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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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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车辆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制度1

为规范校园车辆行驶秩序,强化治安管理,维护校区教学工作及生活等各项秩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所有车辆(包括校车、工作用车、施工用车及经批准进入校区的其他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

2、校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方可入校。

3、车辆进入校区后须注意行车安全,减速慢行,不得鸣号;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或试车、验车。

4、校内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

5、施工用车、垃圾清运车应注意清洁卫生,防止抛、洒、滴、漏。

6、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

7、家长会等大型活动车辆管理按学校制定的临时方案实施。

8、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学校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处理。

9、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2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控股集团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集团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集团办公室管理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由办公室分管主任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集团领导、办公室主任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持卡到加油站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遇特殊情况,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集团办公室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办公室分管主任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集团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集团办公室安排;董事长、总裁领导用车相对固定,董事长、总裁领导外出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集团办公室报到,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单位地下停车场指定车位;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集团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办公室分管主任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在每月驾驶员例会上公布,办公室分管主任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办公室主任。

车辆管理制度3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

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主责和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60%;

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车辆管理制度4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车辆管理制度5

一、小区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创造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详细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根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因各地收费政策和标准不同,仅作参考)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止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所有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及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及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

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及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及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提供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视检查,如出现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积极配合车主查找并提供其它帮助,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意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意进入小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视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意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大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须按

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三、地下车库(位)管理规定。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须配备各种安全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须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须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覆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须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纠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车辆管理制度6

1、车辆的管理、调度

1.1公司所有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管理。

1.2配送车辆由物流部调度,公务用车和私人借车必须是保证物流业务的基础之上方可调度,否则不予以批准。

1.3公务车由总经办进行调度,员工因公务出车,必须填写出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出车,同时,在出车申请单上真实地填写出车情况;

1.4员工个人不得随意借用公司车辆,但员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车的,填写出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出车;所发生的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附加费用由员工自己负担。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用公司车辆。私自开车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给予扣绩效分、通报批评、降级、降职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2、车辆的安全

2.1车辆需按规定进行维修和保养。

2.2驾驶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上述法规和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全责。

2.3坚持定人定车制度,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与他人驾驶(特殊情况报总经办批准)。

2.4应坚持“六不”开车:酒后不开车、疲劳不开车、有情绪不开车、有故障不开车、证照不齐不开车、无安排不开车。

2.5收车后,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规定地点,不得异地停放或开回家停放(特殊情况经总经办批准)。

2.6坚持每周六安全检查工作。

2.7为保证车辆行驶的安全,对于连续行车及休息不足的`驾驶员应安排适当的休息。

3、车辆的维护及修理

3.1驾驶员必须经常性地进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每天上班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如油、水、胎、电等)和卫生清理。每周六对车辆内外及引擎进行全面的清洁、检查、保养。

3.2车辆维修由配送部主管负责鉴定。对于车辆出现的问题,鉴定是小问题,由驾驶员自行维修;鉴定为须进修理厂维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写《车辆报修单》,经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每次预计超过500元的报总经理签字。

3.3驾驶员凭批准后的报修单到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在修理过程中驾驶员应在场监督厂家修理,发现问题及时向配送主管汇报。

3.4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

4、驾驶员管理

4.1保持车辆卫生,爱护车辆,发现问题和故障及时处理或报告领导。

4.2认真填写出车日志,做好时间、里程、配送量、停车费、过桥过路费等记录。

4.3违章驾驶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因驾驶员违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自己负担。

4.4配送主管负责好驾驶员管理、车辆加油、维修、保养安排,证照手续办理及管理,费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随车工具资料和物品,若需增换随车物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违者照价赔偿。

4.6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驾驶员必须将该月的行车日志和驾驶员月报报物流部和总经办检查,核实。

5、使用表格

车辆管理制度7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车辆保修申请单》《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总经办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办主管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办主管申请调派,总经办行政部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分管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由总经办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总经办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办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办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总经办、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不低于600元。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5%处罚;不低于800元。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7)、在总经办组织督促下,公司车辆使用者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总经办主管、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20)公司员工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员工,都应热情周到,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车辆驾驶员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3)、离车注意

a.车辆驾驶员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并逐次检查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车辆驾驶员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车辆驾驶员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相关主管管理责任者报告。

