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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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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大陆法各国民法对委托合同的限制不尽相同。按多数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合同的标的既包括法律事务,也包括非法律事务;合同内容可以是有偿的,也可是无偿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欢迎借鉴参考。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一)

  甲方:(物业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就甲方将 住宅小区保安工作委托乙方管理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将其实施物业管理的 住宅小区的保安业务委托给乙方管理。 1.1 维护住宅小区的公共治安安全; 1.2 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1.3 住宅小区内的交通秩序;

  1.4 住宅小区内的车库及停车场的管理; 1.5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对住宅小区保安管理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三条 委托费用

  标准: 数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保安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 保安标准

  乙方维护住宅小区的保安标准为: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权利

  5.1.1 拥有对乙方的保安行为监督指导的权利; 5.1.2 拥有要求乙方提高保安标准的权利; 5.1.3 拥有对乙方危害住宅小区行为的制止权; 5.1.4 拥有对乙方重大保安管理措施的审定权;

  5.1.5 5.2 义务

  5.2.1 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保安业务提供保障的义务; 5.2.2 向乙方支付保安代理费的义务;

  5.2.3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权利

  6.1.1 拥有依甲方委托管理住宅小区治安的权利; 6.1.2 拥有取得报酬的权利;

  6.1.3 拥有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保安管理的权利;

  6.1.4 6.2 义务

  6.2.1 正确使用各种保安设施设备,并做好养护和维护的义务; 6.2.2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业务培训的义务;

  6.2.3 第七条 保安工作设施、设备的配备

  7.1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以 (方式)提供办公用房 平方米。 7.2 为保证乙方正常履行住宅小区的保安业务,乙方应配备如下设施设备: 7.2.1 电脑 台; 7.2.2 打印机 台; 7.2.3 对讲机 台; 7.2.4 其他设施、设备

  对上述设施设备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管理、维护,必须保持设施、设备的完好率达100%。 对于上述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应从委托费用中支付。 第八条 乙方责任

  8.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权人和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

  乙方应严格保障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及来访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来访人员在小区内不受到殴打、杀伤等行为的伤害。

  8.2 住宅小区内财产的安全:

  8.2.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庭中的财产安全:保障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财产不被盗窃、抢劫。 8.2.2 住宅小区公共财产的安全:保障住宅小区公共财产不被盗窃、抢劫、损坏,如果住宅小区内的公共财产被盗窃、抢劫、损坏,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8.2.3 业主、物业使用人和来访人员的机动车辆不被盗窃、损坏:

  (1)停放在收费机动车车库内的机动车辆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车辆附件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临时免费停车场内车辆丢失、损坏,车内物品丢失,车辆附件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3 住宅小区内的消防安全:

  8.3.1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失火,乙方应给予救援,乙方应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状态良好,如果因为消防设施、设备的原因使救援不能进行的,乙方承担对业主的相应的赔偿责任;

  8.3.2 住宅小区公共范围发生的火灾应给予扑救,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 8.4 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拒绝见客人时乙方不得将客人放入; 乙方应保证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家中不被外来陌生人骚扰。 如因前二款原因造成业主、物业使用权人投诉的,乙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 甲方的监督

  甲方设置专门业务机构督导乙方的工作。

  乙方每日将按工作标准进行的各项工作记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系统中,督导机构按照所报完成内容进行业务检查,对于乙方未能达到物业管理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直到扣减费用,对长期不能达到管理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合同。

  第十条 其他

  为了保证委托合同的有效实施,乙方应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人民币 元,用于作为乙方按期履行合同的保证。

  如因非双方同意乙方擅自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抵押金进行扣减。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可解除合同: 11.1 双方协议解除; 11.2 合同期满;

  11.3 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资格; 11.4 乙方丧失保安公司资格; 11.5 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11.6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11.7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12.2 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的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

  偿,并且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抵押金。

  12.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如果因乙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住宅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者来访人员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合同涉及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二)

  委托人:

  地 址:

  负责人:

  电 话:

  受托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受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以下称“委托单位”,详见附件1)的委托,选定乙方向委托单位提供本合同约定的保安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向受托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服务的范围:

