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地方税务局2005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地方税务局2005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为把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县社会稳定,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现根据我局实际,特制定2005年目标管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为主”,为我局的“双文明”建设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任务 1、 加强县直机关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 建立健全和完善综治组织。 3、 深入进行法制教育,实行民主管理。
4、 开展安全文明创建活动,创建 “安全文明单位”,争创治安模范单位。 5、 动员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6、 严格治安管理防范措施,把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利因素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良好秩序。
三、工作布局及实施方案 1、 工作布局
(1) 突出重点,抓住一般。
(2) 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治安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强化暂住人口、重点人口、特种行业、危爆物品和公共场所的管理。 (3) 逐步完善多层次的治安防范网络,加强社会全面控制,建立区域联防、边界联防的防范机制。 (4) 把普法教育同帮教违法青少年结合来抓,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 (5) 开展安全“文明小区”、 “治安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作用。 2、 实施方案 (1)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并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并作为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分局单位均成立综合治理工作小组,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形成层层有领导负责,层层有人专抓的综治格局。 (2) 明确目标责任,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各分局与县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综治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 (3) 实行“三为主”,进行目标管理。严格要求各分局“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对各分局实行目标管理,进行量化百分考核。由县局综治办对各分局单位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年底根据检查考核情况分类排队,严格奖惩。
二OO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