个圆的,就是木腿的脚印。凶手在逃跑实木腿一定是沾到了一点有才对,华生,帮我去借条狗。”福尔摩斯利用狗,找到了凶手的住所,抓到了凶手。

还有,福尔摩斯的作者柯南道尔很厉害,能创作出如此地精彩的小说真是比常人要厉害许多。

从这个故事里,我学到了要勤于观察,认真分析,还要坚持不懈,头脑活跃才能有所收获。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2

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先生笔下一个虚构的人物。对于很多熟知福尔摩斯的人来说,他们宁愿这个人是真实的。他冷静;他心思缜密。他抽丝剥茧,一步步接近事情的真相。拨开云雾,驱散阴霾,捉住推理链条的一环,探查罪恶深渊的秘密……

在《血字的研究》一文中,福尔摩斯利用超人的判断能力,辨别出凶手逃跑的方向,从而将他绳之以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多少人被亨利爵士的猎犬杀害。福尔摩斯凭借着超乎寻常的胆识擒获了那传说中的巨犬。《波西米亚丑闻》、《斑点带子案》、《跳舞的小人》等更是凸显了他的英明、睿智与非凡的辨别能力。

在这样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中,总令我有着惊喜心情的文章非《空屋》莫属了。福尔摩斯被邪恶的莫里蒂亚教授推下山谷,众人都以为福尔摩斯死了,除了莫里蒂亚。三年后,他回到了贝克街221号公寓,为了抵挡莫里蒂亚的明枪暗箭,他做了一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塑像模仿自己,免受其害。福尔摩斯的诈死,给原本没有意思了的故事划了一道彩色的弧线。那空空如也的贝克街221号屋,人工转动的仿真塑像,让人不由得佩服起了福尔摩斯天衣无缝的布局。

但是,最让我感到险象环生,略带惊悚恐怖的文章还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据说大叛乱时期,庄园前主人修果做了惨无人道的坏事,终把灵魂奉献给恶魔,他死后,一只巨犬诞生了……

最后,福尔摩斯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击毙了猎犬。

福尔摩斯是个怪人。“简洁的思维方式是人类最有效的思维方式”。可他的房间却堆积着许多杂乱的文件和报纸,丝毫不像一个侦探的绅士住所。但在福尔摩斯眼中,这一切都是财富,蕴含着无数不为人知的秘密。

我敬佩福尔摩斯,哪怕他只是一个虚构的人。他深入人心的形象,严肃、缜密、敏锐。他精通各种密码编写法,地质学知识,化学知识,解剖学知识,棍棒刀枪等。对此,我认为从事什么事业,就要有彼此相通的技能,哪怕只是一技之长。若不具备一系列技能,就会在工作中四处碰壁,想做什么不懂什么。想当老师不识字;想当医生不懂医学;想当厨师不会做菜……

福尔摩斯的深入人心,离不开柯南道尔的悉心编写。其中最重要的是真实性。福尔摩斯虽然有着种种超乎常人的能力,但是,他也有很多与普通人一样的地方甚是不足。是啊,无论是散文还是小说,故事还是记叙文,真实性不能够逾越。哪怕只是简单的艺术加工,真实性也尤为重要!

一个福尔摩斯,一个虚构的真实!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3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精彩,让我深受启发,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智慧而又富有传奇色彩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各种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经过福尔摩斯缜密的思考和观察,在合乎逻辑的.推理之下,将许多离奇案件一一侦破的故事。这套书故事曲折,扣人心弦,对我们有很深的教育意义,让我们认识到世上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善良也邪恶,好人必将胜利,坏人必将受到惩罚。它也给我以启发,比如要学会观察,从蛛丝马迹中获得信息。总之,看完这本书后,我也想像福尔摩斯一样做个大侦探。

机会终于来了!今天,姑姑家的小表弟来我家玩,姑姑叮嘱我:“你一定要看好他,不准他看电视,更不能让他玩电脑。”我满口答应。

上午半天,表弟很听话,做完了作业就陪我看书,讨论书中的一些角色,聊一些学校的事,都没有看电视,也没有碰过电脑。到了下午一点,我忽然想起要去书店买几支笔,我问表弟要不要一起去,表弟不愿意,我只好一个人去,但我还是不放心,说:“表弟,你不去在家可得乖乖的,不准看电视,更不能玩电脑,我一会就回来了。”表弟睁着眼睛抿着嘴连连点头。