  1.委托单位停车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2.委托单位仓库出入口处的保安服务;

  3.委托单位仓库内、外的安全保护;

  4.委托单位夜间外围巡逻的保安服务;

  5.委托单位发货出口的保安服务;

  6.委托单位非营业时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7.委托单位内所有流动设施的安全保护工作;

  8.委托单位内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工作;

  9.委托单位内消防安全的协助任务;

  10.委托单位内办公区的保安服务;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委托单位的服务范围如有变化,以附件2中的约定为准。

  二、保安服务费约定和支付方式

  1.保安服务费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由甲方或委托单位支付给乙方(详见附件3表《保安服务费支付标准》)。

  2.每月5日前,乙方应按上个月保安员的出勤情况,根据《补充协议书》中约定的标准,计算出上月的《保安服务费月度计算表》(见附件4),供甲方或委托单位核对确认。

  3.《保安服务费月度计算表》经甲方和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甲方和委托单位或应以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开具发票,并告知付款人名称等相关信息。

  4.乙方应在得到甲方或委托单位通知后十日内提交合法有效的票据。

  5.甲方或委托单位应在收到乙方票据后进行核对,如认为有不妥之处有权要求乙方另行开具票据。乙方开具的票据经确认无误后十日内,甲方或委托单位应当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将应付的保安服务费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乙方保安员应得的劳动报酬,由乙方根据其与保安员之间的有关约定支付,与甲方和委托单位无关。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

  4.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为保安员配备对讲机、保安器械和其他器材,并按照有关规定为派往乙方单位工作的保安员的发放制服,所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作为用人单位,乙方应当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为所有派往甲方和委托单位的保安员办妥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提供劳动保护条件,使保安员享受休息休假权利等。如乙方没有依法办妥相关手续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全部由乙方出面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概与甲方或委托单位无关;

  6.乙方保证妥善处理与保安员的各项争议,绝不推卸法律责任,乙方与保安员之间的纠纷全部由乙方安排人员出面处理,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费用。如因乙方原因或保安员的行为,给甲方和委托单位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相关费用。

  7.乙方确认保安队长一至两人是乙方的授权人员,有权代表乙方与甲方和委托单位接洽,转交乙方向甲方和委托单位发出的文件,有权对与保安事项有关的事宜签署意见,有义务签收甲方和委托单位发出的文件,保安队长的上述行为是职务行为,乙方确认其法律效力,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保证选派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纪律性和服从性好,身高体壮,年轻力壮,并至少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保安员为甲方和委托单位提供保安服务;

  9.乙方应在拟选派的保安员上岗十日前,派人携带保安员的个人资料原件与甲方和委托单位人员当面沟通。

  10.乙方同意安排保安员在上岗前,先在甲方和委托单位接受为期一日的信息沟通活动,以便了解甲方和委托单位的情况;

  1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转委托任何第三人享受或承担。转委托行为无效,仍由乙方向甲方和委托单位履行义务。

  12.乙方应当教育保安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乙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规定和《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详见附件10)。乙方与保安员签署劳动合同时,应当将《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交由保安员阅读,并请保安员确认签字。同时,乙方应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对违反《保安员职业道德规范》可能给予的处罚措施作出明文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3.乙方必须确保任何时候在甲方和委托单位提供服务的保安员人数都符合双方之间的有关约定。乙方保安员应当保持相对固定。

  14.乙方应当保证保安员的考勤记录真实完整,并至少留存两年,以供甲方和委托单位必要时检查,并作为支付保安服务费的原始凭证之一。

  15.保安员的实际工作排班表,由保安队长与甲方和委托单位协商后确定;

  16.乙方应当不断加强对保安员的法律意识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职业技能训练、组织纪律培养以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17.乙方应当经常教育和监督保安员,以主动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双方之间的约定,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并如实填写现场记录和事件报告。

  18.乙方应当随时听取甲方和委托单位的意见或建议,不断加强与甲方和委托单位的沟通协调,努力改进服务工作,及时纠正不当之处;

  19.乙方保安员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和委托单位人员处理偷盗和意外事件,乙方对于甲方和委托单位或顾客的求助电话或请求,应当第一时间给予回应.

