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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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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合同模板集锦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股权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股权合同 篇1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住 址:法定代表人:风险提示

一:

为了防止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受让方必须考察转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在实践中,必须审查: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份证书、股票、股东名册以及注册登记、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公司设立后的授权资本或者新增资本的认购协议、隐名投资者与显名投资者有关股权信托或代为持有的协议等,这些均可作为证明股东资格的证据。在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情形下,各形式的证据可以发挥不同程度的证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证据,请咨询专业律师。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住 址: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 公司(下称目标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权。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向任何第三人设臵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权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价款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元)。

2、甲、乙双方同意,待目标公司%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后____日内,由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款之同时,向乙方开具合规的收据。风险提示

二:

由于股权转让过程长、事项繁杂,很多企业都没有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其隐藏的风险也是巨大的。律师提醒,在办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及时办好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防患未然。实践中,一方反悔的情况非常多,反悔出现的时间点也千差万别,所以要约定好各环节双方的义务。

四、合同生效条件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 % 的股权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权数额。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风险提示

三: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受让股权,目的可能是为了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但最终都是想要通过行使股权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股权的价值与公司的负债(银行债务、商业债务等)、对外担保、行政罚款以及涉诉情况等多种因素相关。基于此,受让方应要求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当中对其所提供的有关目标公司的信息真实性以及公司资产的真实状况等作出相对具体详尽的陈述与保证。这样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风险,完善违约救济措施。

因此,当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故意隐瞒目标公司的相关信息给受让方造成损失时,受让方有权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有关规定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所以双方都要注意!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本合同因上述第

(2)、

(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____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

(1)法律要求;

(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

(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出让方(甲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受让方(乙方):(盖X)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署时间:签署地点:

公司股权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

住所:

受让方:(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年月日在广州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原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转让给乙方,转让金万元;

2、乙方同意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有限公司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盈亏分担

从年月日起,乙方即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第四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其他股东签署:

年月日

公司股权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 %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就标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同意将其在标的公司所持部分股权,即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2、甲方同意出售而乙方同意购买股权,包括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且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 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 %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有关股东权利义务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转让部分股权所对应的标的公司股东权利同时不再履行该部分股东义务。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标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泄漏在协议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相关信息,也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及相关档案材料泄漏给任何第三方。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披露的除外。

2、保密条款为独立条款,不论本协议是否签署、变更、解除或终止等,本条款均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生效条款及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公司存档 份,工商登记机关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甲方):

年 月 日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公司股权合同 篇4

本协议于二0xx年x月 x日由下列双方签署:

委托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甲、乙双方单独称一方,合起来称双方。

总 则

鉴于双方已于20xx年11月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委托方拟将所持上市公司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8,917,518股(占总股本12.72%)转让给受托方。因股权转让正处于报批之中,现委托人同意,在上述所转让的股权过户之前,将上述所涉股权全部委托给受托方管理,双方就委托所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 义

除本协议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协议中所用以下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是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2、“转让协议”是指甲、乙双方于20xx年11月 日在中国北京市签署的甲方转让38,917,518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予乙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3、“委托标的”“受让标的”是指甲方持有,并委托乙方管理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份额。

第二条 协议双方

本协议的签署双方为:

甲方: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一家在中国北京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6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乙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一家在哈尔滨市登记注册的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哈尔滨市友谊路431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 名: 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

双方陈述和保证

甲、乙双方各自陈述并保证:

A、双方是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有效法人,并且具有签署本协议和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能力和权利。

B、在此签字的各方代表被授予全权签署本协议,因此,本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自本协议生效日起,本协议条款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约束性。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双方如更换各自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告知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第三条 委 托

1、委托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标的为:甲方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38,917,518股,前述股票登记在甲方名下。

2、委托内容

在委托的有效期内,甲方将其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由乙方管理。

3、委托时间

委托管理的期间为:自协议生效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委托管理期间,如果财政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甲乙双方亦已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委托管理期间则在该决定生效之日终止。财政部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甲方股权转让给乙方;财政部不批准股权转让协议的,则委托管理期间终止。甲方撤回委托。

