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5篇
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要“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来欣赏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到你们.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1
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奋斗纲领、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宗旨、组织原则、党员条件、党的干部条件、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等,是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准则,是党内的根本大法。
党的一切行动都必须遵守党章的规定。
遵守党章,是党成长壮大、取得各项伟大成就的根本前提。
党章第一章对党员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九条规定,我们应严格贯彻执行,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质量。
承认党的纲领,做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就必须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就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谋私利、不搞特权。
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承认党的最高纲领,并为实现这个纲领奋斗终身,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做合格党员。
义务和权利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对党员的学习、思想、道德、工作、生产、作风、遵纪守法、先锋模范作用等都有具体要求,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
党员履行义务,总需要一定的权利作保障,而在行使权利时又必须受到义务的约束。
义务和权利统一在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实现党的任务服务的。
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首先自己要不做违反党章的事,其次,对别人违反党章的行为要勇于批评纠正,努力做合格党员。
总之,要按照近期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2
党章是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入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最近,我通过对党章的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
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进步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结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优秀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
在先进性教育学习阶段通过多次学习党章和支部会议的讨论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内容的理解。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学习好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
增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八荣八耻”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学习党章,保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
党员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
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鲜血和理想。
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
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树立党员意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通过对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
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
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45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
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本分 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
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更加勤奋扎实学习科学文化基础。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3
明确自己的义务和权利、明白自己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争做合格党员的基础。在党的历史上,党的七大党章第一次就党员义务和权利做出明确规定,党的十二大党章第一次明确指出党员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具有开创性贡献的规定。随后相关规定日益完善,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内容也不断因应局势变化而调整。如何做合格党员从有规可依向有规必依正在不断演进。
党章对党员义务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要对党忠诚、注重团结、严守纪律、率先示范等特点。
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关于党员权利义务的规定是从党的七大开始的。七大之前的党章或党纲都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是党员应该遵守的义务,哪些是党员的应有权利。党的七大党章关于党员的义务有四项规定:一是努力地提高自己觉悟程度和领会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二是严格地遵守党纪,积极参加党内的政治生活和国内的革命运动,实际执行党的政策和党的组织的决议,和党内党外一切损害党的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三是为人民服务,巩固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并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向人民群众解释党的政策。四是模范地遵守革命政府和革命组织的纪律,精通自己的业务,在各种革命事业中起模范作用。这些思想、纪律、作风、业务等方面的规定,反映了革命年代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具有鲜明的革命色彩。
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八大党章根据党的地位变化和任务变革,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从四项增至十项,新增主要内容有:维护党的团结,巩固党的统一;对党忠诚老实,不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严格地遵守党章和国家的法律,遵守共产主义道德,一切党员不管他们的功劳和职务如何,都没有例外等。这体现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反映了党的角色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根据中心工作变化和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党的十二大党章把党员义务浓缩为八项规定,但新增不少内容。主要增加了“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对不得假公济私、损公利私”;“为保卫祖国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党的十四大通过的党章对于党员义务的规定依然保持八项,但也与时俱进增补了新内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多做贡献”,“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后来的党章又陆续加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法律知识,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还把原来“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表述修改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党章对党员义务内容的明确规定及多次调整,既是对党员的从严要求,也是保证统一行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基础。
党章关于党员权利规定的变化,突出了党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等权利。
党的七大党章首次明确规定了党员的四项权利。一是在党的会议或党的刊物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实施问题之自由的切实的讨论。二是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是向党的任何机关直到中央提出建议和说明。四是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工作人员。这里只是规定了党员的讨论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建议权和批评权。
新中国成立后召开的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对党员的权利有了新规定,党员权利也由四项增加至七项,新增内容主要有:党员可以在工作中充分发挥创造性;党员有权利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如有不同意见,除无条件执行外,有权保留向党的领导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或者鉴定性意见时,党员有权要求亲自参加。这就在七大基础上,增加了党员参与方面的权利。
改革开放新时期召开的党的十二大在八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将党员权利增至八项,增加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乱纪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等内容。党章还规定要尊重党员的权利,党员和党组织不尊重这些权利,应该给予批评和教育。这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被培养权、检举权。后面的历次党章都重复了十二大党章的规定。
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党章就此进行明确规定,从制度上给党员权利以有力保障,对维护党员应有权利、保障党的活力、发展党内民主极其重要。这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改善党的自身建设,也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意义。
党章明确规定了作为党员应该是什么样的人。十二大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制度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从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处理公私关系方面,对党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照党章的这一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这一规定与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相对应,共同构成了做合格党员的规则基础。
从七大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至今,除党的九大、十大、十一大外,历次党代会通过的党章都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来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进行了微调,具有鲜明的主动性、连续性、适应性特点,这也反映了不同时期党对党员的不同要求。
简言之,作为共产党员,必须尊重党章、遵守党章,时刻按照党章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与此同时,还要知晓党章赋予自己的权利、明晰自己应尽的义务,实现义务和权利的一致,行有所止、心有所戒,始终做一名合格党员。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4
党章是党的最基本性的纲领文件,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集中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是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我们入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最近,我通过对党章的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更加透彻领会到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组成,它由中国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组成。
中国工人阶级是中国最先进和最进步的阶级,因而成为中国革命的领导力量和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
中国共产党集中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性质,结合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各族人民的优秀分子,是中国工人阶级中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其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认真学习和履行党章,是对每个党员的毕生要求。
在先进性教育学习阶段通过多次学习党章和支部会议的讨论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章内容的理解。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应用。
学习好党章,目的是贯彻好党章。
增强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党章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八荣八耻”重要思想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认为学习党章,保持党员先进性就要树立党员意识。
党员一定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深刻理解共产党员是一个崇高的称号。
这个称号凝聚了无数革命先烈鲜血和理想。
要牢记党员要求,履行党员义务,享有党员权利。
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树立党员意识,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中是个最普遍、最基本的要求,只有自觉增强党员意识,才能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通过对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
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
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 通过对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
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二、保持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善于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向同行学习),主动接受先进的知识和经验。
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学习,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我们的能力,这是时代的要求,是党对我们的要求。
三、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45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
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
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党员同志,就是要在认真扎实地做好自己本分 的同时,不断动脑筋,想办法,积极开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
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法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更加勤奋扎实学习科学文化基础。
党章第一条规定心得5
党章规定了党的性质、奋斗纲领、指导思想、基本路线、宗旨、组织原则、党员条件、党的干部条件、党的组织制度、党的纪律等,是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准则,是党内的根本大法。
党的一切行动都必须遵守党章的规定。
遵守党章,是党成长壮大、取得各项伟大成就的根本前提。
党章第一章对党员应具备的条件作了九条规定,我们应严格贯彻执行,提高党员素质,保证党员质量。
承认党的纲领,做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就必须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远做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就必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谋私利、不搞特权。
其中最重要、最根本的是要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承认党的最高纲领,并为实现这个纲领奋斗终身,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做合格党员。
义务和权利是党员基本条件的具体化,对党员的学习、思想、道德、工作、生产、作风、遵纪守法、先锋模范作用等都有具体要求,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
义务和权利是统一的。
党员履行义务,总需要一定的权利作保障,而在行使权利时又必须受到义务的约束。
义务和权利统一在党的利益的基础之上,都是为实现党的任务服务的。
我们必须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
首先自己要不做违反党章的事,其次,对别人违反党章的行为要勇于批评纠正,努力做合格党员。
总之,要按照近期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切实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努力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