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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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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组织运转的灵魂,让我们一起遵守规则,共同建设和谐的工作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15篇,如果大家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

1、建立健全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后勤管理人员每周一次下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和食堂卫生知识宣传,督促采购员不买无卫生许可证、无检疫证的肉类及食品。不使用、销售腐化变质食品。监督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操作间,买回的蔬菜必须进行四步处理(选、洗、泡、切)再煮,杜绝各种传染病,投毒案、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2

为了加强我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措施,规范安全管理,有效地防止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所有食品必须从正当渠道购进,并且所要对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进货票据,绝对禁止“三无”产品,流入学校食堂,学校经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凡查出有三无产品,责任承包人清退出校,所进蔬菜必须新鲜无腐烂现象。

2.食堂、内外环境整洁,设备布局合理、有序,并经常检查四防一消设施是否损坏和够用。

3.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无证不得上岗),并每年度促进性健康检查,凡患有疾病、伤害、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性皮肤病或其他传染病的承包人必须通报学校,并责令其离岗,治愈后方可上岗。

4.学校若发生中毒事件,各班应立即向学校报告(五分钟内),以便学校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形成传染病或食物中毒报告制度。凡迟报或造成重大事故的,班主任负主要责任。

5.各班在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学生的防疫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生在自愿基础上接种,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班级日常管理之中。

6.食堂对每顿饭菜必须留样,并保存24小时。

7.学校每天必须督促学生宿舍对学生开水的供应,保持锅炉的清洁,严防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3

一、食堂必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二、食堂的管理者要经常教育员工树立健康意识和卫生观念,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管理经营。食堂的员工要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在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方面要创一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按要求如期进行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定期培训,持合格证上岗。从业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整洁干净的工作服,坚持每日清洗、消毒一次。个人卫生作到"四勤"。严禁在操作间内洗衣物。

四、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干净、无杂物、室内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垃圾桶及时清运。

五、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无蝇、无鼠迹、无蟑螂。

六、各种工具、容器、机械定位存放,用毕及时洗刷干净,达到物见本色。

七、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48小时。

八、各种食品用具要生熟分开,设有明显标记。

九、不采购、不加工腐败、变质、霉变、虫蛀、搀杂使假、标识不全及过期食品。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并索要许可证。

十、必须采购、使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十一、库房食品存放分类上架,隔墙离地,防鼠防潮,不混放。冷藏食品放置方法正确、卫生。严禁存放有毒物品和杂物。

十二、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食堂以外的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以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4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

成员:___

2、食品卫生管理员:___

3、食堂岗位责任人:___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___

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5

(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法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必须建立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核算员和学校卫生技术人员,依据《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把好用人关,具体职责如下:

一、学校开办食堂的决策应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应在充分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学校教代会研究决定,定期组织教职工、学生、家长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评议。

(一)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关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学校食堂必须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查及竣工后的验收,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二)依据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五条有关食堂选址卫生要求:一是学校食堂不得设在易受污染的区域,应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二是距离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三是应同时符合规划、环保和消防的有关要求。

(三)遵循食品加工流程,学校食堂各功能间布局及流程应合理,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四)无餐厅学校必须设备餐专间,并在备餐专间使用加盖餐具分餐后运送到各个班级。

(五)学校必须在卫生许可证规定的有效期限、经营范围内经营。对食品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实行每年健康体检和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

(六)学校应选择责任心强,符合规定的人员担任食堂管理员。

二、建立学校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三、建立突发事件(停水、停电、停气、食物中毒等)的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机制。

四、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明确责任报告人。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上报。

五、建立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制度。

六、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七、主管校长应当经常性地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长效、规范管理措施。

(二)食堂管理员岗位职责

食堂管理员应有从事食品卫生管理工作的经验,参加过食堂管理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身体健康并持有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食堂管理员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与考核。

三、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并考核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加工隔夜的剩余食品,不得制作出售凉菜。

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办证,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六、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规范化台账)。

七、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遵纪守法,公正廉洁,买卖公平。

二、保证食堂主、副食原料和燃料的保质、保量供应。

三、采购食品及原料要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并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供货商处购买并严格索证。

四、必须遵照炊事员或营养员出具的菜单进行购买。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及原料。

六、增强服务意识,虚心听取意见,主动、热情当好食堂的参谋。

七、帐目做到日清月结、手续健全,妥善保管好现金发票,不挪用公款。

八、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食堂会计岗位职责

在学校领导下负责食堂的会计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食堂资金的收支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秉公办事。