4、委托权限:上述所涉股权的所有管理权、收益权及代表上述所涉股权的表决权。

5、委托期间的资产损益:

乙方保证:自乙方接受委托后,本委托项下的每股净资产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经审计后的年报为准, 除有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而导致的贬损,则由乙方补足委托标的相对份额给甲方。如有盈利,则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委托管理费用。

第四条 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其它义务外,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保证所委托管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合法性。

b、保证其所持有的丽珠医药集团的股权及权益全部完整地委托给乙方管理并行使相应的权利。

c、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得停止股权的转让或将其转让给第三方。

d、在委托管理期间不向乙方收取委托标的项下产生的利润。

2、乙方的责任

除本协议项下的其它义务外,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a、乙方负有对受托标的安全性的保证责任,在受托期内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得对受托标的作抵押、质押等处置。

b、按《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受托期内应由股东大会批准的重大资产处置行为,乙方在行使投票权时应事先通知甲方。

c、乙方承诺在委托管理期间由于违反本款a、b项规定所产生的与委托标的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d、受托期间,乙方应维护丽珠医药集团正常地生产和经营。

第五条 终止条款:

本委托因财政部作出对甲乙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决定而终止。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造成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协议,违约引起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受损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赔偿要求。如果双方违约,由双方各自承担造成的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双方不能控制的,不能预见的,不可避免的或不可克服的事件,是本协议生效日期后发生的阻碍任何一方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罢工、战争或其它一些不能预见、防止或控制的事件和国际惯例中的被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受此事件影响的本协议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发生期间将中止并自动延长,期限与中止期相同,不受惩罚。

主张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此后15天内提供出公证机关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和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立即协商,寻求公正的解决办法,并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友好协商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协议、纠纷或索赔(合称“争议”)或违约、终止或其无效性,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仲裁

如果友好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在协商结束后的任何时间,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黑龙江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权力和义务的延续

当争议发生并经过友好协商,或仲裁后,除属于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行使他们拥有的各自的权力,履行各自的义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的执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的管辖。中国法律未作具体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通用商业惯例。

其它条款

本协议用中文书写,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

本协议于首页日期由甲、乙双方的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 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公司股权合同 篇5

出质人: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甲方”)

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的股权作质押担保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本协议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据_______号《借款合同》(下简称“借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协议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就本协议质押事宜征得a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并在a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出质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

第五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甲方的借款本息。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期限内取得a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定的,乙方有权取消本协议第一条所述对甲方的借款(或提前回收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请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用。

出质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权合同 篇6

甲方:(债权人、质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质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提供记名股票设定质押权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借予乙方人民币____元,借期____年,年利率____%,到期本利一并还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归自己所有的____股份有限公司记名股票____张(编号____至____,每张面值____元,面值总额____元)作为质押标的`,设定质押权。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借款人民币____元交付于乙方,乙方于同月日在第二项所载股票上作转让背书,并将作成转让背书的股票交付于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偿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权利,所受股息计人乙方偿还额。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权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债权届期,乙方不能清偿债务时,甲方有权拍卖第二项所载股票,并从拍卖价金中优先受偿。

六、乙方届期或提前清偿时,甲方应在清偿日将质押股票全部交还乙方,质押权自交还日起失效。

甲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公司股权合同 篇7

转让方:_____________(甲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丁X)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____市______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_____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乙方占_____%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透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XX协商,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乙方占有限公司_____%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_____%的股权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丁X。

2、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

第一款

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

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

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职责。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职责

1、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务必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职责。

2、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

五、纠纷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XX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状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

1、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

2、因状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

七、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X承担。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XX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权合同 篇8

出质人(乙方)

质权人(甲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编号为 《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150万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存入 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二、 本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为包括《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乙方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有限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甲方保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完成工商局股权登记手续的'办理。

五、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则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债权的范围承担担保责任。

六、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七、 乙方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乙方原因违约而由甲方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八、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出质股权,如需转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九、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股东权利均由乙方委托给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权时有一切自主权,但不得损坏乙方及厦门涌泉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出具相应的委托书。

十、 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一、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 本质押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质押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

十三、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在证券登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有限公司处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