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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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一、使用原则1、保证领导工作用车;2、酌情安排干部职工工作用车。二、管理办法1、领导工作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凡出车到城区之外,一般情况下(除特殊情况外),提前通知办公室和分管机关领导,以便统筹安排。2、科室下乡工作用车,在与领导工作用车不矛盾的情况下,由用车科室提前向办公室告知,由办公室征求分管机关领导意见后统筹安排。3、严禁公车私用,即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受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4、车辆加油由办公室统一办理燃油卡并负责保管,司机领卡加油,下乡或出差途中补充油料由用车人员负责办理,购油发票由经手人和司机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5、车辆维修保养,车辆零部件更换及车用物品购置,由驾驶员填写好报告单,报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后施行,发票由经办人和司机共同签字后,按正常程序予以核销。6、办公室负责派车方向、行车里程、用油数量等方面登记,(www.ixbw.com)实行车辆、油料以及器材的有效管理,注意节约开支。7、司机应随时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清新,随时把握车辆运行状况,确保安全行驶。**市档案局(馆)、史志办公室二0一*年一月一日篇二:局机关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搞好车辆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有效的行驶,本着规范有序,安全节俭的原则,特制定如下规定:1、局里车辆由局长统一调度(局长出差或请假期间,由主持工作的副局长调度),未经统一调度安排使用车辆的,一律作非正常用车对待,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事故等问题均与单位无关,并提出严肃批评。2、凡因公、因私出差使用单位车辆的,按照“谁用车、谁自备资金”的办法,出差结束后,因公出差的,按规定报销;经批准本单位人员因私出差的,个人负责汽油费(特殊情况除外);经批准外单位人员借用车辆的,借车人负责汽油费、路桥通行费及驾驶员的食宿费。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维修地点由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车辆如需要维修时,维修工作由局办公室主任与驾驶员共同组织实施,维修费从严管理,并按规定程序报账。4、严格车辆停放管理。单位车辆未使用时,一律停放在县政府机关院内。若因特殊原因一时无法按规定停放的,使用者及驾驶员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等事故的发生。5、驾驶员应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保持较好的车况,在车况欠佳或路况不好时,应及时提出不能用车的信息,以确保安全。县城内用车(含到附近乡镇当天返回的),每月按60元领取补助;县内出差当天无法返回或县外出差的,按县财政规定领取出差补助。驾驶员出差补助,按月领取一次。年终,根据车辆规范使用和安全行驶的状况,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凡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对驾驶员给予一定的年度安全补助奖;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不得给予年度安全补助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