二、严格按食堂的采购、领用、报销、票据交接、支出登记制度,审核一切收支事项,抵制不符合规定、原则的行为,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按会计法规范如实建账,每月按时结账,按期编制出财务报表。

四、深入实际,认真做好食堂财务分析,及时向领导提供经费收支情况,在杜绝亏损、控制盈利幅度和资金运作等方面当好领导参谋、助手。

五、管理好食堂各种财务档案、印鉴以及各种与财务核算有关的票据。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炊事员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刻苦钻研烹饪技术,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质量。

1.按食谱安排,加工制作主副食品,做到精心细作,花色品种多样化。

2.做好开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开饭时间,不断改进就餐供应办法,减少师生用餐等候时间。

3.不得克扣师生饭菜份量。

4.不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形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三、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工作,保证饮食卫生。

1.生菜要洗好洗净。

2.不加工、出售腐败变质的食物。

3.生熟食要分开,分别加工。

4.炊具和盛放容器要洗刷干净,每天进行消毒。

5.卖饭时不用手接触成品、食物,操作时不准吸烟。

6.对主副食品及原辅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鼠害虫咬,腐败变质,对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加盖加罩。

7.餐具要洗净,学校提供的餐具每天消毒。

8.餐桌和售饭菜台擦抹干净。

9.每天早、中、晚饭后打扫食堂,每周至少对厨房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四、注意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留胡子,不随地吐痰,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五、节约水、电,爱护各种机具设备,凡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必须由当事人赔偿。

六、工作任劳任怨,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与师生吵架。七、重视安全工作,不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防止热气、热油、开水烫伤等意外事故发生。

八、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工作时禁止打闹,严禁带亲友进入厨房。

九、不准从食堂内往外拿食物、炊事用具。

十、服从指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有病、有事请假,不准随意旷工、误工。

(六)保管员岗位职责

食堂保管员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工作,其职责是:保管好食堂物品。

一、遵守职业道德,严把进货质量复检关。

二、入库食品及时验收,按《库房管理制度》要求负责存放。三、认真落实《库房管理制度》的卫生要求,保持库房整洁、卫生、通风。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认真做好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一致,并规范建立台帐。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将库房钥匙擅自交给他人。

(七)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按照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依法办好食堂,竭诚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按规定办理或更换食堂卫生许可证。

三、认真搞好食堂清洁卫生,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四、存放垃圾、潲水的容器放在固定地方,并加盖密闭及时处理。

五、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制作生熟食品的人员分开,加工用具、容具分开,并有标识。

六、保证食品质量和卫生,食品存放不得超过保质期。

七、保证餐具、用具消毒合格,每餐用后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八、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工作衣帽、勤洗澡、理发,上班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

九、食堂内不允许留宿住人。

十、食堂从业人员及分餐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分餐时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并洗手、消毒。

十一、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卫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以备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一、加强宣传和教育,使全体师生了解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症状表现。

二、保健教师(校医)和班主任每天做好师生的晨检统计,并主动关心学生的健康状况。

三、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时,必须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必要时还向保险、公安、工商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四、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后应立即停止供应一切食品,保护现场,并将中毒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九)学校食品供应制度

一、烹调好的食品应及时存放到备餐间。

二、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三、分餐必须在备餐间进行,禁止在其它场所分餐。

四、食品供应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必须进行二次更衣,戴上口罩、工作衣帽,并洗手消毒。闲杂人员不许进入备餐间。

五、供应人员服务期间应面带微笑,举止文明,热情周到。

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抓取食品,必须使用清洁的餐具。操作时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和有其他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

七、禁止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八、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再出售。

(十)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己消毒的容器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以免被污染,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并做好留样登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五、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72小时,时间满后方可倒掉;

六、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十一)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一、食堂管理员做好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的分工安排。

二、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程序操作;如果使用药物消毒,则按照一洗、二消毒、三清洗、四保洁程序操作。

三、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四、蒸汽消毒时,保持温度100摄氏度,消毒10分钟以上。采用含氯制剂消毒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消毒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使用消毒柜消毒,器具必须杯口向下,消毒30分钟以上。

五、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是取得卫生许可的产品。

六、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七、保洁柜不得置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十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制度

一、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形成良好的防病意识和自觉的晨检习惯。

二、由专人严格执行食堂从业人员的每日晨检工作,密切观察和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发现从业人员患有发热、咳嗽、腹泻、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各类消化道传染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立即停止其工作,并督促其及时接受治疗,恢复健康后方可上岗。

