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担保书
银行担保书
银行担保书(一)
致___________分行:
根据你行与______(下称借款人)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提供______的贷款。现我______(下称担保人)愿意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与你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履行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借款人履行上述贷款合同的连带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一、担保人是在______注册登记的经济实体,任何改变担保人本身性质、地位的事件、事项发生或有可能发生时,担保人保证及时通知你行。
二、本项担保金额最高额为贷款合同中规定的贷款金额即______及由此而产生的利息和有关费用。如你行允许借款人的贷款到期后展期,只要担保金额不超过贷款合同的金额,担保人不会因此而解除或减少担保责任。
三、担保人在收到你行出具的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行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付款金额主动、一次向你行付清全部应付款项。你行出具的付款通知书是终结性的,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有约束力。
四、如果担保人未按你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及金额付款,担保人在此授权你行从担保人开立在你行的______帐户中扣收,并可加收逾期息。
五、本担保是一项持续性的担保,只要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按有关条款规定承担了任何现在的、将来的或可能发生的债务和责任,担保人就始终承担本担保项下的所有连带责任。你行给予借款人的任何宽限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担保人在此担保书项下的责任均不会解除或减少。
六、只要不增加担保人的担保金额,本担保人不会因为借款人与你行同意对贷款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或因借款人与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而受影响或失效。
七、如果借款人将财产或权益抵押给担保人,在本担保项下的贷款金额没有全部偿还之前,担保人不会行使有关抵押书项下的权利,也不会取代你行对借款人的债权人地位。
八、如果借款人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或更改名称等类似情况出现,并不解除担保人在此信用担保书下的责任。
九、担保人的继承人(包括因改组合并而继承)将受本担保书的约束,并继续承担本担保项下的责任。未得到你行事先书面同意,担保人不会转让其担保义务。
十、你行如将本担保项下的贷款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债权人向担保人要求履行担保的责任。
十一、本担保书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担保。担保人与任何其它方面签订的任何合同(协议或契约)均不影响本担保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担保人地址:_____________
担保人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证明: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银行担保书(二)
XXX分行:
根据 (贷款人)的申请,贵行同意向其提供外汇贷款(大写)XXXXXXXX 美元(或其他外币),配套人民币贷款(大写XXXX )元。本保证人同意 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行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XXXX 整(大写)XXXXX,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贷款人在XX字第XX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行书面通知后十四天内代为偿还贷款人所欠贷款本息。如我单位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行委托我单位开户行从我单位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我单位将继续负责偿还贷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行同意贷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贷款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贷款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贷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贷款、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关、停、并、转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的法人,并有足够偿还贷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贷款人所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盖章)XXXX保证人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及账号:
主要开户行及帐号:
银行担保书(三)
鉴于你行向 (下称借款人)提供 (币种) 贷款 (金额)(大写: )(下称贷款)。该借款合同(下称合同)编号为 。该贷款期限为 ,利率为 ,用于 。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合同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贷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行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担保书,向你行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偿付各期到期(包括被宣布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费用、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全部和任何到期应付款项,本保证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你行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和处分抵押品,本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你行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五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借款人的全部到期应付款项以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你行, 应支付额计算至本保证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本保证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保证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你行的其他经济损失由本保证人承担;同时,你行有权从本保证人存款帐户中扣收上述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和延付利息。本保证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保证人同意,今后若需追加贷款金额,对不超过合同金额 %的追加贷款部分,按本担保书规定承担担保义务。
五、在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前,本保证人不能行使由于履行本保证项下义务而获得的任何代位权和索偿权。如果借款人向本保证人提供抵押品,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也不应行使抵押项下的权利;如果经你行同意处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项保证首先用于向你行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
六、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本担保书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连带偿付责任和/或连带赔偿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
本担保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作合同、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借款人合并、分立、停业、撤销、解散、破产等。
你行延缓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或本担保项下的权利,或对贷款项下的还款给予任何宽限,或与借款人之间达成其他任何形式的和解或变通执行方式,无论是否通知本保证人;
借款人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或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署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他文件,本保证人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何行政指令和规定。
七、如果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由借款人清偿以后,发生借款人破产被清盘,而根据法律规定该全部或部分清偿无效,届时,本担保书对该全部或部分到期应付款项继续承担本担保书规定的担保义务。
八、本保证人在此同意及确认,如你行与借款人修改、补充、删除合同条款,丝毫不影响上述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担保责任和义务,但是变更贷款用途条款者除外。除贷款用途条款变更以外,合同中其他条款的变更无需征得本保证人同意。合同中与担保金额和期限有关的条款变更以后,本担保书的担保期限即自动顺延,上述担保义务不变,除非本保证人主动偿付全部到期应付款项;担保金额则按本担保书规定的范围及上述期限变更后的贷款利率执行,除非本保证人另有书面承诺。
九、本保证人将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将上述第六条第1款中本保证人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你行。
十、你行可自主转让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本担保书的受益人包括你行、你行的继承人和受让人。
十一、本保证人的继承人、代理人或受让人将受本担保书所有条款的约束,承担本担保项下的全部担保责任,但非经你行书面同意,本保证人不会转让任何担保义务。
十二、本担保书是连续性的担保,自开立之日起生效,直至合同项下全部到期应付款项偿清后自动失效。
十三、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本担保项下受益人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你行执二份,本保证人和借款人各执一份。
保证人名称:
(法人公章)
签发人:
(签字)
职务:
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保证人: 法定代表人:
保证人法定地址:
保证人开户银行:
结算户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