我跑了几家店,才买到了想要的笔,一看表,已经二点半了,万一表弟不听话在家看电视怎么办?表弟可是个电视迷,小小年纪就戴上了眼镜,于是我加快脚步赶回家。

快到家门口时,我决定给他一个突然袭击,于是就放慢脚步,蹑手蹑脚地走到家,正想开门。糟了,没带钥匙。唉!没办法,只好敲门了,这就抓不着他了。我无奈地敲门,老半天表弟才过来开了门,我见他手上还拿着一本书,看一眼电视,没开。我问他看电视了没有,他满脸严肃直摇头。读后感难道他真的没看?我半信半疑,但无凭无据,我回到书房,忽然想到福尔摩斯的话:“只要做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对,只要他看了,总会留下蛛丝马迹的。我摸了摸电脑,凉凉的,看来他没有玩过电脑。我走出房间,看向茶几,咦?奇怪,我上午不是把摇控器放到茶几上的吗?怎么不见了?我东翻翻西找找,在一个小盒子里找到了遥控器,我再一摸电视,热的,哈哈!还不是被我找到了证据。我拉了拉表弟,问:“你确定你没看过电视?”表弟还想抵赖,我把他的手放到电视机上,他哑口无言低下了头。看到他的表情,我实在太开心了!

谁说看推理小说没用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一套非常棒的推理小说嘛!我建议你也去看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

看似正义中蕴含的阴谋,看似悲惨中蕴含的解脱。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全书中代表在人们内心中的正义人物,他经历了六十五个案件,结束了至少五十人的痛苦呻吟,总是在犯人沉思的时刻,“正义”的他为犯错的他们带来最后一缕阳光。

在每个案件中,福尔摩斯就像是一位公正的裁判,精准而果断,一生中失败的次数不超过五次。福尔摩斯在书中活出了大多数人想要成为的样子:有可以在危险时刻飞速运转的大脑,有灵活而带有计划感的身手,也有属于自己的助手华生和命运共同体艾琳。他总能一眼把别人看透,因此,“被神话的人物”就成为了读者对福尔摩斯的定义,我并不这么认为,他不急于发展自己的事业,而是先贮存知识再为他人服务,这是他的资本。

要有一本好小说,必须有衬托主角的配角,就像福尔摩斯身边的军医约翰·J·华生。他与福尔摩斯有着多层关系:是租友、战友、朋友、知己。在福尔摩斯受到威胁时,他会奋不顾身地冲出去,为他而负伤,他说:“我愿意为他负伤。”这代表着战友的兄弟情、知己的如亲人之情。

为什么福尔摩斯和华生可以走到一起,因为他们见过太多反抗、挣扎着的犯人。这些犯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自己内心深处不可忍受的痛苦。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自己最脆弱的弱点,之所以有犯人这个称呼的存在,是因为他们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被别人刺穿,也许这些犯人不是法律上所谓的“犯人”,而是精神上真正的审判者,这也许就是福尔摩斯不是侦探而是侦探顾问的原因。

从每个人小时候看动画片起,我们就喜欢控诉一个恶人或帮派的罪行,同时赞美所谓正义一方的侠义行为以及他们的牺牲。但是在生命的漫长中我们看不到虚拟世界中的短暂,也许我们脑海中正义的一方永远在撒谎,福尔摩斯只是一个特例,也许在犯下罪行的`犯人最后的呻吟中,才是生命中最真实的声音。我们不能自动定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一个罪犯,只是罪行的大小不同而已。

杨牧先生曾写过一首诗,《有人问我世界上是否有公理》,梁文道讲:“如果有人这样问我,我只能答道:‘应该存在’。”“公理与平等”不是谁都可以定义的,如果必须找到“公理”与“平等”之间的定义,即使我们拥有夏洛克·福尔摩斯的精准,也不可能拥有绝对正确的审判。

正义与邪恶,对与错,爱与恨,生与死,都取决于一个人心中的理性,但理性并不等于世间的定义,那是世界的不公正审判。就如,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5