(十三)学校师生用餐制度

一、自觉维护餐厅秩序,就餐按次序排队,做到不插队,不拥挤,不争先恐后。

二、尊重职工劳动,有意见或发生矛盾应通过组织或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及值班人员无理争吵。

三、按时用膳,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推迟。如要提前或推迟的,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通知食堂。

四、注意餐厅清洁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潲水桶,不随便乱丢,不随便搬移饭桌。

五、爱护餐厅设备,禁止踩踏座椅或把脚放在座椅上。

(十四)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由专人负责管理,厨房及其他加工、销售场所,闲人不得入内。

二、库房重地指派专人保管和检查,未经库管员同意,他人不得随意出入。

三、每天检查食堂内水、电、气的使用情况,及时维护相关设备,下班前切断所有水、电、气的供应。

四、厨房、餐厅、库房每天下班前必须关好门窗,并按规定上锁,严防他人进入。

五、上班后要首先检查安全防范设施,发现异常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同时,仔细检查食品原料、餐具、工用具是否受到污染。

六、长假期间做到有人值班、巡视。

(十五)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的各级岗位责任网络,明确各岗位职责。

二、各级管理人员重视职业道德,积极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

三、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各级管理人员严把责任关。

四、对因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食品卫生有关规定,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的各级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及危害性等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等处理,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的,将责任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并对各级行为人、责任人,事后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和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六)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餐厅的卫生工作。

二、及时处理就餐人员的剩余饭菜。

三、随时保持餐桌椅及地面的干净整洁。

四、每餐后对餐桌椅、售饭台、地面、用餐者洗涤装置、潲水桶,垃圾桶及周边环境等彻底清洁。

五、定期消毒,消灭蚊、蝇、鼠害。

(十七)食品库房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要严把食品原料存储关,存储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卫生标准和规定,具体如下:

一、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无鼠、无蝇、无蟑螂。

二、库房应当保持干燥、通风,应有防潮、防尘、防霉、防虫、防鼠设施。

三、存放食品原料应做到先进先出,易变质原料先用。

四、库房管理员要及时按验收制度,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发现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原料应作处理记录。

五、食品原料品种分段(库)、分类存放,正常食品与卫生质量有缺陷的食品,短期存放与较长期存放的食品,具有异味的食品(如海产品)和易于吸收气味的食品(如面粉、茶叶、饼干等),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标识。

六、各种存放原料的容器外面应有标记,容器应加盖、加罩。

七、存放食品应离地(40-50cm)、离墙(30cm),以利于通风换气。

八、禁止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袋或非食品包装袋存放食品。

九、禁止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物品。

(十八)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一、肉、禽、鱼要净毛或去鳞,掏净内脏、血块,并洗净。

二、蔬菜必须摘洗干净,无杂物,无泥沙。

三、不得加工发霉、变质以及被污染的食品。

四、加工间的用具,刀、墩、盆以及各种设备,使用前、后必须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五、初加工所产生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做到地面无积水、场地无异味、无油污。

(十九)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一、面食工作人员必须把好面食制作关。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面粉、面条和有害的食品洗涤剂、食品添加剂。

二、操作间应全封闭,配备防蝇、防尘、防鼠和冰箱等设备设施,成品、半成品及原料等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面食加工制作前后都必须将面食加工制作工具、餐具清洗干净。

四、制作面食前,加工人员须修剪指甲、洗净双手,严禁在面食制作场所内吃食物、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五、剩余面食严禁露放,未用完的面粉及辅料必须密封、上架并做好标识。

六、注意保证份量足够,蒸熟煮透,质量合格,味道可口。

(二十)配餐管理制度

一、充分利用“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发挥其对餐具、容器、用具的保洁功能。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

三、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前着装要整洁,手经过清洁消毒后戴上口罩才能分发饭菜,在操作时不能对着成品饭菜咳嗽、打喷嚏,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分发饭菜时,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

五、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要放在操作台或专用架上。

六、未经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和领取饭菜的师生,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二十一)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烹调人员必须把好食品烹调安全卫生关。加工制作食品用的原辅料必须新鲜,不得使用或加工腐败变质、“三无”产品和感观异常的原辅料,烹调间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非食品加工用品及个人用品。

二、用于加工食物的刀、墩、案、容器等,必须生、熟、荤、素分开使用,不能混用,烹调加工前后必须将加工用具清洗干净,并定位存放。

三、烹饪食品要炒熟、煮透,加工后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在烹饪后至配餐前食品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