(25)、个人形象

a.车辆驾驶员在外代表公司形象必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7)、车辆驾驶员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公司关于员工私车公用做出如下规定

(1)选择一、由公司统一对私车公用的员工统一按照职别、岗位、用途进行分类统计,并按照统计结果分类进行补贴(见详表),在指定时间由车辆使用人到财务部门发放领取;并在领取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相关的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2)选择二、

A、由公司统一按照用车里程数进行用车补贴,每百公里补贴20元;

B、每次出车前由私车驾驶员在总经办进行里程数、油耗底数登记,并由总经办审核里程数、油耗数;

C、每月底最后一天对私车公用数量进行里程数、油耗数统计,与次月5日前统计汇总完毕通报财务部;

D、财务部门审核完毕后上报主管副总、总经理审批;

E、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在指定的时间相关人员到财务部门领取车辆补贴,并要求提供与车辆使用用相关油费等发票,以备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

F、私车公用的使用人,在登记和统计中不得虚报里程数、虚报出行等弄虚作假行为,一旦发现取消当月所有车辆补贴。

车辆管理制度8

第一条:车辆的管理权限

1、局机关所有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局办公室进行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分管办公室领导负责核准;各二层机构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供油等统一由本单位办公室进行管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核准。

2、所有的车辆钥匙由专职驾驶员保管一套,其余分别由局办公室和各二层机构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保管,其他任何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第二条:车辆的停放、保管

1、所有车辆从购置到报废全过程的.技术资料及有关证照,由专职驾驶员(办公室)妥善保管。

2、车辆务必停放在统一的指定地点,因事不能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应停放在安全的停放处。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搞好安全防范,否则后果由驾驶员自负。正常业务用车、重要工作用车、出差用车应按时回到待用,并及时将钥匙交到办公室。

3、出差、下乡的车辆须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外单位借用本系统车辆,须经局长批准,且务必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其过桥过路费、油费一般状况下由借车方负责。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驾驶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本系统所有车辆一律实行刷卡加油,用车时由办公室按实际里程数计划供油,并进行登记备查,由专职司机按计划量加油,因特殊状况,在外加油的须报办公室登记。每月末由财务人员统计实际用油量与办公室用油登记状况进行核对,如出入较大,查明原因并追究职责。

第三条:车辆调度和使用

1、出差、下乡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办公室根据实际状况,遵循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公后私的原则,统筹安排。

2、派车程序:①工作用车,先由经办人填写统一印制的《出差及用车审批表》并由办公室主任(二层单位由办公室)签署意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未经办公室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②司机务必凭办公室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本系统工作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需要用车的,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申请,经分管办公室局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油费、过路(桥)等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四条: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果断处理。

2、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务必检查制动、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更换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3、车辆需维修的,专职驾驶员务必先填写维修报批单,经办公室核实,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如修理费超过1000元的,报主要领导审批。修理时由办公室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共同讨价,由财务人员会同专职驾驶员结算。车辆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经随车领导和干部证实后方可维修,修理报销凭证需随车人员签字证明,送办公室主任(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4、车辆务必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予报销。

车辆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家财产和驾乘人员安全,完善车辆使用、维修及车辆日常管理,现提出以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岗位职责制

1、驾驶员认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除特殊情况以外,若出现罚款自行承担。

2、自觉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服从局领导及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认真完成出车任务和其他交办的任务,做好出车日记。

3、驾驶员做好所驾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运行正常,不开带病车。

4、安全驾驶车辆。驾驶员是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人,为确保驾乘人员及车辆的安全,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若有违章责任,其一切后果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5、定期对所驾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和年检;按时办理车辆保险,不能发生脱保现象,严格控制车辆安全风险。

6、在无出车任务时,驾驶员应听从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领导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车辆管理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在保证局领导用车的情况下,保证局内职工工作用车。