这个暑假,老师要求我们阅读三本自己喜欢的课外书,而从小喜欢推理小说的我被《福尔摩斯探案集》吸引了,早就听闻福尔摩斯的大名,这次要去书里一探究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由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所著。全书以华生医生为第一视角展开,故事的逻辑思维缜密、描写生动,虽然年份离我们十分久远,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完全沉浸其中,似乎这些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绿王皇冠案讲述了银行家霍尔德先生帮一位赫赫有名的英国皇室贵族办理贷款业务后,不巧把他的抵押品——一件价值连城的绿宝石皇冠弄丢的案件。霍尔德先生拿到这件皇冠后担心放进保险柜里不安全,于是时时刻刻带在身边。睡觉前,他把皇冠锁在自己的衣柜里,当天夜晚他突然听到响声,于是立刻惊醒,看见自己的儿子正拿着那个一处被掰弯的皇冠,皇冠上还丢失了三颗宝石,霍尔德先生大惊失色,立刻报案逮捕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找回丢失的宝石,他找来了家喻户晓的侦探福尔摩斯先生,并且坚信一定是自己那个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出入各种娱乐场所的儿子偷的。剧霍尔德先生称,他家里除了他儿子以外还有他的侄女和三个女佣,福尔摩斯了解了事情的大概经过后火速赶到案发现场。

了解福尔摩斯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足迹观察大师,他可以从一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脚印中寻找蛛丝马迹,分析出当时案发现场的整个经过,于是他从别墅外的脚印开始调查。因为是冬天,前不久下过雪,案发后也没有人打扫过,这无疑给福尔摩斯带来很大的.便利,他可以清晰地发现,当时有两个人在别墅外扭打在一起,一个是赤脚的脚印,另一个是皮靴的印记,据了解,霍尔德的儿子经常带一个叫乔治伯恩韦尔的朋友来家中做客,于是他照着这条线索继续调查。原来,是霍尔德的侄女与伯恩韦尔有私情,半夜,她蹑手蹑脚地帮他偷了皇冠,而这一幕恰巧被霍尔德的儿子看到,他毫不犹豫地冲出窗外,原本想拿回皇冠,可是就在他与盗贼扭打的过程中不小心打掉了三颗宝石。

最后,宝石被福尔摩斯找回来了,银行家的名声保住了,罪犯也会受到严厉的惩罚。这个案件告诉我们,眼见不一定为实,很多事情比表面看到的更复杂,我们应该理性的思考逻辑上是否有漏洞,而不是急于寻找真相,更要提防我们身边最亲近的人,不要毫无证据的冤枉一个人,也不要被某些表面现象所迷惑。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6

《韩非子·说林上》曰:“圣人见微以知著,见端以知末。故见象箸而怖,知天下不足也。”细枝末节有时也许可以反映出更深的事实。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神探福尔摩斯正是凭借着自己对细节的关注和理解,经过缜密的推理,最终破获了一起起令众多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案件。是细节,造就了福尔摩斯的成功。

对福尔摩斯来说,他断案如神的本领并不仅仅取决于聪明的大脑,而是那些易被人忽略的细节。例如,在“金边夹鼻眼镜”案中,福尔摩斯注意到考瑞斯教授饭量突然增加,从而判断出书房里还有一个人,并因此侦破了案件。而华生和霍普斯警长却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即使福尔摩斯提醒过他们。

在古代著作《淮南子·说山训》中有这样一句话:“见一叶落而知岁之将暮。”如果将这句话用在福尔摩斯身上,那便是“见一细节而知案件之内情”。

把握细节,不仅在侦探破案时有用,在社会生活中同样作用巨大。几百年前,比萨的一所天主教堂里,一名做礼拜的学生看着天花板时突然发现,天花板上的灯的摆动虽然越来越弱,摆动的距离也越来越短,但每次摆动所需时间却是一样的。他根据这一细节,找到了摆的规律,后世根据这个规律制造出了钟表。他,就是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从灯的摆动这个不起眼的现象中,发现了通向更广阔的的物理世界的大门。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是细节的积累让人们从很普通的小事中发现隐藏的事实或是道理。如果说最后的成功是一栋雄伟的高楼,那么无数的细节就是这栋大楼的`基石。鲁迅先生在写作时曾经专门将“摘腊梅花”改为“折腊梅花”,只是因为他认为梅花紧贴枝干,只有“折”才能获得花。也正是诸如此类的细节让鲁迅先生的文章更加生动形象,使我们在读到鲁迅先生的文章时,有了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我们就是那个身处在上个世纪的某个庭院,于冰天雪地中,笑折一枝含苞待放的腊梅的人。细节造就了鲁迅先生在文学上的非凡成就。