四、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同时要遮盖好,做好防尘、防蝇。

六、烹饪完毕后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保持烹调区域的卫生。

七、努力提高烹饪技术,努力为师生提供卫生、营养、美味的食品。

(二十二)学校食品采购制度(索证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要严把食品采购关,采购的任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采购的食品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学校采购食品时,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采购方须向销售方索取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销售人员的健康证复印件、检疫报告书等;

(二)采购“进口食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口岸国境”食品卫生检验报告书,如果是“出口转内销食品”,必须是经县以上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检验合格的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的检验报告书。

(三)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注意有无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或使用)方法,配方(或主要成份)等标志。

(四)采购的食品包装标示必须清楚,容易辨认,必须有中文标识。

(五)采购人员必须建立采购进货记录:

1.食品采购的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地点、时间、数量、销售人员的姓名等以及是否索证;

2.肉类必须单独建立采购进货记录,包括:进货时间、数量、来源、市场名称、销售点名称、销售人员姓名、肉是否盖有动物检验合格印记(蓝色滚筒印章)和肉品质检验合格(红色滚筒印章)等。

二、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状异常的食品;

(三)未经卫生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和肉制品;

(四)无检验合格证明的米、面、油、肉类及调味品等;

(五)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六)无(或过期)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七)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原则上学校不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运转食品的工具、容器应当保持清洁,无破损,运输冷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保温设备。

(二十三)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一、餐饮业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

二、餐饮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三、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四、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六、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七、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八、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三专一管”即专人管理、专人领用、专人使用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6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负责人及配送员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

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员的责任:

1、 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2、 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厨师的责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

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7

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教育部、卫生部的20__年14号令的有关精神,特制定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

二、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定期验证。

三、建立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四、建立食堂卫生及饮食情况日检制,并作好记录。

五、食堂环境保持清洁,无鼠迹、无蝇、无蟑螂。

六、食堂管理员留存定点食品,采购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七、荤、素食品原料分池清洗,洗净后食品原料的盛器不放置地面。

八、冰箱内生熟、半成品分开,不放杂物或私人物品。

九、食品、原料无霉变,虫蛀,变质。

十、食品烧熟煮透,烹饪后食品至供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超过24小时。

十一、加工后的熟制品放在备餐间,不得供应水产品和改刀的熟食卤味菜。

十二、食品留样放置48小时,每样量足100克,并有留样记录本。

十三、从业人员分发饭菜、点心,有专人看管,戴口罩,不直接用手接触。

十四、食品存放下垫离墙,原料、辅料缸加盖,调味品分类,分架存放,无超过保持期。

十五、洗涤、消毒剂、餐饮具存放处固定。

十六、容器、刀板生熟分开,注明标志,严格消毒。

十七、从业人员做到“三白”,注意个人卫生。

十八、饮用水卫生足量,保温捅加盖加锁,每天清洗消毒,专人监管。

十九、定期对食堂从业人员,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作记录。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8

为了保证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地为我了守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饮食业卫生五四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对腐烂变质的食品食物等原料不购进,保管员不予验收,厨师不;加工制作,服务员不出售。

三、食品、物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食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相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四、热食品要做到三防:防尘、防蝇、防污染。

五、餐具、用具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出售食品用具化。

六、环境采用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的四定办法,划片分工,钮负责,并做到:

1、食厅每天扫三次,每星期大洗一次,桌面三餐抹。

2、食堂周围环境10米内卫生清洁,无垃圾。

3、厨房操作间天天洗,内外保持光亮无烟尘,无蜘蛛网,无臭味。

4、水沟畅通,洗碗槽、洗菜池无杂物青苔。

5、定期用药喷杀苍蝇、灭鼠。

七、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手,勤剪手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开餐前后要洗手,不用手抓食物,不用废旧盒、袋馐食品出售,不随地吐痰,操作时不吸烟,不面对他人或食品打喷涕咳嗽,不用工作服或围裙擦手擦脸,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八、饮具卫生:每餐工作前要检查饭桶、菜盆、碗碟、夹子等炊(用)具是否处理干净,用毕要洗刷干净,做到物归原处。和面机、菜柜、饼柜、冷藏机等无霉烂臭味。

九、鱼、肉、菜加工必须做到:三鸟保证无毛、无臭味,鱼肠肚除洗干净,菜先洗后切,保证无沙、无虫、无烂黄叶、无杂物,加工好的鱼肉菜放在台架上,不放在地上。

十、接受学院卫生部门及国家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检查,食堂工作人员每学年初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合格证书上岗,平时发现有患传染疾病的必须立即隔离治疗。否则应予辞退。