  20.乙方应当协助配合甲方和委托单位做好经常性的防火、防盗等消防设施检查工作,并给予专业指导。一旦发现火灾、盗窃或其他事件,保安员应当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和甲方和委托单位报告,并积极参与和协助甲方和委托单位处理。

  21.未经甲方和委托单位特别许可,保安员不得使用甲方和委托单位设备和设施,不得进入甲方和委托单位办公场所。只有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乙方才有权使用甲方或委托单位的通讯设施。

  22.如因可归责于乙方和保安员的原因,导致甲方和委托单位或任何第三人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经协商确认后由乙方作出相应赔偿,协商不成,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3.乙方对存放在甲方或委托单位停车场内的非机动车,应进行看管。如果发生车辆被盗或丢失,由乙方出面处理。

  24.乙方保安员受乙方指派在甲方或委托单位工作期间,盗窃、或与他人勾结或者协助他人盗窃的,在上班期间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或因其过错造成甲方、委托单位或第三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出面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

  25.甲方和委托单位要求乙方临时增加保安员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情形除外),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和委托单位的要求积极配合安排。双方应就此签订《保安服务补充协议》,对服务费和要求另行作出约定。甲方和委托单位认为要减少保安员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和委托单位应当给予配合。

  26.乙方应当按照岗位需要每天二个或三个班次安排保安员值班、巡逻和提供其他的保安服务,确保每天24小时都有保安员在甲方和委托单位设置的岗位营业场所、场所外围及办公场所值班,维护甲方和委托单位场所的社会治安和人身财产安全。

  27.乙方应当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工作态度好,业绩优秀的保安员,及时给予奖励。对于缺乏服务意识,多次受到委托人或第三人投诉,以及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损失的保安员,按照乙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及时作出必要的处理。

  六、违约责任

  (一)如因乙方派出的保安人员过错造成甲方或委托单位财产损失,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甲方和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相应赔偿。协商不成,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在认定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的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甲方和委托单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协商不成,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确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应在认定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支付赔偿款项。

  1).乙方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标准或者甲方或委托单位要求,在甲方或委托单位书面告知后仍未改正的;

  2).未经甲方、委托单位书面同意,擅自将全部或部分保安服务事项转包给任何第三人的;

  3).因乙方原因或保安员的行为,导致甲方和委托单位被政府处罚或经济损失金额在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三)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解除合同或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均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应付的两个月保安服务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四)任何一方未提前30日向另一方书面通知的,本合同在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或双方约定的时间提前解除,但拟提前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按照委托单位应付的一个月的保安服务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修订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须经甲、乙双方认可,并以书面方式签订相关文件。

  九、合同续签

  任何一方如有意续签合同,应在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的,则签订新的合同。否则,本合同与补充协议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十、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任何一方解散或停止营业;

  3.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并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鉴于甲方拟通过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而取得本合同所约定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开发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府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介绍甲方和与拥有土地的第三方进行洽谈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备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委托事宜

  1、 甲方授权乙方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洽谈工作的委托代理人。

  2、 乙方以居间人的身份负责为甲方在项目取得过程中,为甲方与项目方接触提供介绍及促成合作,在此过程中由乙方提供居间服务。

  第二条、 服务成功界定标准

  1、 乙方为甲方取得项目的开发权,取得标准如下:

  (1)项目地址:

  (2)项目占地:

  (3)项目规划:

  (4)开发要求:

  (5)优惠政策:

  (6)项目的具体数据以项目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文为准,但误差应在5%内,如超出则居间服务费双方可以另议。

  2、乙方促成甲方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协助甲方办理《土地使用证》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信息收集;

  2、 项目核准调查;

  3、 甲方和项目方合作条件拟定;

  4、 土地使用证的协作办理;

  5、 项目规划的协作办理;

  6、 创造甲方与相关部门的洽谈机会。

  7、 协作甲方把本项目a地块增容至5.0以上(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甲方提供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