一位教育家说:“细节是一种创造,细节是一种动力,细节表现修养,细节体现艺术,细节隐藏机会,细节凝结效率,细节产生效益,细节是一种征兆。”细节决定着成败。

细节决定成败,让我们关注细节,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创造属于我们自己的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7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也许,你也听说过他,没错,他就是由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塑造的大侦探,也是第一个被英国皇家化学学会宣布当选为”荣誉会员“的小说人物。

这部书分上、中、下三本,共一千多页,内含四个长篇故事和五十八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都非常精彩,引人入胜。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的带领下,我们会揭开一个个谜团,让读者欲罢不能。

在这么多的故事中,最吸引我的还是”血字研究“这个故事。

在这个故事里,一串串疑点:德语中的复仇;流鼻血的马车夫;被迫服毒的受害人;马车踩出的痕迹;一个醉汉;一个老人;一枚戒指;三十天倒计时一串串不相关的线索为大家找到了最后的答案,一个不寻常的凶杀案关系到了几代人的恩怨情仇,一个看似无辜的被害人竟然是一个作恶多端的地主。最终,正义得到了伸张。故事以跌宕的情节和严密的推理过程,成功的展示了福尔摩斯的机智神勇。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福尔摩斯说话总带带一股嘲讽的语气,他还瞧不起那些智商比他低的伦敦苏格兰场的警员。他也不是百战百胜的,他曾经输给了两位男士和一个女士,但这并不影响他在我心中的.地们,因为他的探案故事经历了一个世纪依然长盛不衰。

他机智无比,在生活中很注意观察细节,积累了大量的知识,

无论是什么样的疑难杂案,他都能够迎刃而解。而我最为钦佩的还是这一点:他毫不在意办完案子成功后给他的荣誉和财富,六十多件他办的案子中有五十多件署名都是警察,他只享受其中的过程,这是现在许多人做不到的。

读了福尔摩斯斯的故事,我也立志要成为一名侦探。我向往这个职业,就算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干这一行,就算我无法闻名全世界我也不会放弃,因为那是我的理想。也许有人会笑话我,说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我想,只要有心,什么事情做不成?”只有想当将军的士兵才能成为好士兵“,”只有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才是好癞蛤蟆“。我当即便买了放大镜,又借了许多侦探故事书,做了许多侦探题目。现在,我也通过蜘丝马迹发现些什么了,我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也能成为一个名侦探,向着我的偶像一步步迈进。

希望大家都能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8

当妈妈买回《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其实我早已被吸引过去。这个暑假,我终于可以安心地看完这套侦探小说了。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他是个优秀的侦探,拥有的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破案经验。每次遇到无法解开的谜团悬案时,他总会出现。他可以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判断出主人的生活习性,靠地上的泥土就能知道凶手的年龄、长相……成功破案,这些在我们看来太不可思议了。

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血字的研究》这一篇,一个美国绅士在一个空无一人的屋子里死去,身边有一大滩血迹,但身上却没发现任何伤痕。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大家都认为死者是想告诉大家凶手的名字——雷切尔(Rachel),只是来不及写完剩下的"L"。可福尔摩斯通过仔细观察了路面上的车辙印、草地上的脚印和屋外的环境后,联想到死者的德国名字后,经过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后,推敲出"Rachel"的德语含义——"复仇",最终凭借众多细小的线索锁定马车夫就是凶手。在福尔摩斯的脑海中,有一张无形的网,能把任何看上去微不足道的信息最后都成串联在一起,而且相互佐证。我真是十分佩服他。

其实,福尔摩斯也有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但是看完这套探案集后,我发现他每次遇到问题的时候,他都会细心观察,冷静分析,从不同的角度来反复考虑,有时甚至彻夜不眠地收集证据来解开悬案。这也是我喜欢福尔摩斯的原因。

在平时的学习中,我虽然没有悬案谜团需要侦破,但是遇到难题需要攻克时,我也应该像他一样——多观察,多思考。我之前做奥数逻辑题时,常常发现了2个隐藏的“弯”,3个“弯”就暗暗窃喜,信心满满地自认为这下考虑周全了。可其实并不然,我常常是单个因素考虑了,并没有全部串联在一起,所以到最后就会前后矛盾,功亏一篑。

看过了这套探案集后,我觉得我要向我的偶像学习,以后可不能再马马虎虎答题,自认为都做出来了,其实只考虑了表面意思,没有找到隐含的深意。细心观察,能获得更多解题线索,要冷静分析,才会找出真正的解题方法。我也要让我的脑袋中有一张无形的网,来串联出最准确的破解方法。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9

什么?“福尔摩斯”探案集?没错,看到这个题目不要太惊讶,因为本人我就是“福尔摩斯”,谁叫我记性差,经常丟三落四,每要一个“失窃”的东西,都要当一回“找尔摩斯”进行“破案”。

第一案件:文具盒失窃案

周六晚上,我开着灯看着《悟空传》,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读书笔记还未完成。无奈之下,我只能放下手中的书,在乱糟糟的书堆里取出一本笔记本,伸手去拿文具盒。

咦?我的手怎么没抓到文具盒?不对呀!我文具盒明明在桌子上的呀!我立刻把目光从本子上移开,扫向桌面,我的'文具盒丢失了!