十一为了更好地执行卫生管理条例,特作以下规定:

1、成立卫生检查组,成员由中心正副主任、办公室人员、餐厅经理及学生代表组成。

2、检查组每月对各食堂进行卫生评比,做到平时检查、周末抽查、月终评比相结合,每次检查、抽查必须按各人的岗位责任及分片包干打分。

3、评分办法:采用100分制的班次分标准,卫生管理条件共10条,每条占10分,九十分以上者给予奖励,不满七十分者惩罚。

4、奖励与处罚:获集体奖者,奖200元,获个人奖者,奖20元,集体被罚者,罚款200元,个人被罚者,罚款20元。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9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化责任心,保障全体师生饮食安全,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潍坊市校园安全建设标准》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对我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进货提货

1.落实定点进货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堂食品供货单位必须具有合法资质,证件齐全。食堂进货必须落实定点采购、进货制度,严格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许可证、索取供应商品的检验检疫证,或者相关的检验报告单。要查看供货商证件是否有效,是否齐全,所供物品是否在营业许可范围之内,所留的复印件是否加盖单位红章等。

2.落实验货制度。食堂进货时必须保证两人在场验货、看秤,要查看有没霉烂、变质情况,特别是冷冻食品尤其注意,发现问题食品要坚决退回,要严防地沟油、问题猪肉、问题蔬菜等进入学校食堂。

3.落实双人双锁制度。食堂面库、菜库及其它仓库必须上两把锁。锁钥匙由不同人员保管,一把钥匙由保管员保存,一把由伙管室保存。需要提取相关货物要提前申请,由保管员及伙管室人员开锁。物品拿完后立即上锁。

二、卫生要求

(一)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二)操作前应洗净手部,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手部受到污染后应及时洗手。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洗手并消毒:

1.处理食物前;2.使用卫生间后;3.接触生食物后;4.接触受到污染的工具、设备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6.处理动物或废弃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面部、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四)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品处理区,不得穿工作服、工作鞋入厕。

(五)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吐痰、漱口、饮食或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干完本职工作后要及时清理卫生,垃圾立即清理,地面清刷干净、工具清洗消毒并放于指定位置。

(七)当日工作结束,各工作区要注意关灯、关门、放好防鼠板与防鼠网。

三、面食要求

1.馒头制作要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要求,定期称量馒头斤数。

2.、面粉、馒头盘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蒸完馒头后,所有剩面粉要立即存入面库,馒头机、和面机等擦拭干净。

4.卫生工具、手套、工作服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四、菜食要求

(一)存放关:

1.存放食品要分门别类,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感染;

2.食品存放必须做到离墙离地在10cm以上,并且要摆放整齐;

3.库存物品要常检查,及时查看保质期,所有物品要在保质期内使用完毕,若发现有变质、霉变的食品和原料要马上清除。

(二)加工关:

1.蔬菜要择净洗净,去腐烂杂质、泥土。每种蔬菜至少要清洗或冲洗三遍。一般蔬菜(如白菜、菠菜等)切后要在盆中用淡盐水浸泡1个小时以上并用清水再冲洗一遍,以尽大可能地去除药物残留。对有残留农药的蔬菜,如青椒、菜花、芹菜等,在下锅前必须先用开水烫一下,以清除残留农药。

2.切菜要做到大小均匀,适合学生入口为宜。

3.冻肉、冻鱼、冻鸡要泡透、完全化冻后,再查看是否变质,要煮熟、炸透。

4.操作过程中若有食品掉在地上,要清洗干净再放入容器,不能利用的要及时清除,不得留存。

5.切好的`蔬菜或原料要用盆盛好并要存放在菜架上,不得直接放在地上。

6.学生菜桶必须单只拿取,不得叠放,防止交叉污染。

7.饭菜做好存放时要做到生熟容器分开,存放在专用菜架上,并采取必要的防蝇、防尘措施。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0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茶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只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只是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加盖有供货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1

为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更好的进行工作和学习,特制定如下规定:

1、用水安全。后勤严格保证全校师生的用水安全,对水井、水泵要严格锁好封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每年定期取样水送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检验,确保全校师生喝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2、服务点(即小商店)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严格与服务点负责人签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从制度上确保服务点把好食品卫生安全,不购进、售卖过期的、劣质的三无产品。同时学校不定期派专人负责监督实施,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3、宣传教育。学校、班主任、教师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到教育。从思想上、认识上提高全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从而确保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2

