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事件的申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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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事件的申诉书
关于举报事件的申诉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申诉权。不仅举报人享有,被举报人同时也享有。对于28日晚的举报事件, 对此我做出一下申诉。28日晚,有人发给宋主任短信,举报三十二班的班主任周**先生没有按照运动会的规定,坐在了十一班的地方,且三十二班的拉拉队喊加油时超过了所在区域,因此要按照规定扣分。我认为政教处应采取的措施是--严重警告而不是扣分。对此,我来说一下我觉得这种方式好的原因。一、 公民具有举报权,这一点是不可否认的。但在举报时,不可盲目相信,应该查明事实的情况,不能盲目做出判断。二、 举报人既不留姓名,更加加剧了此事件的真实性。不能排除举报人是以报复的心理进行举报。三十班的班主任同时坐在那里,但却没有被举报,更加体现了这种报复心理的可能性。三、 运动会规定,学生可以携出入证进行出入,而政教处和举报人并未清楚周俊杰先生是否携带了出入证,举报人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可以体现出举报人对运动会的规定并不清楚,所以不能排除无意举报的可能。四、 对于学校的利益来讲,运动会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要闹得不愉快,而是希望大家以好的心情去锻炼身体。若听信片面之词,会造成矛盾的产生,激起学生的不服,难以将政教处严明公正的好形象深入人心。五、 啦啦队的超线并不只是我们自身的原因,还因为学校在28日下午没有放置警戒线,所以有些同学并不知道线在哪里,而其他班的地方却放置了,是无意的错误,根据法律规定,是应该得到轻罚,所以超线时不能按原规定扣分。六、 再退一步,运动会的规则成立的原因是为了不影响比赛,但是我们超的距离并没有影响别人比赛,而且同学之间相互提醒不要超线,由第五条得,此分不应扣七、 个人认为学校的安排要公平公正才能服人心。今天我已经仔细观察过了,每个班都有犯规的表现,而政教处却只处理我们班一个,对此,我认为检查员应该本着公平的心去处理问题,而不是基于私人利益八、 三十二班的品行想必大家心知肚明,所以更加强调了,学校不能只严格要求三十二班,要让每个班都公平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九、 若政教处给予扣分,那必会引起众多不服,十二班的人也会很委屈,可这并不是政教处的作风。所以我认为政教处理应再观察一天,不仅是观察十二班,更是所有人。希望政教处能合理地处理此事件。此致,敬礼。