我立刻站起身,在房间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掘地三尺”都找不到文具盒,更别说它本“人”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我的文具盒是放在房间里的呀!难不成它长脚了?这就邪门儿了!

心里这么想着,我又一次进行“全面搜索”,但不知为什么,总找不到文具盒的影儿。这时,妹妹兴奋地跑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青色的东西,兴高采烈地手舞足蹈。我眯起眼睛望去,我的天啊!那正是我的文具盒。

第二案件:书本神秘失踪案

做完读书笔记后,我伸了个懒腰,快速地把东西收进书包。

之后,我用余光扫向桌面,我个乖乖啊!刚找到文具盒,又要找我那本刚买的《悟空传》。

可是当我再次在房间探索《悟空传》时,才猛地记起刚才把读书笔记和文具盒以及《悟空传》一起收进书包了。

于是,我二话不说,卷起手上的袖子,立刻拉开书包拉链,像土拨鼠一样,两只手在堆积成山的包海里寻找《悟空传》,但书包就像无底洞,在茫茫书海中寻找《悟空传》无疑是在大海捞针嘛!

哎,我不由得叹了口气,再次在无奈之下,将书包里的书全部倒出,趴在地上寻找今何在老师写的《悟空传》。终于,在九九八十一难后,我成功找到了那本《悟空传》,原来那本书被压在数学课本下方。但是,望着满地的书,我欲哭无泪--又要重新收拾书包了!

除了以上几个案件,其它“失踪案”也多得数不过来,我这个“福尔摩斯”可被这些案件累死了!可要不丢三落四,谈何容易?当然,我现在只能尽量减少不丢三落四的情况。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0

最近我喜欢上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系列的书一共有八本。写的都是华生医生的回忆录,作者是英国的阿瑟·柯南·道尔。

主要讲的是华生医生去当了军医,阿富汗战争中有一颗子弹打碎了他的肩胛骨。他和大部分的伤员转到了医院,当他刚刚好一点儿的时候,又染上了印度伤寒症,醒来的时候,他就去了英国。他在英国很快就耗完了钱并遇到他的朋友小斯坦弗,经过他一介绍,认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们合租了一间便宜的房子。随后讲的就是他,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过程。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福尔摩斯,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言语来形容他,因此我摘录了书中的话:“说实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文静,生活起居很有规律,晚上他一般是十点钟前就睡觉,早上我还没起床,他就吃过早饭出去了,有时他一整天都呆在化验室或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通常是伦敦的贫民区。在他工作的起劲时,没有谁的精力有他那么旺盛,但无事可做时,他整天在起居室的沙发上躺着。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每当这时,他的眼里就有这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他身高六英尺多,又非常消瘦,显得格外修长,他目光锐利,长着鹰钩鼻,给人以机警、果断的印象;他那往外突出的方下巴,说明他是个有很有毅力的人;他的双手虽然斑斑点点,到处是墨水和化学药品的痕迹,但动作非常麻利细致。”“关于现代文学哲学和政治,他几乎是一无所知。”“最让我吃惊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和太阳系的构成竟然也一无所知。”“他是一个咨询侦探,同时也是一个爱好音乐家。”

他的探案天赋一目了然,比如你遇见他,甚至你都还不认识他,他就已经靠推理知道了你的基础信息。虽然他给你讲推理过程时你可能觉得这很简单,就像魔术师变魔术一样,但会变魔术的人又有几个呢?并且他还记着一堆稀奇古怪的知识,像各种香烟燃烧后的灰是怎样的。我希望我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有极强的推断能力,并能像他一样淡泊名利,也能像。一样做自己喜欢的工作,并有自己的一份业余爱好,这是一一般很多人都做不到的。

本书写了很多离奇的案子,讲了许多华生医生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的事情,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一下。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11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