  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甲方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 企业代码证、开放商资质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3、 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4、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公司近期银行对账单;

  6、 向市政府授权的银行查询函;

  7、 向市政府递交本项目用地的《使用权购买申请书》;

  8、 公司书面介绍材料和在广西的业绩简述。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

  1、 居间服务费想计付标准:

  甲方按 万/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合计 万元(含税票)。

  2、 居间服务费付款条件:

  (1) 甲方向相关部门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金当日,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

  (2) 本项目土地使用证办到甲方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居间服务费中的 %支付给乙方。

  3、 居间服务费支付方式:

  (1) 上述第一次的居间服务费中的 万元由甲方扣10%税后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乙方指定的账号;

  (2) 余下的 居间服务费按上述支付条件由甲方汇入乙方指定的账号。

  第六条、 甲方同意

  鉴于本合同相关约定服务款项涉及高度商业机密,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时均以非书面方式提供,合同履行中或履行后,甲方均不要求乙方提供依约进行服务的凭证。

  第七条、 甲方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甲方如果与其他居间人合作或越过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达成交易,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该项目的开发权,仍视乙方居间成功。

  2、甲方未按约定解付居间服务费给乙方,每逾期一天按所欠付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协助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则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相关部门取得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

  2、 如本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未能按相应的《土地出让合同》办到甲方名下的,乙方把甲方已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全额无息退回。

  第九条、 乙方违约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居间服务费及履行完各项义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2、 或自本协议生效后 个月内乙方不能促成甲方和项目方达成合作协议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甲方取得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本项目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即可直接证明乙方已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

  2、 不论甲方是否与第三方签订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人使用、协议,均不影响乙方依本合同享有的权利。

  3、 合同生效后,非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能擅自解除合同。

  4、 乙方有权根据需要自行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应由乙方履行的本合同义务,但第三方的酬金将从乙方应得酬金数额中由乙方支付。

  5、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争议部分,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之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或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四)

  甲方:

  乙方: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的专业保安服务事宜,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服务区域:

  二、委托服务期限: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___年。

  三、着装和基本要求:

  1、乙方需提前5天进场,熟悉小区环境,并接受甲方岗前培训。

  2、保安人员上岗着装应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款式落实,按季节变化统一着装,甲方提供第一批保安员上岗服装,以后服装更换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保安人员上岗应持有相关证书,并必须是能胜任物业管理保安工作。

  4、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如实按月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考勤考核表。

  5、乙方应经常检查督促,派出的队员须文明值勤、礼貌用语,认真执行《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注重维护甲方企业形象,确保小区的治安稳定和安全,尽心尽责做好小区的卫士和业主的贴心。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小区人员、车辆、物资等进出验证及登记。

  2、落实服务区域的大门警卫、安全巡逻、小区的公共设备设施、业主的财产安全及监控室的监控设备使用等。

  3、负责车辆停放管理和临时停车费收取工作,停车费收取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收费标准执行,收取费用后必须出具甲方提供的票据,并按时将收取的费用汇缴所在的管理处。

  4 、乙方需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和保安业务实施规程,按小区保安服务内容和标准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保安服务工作。

  5、 乙方保安人员应积极协助甲方制定对保安部门安全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 、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要求在执勤中,遇到手续不符合规定及有明显问题,乙方保安人员按照甲方规定,为了维护甲方合法利益,有权坚持原则,履行职责,甲方领导或有关部门应给于支持配合,并积极协助妥善处理。

  五、甲方管理责任:

  1、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保安工作的意见。

  2、甲方负责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保 安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甲方应接受乙方对安全防范方面提出的整改意见。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保安事项方面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5、甲方管理处负责对乙方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对发现工作表现不称职的队员,除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外,可同时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6、小区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突发事件时,乙方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甲方管理处应协助乙方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妥善解决。

  六、乙方管理责任:

  1、乙方应按国家《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法用工。书面签订劳动合同,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法缴纳员工的社会综合保险,做好员工培训和劳动安全防护,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当班时,由于失职、渎职造成事故或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保安人员在值勤时发现治安、刑事案件、火情等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甲方管理处人员和有关部门,同时注意保护现场。如因维护小区利益与违法分子作斗争或因不可抗拒灾害而发生伤亡,由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应予道义上的经济慰问。