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防止一切卫生安全的隐患和可能发生的事故,保障我校师生的饮食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湖北省中小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从增加全体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入手,以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为重点,以细化过程、强化管理为手段,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成立专班,明确职责。

1、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食品安全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食堂保管室责任人:(负责食品的入库、出库和储存的安全)操作间责任人:(负责食品的加工、销售的.安全)超市责任人:(负责超市食品的购买、储存和销售的安全)

二、细化过程,强化管理

1、建立岗位责任制。

分管领导:对食堂和超市的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定期深入食堂和超市了解工作及卫生情况。

对食堂负责人、仓库保管员、食堂班长、食堂工作人员及超市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

加强食堂中毒事故防止工作,若出现事故,做到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处理。

食堂管理员:要保证食物、场所等清洁卫生工作,保证不出食物中毒事故,要和管理员、工作人员一起深入了解用餐情况,及时处理好应急情况。

食堂协管员:组织并参与炊事员工作,加工时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超市工作人员:规范商品采购程序,不购销“三无产品”,做好超市内外的卫生工作,不得出现安全事故。

2、规范采购、验收、储存及发放程序。

严格按照食堂工作流程,把好采购关。

采购小组必须按照管理员提供的审核后清单及参考价格组织采购,不得私自多购,不得私自超价购买,不得超时购买,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物。

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退货。

严格验收、储存和发放。

每次购进的主副食品必须认真过秤验收登记,要做看、嗅、摸;

要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做好每天的详细质量验收的记录;

查看食品、原料生产日期、卫生证号、产地;

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虽在有效期内但质量不好食品一律不收,保证进出食品质量,作好进出库的登记账。

严格按规定做原料索证验证工作,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帐。

食品贮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保持保管室内外卫生、整齐。

3、强化日常管理。

管理员协同协管员记好炊事人员的出勤,对炊事人员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督促炊事人员做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

对每天供应的伙食要用黑板公布菜谱。

每天安排做好清洁工作,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包括冲洗地面、擦窗、台、凳等。

4、建立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报告制度。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报告分管校长或德育处。

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全校教职工齐心协力做好学生家长工作,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保证学校正常教学。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3

一、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由生产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省、市、自治区的主管部门提出意见,由全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技术委员会审查,报国家标准总局审核批准。

二、添加剂的'使用应在于保持和改进食品营养质量,不得破坏和降低营养质量。

三、不得使用添加剂掩盖视频的缺陷,如变质,腐败或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

四、使用添加剂在于减少消耗,改进贮存条件,简化工艺,但不能由于使用了添加剂而降低了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五、儿童食品不得使用糖精、色素、香精等添加剂。

六、除了国家预算规定了使用量的添加剂外,其它添加剂使用量为达到目的的最小使用量。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4

初级中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2、食品卫生管理员:3、食堂岗位责任人: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大学食品安全制度内容篇15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三)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学校卫生管理要求

组织机构

1、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卫生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

成员:

2、食品卫生管理员:

3、食堂岗位责任人:

4、饮用水、传染病岗位责任人:

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选择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卫生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学校必须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标。

(3)负责建立学校食堂、饮用水、传染病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公示,并接受监督。

(4)督促学校建立严格的食堂、自备水、二次供水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自备水、二次供水场所,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与安全。

(5)负责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饮用水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不喝生水等。

(6)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必须定时深入食堂、自备供水场所检查,具体负责人要餐餐检查,确保师生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

(7)学校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二、卫生管理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拟定本单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每天抽查原料或成品索证情况,查验标签与货物是否相符,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检验确证,每天对饮用水水质、消毒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纪录;

(5)对学校食堂的食品留样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

(6)对收回、退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记录,并记录销毁等处理数量、时间、方式和流向等;

(7)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和管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落实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或病症者调离相关岗位;

(8)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该单位存在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问题及改进情况,负责按要求报告食物中毒、食品污染、饮用水污染事故、传染病流行情况,并协助调查处理;

(9)建立食品、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10)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员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11)发现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影响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实施时间和完成时限等意见;

(12)根据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

(13)其他卫生管理职责。

三、岗位责任人职责

(1)组织本岗位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督促检查;

(3)每日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和饮用水卫生状况,及时纠正不符合卫生操作规范的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

(4)接受和配合卫生管理员对本岗位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有关学校卫生管理的情况,并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

(5)根据本岗位食品从业人员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提出奖励和惩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