2、驾驶人员不得自行主张用车,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

3、各科室因工作用车,早上上班时给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按事由轻重缓急综合平衡,统筹安排。如需派往绵竹以外,必须经局长同意,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出车完毕,应将车辆停放在单位,不得随意停放。非特殊情况,不得将车辆开回居住地停放。

三、车辆维护、油料使用

1、车辆维修或需要保养时,由驾驶人员根据车况书面提出维修申请,载明维修的项目,并预报维修价格交分管领导初审后报局长审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厂家维修,不得先修后报。修后由驾驶员认定所修情况和价格并签字,交由机关出纳当即单次结帐,不发生累计结帐。

2、车辆的加油量应和出车里程相符;原则上实行时报时销,使用机打发票报销。车辆在外地加油时,需乘车人员在发票上签字认可。

车辆管理制度10

1、本厂车辆负责运送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

2、工作时间只可做与工作有关的运输任务,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捎人带货,每发现捎货一次扣司机50元。

3、下班收车后,车辆一律到公司院内停放。

4、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5、非专职驾驶员,未经同意严禁驾驶车辆。

6、饮酒后或身体严重不适,严禁驾车。

7、车辆在发车前,收车后须认真检查机油、水箱、灯光、喇叭、刹车等是否正常,行驶时须随时注意车辆状况,有异常时停车检查。

8、车辆停车时,须拔下车钥匙,并上窗锁门,不可将车交给任何未经领导同意的人驾驶。

9、车辆发生故障后,经主管领导查看确认后,到指定汽修厂修理。

车辆管理制度11

物业行政工作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6.1总则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制定本制度。

16.2车辆使用范围

16.2.1公司接送往来宾客等接待用车;

16.2.2公司领导业务用车;

16.2.3员工外出开会、联系业务用车;

16.2.4其它紧急和特殊情况用车等。

16.3车辆使用程序

16.3.1周一上午本部各部门以电邮形式申报本周用车计划,交由前台文员定出'公司车辆行程安排表',以电邮形式通知本部所有员工。

16.3.2需用车人员根据行程表做出外出办事安排,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公司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交资源部。

16.3.3资源部尽可能安排同线路外出办事的同事共同用车。

16.3.4无法安排用车时,资源部将开具'无公司车辆安排回执'。

16.3.5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尽可能考虑使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

16.4车辆的管理

16.4.1车辆调配权归属资源部。

16.4.2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场所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保持良好运行;司机有责任在每次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用车。

16.4.3停放公司指定车位,钥匙交回资源部(或存放在时代监控室)以备紧急情况使用车辆。

16.4.4车辆需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由资源部统一支付油费。

16.4.5车辆加油统一由司机经办,司机在每个工作日结束前检查油箱油量,保证紧急任务和特殊情况用车时的需求。

16.4.6司机出车时应向用车人收回'车辆使用申请表',并在工作日志中及时登记起点至目的地区段名和行程公里数,由用车人签名确认。

16.4.7司机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入停车场,同时及时登记行程公里数,掌握用油情况及控制用油量。

16.4.8公司人员下班后或周末确需用车的',应提前向资源部提出申请,确有急事应口头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用车。自行开车者需在'公共用车登记薄'上登记起始终点及行程公里数,并签名确认。

16.4.9司机每天做好工作日志,详尽记录行程,并由经办人签名确认。

16.4.10司机应保持车辆外观及车内的整洁,备用修理工具齐全;停入停车场时应保障油箱储油不少于1/4,外出时需在正规停车场保管车辆、否则发生损毁、遗失或被盗等到情况,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16.4.11杜绝员工无证或未经允许驾驶公司车辆。

16.4.12用车人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12

第一条

公司车辆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各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报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再递交综合行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用车人必须在用车之前和用完交车时对里程进行登记。

第二条

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擅自调配车辆,所有车辆的外出必须经得办公室的同意,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的安排。凡是未经得办公室允许,而私自调配车辆,此次出车费用及责任由此次用车人承担。

第三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相关年检证件、保险证件都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将钥匙在第一时间归还综合行政办公室。