  4、保安队员的住宿由乙方负责,乙方如需甲方提供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月按实结算,直接从服务费中扣除。

  5、乙方对保安人员住宿场所的安全、消防负有管理责任,如发生意外事故应采取相关措施,因事故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

  七、甲、乙双方共尽事宜:

  1、甲方按双方约定的岗位配置、服务标准和要求,保安员按每人每月 元的标准,共 人,保安队长,每月 元的标准,共计 人。共计人民币 元,在每月 号之前,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乙方上月的服务费用。

  2、 甲方若连续贰个月仍未能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甲方应申明原因,若连续叁个月仍未能足额付给乙方服务费,按欠缴保安服务费的总额偿付5%的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4、 乙方队员应遵守甲方的考评、奖惩制度,奖罚款在当月服务费中结算。

  5、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一方遇到重大政策、形势变化,合同未到期,一方要求终止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单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6、其他约定,对甲方原有门岗保安人员,由甲乙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予以辞退,乙方承担5名保安的经济赔偿,补偿责任,其余由甲方承担。

  7、在服务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间题由甲方解决,甲方承诺免费提供给乙方员工住宿所需的房间。

  8、在服务小区内,因工作乙方所需要到的硬件设备由甲方提供,如:对讲机,巡逻打点棒,巡逻警棍,巡逻强光灯等。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安服务委托合同范本5篇(五)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武警医院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小区物业服务

  座落位置: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武警总队医院

  建筑面积:高层 平方米(含车库), ;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服务事项

  第四条 物业服务内容

  1、共用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共用照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

  2、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3、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垃圾收集;

  5、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

  6、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

  7、房屋装修管理;

  8、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

  9、其他委托事项。

  第五条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小区有明显的层号、栋号、房号引路方面标记。

  2、设备运行:良好,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保修制度完善。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

  4、公共环境:环卫设备完备,设专职保洁人员和明确的责任范围,实行标准化管理;

  5、绿化:公共绿地定期浇水和养护。

  6、交通秩序:道路通畅、路面平整,井盖无缺损、无丢失,机动车辆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车辆进出有登记;

  7、秩序维护:负责小区的安全秩序维护及消防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小修和急修:24小时服务热线,工作日上门服务;

  第三章 委托服务期限

  第六条 本合同委托服务期限为一年半。自 起至 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方式处理: 负责返修; 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乙方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20平方米,由乙方无偿使用。

  10、向乙方提供售水、电卡设备及软件,由乙方无偿使用。

  11、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水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2)电费:本合同生效之前费用由甲方负责清交。

  12、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3、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14、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4、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每年年末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

  1、 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住户)收取,即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多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0.40元/月/平方米。

  2、 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高层出租房屋、商铺按建筑面积1.50元/月/平方米收取。

  3、物业服务费用构成: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公用部分、共用设施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10)税金(5.5%)。

  (11)物业服务企业利润(2-5%)。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按标准按季、年支付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

  第十条 其它有偿服务费用

  按乙方提供的有偿服务标准或政府指导价执行。

  第十一条 代收代缴收费服务

  受单位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收缴工作,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

  第十二条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执行乌发改房[2006]5号文件。

  第十三条 因甲方责任而造成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服务费用,由甲方承担全部空置物业的服务费用。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延期交纳应交的物业服务费及代收代缴的水电费,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3交纳滞纳金;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交的,物业公司可采取限水、限电等催缴措施。

  第十五条 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资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十八条 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者进行如下物业管理活动时,对业主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为救助人命而造成必要财产损失:

  (1)比如有人在房间内企图自杀,为救助人命不得不破门、破窗而入;

  (2)为避免业主或用户财产受损或可能受损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比如业主房间漏水、失火又无人在内,为不使其造成巨大损失,物业管理者强行入内处理);

  (3)为抓捕违法犯罪分子,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造成的必要财产损失;

  (4)其它类似上述情况。

  第二十一条 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三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服务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二十四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