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 月刊 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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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 月刊 国家级
期刊简介: 《艺术教育》(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文化报社主办的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国家一级艺术教育类大型期刊。是为全国各大、专院校(艺术院系)、艺术类中专师生和热爱艺术的各界人士提供信息、服务和交流的大型权
期刊简介: 《艺术教育》(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中国文化报社主办的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国家一级艺术教育类大型期刊。是为全国各大、专院校(艺术院系)、艺术类中专师生和热爱艺术的各界人士提供信息、服务和交流的大型权威学术期刊。本刊涵盖艺术教育的诸多方面。从门类上分,包括艺术的所有门类如(音乐、美术、戏剧、影视、曲艺、舞蹈等);从属性上分,包括专业教育、师范教育、普通学校教育和大众教育等。印刷精美、品位高雅,集学术性、思想性、知识性为一体。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主办单位:中国文化传媒集团 国际标准刊号:1002-8900 国内统一刊号:11-1188/J 出版地:北京市 创刊时间:1979 邮发代号:82-109 收录情况: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收录 中国知网、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 主要栏目:首语、学术纵横、课程与教学、校长论坛、高教研究 1、来稿以4000字左右或倍增为宜。请在正文前附论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自含性。摘要中有数据、有结论,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以第三人称书写,不用“本文”、“作者”等,不分段。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具有实际含义的词或词组,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 2、来稿如系基金资助项目的文章,请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3、论文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专项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脚注于文题页左下方。 4、请对文章第一作者的出生年份、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并附详细通讯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 5、本刊对来稿有文字修改权,如不同意修改或删节,请来稿声明。 6、本刊的稿件处理时限为3-5天,来稿必复。稿件确认刊载后,作者需按通知数额支付审定出版费用,费用可由作者单位从课题基、科研费或其他费用中支付,稿件刊登后,赠当期杂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