第四条

各部门有需车辆出差外地时,须在《出差申请表》中“拟搭乘交通工具”一栏填写清楚;且提前一个工作日告知办公室,《出差申请表》须经得副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实行谁用车谁报销原则。所有车辆加油(原则上只允许使用加油卡,)保养、维修费用、年检费用,最后必须凭借发票报销。发票上必须注明加油时的里程数及车牌号码。为确保燃油费用最低化、合理化,办公室对每次加油前后的里程数进行详细登记,由财务部审核。

第六条

外单位借车,需报总经理批准,再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七条

车辆年检由办公室负责(仓库的车辆由赵海平负责),逾期未正常年检的,造成的损失由办公室、赵海平自行承担,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负责人赔偿。

第八条

车辆如需送厂保养、修理,须提前告知办公室,并经公司副总以上人员批准。且保养、修理过程当中需有公司内部人员至少1人同时在场。

第九条

各部门在车辆使用过程当中,务必谨遵交通法规,切忌无证驾驶、酒后驾车、疲劳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否则,对因不遵守交通法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由用车人自行负责损失和赔偿,对于各项违章记录将根据用车登记表核实追究到每个人。

第十条

办公室将会对车辆钥匙进行统一管理,对每次车辆的进出做好严格登记,并定期对所有车辆的违规、违章记录一一核查并追究到个人。

第二章司机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十三条

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第十四条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

第十五条

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臵,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十六条

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十七条

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第十八条

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九条

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与一定金额的处罚或是对当事人当月考核进行扣分处理。(对于酒驾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损失由驾驶人全部承担)。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共交通又无法完全满足公务出行的需要。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外出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

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务车辆,在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第二十二条

私车公用时,必须事先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后方可外出。

第二十三条

费用报销项目及计算方法:

1、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同时补助1.5元/公里,每月报销一次。

2、里程数计算标准:以实际记录的里程数为基准,并拍下里程数为依据,并由使用人(第三方)签字。

3、公司总助以上人员实行车补制度,补助标准为1.4元/公里;要求该车辆长期在公司使用,并且为总助以上本人所有;采用先用车后结算的`方式,由办公室人员抄表,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

第二十四条

员工在执行公司指派任务并自愿使用私人产权车辆者为私车公用行为,员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第二十五条

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须按照实际里程数及时地认真拍照做好记录,随车人员或第二人监督签字;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六条

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和驾乘险)等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随车携带备查,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上述所需证件的维护费用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

私车公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管理条例和交通法律法规,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相关处罚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第二十八条

员工须及时对车辆日常维护及保养,确保车况良好,不得疲劳驾车或在汽车安全技术性能有问题时驾车。

第二十九条

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车辆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4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经公司研究决定,凡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公司,均须先到安保部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驾驶证、行驶证),并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严禁在公司内无证驾驶。

2、由安保部具体办理相关员工《机动车辆出入证》。请驾驶自备车(摩托车除外)的员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到公司安保部办理相关手续。

3、汽车停放应按照各单位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汽车在车间门口、料场、马路旁边、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同时应服从安保部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公司办公楼前、二线办公楼前和一线办公楼前。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车棚按员工上下班时间开关,开门时间为一小时,其它时间不予取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车间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的便条,方可放行。

4、车辆进出公司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号,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5、违规停放的员工车辆,一经安保部发现清走并集中管理,车主必须由本单位领导亲自带领,到安保部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回车辆。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上级政府部门的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2、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厂区需要有主任以上领导核准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员监督其车辆的进入及放行,出门时自觉接受检查。

3、进出公司时应谨慎驾驶,避免发生碰撞,停放公司内的车辆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4、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5、本制度自20xx年2月xx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车辆管理制度15

车辆管理的重点是防止车辆乱放及车辆丢失,根据xx农贸市场的地下停车场规划情况,在车辆管理上面将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1)了解业户车辆情况,实行便捷停放

(2)实施停车专用车位制度

(3)地下停车场设减速坡,限制车辆行使速度

(4)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农贸市场内

(5)根据停车区域情况科学设置足够的'标识牌和停车设备、设施

(6)做好车辆管理宣传工作,发动区内住户自觉遵守停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